裙臣 第20章

作者:羊角折露 标签: 破镜重圆 ABO HE 近代现代

  夏归楚说:“我许愿来年少生气,Alpha的乳腺也是乳腺,也会长结节,可想要实现这个愿望,恐怕首要一条就是离你远点。”

  曹南宗听得心中一颤,果然他猜得不错,夏归楚约他见面是要谈结束,带他从宴会厅逃走,不过是好心的人顺势而为,就如当年夏归楚划船带他走,也是碰巧。

  “不行,我不同意。”曹南宗被夏归楚掐住腮帮,话说得有些艰难,却仍坚持要说,“我们是好朋友,你当着那么多人、那么多媒体的面,亲口承认的,好朋友为什么要离远一点?相反,应该多多联系才是。”

  夏归楚举手投降,彻底无语,他又想破口大骂,曹南宗就这么需要一个上床的朋友吗?那大可以去包养一个乖巧的小情人,去找乔闻达,去重新选一轮月影,甚至去睡粉不行吗?

  为什么非要捉他做这个“好朋友”?

  这是报应吧,夏归楚心想,怪他自己一时欲望蒙心,以附加条款的名义,自以为高明地提出和前夫做炮友的提议,结果现在曹南宗拿着鸡毛当利剑,真把他当炮友了,他又委屈了。

  爱与欲分离的想法看起来很美,原来只是饮鸩止渴,它将夏归楚一把撕裂,让他一面沉湎短暂的欢愉,一面求而不得,越发煎熬罢了。他忍不住问自己,曹南宗为什么不再提和好的事,是不再对他抱有希望吗?

  夜风明明是很舒服的,夏归楚却渐渐感觉呼吸不太顺畅,他想掩饰,闭口不言往后退,曹南宗却从他沉默的呼吸中听出什么似的,不顾他的推阻,又把夏归楚搂进怀里。

  “阿楚,我不逼你,”曹南宗轻轻拍着夏归楚的背,温润的嗓音变得有些滞涩,嘴角却是带笑的,“别紧张,我不会逼你的,你那么讨厌我,讨厌继续下去的话,就算了,我不会再打扰你。”

  那些鼓足的勇气,走出的步子,可以因为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紧迫的呼吸通通扔掉,曹南宗不觉得这是浪费,只要夏归楚不需要他,他就是退回三年前也没事。

  退回以前那个状态,默默关注夏归楚动向,把刊登他作品杂志报纸剪下来,贴满好几个记事本,在丁洵处理处理夏归楚的绯闻之前,就和媒体打好招呼,即使他们已经没有半点关系。

  曹南宗想说服自己,只做夏归楚的铁粉,也挺好吧。他的理智甚至迅速规划,再次从夏归楚的生活退开,要如何做才能退得比之前更干净。

  他的生活如果没有夏归楚的影子,该做的事还有很多,集团的工作是曹总该做的,持明的教务是月君该做的,可是搜肠刮肚,却找不到一件曹南宗自己想做的事。

  骤然想起云流曾对他说,“没了持明教和暮云集团给你的身份,你算什么?”

  犹如当头棒喝,曹南宗像个甩到半空的空竹,被顶楼的大风穿透,胸腔发出尖锐空洞的哨音,以至于夏归楚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半晌没有反应过来。

  上唇何时黏住下唇,竟让曹南宗开口说话也用了很大的力气,他问夏归楚:“你说什么?”

  夏归楚低声叹息,无奈地笑笑:“曹南宗你是不是又装聋作哑?非要我说两遍……我说我不讨厌你,从来也没讨厌过,以前那些气话,你不要当真。”

  曹南宗肩背一松,扣在夏归楚腰上的手倒蓦然收紧,像有什么话很管不住似的想要说出口:“阿楚,我们……”

  “哎哟,小南,小楚,可算找到你们了。”身后出现的爽朗女声,剪断了曹南宗的话锋,“我和大哥说,你们俩肯定还在这栋楼里,八成就是小南最喜欢待的楼顶,果然猜对了。”

  来人曹南宗和夏归楚都认识,是曹南宗的姑姑、曹暮的三妹——曹银屏。

  曹银屏早年为了追爱放弃继承权,去了海外发展,有自己的事业和生活,别说掺和集团的事,一年都回不了几次国,夏归楚也只在婚礼上见过她一次。

  那天满座宾客都穿得正装礼服,唯独她一身波西米亚风的宽松长裙,羽毛珠串挂了一身,手腕上戴着层层叠叠的花纹手镯,行动说话间叮叮当当,看一眼就很难忘记。

  席间,夏归楚听到不少人对她的着装冷嘲热讽,说她穿得像个乞丐,传她在国外过得并不如意,嫁过人又离了,到了这把年纪没人要云云,夏归楚听后当场用行动力挺曹银屏,和曹南宗拉着她聊了不短的时间。

