朕佛系养儿 第234章

作者:长生千叶 标签: 古典名著 BL同人

  杨兼快速披上衣裳,让何泉进来,何泉回禀说:“刺客不肯招认,韦将军昨日在监牢审问了一晚上,只是离开了一会子,再回去看时,刺客已经全部被杀,没有活口。”

  杨兼快速穿戴洗漱,加了一件披风,便往牢狱而去,小包子杨广也要跟着,两个人穿的父子同款,一大一小两个披风,简直就是亲子款。

  二人来到牢狱门口,韦艺正在牢门守着,他现在是一刻也不敢离开了,全程眼睛盯着,眼看着天子和太子来了,拱手说:“拜见天子,拜见太子。”

  杨兼说:“里面情况如何?”

  韦艺回答说:“全部刺客,都已经死了,没有一个活口,全都一刀割喉,手法干脆利索……是行家。因着知道天子要来,卑将令人全都退出牢狱,甚么也没敢动。”

  杨兼和杨广要入内,韦艺迟疑的说:“这……里面肮脏的很,太子还是……”

  韦艺说的太委婉了,并不是里面肮脏,而是里面太过血腥,所有的刺客都是一刀割喉,可谓是鲜血横喷,在韦艺眼里,虽然杨广老成持重,但终归是个小娃儿,这种场面若是被小娃儿看见了,岂不是要做噩梦?

  杨广却木着脸,说:“无妨。”

  众人进入牢狱,一股子血腥气扑面而来,萦绕在昏暗阴冷的牢房中,往里走几步,果然看到阴湿出来的血迹,汇聚成河,好像川流,一点点蔓延而来。

  杨兼忍不住皱了皱眉,怪不得韦艺不想让小包子杨广进来,这场面的确是太过“泼辣”。

  牢房之中,刺客的尸身横七竖八的跌在一起,果然全都是一刀割喉,这手法凌厉的厉害。

  杨广揪着自己的小衣摆,以免碰脏,毕竟他可是有洁癖之人,慢慢蹲下来,去检查那些刺客的伤口,这种手法利索的让人发直,如同韦艺所说,绝对是个中高手,能有这个武艺之人,应该和元胄不相上下。

  杨广第一个想到之人,便是吴超。

  杨兼似乎也想到一处去了,转头问何泉说:“昨日夜间,吴超可有动静?”

  杨兼问完,并没有听到何泉回答,忍不住回头去看,就见何泉竟然对着血水发呆,眼神木勾勾的,一点子反应也没有。

  不止如此,脸色越发的苍白起来,他皮肤本就白,这会子白的毫无血色,嘴唇也微微发白,不停的颤抖着,和往日里冷清稳重,不爱说话的模样一点子也不一样,反而有些无助的最脆弱……

  杨兼立刻想了起来,何泉家里早年遭到过变故,也是受了南面混乱的影响,何泉自己没有多提,但是据说他的家人全都在战乱中死了,看何泉的反应,这个场面可能唤醒了何泉不愿想起的记忆……

  “何泉?何泉?何中官!”韦艺在旁边叫了好几声。

  “嗬……”何泉这才恍然醒悟过来,他仿佛从泥沼中解脱出来一样,深深的呼吸着,额角迸发出虚弱的冷汗,滚滚的往下流。

  杨兼摆手说:“何中官,你在牢狱外面等罢。”

  何泉的眼神还有些放空,嗓子干涩的滚动着,艰难的开口说“谢……人主。”

  说罢,立刻转身,一向冷静持重的何泉,几乎是小跑着离开牢狱,冲了出去。

  杨兼转而对韦艺说:“昨日有甚么人来过牢狱?”

  韦艺说:“卑将一直都在牢狱审问刺客,并没有人前来,后半夜的时候腹中是饥饿,因此回去用了口饭,一共也没有半个时辰,回来便是如此了……是了,听牢卒禀报,说是后半夜,卑将离开之后,梁人的河间王曾经来过。”

  “萧岑?”杨广皱了皱眉。

  韦艺说:“对,就是河间王,大半夜的跑过来。”

  虽然刺客是被大隋的禁卫收押的,但是说到底,这些刺客差点行刺了梁人的悯公主,因此梁人也有审问刺客的权利,这无可厚非。

  河间王梁岑是奉命前来,他有梁主萧岿的诏令,萧岿让河间王负责刺客的事情,因此河间王萧岑过来,牢卒也没有阻拦,直接放行了。

  韦艺说:“根据牢卒说,河间王只是来照了一面,很快便离开了,根本没有多做停留。”

  河间王来过,随即刺客全都被杀了,这么听起来,河间王也有嫌疑。

  韦艺轻声说:“人主,吴超的同党,不会是……河间王罢?”

