裙臣 第10章

作者:羊角折露 标签: 破镜重圆 ABO HE 近代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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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怕大家忘了(。丁洵是阿楚的学长兼合伙人。

  阿楚:前夫天天在网上看鸟怎么办?

  南南:让我看看你的?

  阿楚:……滚。

第13章 捉奸

  夏归楚慌了,二话不说推开曹南宗,抓起堆在沙发上的浴巾,往他身上一盖。

  可怜浴巾只是一条巾,不是被子也不是披风,它就那么窄,盖住肚脐以下就盖不住脸,曹公子价值千万的脸,可不兴这么暴露啊,可盖了脸和前胸,下半身春光大放送,也不礼貌吧?!

  夏归楚急得要啃指甲,该死,他怎么忘了,丁洵有他家门的密码!

  电光火石之间,夏归楚灵机一动,自己把上衣一脱,喝令曹南宗背过身趴在沙发上,让他脸埋进沙发。再把浴巾和擦发的毛巾齐齐堆上曹南宗的后背和屁股,如此以来,不该看的都看不到,完美。

  于是,拎着自制夜宵的丁洵走过玄关,一眼看见的就是这么一幅暧昧的画面。

  沙发上,夏归楚裸着半身,正从一个男人身上下来,他眼神有些闪躲,脸色泛红,额头一层薄汗,一看就不对劲。至于窝进沙发那个……脸面朝沙发靠背,又有一头乱糟糟的长发挡住,实在看不清长相。

  即便如此,丁洵依然分辨得出,那个男人是个美人,脸和身体虽然被胡乱挡住,但暴露在外的一双腿,骨肉匀停,笔直光滑,脚腕处还有一枚刺青。

  等等,这刺青怎么有点眼熟?

  丁洵眯起眼睛,眼皮一跳,脸色瞬间变黑,他揪住夏归楚的衣领把人拎到一边,压低怒火和声音:“你又对模特下手了?这个喃喃才拍多久,你就把人带回家?!”

  夏归楚脑子里正在编故事对付丁洵,听到这话心里一沉。什么叫又下手?原来丁洵认识他这么多年,嘴上说什么不信八卦媒体信他,都是骗鬼的。

  心头鬼火顿时比丁洵还旺盛,夏归楚的脸上却笑得恣意,嘴比刀子还快还利:“哈哈对对对,我就是好色浪荡,睡一个喃喃算什么,百人斩、千人斩我都是小意思,怎么样,师兄满意吗?”

  夏归楚生来一副风流相,在国外待久了,对肢体接触也十分随意,回国后常有合作的模特对他动歪心思,大家似乎都默认他荤素不忌,男男女女,Alpha和Omega全部跃跃欲试。

  来的若是Alpha,多半会有意模仿集团副总形象的曹南宗——禁欲优雅,矜贵精英。遇到这种东施效颦的,夏归楚感觉自己就像选秀节目的评委看海选一样,心里已经笑疯了,面上还装出正经样陪人打太极,默默一通打分,最后得出结论:曹南宗独此一家。

  Omega嘛,几个月前夏归楚在国外参加时装周时,遇到过一个有点意思的。那人是个混血模特,叫金莱,一头和曹南宗相似的长发,姿色不俗,但没什么背景,人气始终不温不火。

  金莱自称是夏归楚的粉丝,不光对夏归楚的作品如数家珍,还自告奋勇陪他逛完整场时装周。

  那段日子夏归楚过得很舒适,金莱热情貌美,行程安排妥帖周到,又不像传统Omega那么娇弱,即便看出金莱并不是真正的粉丝,陪玩也是别有用心,夏归楚也不在意。

  直到旅程尾声,金莱突兀地发情了。

  他求夏归楚帮忙,夏归楚却只是对着Omega潮红湿漉的身体吹了声口哨,笑道:“照片应该拍够了吧,其实你把头发剪短,会更有辨识度。”