  夏归楚喜欢她身上的特立独行,和浪漫松弛,老曹家除了曹南宗,也就曹银屏还对他的脾性。他张张嘴一句“姑姑”叫出去,发觉不妥赶紧改口叫“曹女士”,曹银屏却笑道:“还是叫姑姑吧。”

  年过四十,曹银屏一头波浪卷发中已有几缕霜发,但笑起来却仍像个永不老去的吉普赛女郎,乌溜溜的眼睛盯着夏归楚等他叫姑姑,夏归楚只好叫了,叫完他迅速瞄了眼曹南宗,却见此人嘴角正翘着,只是天生笑唇,看不出是在取笑他,还是无事发生。

  “姑姑,”正牌侄子曹南宗问道,“出什么事了吗?”

  “你还问我呢?今天年会这么精彩,楼下都乱成一锅粥了,你们俩却私奔到这躲清闲,真是——”她绷着脸用手指点点他们,很快破功大笑道,“有种!”

  夏归楚也跟着笑,曹南宗的嘴角却沉了下去,他真的觉得自己被骂无所谓,但到底是谁换掉视频,之后舆论又该如何处理,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妈妈那边……又会怎么说,都是他要考虑的。

  很想躲在这里和夏归楚做些只有欢喜没有痛苦的事情,可人世便是一片苦海,幸福只是欺骗人忍耐的短暂虚幻。

  不用曹银屏多说什么,她会出现在这,就是一种提醒,何况她还提到了曹暮,曹南宗迅速认清现实,他得做该做的事。

  “姑姑,阿楚拜托你了,你送他回家吧,”曹南宗脸色闪过一丝倦意,嘴角勉强撑起笑容,“我先下去处理那锅粥。”

  说完他真的走了,夏归楚想拦,手抓了空,脚不由自主跟上去,虽然也不知道自己跟上去能帮到什么——手臂却被曹银屏急急拉住。

  “小楚,别急,”曹银屏朝夏归楚眨了眨眼,“姑姑带你抄近路。”

  夏归楚将信将疑地跟在曹银屏身边,绕过几条看起来一模一样的走廊,他们还真来到一间隐蔽的电梯前。走进电梯,夏归楚松了口气,太好了,他可不想再爬楼了。

  可惜这口气还没松多久,在电梯门打开,眼前出现坐着轮椅的曹暮时,又重新提了起来。

  夏归楚挑了挑眉,斜瞟了一眼曹银屏,女人并无半点愧疚,摊手道:“没办法,他是我哥。”

  虽然被算计了,夏归楚倒不怪曹银屏,她好像做什么奇怪的事,都是理所应当的。

  夏归楚施施然找了把椅子坐下,和轮椅上的曹暮面对面,笑意微冷:“曹老先生特地把您儿子支开,让我来这,是想干什么?总不会是想扔给我几百万,命令我离开您儿子吧?实话讲,几百万太少,您儿子可比这贵多了。”

  曹暮微笑着摇头:“不,我想请你救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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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宝们,想死你们了!

第26章 会疼吗?

  房间灯光昏黄,很静,曹银屏搭乘电梯走得干脆利落,没给夏归楚反应追上的时间,因为他已经被曹暮的话留住。

  “您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曹南宗才是救苦救难的那个吧,这不现在就心急火燎地去楼下救火去了,临走前还叫我早点回家,哪轮到我救他啊?”夏归楚摇摇头,指了指自己,“您大概不知道,业内都叫我魔鬼,我妈说我是扫把星,别说救人了,不给人添堵都是万幸,您这要求,拜托错了人吧。”

  曹暮温和地看着夏归楚,眼尾的鱼尾纹舒展优雅,和曹南宗相比,他的容貌并不算出众,曹南宗那般不似凡人的美貌,更多来自云流女士。

  但两人气质中温和的那部分却十分相似,这也是夏归楚愿意等他下文的原因之一。

  可曹暮却话锋一转,提起另一件事:“小楚,你也知道今天照片上那个网红,和南宗是同一个人吧,他为什么要开这个账号,和你说过吗?”

  夏归楚心下一惊,原来曹南宗做这些并没有隐瞒曹暮,曹暮既然清楚,云流不会不知,这对夫妻之间没有秘密。可他们冷眼旁观曹南宗做这些,是什么道理?

  眉头不知不觉紧皱,夏归楚说:“他说为了治病,还说这也是一种修行。”

  曹暮苦笑道:“这话很有那孩子的风格。但你信吗?”

