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痒 第6章

作者:喝豆奶的狼 标签: 年下 情有独钟 近代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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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老板是个健谈的人,对房地产市场颇为了解。

  余景惊讶于他怎么跑来开餐馆,周老板回答他时摆着一副参透人生的恬淡态度:“因为爱情。”

  余景:“……”

  挺有故事的一人,余景和连珩提了一嘴。

  他发的信息过去,也就是随口一问。

  只是下一秒,连珩直接回过来一通视频。

  “哎,”余景找了个亮点的地方,把手机略微平举一些,“干什么呢?”

  连珩开着后置摄像头,镜头没对着自己,而是对着跑在前面的一个孩子。

  “带孩子呢!”

  镜头里的小姑娘穿着红棉袄,扎着双马尾,看起来不过五六岁。

  大概是听见连珩说话,蹦跶着从几米开外折返回来,奶里奶气地问道:“连叔叔,你在跟谁说话呀?!”

  连珩揉揉她的脑袋:“是余老师。”

  于是小姑娘又奶呼呼地拖长声音问候道:“余老师好——”

  余景的心软得一塌糊涂。

  这小姑娘他认识,是连珩的前上司、也就是上一任队长的女儿。

  三年前,对方因为执行任务牺牲。此后每到逢年过节,连珩自己家里走完一趟就要往老队长家里跑,这小丫头见着他比见着谁都要亲。

  今年也是一样。

  “那你带她玩吧。”余景说。

  “玩一下午,都快回家了,”连珩把镜头转过来面向自己,又道,“你怎么了?一个人去喝酒?”

  “没怎么,”余景也不知从何说起,“也就回去了。”

  “等一等,”连珩离镜头近了些,“我现在就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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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小丫头疯了一下午,晚饭前后,连珩把人交还给她的妈妈。

  再打车过来酒馆,虽然尽量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但仍然让余景等了快有半小时。

  连珩赶到时余景已经在喝第二杯酒。

  不仅如此,身旁还坐着个明艳的姑娘,两人似乎在说些什么。

  “借口吧?”那姑娘说,“别想骗我。”

  余景面露尴尬:“没骗你,是真的。”

  “在聊什么?”连珩在余景另一边坐下。

  余景惊喜地转身:“你来了。”

  隔着一个余景,姑娘抻着脖子,半个身子几乎都压在了大理石的吧台边,认真打量了连珩一眼,再对余景道:“看来还是真的,你眼光不错。”

  余景:“……?”

  好像存在着一些没有明说的误会。

  连珩若有所思地挑了下眉:“嗯?”

  余景硬着头皮道:“不是他。”

  连珩托着腮,笑眯眯的:“也可以是。”

  “告辞,”姑娘翻了个白眼,“不打扰你们了~”

  说完便端着她的高脚杯施施然离去了。

  余景好气又好笑:“你知道我们在说什么吗就‘也可以是’?”

  连珩装傻:“说了什么?”

  余景憋了憋,最后还是摇摇头:“算了。”

  连珩的到来,让余景又成功下肚一杯果酒。

  虽然度数很低,但醉意还是有点上脸。

  脑子晕乎乎的,话就容易往外秃噜。

  连珩费心费力套了半天的话,直到天色转暗,路灯亮起,这话也只套出来了一半,含含糊糊,不清不楚。

  但是他知道,和祁炎有关。

  对方总是很轻易地就能牵动余景的情绪。

  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

  轻微的举动如蝴蝶振翅般,在余景心底卷起惊涛巨浪。

  是有多在意。

  连珩有些悲哀地看着余景,看他垂着眸,轻轻叹气。

  如果你抬头看一眼我呢?

  连珩忍不住这么想。

  你那么聪明,或许有些东西就藏不住了。

  只是,当余景真的抬起头时,连珩却几乎是同时将目光错开。

  他有些惊慌地蜷起一个指节,恐惧、紧张,最终都会归结于自嘲且无奈地苦笑。

  “我不知道怎么办。”

  余景茫然地说着,丝毫没察觉到身边人的情绪骤变。

  连珩闷了半杯烈酒:“想开点,你们都在一起那么久了,互相体谅一下。”

  每次余景和祁炎闹矛盾时连珩都这么劝。

  绝对中立、绝对客观、且不动脑子。

  余景沉默不语。

  离开他吧。

  可每次余景和祁炎闹矛盾时连珩又都这么想。

  他让你难过,他有什么好?

  连珩能列出祁炎的一百零八个缺点。

  但那没用。

  情人眼里出西施,他连珩说的话算个屁。

  余景不会和祁炎分手,永远不会。

  连珩仰头把剩下的半杯烈酒闷掉。

  辣嗓子。

  烧得他心疼。

  “祁炎好像……外面有人了。”

  余景的声音微不可察,连珩以为自己听错了。

  偏头对上他的目光,对方脸颊被酒气熏得通红,皱着眉,似乎比连珩还要迷惑。

  “……”

  连珩端起杯子,准备喝口酒压压惊。

  结果杯底朝天了,一口都没喝着。

  空了。

  他回过神来,“嗒”的一声搁下杯子,又是沉默着对视。

  许久,连珩开口。

  沙哑的嗓子差点没破音:“你说什么?”

第5章

  连珩其实听见了,很简洁、很清晰、很明白。

  他只是不敢置信,万分诧异,下意识地反问。

  可等了许久,也没等到余景的回复。

  余景像是喝醉了,目光直直地盯着杯沿。

  他只喝了几倍果酒,又或许是不想再重复相同的话。

  这种心态不适合在外面慢悠悠地吃晚饭,连珩把余景带回了家,趁着他一头栽床上睡觉时,自己去厨房煮了锅大骨汤。

  骨头是连妈妈早上刚买回来的棒子骨,下午才塞到连珩的冰箱里,准备过几天给他煲汤。

  连珩在高一时曾点名道姓要喝大骨汤,连珩妈妈就几天一顿的煲给他。

  肉块炖得软烂,中午泡米饭,晚上下面条。

  余景经常会被分到一些,印象里也是喜欢吃的。

  他晚上没有吃饭,酒醒肯定会饿。

  连珩也会做饭,并且做得还行。

  在警队的这些年已经把曾经懵懂的少年磋磨成了十项全能的打工人,平时不仅要照顾自己,近几年还要照顾新人。

  骨棒焯水,准备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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