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宝灵眼 第26章

作者:可乐步步 标签: 平步青云 近代现代

  后来我在部队里,混得到也不错,我的身体素质不错,虽然平时不太听话,但是很会来事儿。后来,特种部队招人,我运气好被选上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这是一种荣耀,全军三百多人报名,只有两个人选上了,其中就有我一个。

  当特种兵的那几年,根本就不是人过的日子。

  我都不记得那时候到底出生入死了多少次,但是我的室友换了三个。

  后来一次任务,我受了重伤,半条胳膊算是废了,因此不能再呆在部队。

  我专业了,刚开始我很迷茫,但是没多久我就找到了方向。

  我受伤的时候,血液滴在了脖子上的小石头上,没成想竟然开启了一个空间。

  这个空间的前主人是个唐朝的大夫,空间里不仅有各种名贵的草药,还有他的医术。

  这个空间一共有过三个主人,我是第三个。第一个主人是个别的星球的人,是的,外星人,一个外星的基因学家。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空间会流落到地球,反正这是我的了。

  之后短短二十年,我靠着空间,成为了一名厉害的中医,建立了一个大大的医药王国。

  我有七个红颜知己,五个可爱的孩子,几个非常忠心的得力手下。

  我的产业遍及全球,多少富豪为了健康、寿命,捧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财富来到我的身边。

  我觉得我就是神,我所不能。

  就在我功成名就,打算更进一步的时候,我被我最信任的人背叛了。

  我的妻子,我最爱的也是第一个女人。

  她说,她爱我,可是我并不属于她一个人,明明她才是我的妻子,她的儿子才是我的合法继承人,可是她却要和别人分享这份荣誉。

  后来我变成了一个植物人。

  我的精神可以停留在外界,听到别人在我耳边说话,也可以进到空间,照顾里面的植物。

  我被送到了我的老家,在那里我曾经建过一个别墅,但是我醒着的时候,从来没去过。

  而现在,我天天呆在这里,回忆我的前半生。

  后来,我几乎每天都会听到一个人,在我耳边说话,都是我小时候的事情,这个人应该是我认得的,小时候的玩伴。

  我听着他说话,渐渐地想起了他是谁,那个村子里的小傻子,一直憨憨的,跟在我身后叫哥哥的小孩子。

  他现在是个很有名气的收藏家,我记得他是住在魔都的,没想到他也回家了。

  我们就这样一起过了三四年,时间这东西,在我变成这样之后就没多少意义了。

  但是我渐渐地开始喜欢上了他的声音,每当我暴躁的想要自我了断的时候,这个小傻子的声音,总会促使我,多活一些日子,我觉得,我之后活着的意义就是听这个小傻子说自己的故事。

  这个傻子,既然把自己所有的秘密都告诉我了,包括他是怎么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古玩的。

