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红找我 第24章

作者:消失方糖 标签: 情有独钟 娱乐圈 升级流 近代现代

  “小猫给我,我一会儿带它出去。”成凛进屋放下了包,出来的时候说了句。

  “给你给你,我陪它玩了一天已经快受不了了,它可真难伺候,”宋昊宇轻轻戳了一下小猫的脑门,“你要记住是谁带你回家的,知道吗?千万不能随便跟个人混熟了就忘了我了。”

  成凛没好气地看着他:“是你三天两头把它丢在家里,不能怨它跟你不亲近。”

  宋昊宇听了这话老大不高兴,放下了小猫,蜷缩在沙发上开始闷不吭声。

  “你们吃饭了么?”成凛打开冰箱看了一眼里面的食材。

  “小猫吃了,我没吃,”宋昊宇闷闷地回答,“我要绝食。”

  成凛关上了冰箱,走到沙发旁边将小猫抱了起来。

  “你不陪我吃了饭再走?”宋昊宇腾地一下坐起身来,“我一直饿着肚子等着你回来。”

  成凛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是说绝食么?”

  “你不陪我吃饭,我就绝食。”宋昊宇又缩回到了沙发里。

  “我约了人,你自己好好吃饭,不要放个暑假反而过不好生活了。”成凛抱着小猫走到门口,开始弯腰换鞋。

  “我一会儿就要和同学去度假了,你会有一个星期的时间见不到我了。”宋昊宇低声说。

  “我下周也要去草原,如果你下周末之前回不来,我得把小猫寄放在小粥那儿了。”成凛想了想说。

  宋昊宇张了张嘴,一脸委屈地看着成凛。

  没等宋昊宇吭声,成凛已经拉开了门走了出去。

  余忆听到成凛敲门时赶忙应了一声,他刚把两份馄饨叠着放到高压锅里。等他单脚蹦着出了厨房,成凛已经用钥匙将门打开了。

  “忘了你现在应当行动不方便。”成凛一手扶着攀着他的衣服往下滑落的小猫,冲他笑了笑。

  余忆换了几个表情都没能把脸上的惊喜压下去,干脆也不掩饰了,笑笑说:“我以为你还要一会儿才能过来。”

  “嗯,”成凛换了鞋子,想起了什么似的,摇了摇头,“家里有个任性的弟弟,促使我往外走。”

  “啊?”余忆张了张嘴。

  “我记得你有首歌的歌词是这么写的吧?”成凛挑了挑眉,“世间诸多隐忧,促使我留在原地。”

  余忆啊了一声,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那是很久以前写的了。”

  算是他试图建立自己的风格时写的一首歌,当时被好几个人否定,他还是依然发表了。当然最后结果也是销量大败收场。

  他还记得当时的经纪人袁兵评论的一句:“你就不能唱些光明美好的东西,谁要听这些无病呻吟。”

  成凛忽然出声,打断了他的思绪:“我觉得那首歌挺好听,比你前几张单曲都好。”

  余忆回过神来,笑了笑:“其实我也觉得。”

  “馄饨是放在高压锅了吧?你吃了么?”成凛把小猫递到余忆怀里。

  “还没,我等你一起的。”余忆连忙说。

  “我去端过来,你坐过去等着吧。”成凛说。

  余忆抱着小猫蹦到饭桌旁坐下,大概是嫌弃他动作太慢,小猫一靠近桌子就自己一蹬腿跳了上去。余忆放在桌上的一只杯子被小猫以飞快的动作舔了一下。

  “你是不是想喝水?”余忆又蹦着走到饮水机旁边,有一只小碗是专为小猫喝水准备的。

  “你蹦来蹦去的,不费劲啊?”成凛走出厨房问了声。

  余忆蹦回到饭桌旁,将装了水的小碗放到小猫身前,坐下来笑了笑:“这也算是锻炼身体了。”

  成凛将隔热垫放在桌上,再将两碗馄饨放在垫子上,看了余忆一眼。

  “不错啊,乐观多了。”他说。

  余忆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碗里的馄饨由于放了一段时间,又加了热,馄饨与馄饨之间被粘在了一起,卖相已经不如刚出锅时好看了。

  余忆看了成凛一眼,见成凛正面色不改地舀起馄饨慢慢吃着,他也忙将一碗馄饨移到自己跟前,迫不及待地舀起来吹了两口就往嘴里塞。

  “好烫,”他一边往外哈气一边说,“味道不错。”

  “刚买回来的时候更好吃,”成凛说,“下次还是去他店里吃吧。”

  “好。”余忆连连点头。

  成凛勾了勾嘴角,继续慢条斯理地吃着馄饨。

  “刚才你说任性的弟弟,”余忆边吃着,边问了句,“是说宋昊宇么?”

  “嗯,他要出远门,小猫可能又要送到书吧让人帮忙照顾着了。”成凛皱了皱眉,“我这几天得准备陪你去录下期节目,带着小猫到处跑也不方便。”

  “录节目之前,小猫就放我这吧?”余忆说。

  “嗯?”成凛抬了抬眼。

  “我正好要在家休息,一个人待着也挺无聊,”余忆顿了顿,“你上回不是说,晚上可以把小猫放在我这里……”

  成凛忍俊不禁:“我那是开玩笑的,但如果你愿意,当然可以。”

  “愿意。”余忆用力地点了一下头,看了小猫一眼,“小猫还没取名字么?”

  “取了,但是我不满意,又驳回了,”成凛说,“宋昊宇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鱼干,太难听了。”

  余忆呃了一声,确实感觉夸不出口:“为什么要,叫小鱼干?”