  Omega的信息素确实很甜美,但夏归楚并不喜欢甜食,甚至感觉有点反胃,他抛下下诱人的Omega,扬长而去。

  后来金莱还真把长发剪成超短发,露出他那双湖绿双眸里的野心勃勃,一炮而红。

  平心而论,夏归楚并不讨厌金莱这种出身低但有野心、有手段的人,他自己也同样野心勃勃,方便的话,也愿意做些顺水人情,送人上青天。

  夏归楚深知,当人两手空空,渴求的东西又太遥远时,会爆发出怎样的能量。

  就像当年他也曾拼尽全力追过曹南宗一样。

  这件事后来还是被媒体报道出来,记者甚至还专门做了一期专题,点评他从婚变到现在的情况。那期杂志封面是夏归楚正面照,也亏得他毫无死角,那种死亡角度也不影响他用脸霸凌眼球,配合标题文案“野心家的进退”,帅得十分扎眼。

  头条长文洋洋洒洒,分析夏归楚如何不择手段飞出戈兰这个落后迷信的地方,攀上曹南宗的高枝,借丈夫资源成为新贵,又在暮云集团显出颓势之时,弃对方不顾,华丽转身,玩转更年轻的肉体。

  金莱那段,就是用来佐证夏归楚已经成为资本本资,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古城来的穷小子。

  杂志上倒是没有刊登太露骨的照片,只有几张他和金莱进出各大景点的背影,当时丁洵把杂志翻到这页,扔到夏归楚面前,想让他反省反省,夏归楚却看得哈哈大笑,直夸笔者图文并茂,文采斐然,野心家人设他欣然接受。

  丁洵被他气得脸色铁青,就如此刻一般。

  “夏归楚你就这么饥渴?!金莱的事才过去多久?舆论会怎么看你?合作方会怎么看你?”丁洵嘴唇发抖,手掌掐紧夏归楚的肩,“上次摆平这些,你知道我花了多大的力气?多大的人了,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任性?”

  饥渴?这就给他定性了啊,夏归楚哂笑一声,无视Alpha的力量施加在肩上的疼痛,微微挑起眉,表情仍然吊儿郎当,语气很冷淡:“劳烦师兄老是为我收拾烂摊子,我什么名声,我自己是什么人,我有数。我以为师兄也是有数的人,没想到……算了,产生什么后果我自己会负责,这次就不麻烦师兄了,但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我管不了呀。”

  想起沙发那个裸男说过,把自己丢到网上任人凝视、评说,也是一种修行,夏归楚忽然笑了起来,拍拍丁洵的胸口道:“当然,工作室有师兄的股份,你担心会影响收益我理解。”

  丁洵愕然,急道:“归楚你胡说什么,我不是为了股……”

  夏归楚笑嘻嘻地打断:“好啦好啦,你放心,不会让你亏本的。不然,你把股份卖回给我,让你落袋为安总行了吧?”

  丁洵难以置信,他就骂了一句,夏归楚居然生这么大的气,几乎是在和他划清界限。夏归楚是讨厌被人管,但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丁洵以为自己会是特殊的。

  平时夏归楚再怎么随便和别人勾肩搭背,丁洵不会当回事。以他对夏归楚的了解,这家伙满脑子只有摄影,透过镜头他看见的是超越皮相、肉体的无限可能,圈内鲜肉再多,对夏归楚而言都只是创作的工具。

  所以当初这个喃喃请夏归楚拍照,丁洵还打趣对方腿很美,很合夏归楚胃口,这种人都是过眼云烟,总会离开的,留在夏归楚身边的,一定会是他。

  他都等到曹南宗走了,还愁这些虾兵蟹将?

  可是现在,喃喃赤身裸体躺在沙发上,两个人之前还不知道怎么胡来,夏归楚还为了他闹成这样,丁洵既震惊又不甘,不甘之中又有一层隐秘的委屈。

  凭什么?凭他是Omega吗?夏归楚真的再也不给任何A机会了吗?