  再后来,这个傻子在我得面前,几乎一点秘密的都没有了。

  就在我以为我的后半生就会这样过去的时候,有人拔了我的插管,我猜是我的妻子派人做的,不过无所谓了。

  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再听到那个小傻子和我说话了。

  真是可惜。

  小傻子昨天走的时候,有说过几天要给我换一个电视机节目的。我也受够了每天都听财经频道了,也许小傻子会给我换一个电视剧频道,那个不错,非常打发时间。

  再醒来的时候,我回到了我刚刚回到家的时候,我竟然重生了,老天爷真是厚待我。

  不仅让我前一辈子享受别人享受不了的荣华富贵、权利财富,现在又给了我重来一次的机会。

  我看着跟在村长后面小心翼翼的偷看我的小傻子,心里的激动差点被村长看出来。

  那是一个非常睿智的老人,几乎没有什么事情可以瞒过他。

  不过,当我知道村长是来让我和小傻子一起进城的时候,我是真的非常开心,想也没想的就答应了。

  小傻子被我如此干脆的答应吓了一跳,显然已开始没想到自己可以和我一起上路,看来,这傻子把我看得很重,莫名的,我的心里一阵高兴。

  在火车上上,我看着我的小傻子顺着那个骗子的话,买下了一个铜香炉,我知道小傻子有着特殊的能力,可以感知到附近的古玩或是宝物。

  拿进一看,那东西竟然有重新相接的痕迹,应该是里面藏了东西。

  因此我很配合的帮他拿下了这个铜香炉,我也很好奇,这东西有什么特别的东西。

  到了魔都,许三叔介绍我去开出租车,我也想趁着这段时间好好整理一下记忆,于是便答应了,没成想,没几天就做不成了。

  后来遇到了曾经的伯乐,中医药协会的孙会长,我开始和上辈子一样,展现自己的医术。

  慢慢的,我有了最开始的原始积累。

  明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年份,我的计划里,是在那一年打下一个经济基础,然后做一些投资,不会太累,可以让我有时间,陪着我的小傻子。

  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着,就在我计划着勾引小傻子的时候,我竟然在家里看到了我的前妻。

  现在,她还是一个崇拜英雄女孩,对未来有着太多的憧憬。但是,我已经不想和她有人任何牵扯。

  上辈子,我确实有些对不起她,但是我也感谢她,让我能和小傻子再次相聚。

  我顺着她祖父的意愿,提了一个要求,将我上辈子最铁的战友,也是最得力的属下,曲风,从香江监狱里捞了出来。

  现在想想,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这句话,还是有些道理的。

  只是这辈子,我不想要那些衣服了,我只想要一个傻子。

  感谢上辈子那讨人厌的财经频道,我对这次席卷亚洲,影响了国际金融好几年的风暴,熟的不能再熟。

  只是我的小傻子呦,真不知道你上辈子是怎么过的,竟然连藏宝图这样的东西,都想着和别人分享,你也不怕把自己埋在那里。

  不过我还是很高兴的,小傻子竟然会和我分享这样的秘密。

  刚看到那个被搬空的山洞时,我心里虽然失望,但是最怕的,还是小傻子不开心,没成想小傻子的运气出奇的好,竟然发现了隐藏的洞中洞。

  收获确实很丰厚,光是那一箱子宝石,就比我这段时间累死累活的挣到的钱,要多很多。

  看来我要努力赚钱了,不然连小傻子都挣不过,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我和小傻子的房子是连在一起的,我找的上辈子认识的一个很不错的设计师,将房子装修成了几十年不会过时的中式风格。

  里面的家具,都是用我从空间里拿出的木料,找的师傅打得成套的家具。

  村长确实是个非常厉害的人,不过是在我和小傻子的房子里转了一圈,就猜了个七七八八。

  他看起来非常生气,看我的眼神就像是看坏人。

  我带着一些礼物去找他,他把我叫叫屋子里,和我说这我和小傻子在一起的艰辛。

  只是我没想到,小傻子竟然还有一个三爷爷,就是因为喜欢男人,抑郁而死的。

  我不会让我的小傻子有这样的结局,我和村长说了我的打算,就连我要找代孕的事情都和他说了。

  他显然被吓住了,没想到现如今生孩子都可以找人代生,别的国家竟然允许男人和男人结婚。这些事情一解决,村长就不向最开始那样抗拒了。

  他是真的疼爱小傻子,生怕小傻子吃亏。

  可是他哪里知道,面对小傻子,我连一丝的委屈都不愿意让他承受。

  清晨,看着自我臂弯里熟睡的小傻子,我想,这辈子,我才真的过得像个样子。

  

  第39章 新朋友

  

  徐迩觉得这两人一定是很好的朋友,就像自己的老师和张老一样。

  明明吵得很凶,但是还要顺手给对方倒一杯茶解渴。

  两人吵了一会就觉得没什么意思,才和气的坐了下来和徐迩做了自我介绍。

  原来,国字脸叫刘辉,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北方汉子,本人是学建筑的,但是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合香,这和它的外形明显不符,但是其本人确实是圈子里很有名气的合香师。

  而且,他做的主要是古典的熏香,而不是现在人喜欢的香水。

  王姓男人,名叫王帅,人如其名,长得帅,但是因为太帅了,而且有时候运程特别低,所以外号叫做王衰人。

  但是他本人是一名很有名气的珠宝鉴定师,家里也是做相关行业的,正经是个富三代。

  “所以说啊兄弟,你把这块墨卖给我,我给你量身定做一种熏香,你没事儿熏熏,陶冶情操、缓解身体上的一些小毛病啊,都没问题。”刘辉对徐迩的药墨很是痴迷,一直都在游说徐迩割爱。