  夏归楚点头又摇头:“我的直觉告诉我,他说的是某种事实,但不是全部。”

  话音落地许久,曹暮表情木木的,像陷入了回忆,他偏过头转向窗外,苍老的手扶住沉重的头,轻叹道:“南宗没有选错人,你也是个好孩子。”

  夏归楚自觉在感情中失败透顶,他承受不起一句“没选错”。别人夸他帅,夸他有才华的话,他也听得多了早已免疫,但从小被左梅英骂闯祸精、扫把星,成名后各种谣言、嫉妒,他习惯了这些,反倒不知道怎么面对长辈“好孩子”的夸奖。

  好在曹暮也没想从他那得到回应,老人只是盯着玻璃窗上映出的万家灯火,自顾自说:“那天南宗突然告诉我们,他要离开持明和集团,做一些他真正想做的事。”

  那是个晨光熹微的早上,云流和曹南宗刚做完早课,回到餐桌旁和曹暮一起共进早餐。

  一家三口平常温馨的场面,在曹家非常罕见,他们家不同于普通人,从家中有专门的冥想室和蓝萨尔的雕像,便可见一斑。

  云流并不常待在这,自曹南宗来曼城,云流便常驻戈兰,主持教务。曹南宗每月也需定时飞往戈兰,即便住在曼城,也是住自己的房子。曹南宗和夏归楚离婚后,曹暮怕他一个人住那边触景生情,劝他重新装修房子,或者另买一处房产,要么干脆搬回家里住也一样。

  曹南宗却说,他倒想触景生情,可夏归楚并没有在家里留下多少痕迹,自己再离开,怕为数不多可供凭吊的那些,也会在自己看不到时消失。

  那天曹南宗难得回家,云流刚好也在,冷清的星棠公馆26号一家团聚,曹暮高兴得饭都多吃了一碗,谁知道等着他的,是儿子决然的通知。

  通知完,曹南宗又娓娓道来自己之后如何安排公司平缓过渡,持明教也早该选新月君,在新任月君到位之前,他仍会尽心尽力。

  餐厅空气仿佛冻结,曹暮夹在爱人和儿子之间左顾右盼,正要出言缓和,云流撇下筷子,问曹南宗,什么是他想做的事。她语气平淡,是曹暮熟悉的对任何事都胸有成竹的模样。

  曹南宗回答说,他也不知道。云流笑道:“都不知道自己想做的事是什么,还折腾什么劲,我没教过你吗?常人才讲‘想做’、‘喜欢’,那都是愚痴的执着心,早该抛下。持明人应当讲发心,问自己自己该做的事,没了持明教和暮云集团给你的身份,你算什么?”

  那话曹暮听得都刺心,何况是曹南宗?可他却面无表情说:“我的确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喜欢做什么,因为从来也没人教过我。你教我的,都是必须要做的、该做的、您想让我做的,这都是您的发心,不是我的。”

  曹暮意识到,自己有关“家庭美满”的虚幻泡沫在那一刻碎裂了,喜欢什么,不就和吃饭喝水一样,是人的本能吗?可曹南宗却说,无人教过他。

  他问南宗,难道不喜欢修行吗?曹南宗思索了一番,说:“从出生起,摆在我面前的就只有修行一途,无从选择,谈不上喜欢不喜欢吧。”

  事实是如此显而易见,可直到曹南宗提及,曹暮才恍然发现,原来他们从没给过曹南宗别的选择。

  “南宗从小乖巧,对我们的安排从来没提过什么异议,我们便以为,他是喜欢的,乐意的。我有几个朋友,孩子一到青春期就叛逆得不行,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说什么抑郁,焦虑,学不肯上,事也不好好做,闹得家里鸡飞狗跳。可南宗从来不会这样,他没给我们添过半点麻烦,让他学什么他就学什么,样样都做到最好,性格又好,大家都喜欢他大度,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和他妈妈都觉得,他天生就是修行的料。”

  曹南宗适合修行这件事,一出生就显露出来征兆。

  当时云流刚生下曹南宗,醒来见他是个男孩,大发雷霆。她要这个孩子本就是为了继承月君的衣钵,否则她断不会同意生育。持明教崇拜女神,不仅信徒多为女性,历任月君也都由女性担任,不管这孩子以后分化成A还是O,都从根上就错了。

  她让曹暮把孩子带回曹家,自己就当作从没生过这个孩子,把曹暮气得头回在云流面前硬气起来,好说歹说,云流始终不肯松口。

  两个大人声量大,吵醒了熟睡中的曹南宗,他张着浑圆纯澈的眼,好奇打量父母,不哭不闹,嘴角弯弯,慈眉微垂,眉心朱砂痣温润玲珑,稚嫩的脸上自有一股超离世外的灵气。

  和儿子对上视线,云流也不由怔忡,她叹了口气,终于接受把曹南宗养在身边,把他培养成之前所有月君的模样,长发垂腰,华裙赤足。

  可乖了二十余年的儿子,竟会突然跟他们闹叛逆。

  “我已经不再适合以月君的身份为信徒排忧解难,我的发心变了,留下也只是一具空壳。”曹南宗看着云流的眼睛,叫她师父,“我要寻找自己的正道,虽然我也不知道,这条道通往哪里,但我希望能得到师父的支持。”

  “别叫我师父,”云流断然道,“我到底教错了你什么,让你变成这样?你都和夏归楚那个业障分开三年了,怎么境界还越来越倒退?”