  按照他们的推断,河间王乃是梁人的大王,想要安排一些刺客在别宫,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如今刺客都死了,摆明了是狗急跳墙、杀人灭口,河间王的嫌疑果然越来越大。

  杨建并没有多说,带着儿子离开了牢房,牢狱外面,中官何泉已经恢复了正常,只是面色还稍微有些发白,举手投足已经稳定。

  杨兼便问:“昨日吴超可有动静?”

  何泉回答说:“昨日小臣没有值夜,还一直都在舍中,吴超也在舍中,很早便睡下了,一夜都未有动静,更加没有离开屋舍。”

  如此一来,这些刺客便不是吴超动手,这么一想,河间王萧岑的嫌疑便更大了。

  韦艺说:“人主,需不需要卑将去试试河间王?”

  杨兼抬起手来,阻断了韦艺的话头,说:“不必,朕……亲自来。”

  二人回了寝殿,杨广小大人一样走进来,将披风一摘,扔在一边,抱臂坐在床上,因着他个头矮,坐在床上两条腿沾不到地,还扭着小屁股调整了一下姿势角度。

  杨广抱臂沉思,似乎在想甚么事情,说:“父皇觉得,杀死刺客之人,可是河间王?”

  杨兼走过来,也坐在杨广身边,他的身材高挑,坐在床边上,双腿完全可以沾到地,而且绰绰有余,这么一对比起来,简直就是伤害。

  杨兼摇头说:“朕觉得,河间王并非行凶之人。”

  “儿子也如是觉得。”杨广点头说:“河间王前来威胁儿子,助他上位成为梁主,又岂会多此一举,联合陈人呢,岂不是画蛇添足?”

  河间王选择威胁杨广,就是想要大隋的帮助,没道理又联合陈人,反而得罪了大隋,如果露馅,岂不是两边都不讨好?

  杨兼说:“不过……这个河间王,还是可以旁敲侧击的,昨日里他应该是最后见到刺客之人,若是能问问情况也好。”

  刺客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杨兼起了个大早,还有事情需要处理,便离开了寝殿。

  杨兼走了没多久,河间王萧岑又来了,他昨日里才来,今日也是沉不住气,又来敲打杨广。

  河间王萧岑装作巧遇的模样,笑眯眯的对杨广说:“外臣……拜见太子。”

  他特意强调了外臣,和太子两个词眼,威胁的意思再明显不过,趁人不注意,压低了声音说:“不知小侄儿有没有在天子面前为叔父美言几句?叔父可是着急得很,自然了,叔父也不是全然为了自个儿,也是为了侄儿你不是么?侄儿你想想看,萧岿已经知晓了你的身份,萧岿在位一日,侄儿你便危险一时,切不可以掉以轻心啊!”

  杨广听他说的冠冕堂皇,心中冷笑一声,两个人刚说了几句“悄悄话儿”,哪知道天子杨兼竟然便来了。

  杨兼并非偶遇他们,而是听到何泉禀报,说河间王萧岑又去找太子了,特意急匆匆的赶过来,生怕儿子被欺负了去。

  自然了,他虽知道儿子不可能被一个小小的河间王欺负,但是做老父亲的担忧还是可以理解的。

  杨兼装作巧遇,“闲庭信步”的走过来,笑着说:“这不是河间王么?”

  萧岑立刻拜见杨兼,恭恭敬敬,文质彬彬,那模样儿哪里和嚣张沾边儿,十足的温柔如玉,仿佛一位翩翩佳公子似的。

  杨兼笑的很是亲和,说:“常听我儿提起河间王,听说我儿与河间王十足合得来。”

  萧岑一听,原来杨广已经开始美言,果然是个小娃儿,怕了自己。

  杨兼又是亲和的一笑,说:“难得我儿与人有缘,朕也见河间王面善,不如这般,明日朕做东,亲自做两道点心,请河间王过来谈谈天,饮些小酒儿,如何?”