  徐迩倒不是不想卖给他,可是每次自己开口的时候,都会被对方打断,弄得徐迩好不郁闷。

  “我说刘臭嘴,你就闭嘴吧,你让人小兄弟说句话能死啊。”王帅开出来徐迩的郁闷,嘲讽自己的老友。

  “啊对,兄弟给句话吧。”刘辉连忙住嘴,然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徐迩。

  “不卖,你帮我做些熏香换吧,我挺喜欢这味道的。”

  “成啊,兄弟,你把地址给我,我做好了给你送去。”刘辉一拍大腿,开心的点头答应。

  徐迩就把新房的地址给了刘辉,“我下个月搬到那,之前那里没人。”

  “行了行了,你那点事儿说完了赶紧走人,我和小兄弟还要聊一会儿。”王帅挥挥手,一副作势要将刘辉赶走的样子,然后转身看着徐迩,“老弟,你这画,不简单啊,我看着像是真迹,只是这画,是新装裱的吧。”

  “是啊,这是我在香江找到的,当时是被人用另一幅临摹的作品盖在上面,我是找了一位香江很有名望的大师,陆元陆大师,施展了揭画的绝活,才让它恢复本来面目。”徐迩到这里的第一个目标达成了,现在自然要研究第二个目标,把这幅画推销出去。

  徐迩也抱着这幅画如梦过,梦到的要么就是画中的女子,也就是唐寅的女儿,经常将画拿出来缅怀自己的父亲,和自己的少女时光;要么就是之后的收藏者对画的珍视。

  这对徐迩没有什么大用处,而且徐迩不太喜欢画,所以徐迩便打算将这幅画交给一位真心喜爱的人,也算是徐迩对得起这幅画了。

  “王哥,你是怎么判定的?说实话,我之所以认为是真的,是因为我是知道它的来历,其他的,我还真看不出来什么。这要是一个雕刻作品,或者是明清时期的瓷器或是其他的什么东西,我倒是能说出一些东西,可是画,我实在是不太懂。”

  徐迩认真的请教,毕竟对于画,徐迩那是一窍不通。

  “这样啊,这可真是够传奇的了。其实,我最喜欢的就是书画,说精通算不上,只是看得比较多一些。我认为它是真的,主要是看印章,我家有一幅唐寅的梅花图,上面的印章和这个一模一样,所以觉得是真的。当然,这只是一项判定,还有其他的。”

  王帅也是一个好为人师的,更何况刚刚和徐迩聊天也算投缘,自然而然的,就多讲了一些。

  “其次看纸张,唐寅是明代中期的人物,当时的宣纸都是要加入青檀树皮作为主料,而稻草浆水作为配料,以手工生产方式生产出来的书画用纸。最是韧而能润,光而不滑。薄者能坚,厚者能赋,色白如霜,久不变色,折而不伤,耐腐难蛀,突出特点是“润墨性”。

  再看看这画上笔触,光滑流畅,作者的功力是一回事儿,这宣纸利于书画,润墨流畅也是一大因素。

  而且这是从新装裱的,竟然一点损伤的痕迹都看不出来,装裱的人是为大师没错,但是要是纸张不行,也是白搭。唐寅是一名大画家,而且是以卖画为生,他是不会用不好的宣纸作画的。

  当然,最主要的是我见过其他的唐寅真迹,印章和落款简直一摸一样,要不然我也不能这么肯定。”

  最后这句话,多少有些谦虚的成分,若不是真的有心研究,哪能看出这麽多东西。

  “我觉得,这是画的他女儿,后来嫁给他的好朋友做儿媳妇的那个。”王帅说到这里,徐迩可真是震惊了,毕竟能从一幅画里看到这些东西,其实力绝对不会像他自谦的那样浅显。

  “这怎么说?为什么不是他的哪个红颜知己,要知道人家可是连春宫都画过的。”刘辉好奇的凑了进来,说别人大约他不熟悉,但是唐寅那是绝对有名的大画家,《三笑姻缘》男主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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