  “他说小猫是他遇过的惟一一只不吃小鱼干的猫,所以故意给它取个这名字。”成凛说。

  余忆笑了笑,宋昊宇果然还只是个小男生啊。

  其实余忆对取名字也挺苦手,现在写的那首歌至今没有取出歌名,他甚至还自我催眠等到那首歌真的写完,名字自然而然就有了。

  成凛推荐的这家馄饨店肉馅大,汤味浓,余忆吃了个精光,汤也喝得一滴不剩,顿时就觉得撑得很。

  在余忆靠着椅背休息的时候,成凛收拾完了厨房走出来,问了句:“酒精和药水放在哪儿了?”

  余忆赶忙直起身子指了指电视柜下面的抽屉。

  成凛走过去拿了酒精和药水,蹲在余忆跟前,卷了卷余忆的裤脚,先用湿纸巾轻轻擦了擦余忆受伤的部位,接着开始为余忆处理伤口。

  余忆被他的动作引得腿一抖,低着头抓紧了椅子没说话。

  “应该不碍事,”成凛替他涂完药,审视了一番,“这几天先不要碰水。”

  余忆连连点头,小声说着谢谢。

  成凛将药水和酒精放回原处,坐在了茶几旁边开始看手机。大概是开始忙了,半晌也没有说话。

  余忆坐了一会儿,想拿CD机过来听听歌。

  但是成凛既然在他身边坐着,他戴着耳机不问世事地听歌显然不太合适。

  于是余忆问了句:“我可以戴上耳机听一会儿歌么?”

  “可以。”成凛抬头看了他一眼,似乎有些意外他会这么问。

  余忆马上起身从房里拿了CD机和耳机出来,坐在茶几一侧,一边听着歌,一边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

  “你在听什么歌?”成凛有些不习惯于这么的安静,于是问了句。

  余忆听到他的问话之后过了近一分钟才反应过来,忙摘下耳机:“刚才你是在对我说话么?”

  “你在听什么歌?”成凛指了指他的耳机。

  “是一首很早以前的歌了,97年发行的。”余忆朝成凛挪近了一步,将耳机递给成凛,“唱这首歌的是一位美国的民谣歌手,叫Elliott Smith。”

  成凛戴上耳机听了一会儿,一阵轻快的吉他声过后,是一段轻柔的男声。这首歌的旋律就像一首诗一般,听一会儿就能感觉出一丝忧郁,这是余忆喜欢的那种风格。

  成凛看了一眼CD机屏幕上显示出的歌曲名:Between The Bars。

  “这是他的成名作么?”成凛问了句。

  对他这种对音乐不太热衷和内行的人而言,和一位歌手的作品第一次接触时通常都会先关注他的代表作。

  “不是,他的成名作是另一首,曾获得奥斯卡提名,是心灵捕手这部电影的配乐。”余忆低着头翻到另一首歌曲,放给成凛听。

  成凛听了第一段,点了点头,放下耳机:“很好听。”

  余忆嗯了一声,伸手摸了摸屏幕,没有再说话。

  “怎么了?”成凛感觉面前这个人似乎又显得有些低落起来。

  “忽然想到这位歌手,”余忆低声说,“他已经不在了,有点伤感。”

  成凛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来。

  “他已经离开15年了,但是音乐完好无损地保留了下来,听着歌的时候,感觉他还存活在这个世界上。”余忆说,“音乐大概就是歌手这辈子,惟一可以留下来的一点东西。”

  成凛点了点头,还是没能说出话来。

  他在这一点上和余忆没有共同语言,也无从安慰。他不可能在这时候对余忆说:“听一点开心的音乐吧,积极向上的,能让自己心情好起来的。”在音乐这个领域里他进不去余忆的世界,也觉得这属于余忆独有的空间,不该被外人的观念所打扰。

  “我听他的歌,不会感觉压抑,反而能获得一股动力,”余忆忽然说,“我也想写出这种,过了十年,二十年,会被人听到并记住的歌曲。”

  成凛松了口气。

  “加油吧。”他听到自己这么说了句。

  这真是他和人的对话里最生硬的一次了。

  但余忆听了他的回答,眉眼弯弯地笑了笑,似乎很满足。

  “距离录节目还有5天时间呢,我这点腿伤应该过个两三天就没事了,到时候还能有两天时间去录音棚练练歌。”余忆说。

  成凛依旧很词穷:“可以,你去的时候告诉我。”

  余忆在家里待了三天,趴在书房的桌子上写了十几页歌词,足有五个版本。大概是写得多了,他对写进了自己的小心思的那几句歌词已经没那么容易害臊了。

  并且他下了一个决心,希望自己能顺利地完成。

  等他腿伤痊愈,他马上给成凛发了条消息,告诉成凛自己打算第二天去工作室继续练歌。

  成凛回了电话过来,跟他说:“我明天送你过去,刚好我也需要去和严以恒谈点事情。”

  余忆这天晚上睡得特别香,自己虽然还没能将新歌写出来,但已经能梦到自己登台演唱了。台下人影攒动,站得离他最近的那一个是成凛。

  “唱完之后,我们回家吧。”成凛走上台给他送了一束花,并且跟他说。

  我们回家吧……回家吧,回家吧……

  余忆早晨醒过来的时候嘴角还带着笑。

  他对着镜子洗漱的时候拼命搓脸,可不能再这么诡异地一个人笑下去了,一会儿成凛看到得以为他发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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