  萧岑简直是受宠若惊,他知道杨兼这个人有个怪癖,在未做天子之前,喜欢下厨理膳,但如今杨兼已经做了天子,竟然还能为人下厨理膳,这岂不是殊荣?足够河间王萧岑虚荣一阵子的。

  萧岑立刻拱手说:“外臣诚惶诚恐!怎么敢让天子亲自理膳呢?”

  杨兼笑着说:“诶?何必如此见外呢,便这么说定了,明日还请河间王赏脸,一定要过来用些点心。”

  “是是是,”河间王萧岑怎么可能拒绝,这可是拉近关系的最好时机,便说:“外臣一定来,一定来。”

  不需要两句话,杨兼便把河间王哄得服服帖帖,很快萧岑心满意足的离开了,走的时候还挺欢心的。

  杨广眯着眼睛,凝视着河间王离开的背影,幽幽的说:“父皇竟然要为这种人亲自理膳?”

  杨兼笑眯眯的说:“我儿吃味儿了?”

  杨广:“……”

  杨兼又说:“放心罢我儿,父父不是为他理膳,是想要做一些补血的小点心给我儿食,河间王只是顺便的。”

  “补血?”杨广一时间有些迷茫,仰着小脸盘子去看杨兼。

  随即才恍然大悟,是了,补血!自己昨日里受伤来着,损失了一点点血,也就指甲盖那么大小的血滴罢,但是杨兼一直很是心疼,觉得杨广失血过度,一定要补补。

  杨广头疼不已,说:“父皇,儿子……”

  不等他说完,杨兼已经说:“乖儿子,正好这会子闲暇,随父父去膳房转转罢。”

  杨兼带着杨广往膳房去,昨日杨广受伤,他其实就让膳房准备食材了,说起补血,那首选的自然是红枣啊,而且红枣也不是甚么难找的东西。

  膳夫们准备好了红枣,按照杨兼的要求,还准备了其他食材,像是糯米、甜饧、蜂蜜等等,但是有一样食材,杨广便不是很熟悉了,那就是——银耳。

  很多人都知道银耳是个好东西,美容养颜,常吃的话,比燕窝还要好。但是在南北朝时期,银耳还不流行,也没甚么人种植银耳,一直到宋代左右,才开始食用银耳,如今银耳的药用价值,可比食用价值要大得多。

  杨兼看了看食材,很快准备动手,红枣和糯米,杨兼准备做一个红枣糯米心太软,把红枣劈开两半,中间夹上甜糯的糯米小团子,然后上锅蒸熟,吃起来香甜软糯,一口咬下去糯米拉黏,作为小零食,既补血,又美味儿。

  其实杨兼本想做现代十足流行的网红奶枣,红枣里面塞上坚果,棉花糖裹在外面,然后再沾着一层奶粉,那味道吃起来简直绝了,中间的坚果醇香,外面的棉花糖甜蜜,还有一层浓浓的奶香奶粉,一层层递进,连不爱吃枣子的人吃了都会拍案叫绝,而且奶枣的制作方式十足简单,完全不需要去外面购买,自己在家里便可以做。

  只不过这年代就算棉花糖可以自制,但是也没有技术脱水做成奶粉,因此杨兼选择了更加简单的红枣糯米心太软。杨兼发现,杨广其实很喜欢吃粘糯的口味,甚么炸汤圆,炸年糕等等,因此这个红枣糯米他一定也喜欢。

  剩下的银耳,杨兼准备做一道小汤品,便是红枣银耳羹了,放在现代,红枣银耳羹根本没甚么技术含量,几乎是家家户户都会做的小零食,不过因着这个时代银耳还没有入菜,所以就连见多识广的杨广,也是一脸狐疑又期待。

  杨兼把红枣银耳羹先煮上,银耳要慢慢的煮出胶质。好的银耳是会煮出胶质的,当然了,一般在超市里买来很便宜的那种银耳,也就是吃吃解馋,那样的银耳完全不会煮出胶质,不管煮多久,都和木耳一个口感,脆生生硬邦邦的。

