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 第10章

作者:尼罗 标签: 豪门世家 近代现代

程廷礼也不知是怎的,仿佛是特别爱睡觉,天还没黑,他已经提前换了睡衣。颇为意外的打量着儿子,他开口答道:“回什么回!你们两个东西,见了面就是狗咬狗一嘴毛!今晚小鹿不走了,省得你们凑在一起又要胡闹!”

大少爷倚门站着,盯着自己的皮鞋沉默无语。片刻过后,他忽然说道:“小鹿必须跟我走。”

然后他抬头望向程廷礼:“爸,我知道您的心思。可他爸是他爸,他是他。”

这话声音不高,但传进小鹿耳中,却是狠狠的震了他一下。有不少事,原来只是影影绰绰有察觉的,此刻骤然全清楚了。他越要脸,越没有脸;怪不得大少爷骂他爸骂得那么响亮爽快,原来他爸当年是当兔子的,活该就是要遭人笑骂的。

小鹿脸上神情不变,一双手却是颤得厉害,画报忽然变大了,书包则是变小了,怎么塞也塞不进去。程廷礼哑在当地,一张白脸隐隐泛了红,没说话,可已经有了恼羞成怒的征兆。

大少爷几步走进屋里,拉起小鹿就要往外走。小鹿向外一抽手,然后拎起书包夹了画报,慌里慌张的自行向外走出去了。

第十三章

小鹿先是走,越走越快,最后终于变成了小跑。从程廷礼起居的院落到他和大少爷的家,中间要分花拂柳的走很久。他左手拎着书包,右胳膊夹着画报,走到半路只听“啪嗒”一声,是一本画报滑落在地。那画报厚而沉重,美术纸制成的封皮冰凉光滑。小鹿眼看它是落到了甬路旁的草地上,生怕它沾了泥,慌忙伸手要去捡,结果一动之下,另一本画报也落了地。

早上扇过他嘴巴子的大手伸了过来,轻轻巧巧的拾起了那两本书。一本书的书脊的确是蹭上了土,大少爷低头用手给它拂了拂,然后抬头瞪小鹿:“看什么看?走!”

小鹿没说话,同时发现自己无法再去直视大少爷的眼睛。拎着书包做了个向后转,他微微驼着背,牛似的低头向前顶着疾走,仿佛空气是凝固的,不顶不开。

一鼓作气走回了他那院里,他垂着脑袋直接进了书房。大少爷不是读书种子,所以这书房就算是他独占的屋子。把书包往椅子上一放,他背对房门站住了,就听身边“啪”的一声大响,是大少爷人在门口,把那两本画报遥遥的扔到了写字台上。

“怎么着?”大少爷踩着门槛子质问他:“还要跟我来劲,是不是?”

小鹿垂着双手,双手松松的攥成了寒冷的空心拳头,一半的手背都被衣袖盖着。新制的西装校服,照例是要比他的身量略大一点。他知道大少爷正看着自己,那目光气势汹汹,让他如芒在背,简直被刺得转不过身、抬不起头。

“你要是嫌这屋里放不下你,你就回爸那院儿去!”大少爷又开了腔,恶狠狠的,是骂死他都不解恨的架势:“你也看出来了,那头现在都开始留你了!你他妈把脸一摩挲把衣服一脱,还念什么书啊!撅撅屁股就把下半辈子的荣华富贵挣过来了!你找我老子给你撑腰,我往后也怕你了,一指头都不敢动你了,多好!去啊!赶紧滚!”

小鹿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颤声答道:“你刚才也说了,我爸是我爸,我是我。那……”

话说到这里,他哽咽似的顿了一下,然而眼睛里没有泪,一张脸则是红得火烧一般:“那我没干什么丢人事儿,你为什么还要拿这些话骂我?”

说完这话,他转身面对了写字台,将两本画报整整齐齐的摞在了一起:“你是不是原来不知道,所以还拿我当弟弟;现在知道了,就看不起我了?”

大少爷听了这话,登时大步上前走到了写字台边:“我看不起你?你说这话都丧良心!我告诉你,我早就知道你是什么种子!”说着他抬手用力一搡小鹿的脑袋:“就因为知道你不是好种子,我才看着你管着你,怕你学你那个兔子爹!你呢?好歹不知,还把他当成靠山了!要不是我刚才过去硬把你领回来,你就——”

话到这里,大少爷停住了,后头的内容不必说,说了比没说还厉害,因为余音袅袅,专要留给小鹿去细思量。

这话放到先前,小鹿想破头也想不出什么来,但是今时不同往日,小鹿的心思略微一转,就把其中的弯弯绕绕全转开了。干爹有着那样的心思,大哥又有着这样的脾气,小鹿只觉得自己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慢慢的抬眼望向大少爷,一眼过后他向下一扇睫毛,没哭,但是扇下了一滴很大的眼泪,泪珠子没在脸上滚,直接就落了下去,一闪而过,快得让人看不清。

