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毒‘妃’ 第137章

作者:颜若优雅 标签: 架空 近代现代

“瞧你这几天急得,嘴上都起水泡了,多喝点鱼腥草茶,降降火,咱们不干都干了,急有个啥用?敬轩刚才不是说了吗?过两天秧苗就能种植了,咱也就晚了二十来天,没多大事儿。”

心疼的看着他满嘴的水泡,凌王氏边念叨边将茶水递给他,最近她也脱下了锦衣华服,再次穿上粗布麻衣,跟着他们一起出门干活儿,不过他们女人一般就是负责收集腐叶土,男人再一筐筐的往山下搬,倒不是啥力气活儿,为了这次的晚稻,连在家里做客的王家二老和王金玉母子都没有闲着,甚至王平安还让人带了信回家,让王家几兄弟也整理出几亩水田试试,甭管成不成,试试总是没错的,万一真成了呢?

“能不急嘛?几十亩地的种粮也得不少钱咧,加上咱还投入了这么多人力,要是摘果子的话,不知道得多做多少果酱呢。”

凌成龙的压力真的很大,老实的汉子,啥都不怕,就怕给儿子扯后腿。

“爹,钱是赚不完的,果酱那边不也没耽搁嘛,你就别想那么多了,我保证只要不出现啥大的气候问题,咱家的晚稻肯定会大丰收。”

听到他们的对话,正在跟严晟睿窃窃私语的凌敬轩抬首安抚道,看到他爹这几天焦急的模样,他也是又心疼又无奈,差点没冲动的把家底报给他听,后来想想要是他知道果酱那么赚钱,而他们还缓下制作果酱改而种田,肯定会更急,也就没敢真的跟他说了。

“哎,爹知道,只是??”

“我说你这人咋一辈子都这么磨叽咧?不做都做了,你急有个啥用?”

话还没说完,老爷子手上的筷子啪的一声搁下,双眼瞪得比牛眼还大,向来怕他的凌成龙条件反射的一缩,再也不敢多嘴了,凌敬轩等人非常不厚道的偷笑,这才叫一物降一物,效果比他们苦口婆心的劝诫好太多了。

“爹!”

看看可怜巴巴的丈夫,凌王氏没好气的叫了一声,他不也是为了这个家嘛。

“好了老头子,你也消停消停吧,成龙已经做得很好了。”

见老爷子还是鼓着双眼,王孙氏悄悄拉了拉他的衣摆,又转向凌成龙安抚道:“成龙你别跟他一般见识,他就是个火爆脾气,一辈子都没收敛过。”

“哎,娘我知道,爹,你别气,喝杯酒消消火。”

有了她在中间缓和气氛,凌成龙不得不硬着头皮起身给老爷子倒酒讨好他,谁让他是媳妇儿的亲爹,他的岳丈大人呢。

“呵呵……爹,姐夫都这样了,你就喝了吧,孩子们都看着呢。”

另一边的王金玉也忍不住帮腔,原先她只打算逗留几天就回去的,谁知道姐姐家要种晚稻,需要人手,他们母子也就顺势留下来了。

“你啊,不是我要说你,你这样婆婆妈妈的,连带也会影响敬轩他们,八十亩地的种粮,要是真没了,谁不心疼?全力支持你的敬轩肯定比你更急,你说你总这样念叨,不是给孩子增加压力吗?”

老爷子接过酒杯无奈的轻叹口气,他又不是疯子,哪会有事没事乱骂人?

“爹说得是,我记住了。”

看一眼大儿子,凌成龙连连点头承认错误,倒是凌敬轩一脸懵逼,他压根儿就没担心过好不?

算了,他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他也懒得纠正了,眼角余光无意中扫到痴痴望着凌敬翰,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暗恋人家的王云丫,剑眉又忍不住皱了皱,得想个办法把她送走才行,不然时间长了,难免会伤了两家和气。

“凌叔,你们插秧那天,我跟父亲可以一起去看看吗?”

跟他们一桌吃饭的楚严突然看着凌敬轩,视线不可避免的看到了坐在他身边的严晟睿,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已经没那么怕他了,不过也还没找更适合他们的相处方式就是了。

“当然没问题了,事实上我个人觉得,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整日关在房里读书也不见得能获得多少知识,有些经验还是要亲自去体会才能累积,严儿要是有兴趣的话,也可以下地去适应一下哦!”

甭管他的身份是什么,将来会走哪条路,多点积累点各方面的经验总没错,国以民为本,而民则以农为本,了解种田的知识对读书人来说是必要的,特别是那些以后准备考取功名的才子们。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多谢凌叔。”

楚严高兴的点头,他很喜欢凌敬轩,不止因为他以后会成为他的皇婶,更多还是他嘴里那些奇奇怪怪的说法,每每都让他茅塞顿开,收获颇多。

“爹爹,我也要,我要跟严哥一起下地。”

不甘寂寞的小包子来回看看他们,举起小手期望的看着他,旁边的凌文早就等不及了:“那我也要去,爹爹你说过,读死书是没用的,要学着将书里的知识活泛运用到生活中去,我要验证看看你教我们的对不对。”

故作成熟的小脸满是老成,众人不禁全都让人他给逗笑了,凌敬轩也不例外。

“去去去,都去总行了吧?楚先生不介意吧?”