  杨兼熬煮上银耳羹,便开始着手搓小糯米团子,将红枣切开,一个个夹进去,血红色的红枣,中间夹着粉白的糯米团子,打眼一看上去便觉得赏心悦目,不止如此,还很是喜庆。

  红枣糯米做起来十足简单,上锅一蒸便大功告成了,杨兼把承槃拿下来,稍微凉了一会子,拿起一颗来递给杨广,笑着说:“我儿快来尝尝,好吃不好吃。”

  杨广狐疑的接过来,这种吃饭还是头一次见到,说实在的,杨广不喜欢吃红枣,因着红枣的皮很硬,还会贴上牙堂,倘或是胃不好的人,更不喜欢食红枣了,食完了偶尔会胃疼。

  但是杨广又喜欢吃枣花糕,红枣捣成泥,精心的挑去硬皮,如此一来既能吃到香甜可口的枣泥,也不会被枣皮困扰。

  红枣糯米可是没有去皮的,眼下杨广就有些嫌弃,不过还是捏了一颗,捧在小嘴巴边上,咬了一口。

  杨广圆溜溜的大眼睛陡然睁得更大,他还以为红枣的吃食,枣花糕已经是极致了,没曾想这个红枣糯米吃起来竟然也如此美味儿。

  红枣劈成两半,一咬下去,先是红枣韧嘟嘟的感觉,随即便能感觉到里面的糯米团子,糯米香甜又软糯,是杨广喜欢的粘糯感觉,尝的出来,糯米是经过杨兼精心调味儿的,甜度刚刚好,还有一股子喷香的奶味儿,真是说不出来的醇香。

  杨兼将糯米红枣咬了一口,随即将另外半个丢进口中,又伸出手小肉手,意犹未尽的抓起承槃中的糯米红枣,又吃了一颗,然后又是一颗,又是一颗!

  杨兼不需要儿子回答,看着他像小仓鼠一样不停的磕红枣,就知道自己做的有多好吃了。

  儿子喜欢食就太好了,如此一来,红枣补血,就算没有受伤,平日里吃几颗红枣也是好的。

  杨兼笑眯眯的说:“儿子别食撑了,还有红枣银耳羹呢。”

  银耳羹也熬煮的差不多了,杨兼将给银耳羹从火上端下来,倒在小碗里,如果是炎炎夏日,用冰块一镇,凉丝丝的别提多美味儿了,解渴又消暑,不过如今是冬日,是绝对食不了冰凉的银耳羹的,不过银耳羹冷热都可,而且都十足美味,趁热喝也不错。

  杨兼把小匕递给杨广,说:“再尝尝红枣银耳羹。”

  杨广奇怪的打量着银耳羹,银耳这东西,他虽然见过,但是从来没有人入菜,更别说做成甜品了,看起来古怪得很。

  不过杨广还是用小匕舀着,稍微尝了一口,汤水甜滋滋的,带着一股子枣子的香甜,不止如此,还有说不出来的香气,那必然就是银耳的味道了,糖水微微胶质,入口滑腻,有一种滑不留口的感觉,口感如此与众不同。

  杨广先饮了一口甜汤,觉得没有踩雷,便试着吃了一口银耳。银耳的胶质已经完全熬煮出来了,那滋味儿香甜的很,起初杨广还觉得不太能接受,但这么一尝,便觉得银耳的味道也不错,香甜可口,当做小零嘴最是不错。

  杨兼是不能食甜食的,看着儿子吃了小十颗红枣糯米心太软,又喝了一大碗红枣银耳羹,只觉得比自己吃起来还要满足。

  杨兼做好了小零食,打算明日用来招待河间王萧岑。第二日到了摆宴的时候,何泉只端上来小小的、小小的一只承槃。

  小承槃里摆放着红枣糯米心太软,差点摆出花儿来,还有摆盘呢,而且充分运用了“留白”的艺术,简而言之,就是红枣糯米太少了,一只小承槃摆不满。

  杨兼好生奇怪,低头看着迷你的小承槃,说:“为何拿这么小的承槃,换只大的来,把红枣糯米摆满。还有,朕昨日做的红枣银耳羹呢?也端出来。”

  今日并非正经的燕饮,只是一些小食和酒水,只摆这么点红枣糯米,看起来太寒酸了。

  中官何泉难得有些支吾,他平日里做事都是干脆利索的,哪里如今日这般慢吞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