方才涨红了的脸慢慢褪去血色,小鹿只剩了嘴唇还鲜红,嘴唇是薄嘴唇,在他屏息忍泪之时,下嘴唇被他用细白的牙齿咬了一下,咬得红上加红。

大少爷盯着他的嘴唇,盯得一眼不眨。其实这不过是一个半大孩子哭鼻子,真是不值一看;尤其小鹿纯粹就只是哭,哭得没用意也没风情,和大少爷在外面常见的泪眼又不相同。

强行管住了自己的手和嘴,大少爷不允许自己去哄小鹿——他是很会哄人的,只要他愿意。可他不肯将自己那些手段往小鹿身上用,依着他的理智,他更愿意给小鹿做一辈子大哥。往后家里的钱全是他的,他会养着小鹿,让小鹿就在家呆着,谁也甭想惦记小鹿。

可理智归理智,理智再有理,管不住感情。

他也说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特别”留意小鹿的,这个留意不是用眼睛留意,是用心留意。他时常是连着十天半月不回家,可心里总是隐隐约约有个小鹿在晃。他也学会了捧戏子,跟那帮十六七的小戏子混在一起的时候,他偶尔会冷不丁的想起小鹿,想小鹿现在也不算小了,这帮小戏子能干的事,小鹿应该也都能干了。

然后他又想如果让小鹿伺候伺候自己的话,其实也不算为过。从身份论,自己是大少爷,小鹿是小奴才,大少爷使用使用小奴才,还犯毛病吗?

就因为是这样的理所当然,所以大少爷近来简直不大敢回家。回家一见到小鹿,他就从身到心一起难受。而小鹿没心没肺的,又是一见他就欢天喜地的喊大哥。他揣着一肚子花花肠子,面对小鹿是打落牙齿和血吞。因为狠不下心撕破自己这张脸皮,故而只能是急赤白脸的、骂骂咧咧的、捏着鼻子继续做大哥。

大少爷一直看不惯父亲那身做派,尤其是忘不了他给鹿副官嚎丧的那副模样。在这一点上,他是坚决的不想学父亲。可小鹿勾搭着他,让他一步一步的往父亲那条路上走。小鹿和小戏子不一样,对待小戏子,他是逢场作戏,见面就好,回头即忘。可是一旦跟小鹿好了,他自己想着,那就得像夫妻似的,总得好,一好一辈子。

可是话说回来,那不就还是走了父亲的老路?

再说,还不知道小鹿愿不愿意。

大少爷不知道自己该拿小鹿怎么办,于是索性不回家,图个眼不见心不烦。但他可以不见,小鹿不可以野跑。在他没把这件事想通透之前,小鹿须得干干净净的给他当个好孩子。对待外头的野食,他不讲究,但小鹿是从小跟他长大的,如果他真要对小鹿下手了,小鹿这第一口,非得留给他吃不可。

此刻两人在写字台前对着站了良久,窗外的暮色渐渐重了,初秋的夜里,也凉得很。大少爷搓了搓手,忽然感觉自己很可笑,竟然对个毛头小子动起了感情。

干巴巴的清了清喉咙,大少爷问道:“吃饭了吗?”

小鹿喃喃答道:“没有,干爹一直忙,没人张罗开饭。”

大少爷叹了口气:“那咱们吃。”

第十四章

晚饭吃得潦草,饭后小鹿回了书房,坐在写字台前摊开了书本。余翰文送给他的自来水笔,他没敢往外拿,因为大少爷单手插在裤兜里,溜溜达达的也走了进来。

小鹿没敢吭声,怕引得大少爷又用肮脏话骂人。一手握笔一手摁尺,他想要躲进数学题里避一避,然而一共也没有几道题可做,于是他垂下头,又打开了英文课本。

大少爷独自在书房里来回溜达了几趟,末了百无聊赖的停在写字台前,俯身把胳膊肘架在了台面上。伸着脑袋看了看小鹿的书本,他出声问道:“功课还没做完?”

小鹿微微的瞟了他一眼:“做完了。”

大少爷冷不丁的笑了一下:“那跟我睡觉去!”

小鹿没言语,两只手开始收拾纸笔。他做事情是认真的,越是长大,越是认真,因为心里知道眼前这一切都是得来不易。墨水瓶盖严密的拧紧,用过的草纸也是一页一页摆放整齐。课本放回书包里,边边角角都要压平,最后是那两本大画报,画报是借来的,格外要珍重对待。最后把书包收拾成方方正正一大块砖了,小鹿才算是收了工。

跟着大少爷回了卧室,他洗漱过后先上了床。

没等他焐暖了被窝,大少爷一掀被子也上了来。他当即往后一退,哑着嗓子说道:“还凉着呢。”

大少爷在微温的被窝中侧身躺下了,下意识的伸手去搂小鹿。然而一搂之下,他又是一惊,因为小鹿光溜溜的,身上就只有一条小裤衩。其实小鹿在床上一直是这么个打扮,但大少爷不知怎的,今天却像是第一次碰到了小鹿的皮肉。

今晚没月亮,电灯一关,屋子里立时黑了个透。大少爷开始和小鹿嘁嘁喳喳的说话,小鹿枕着大少爷的胳膊,说话时气流全扑在大少爷的颈窝里。

“我长大了,想学工科。”小鹿没头没尾的,忽然说了这么一句:“学工科,去德国留学正好。”

大少爷有些诧异:“嗯?”

小鹿一本正经的回答:“余翰文说的,德国工业最好,马克也便宜,现在去德国留学是最合适。”

大少爷没想到小鹿人小心大,居然想得这样长远:“你还想留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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