  丁洵紧盯着夏归楚的眼睛,仿佛要从中找出谎言的痕迹,齿根被他咬得发酸:“你对他是认真的?就这么个擦边博主,至于……”

  “丁洵,”夏归楚冷冷阻止他继续,“你过界了。”

  丁洵顿时脸色煞白。

  夏归楚毫不留情地推开丁洵,坐回沙发边上,指尖挑起装死沙发客的乌黑长发,看着丁洵的眼睛,在发尾温柔落下一吻。

  “我是玩还是认真,都和师兄无关吧?”夏归楚微扬下巴,挑衅地笑,“师兄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的话,早点回家吧,很晚了。”

  那笑刺得丁洵眼睛疼,他额角青筋直跳,终是扔下夜宵,摔门而去。

  客厅静了下来,夏归楚看着关紧的门,笑容消失,揉了揉眉心叹息一声,刚刚他是不是说得太过了?

  丁洵暗恋他,夏归楚一直是知道的,他也告诉过丁洵,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要试图用对他好来打动他。可丁洵却说没关系,日久见人心,他会让夏归楚明白,他才是夏归楚最适合的伴侣。

  好沉重。

  丁洵不像卢卡斯是个健忘的乐天派。卢卡斯能被开导变回朋友,这几天一个人在曼城也玩得开心,常和夏归楚分享他的旅游见闻。

  这位丁师兄呢,不仅性格不清爽,又是工作室元老,真要掰了,影响的不只夏归楚个人。他刚才说得轻松,实际上也不想这种伤筋动骨的事发生。

  正发愁,沙发上的擦边博主的肚子又开始咕咕叫了,夏归楚一下子回过神来,不由对曹南宗竖起大拇指:“你可真能忍啊。”

  曹南宗转过脸,拨开挡住眉眼的头发,目光幽幽地扫向桌上的夜宵:“能吃吗?”

  “咳,能,不吃白不吃!”

  于是夏归楚把愧疚抛在脑后,很没良心地邀请前夫一起把丁洵留下的夜宵吃个精光。

  曹南宗犹豫,觉得这似乎不太好,夏归楚白他一眼,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也不是不能现在去厨房做,但某人的肚子可能支撑不到那个时候。

  曹南宗掂量了一下,从善如流地吃下了丁洵的遗产。持明教崇尚苦行,但他并不修辟谷一道,没必要在吃上虐待自己。

  吃罢夜宵,曹南宗换上睡衣,状若无意地提起:“这么看丁洵挺关心你的,那么生气还给你留夜宵。”

  “他是挺关心我,但……哎烦死,丁洵就住隔壁栋,来得太快了。”夏归楚不喜欢有人随便闯入自己的空间,可他自己饮食不规律,老被丁洵唠叨,后来师兄就养成了时不时投喂他的习惯,他图方便,才给丁洵设了临时密码。

  “这么好,你们怎么还没修成正果?”曹南宗笑笑,仿佛随便唠家常,“我一直以为离婚后,你一定会选他,哪知道之前又冒出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如果前夫也能投票的话,我投丁洵一票。”

  夏归楚正收拾桌面,闻言冷冷瞥了一眼好心的前夫,转身走到智能门锁前,删掉了丁洵的临时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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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洵:这回轮到我了吧?……这个喃喃怎么回事!

第14章 宛如阿修罗

  “你没事吧,丁洵那样说你,你还投他一票?”删完密码,夏归楚仍觉得匪夷所思,斜睨着曹南宗讨伐他,“不对,你投个什么劲的票啊?”

  神经病,他选择谁,有曹南宗这个前任什么事啊?

  曹南宗吃饱了饭,此时正是神完气足,颇理直气壮地和他分析:“我这不是从朋友的立场替你打算嘛,你和丁洵认识时间最久,他成熟稳重,懂摄影,和你有共同语言,做饭还好吃,又对你长情,既然你排除了那个外国人,那他……”

  “排除了卢卡斯也不是非要选他,真亏你这么上心我的第二春,”夏归楚越听越烦,“我看你是吃人嘴短吧,不就是做饭嘛,我也会啊,都是成年人,谁需要谁照顾啊?”