“嗯,我也想去看看你的晚稻种植是否能成功。”

楚辞点点头,其实早在听说他要种植晚稻的时候他就开始留意这件事了,如果真成了,于国于民无疑都是天大的好事,虽然三年前他从噩梦中醒来时毅然决然的抛去了自己的身份,带着严儿远离家族朝堂,可曾经的身份摆在那里,遇到这种于民有力的事情,还是忍不住会格外关注。

“呵呵……那就这样定了,对了老宋,改明儿你去镇上一趟,让刘保人三天后帮我找三十个工人过来,最好是先前那批人,咱们的晚稻本来就晚了点,我想着尽可能在一天之内就种完所有的地。”

没有现代化的机器辅助,为了抢时间,就只能在人数方面下功夫了。

“是,轩主。”

草草吃完饭伺候在一旁的宋耕牛恭敬的道,晚饭又持续了好一会儿,天色暗下来之前,一家人聚集在院子里纳凉歇息,因为某些原因,凌敬翰兄弟俩拉着张扬躲在屋子里没有出来,凌敬轩看了看魂不守舍的王云丫,丢给严晟睿一个眼神,状似无意的靠向聚在一起绣花的女人们“姨母的手艺这么好,何不做点手包啥的,只要造型别致,应该比织布绣花更赚钱吧,而且这也算是投你所好不是?”

自然的拿过王金玉正在绣的手帕,凌敬轩翻来覆去的看了看,对绣品这种女人家的玩意儿,他是真不懂,不过若是设计几款时尚大方的手包的话,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

“你不说我都忘了,敬轩,我正想问你,听说小文他们背那个小猪书包是你设计的,我仔细的看过了,觉得那东西拿到镇上绣品铺子肯定能卖个好价钱,所以想跟你讨个图样照着做几个拿去试试呢。”

早在来到这里的第二天,王金玉就看到小家伙背在背上的小猪书包了,立体呆萌的设计非常有喜感,不同的配色又会呈现不同的表情,比那些传统的单肩挎包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她一直都琢磨着呢,今儿终于逮到机会开口了。

第132章 设计送走王云丫

“呵呵……瞧姨母说的,你想要的话我随时都能给你画好几个,不过姨母,我觉得你最好是做女人用的手包,而且不要卖到镇上,直接让青子拿到县城或州府去,在那里找一家最大的绣品铺子,亲自跟掌柜洽谈,定个长期合作的契约,你们要是有兴趣的话,具体细节我再找时间单独跟青子商议。”

那些东西,要么不做,做就得走高端路线,不管在哪个时代,女人的钱都是最好赚的。

“啥手包啊?就是荷包吗?”让他给说糊涂了,王金玉不禁满脑门儿的疑惑,另一边的张青闻言也靠了过来,对这个大表哥,他可佩服着,巴不得能在他身边多学学呢。

“不是,比荷包要大多了,你等一下。”

说也说不清楚,凌敬轩索性起身去房里拿出自制的炭笔和一叠小包子们练字的宣纸,当着他们的面在纸上勾勾画画,不多时,一个简约大方的方形包包图案就出现了,凌敬轩拿着图纸对凑过来的家人们解释道:“你们看,这个面料可以用各种颜色的粗麻布,再用绸缎在面上绣出一朵立体牡丹,里衬则用柔软的绸布或锦缎,中间的支撑用竹皮就好,缝合好了再用色调感比较强的锦缎包边儿,手提这里就更简单了,用粗麻布颜色一样的锦缎包裹棉花条,既柔软又美观,最后封口设计,如果是这款包包的话,最好是采用衣服的盘扣结,粗麻布与绸缎的结合,强调了刚柔并融,挎上它肯定会让女人增添一份性感可爱的魅力,既好看又美观。”

最重要的是,作为主料的粗麻布便宜,稍微贵点的绸缎只是装饰用,竹皮更是到处都有,对初期创业的他们来说,无疑是最佳选择,而且两者的结合也不会拉低手包的品质,相信是个女人都会喜欢的,只要有一个女人挎上了,肯定会有更多的女人跟风,到时候还怕赚不到钱?“你别说,这包看起来还真不错,平时咱们出去最多也就是带个荷包,容量小,装的东西也少,几个铜板就塞满了,如果换成这种的话,咱女人家的小东西都能放进去了,而且样子也好看,金玉,我看成,要不你就先做一个出来试试?”

凌王氏率先拿过图纸侃侃而谈,对儿子,她可是极其推崇的,别的不说,就说他给娘家出的主意吧,听说大哥大嫂回去后马上就着手准备,第三天一早就去镇上摆摊了,这才几天呢,昨儿大侄子过来还在说,已经赚好几两银子了,一家人别提有多高兴了,干活也更加积极卖力,娘家人的日子眼看着好过了,她自然也希望这个苦命的妹妹能过上好日子。

“看起来是不错,改明儿我就试试,敬轩,你这脑子咋就这么活泛呢。”王金玉也点点头,忍不住笑看着他,娘家已经因为的主意赚钱了,如果这种包也如他说的一样好,肯定也能赚大钱,到时候他们可都是沾他的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