  曹暮见势不对,忙劝道:“云流,有话好好说。”

  云流瞥他一眼,以她教尊的威严,命令曹暮闭嘴,她说这是持明教的教务,是她和她徒弟之间的事,徒弟叛教,理应受罚。

  “受罚?你们真的罚他了?!”夏归楚霍然从椅子上站起,大脑飞速运转,瞬间明白了,“所以喃喃就是他离开持明教的代价,就是你们给他的惩罚?”

  听曹暮讲述的途中,他好几次按捺不住想打断,想替曹南宗质问,碍于对方是曹南宗的父亲,才忍下来,脚尖不耐烦地碾着地毯,终于在听到曹暮复述“理应受罚”时,理智绷断。

  按持明教古代最原始的戒律,叛教者须受杖责,投入娼寮,人尽可夫,把蓝萨尔受过的苦重历一遍。如今时代不同,持明要发展壮大,自然也要顺应时代改革,类似的残忍戒律早已废除。但夏归楚在圣坛待过,亲眼见证那个古老封闭的地方时间流速有多慢,戒律的形虽不在,以苦赎罪的幽魂却无处不在。

  “你们还对他做了什么?不止是喃喃吧?”夏归楚大步上前,手指猛然扣住曹暮的肩膀,“说啊!”

  他依然说得很快,生怕说慢一秒,牙齿难以遏制的磕碰就会让他组织不起语言,焦灼的疼痛,会直接钻破心脏,化作怒吼收割喉咙。

  曹暮从未见夏归楚生这么大的气,印象中的夏归楚总是戏谑地笑着,神采飞扬,情绪最坏时也是沉默着,不愿与人打交道。这点上,他和曹南宗很像,自侍身份,讨厌失态,曹暮初见时还以为夏归楚是哪个财阀的小公子,很难想象他来自戈兰那个破旧落后的小城。

  老人轻轻拍了拍夏归楚青筋暴起的的手背,安抚道:“小楚,消消气,他是我儿子,我怎么舍得让他受苦?当时他们母子势如水火,我极力劝阻,才让他们各退一步,达成协定,让他做这个擦边账号,代替原有的责罚,只要他能把喃喃的账号做满一年,他就可以离开。”

  夏归楚冷笑道:“说得好听,要我说,他根本没必要征求你们的意见。你讲这么多,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什么他从来没有异议,可他的不满和异议从来不是嘴说,是用眼睛,用嘴角,用眉毛,用一切细微的动作说的,是你们瞎了眼,你们从来没有认真看过。”

  “你们觉得他的叛逆来得很突然?那是因为你们从来没见过真正的他。”

  夏归楚也不敢说自己有多了解真正的曹南宗,世上有谁能彻底理解另外一个人呢?何况他从来也不是那种体贴入微的恋人。

  可曹南宗在自己面前,至少不是无懈可击只会微笑倾听的月君,他也会生气,会揶揄,会敷衍,难过的时候也会哭。哪怕都是笑,笑和笑也是不同的。

  曹暮脸色苍白,像是又苍老了几分,声音低低地道:“他那天也说过类似的话。”

  他记得曹南宗跪在云流面前,笑称叛逆期这种东西,不会缺席,只会迟到,就当年近三十又重回青春。

  之后曹南宗不声不响挨了云流的莲花戒尺八十一下,勉强叫了一句师父,又颤抖地改口:“妈妈……小时候你和我讲哪吒的故事,你说他天性顽劣,早晚出事……他为自己的错付出代价,很勇敢……经此一劫他才有之后的脱胎换骨,求得正果。咳……可我却在想,可以不那么勇敢吗?哪吒剃肉削骨,多疼啊……他的爹娘呢,会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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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之前有些读者的反馈,我想澄清一下。

  我没觉得自己文案诈骗,也不觉得这是“追妻文”,角色的所作所为也不是“火葬场”,看过上一本书的读者大概知道,我喜欢写有缺点的人在感情中互相伤害又一起成长,所以攻和受都会犯错,也都会受伤,这之中谁更主动,谁付出更多,谁感情更深,我无法用尺子去天平和量,去称,宝宝们从中感受到什么,是你们自己的财富,但人各有想法,不必强行说服彼此。

  我有没有写好暂且不论,但这点初心不会变。

第27章 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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