  曹南宗不置可否地笑笑。他很早就知道丁洵,当初夏归楚被恩师何律同收为关门弟子,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丁洵。

  那时夏归楚年少成名,比现在更口无遮拦,说起丁洵挺刻薄的:“说是师兄,其实老师从没承认过他是弟子,他呀,其实是老师故人的儿子,碍于这层关系,天分不高,也不好点破,就让我叫他师兄安慰安慰咯。”

  曹南宗便劝他别对人说这种戳心窝子的话,夏归楚则怨他风景,挂在曹南宗身上蹭来蹭去,不满地哼哼:“哎哟我的月君大人,我有那么没情商吗?这不是跟你才这么讲嘛。”

  后来,夏归楚离开戈兰去曼城上大学,丁洵倒成了他名副其实的师兄。

  夏归楚讨厌死板的课程安排和校规束缚,常常人间蒸发,要么接私活,要么外出取材找灵感,四年大学生涯,几乎全靠师兄罩着才拿到毕业证。

  他对丁洵的评价也逐渐从“没天分”变成“师兄救我狗命”,而那时的曹南宗远在戈兰,困守迦那圣坛,两个人只有节假日才见得上一面。

  难得一见,曹南宗听到最多的却是另一个Alpha的名字。

  回想起来,曹南宗那时便隐约觉察到丁洵对夏归楚有意。只是这种想法还很模糊,他不想用这毫无证据的担忧,限制夏归楚的自由。

  他劝解自己,或许还应当感激丁洵,替自己照顾夏归楚?

  可那种陌生的敌意,无时无刻不啃噬他的心,令他苦苦思索,和自我鏖战,变得越来沉默。

  身为月君,不该有这样的情绪。不管那份情绪以什么为名,是竞争,嫉妒,还是愚痴。

  直到父亲病重,曹南宗临危受命,也来到曼城,成了人们口中的小曹总、曹副总,这总、那总,叫得他头皮发麻。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终于不用等到节假日才能和夏归楚相聚。

  “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丁洵那天,”曹南宗忽然开口,对夏归楚描摹起自己对情敌的印象,仿佛真要推销丁洵似的,“他脱下外套给你挡雨,那画面,你看了都会想拍张照片。”

  夏归楚愣住,他顺着曹南宗的提示苦思冥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有这么一回事。

  曹南宗的记忆却很清晰。

  那天他想给夏归楚一个惊喜,没有事先通知就去了爱人的学校,人坐在车里,望向对面的校门口,没过一会儿就见夏归楚和丁洵并肩走出校门。

  雨是突然下起的,这种午后小阵雨,曼城人都不当一回事,街上几乎无人撑伞,丁洵脱了外套,支在夏归楚头顶,两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互相凝望,说说笑笑,青春写满两张脸。

  斜风细雨不须归,曹南宗不得不承认,那真的很美,像青春电影里会被人疯狂截图的一帧。

  而他呢?是美丽画幅外被裁剪的那个。

  从小到大,曹南宗没去学校上过学,所有教育都是在圣坛完成。

  师父……噢,他妈妈云流女士说,这是月君的特权,不用和常人争抢竞争,可听夏归楚绘声绘色地讲述自己多彩的校园生活,曹南宗也会好奇,会羡慕,做那个和他一起苦恼选课挂科,一起食堂排队,一起笑着走出校门,用外套替他遮雨的学长,是什么感觉。

  眼睁睁看着两个人走远,曹南宗闭上眼,没有下车叫人。

  也许要怪就怪那天他穿了皮鞋,像小孩装大人,虽说是价格昂贵的手工小牛皮,脚趾缩在里头却万分别扭,潮热逼仄,远没有赤脚被夏归楚捧在手心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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