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太长 第27章

作者:八分饱 标签: HE 年上 近代现代

  向初笑而不语,他领着谢怡安走到花坛边,蹲下来摸摸小姑娘的头,朝她伸出小拇指,说:“安安,你爸爸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我们拉钩,以后都要一起爱他好不好?”

  “好呀,”谢怡安勾住他的小拇指,大拇指按上去,扣了个章,“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把谢怡安送到兴趣班的教室,向初在附近转了转,等谢时君下课,他们约好晚上要带着谢怡安去吃火锅,顺便聊一聊“家庭变动”的问题。

  两栋教学楼之间有一块空地,放着两个秋千,旁边是个小卖部,向初记得他念大学期间,总有只爱讨食吃的三花猫准时在饭点出现,后来被好心的老板收养,从此摇身一变成为猫主子,还生了一窝亲爹来路不明的小猫崽,如今店门口趴着的这只,已经不知道是它的第几代了。

  正是下午第一节 课的时间,周围十分清静,向初一个人坐在秋千上,小幅度地晃荡着。

  旁边的阶梯教室里坐满了学生,向初听了两耳朵,猜测里面应该是在上近现代史纲要,他念大学时最头疼的就是思政课,因为他再怎么复习也只能拿八十出头的分数,可这些课的学分偏偏又高,结果是拉低他的绩点。

  来到这里,向初不自觉地回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他意外地发现,就算将许怀星的名字从记忆里完整地剜下来,也还是有许多值得回味的片段留下。

  只是他以前选择性忽略了这些,固执地以为许怀星是他青春里唯一的一笔浓墨重彩,其他都可有可无。

  但其实过去之所以珍贵,并不是特定的某个人成就了某段时光,而是曾经怀揣着热切、勇敢、期待的他自己,以或平凡或漂亮的分数,答完了一张又一张人生考卷。

  然后在一个对的时间节点,遇到应该遇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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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课铃响,学生们涌出教学楼,原本安静的校园一下子热闹起来,向初估摸着谢时君这会儿应该被围着问问题,倒也不着急,慢慢悠悠地往学院楼走,准备直接去谢时君的办公室等他。

  学院楼重新装修过,好在办公室外面贴着名牌,向初七拐八拐,走错了两次,终于找到了写着“谢时君教授”的那一间。

  谢时君把钥匙给他了,他直接开门走进去,环视了一下屋内的布置后,坐到了谢时君的椅子上。

  谢时君的办公桌和他想象中出入不大,整洁到无可挑剔,他等了一会儿,抽出一张便签纸,在上面写道:谢时君。

  君字刚落下最后一笔,后面的内容还没着落时,门被推开了,谢时君走进来,锁上门,他刚被学生们放过,手上还沾满粉笔灰就急匆匆地往办公室走,这会儿一边洗手一边转头看向初,“是不是等得无聊了?”

  “没有,刚才在学校里逛了逛,”向初起身,走到谢时君背后环住他的腰,“谢老师,我突然在想,十年前……你在做什么?”

  谢时君答:“应该是刚从国外学习回来,在做助理教授,也会给本科生代课。”

  向初仔细一想,可不是么,那会儿谢时君都快要认识冉秋意了,没准冉秋意就是从那时起开始暗恋他的,想到这里,向初的语气不自觉添了几分酸味,“哦——你那时候就在C大做老师了,可惜不凑巧,我没上过你的课。”

  不过,说好了不吃醋的,而且那时候他不也和许怀星正在热恋中,八斤八两而已。

  为把吃醋的苗头及时掐灭,向初拱到谢时君身前,放软了声音,“想您了,亲一下吧。”

  谢时君笑道:“一下可不够。”

  他扣着向初的腰,慢慢碾磨了一会儿唇瓣,转而直入主题,撬开齿关舔吻敏感的上颚,吻着吻着忍不住钻进衣摆,向初被他刚碰过冷水的手指冰了一下,想躲却没能躲过,整个人都被吻得软下来,不知不觉靠在了办公桌上,右手搭在谢时君肩头,左手攥紧了桌沿。

  谢时君换了亲吻的节奏,一下一下轻啄着,手心覆在向初手背上。

  “其实三十岁到四十岁的这十年,真正算起来也没有多少转折点,现在的我和十年前的我相比,生活上的变动几乎没有,除了有了安安,”谢时君顿了顿,“还有珍珍。”

  向初懒散地半闭着眼睛,勾住谢时君的脖子,让他靠近自己,“谢老师,您还没有四十岁呢,干嘛急着承认自己老。”

  谢时君想了想,说:“大概是已经迫及不待,想让你陪我变老了吧。”

  “你老了以后也会很好看,”向初摘下谢时君的眼镜,也摘下自己的,食指抚过他的额头、眼角、脸颊,像吻一样轻,比吻还要缱绻,“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会长皱纹,头发也会变白,但是我会觉得这样的你更有味道了,因为是时间的礼物。”

  “等我们都老了,早上睁开眼睛看到你,我还是会心跳加速。”

  谢时君笑了,搂着向初,和他对视,久久没有说话。

  向初不仅近视度数高,散光也十分严重,看任何事物时都带着一层虚影,光下尤其难辨轮廓,自动给视野中的一切都框上了刺刺的毛边,但他还是喜欢像这样面对谢时君,从跨年那个混乱的午夜开始,他就爱上了丢掉眼镜的安全感。

  只是他后知后觉才明白,安全感并不是来源于世界的模糊不清,而是来源于为他摘下眼镜的人。

  其实早些时候,刚得知谢时君的眼镜度数比他低,他还会斤斤计较着那点不公平,现在却觉得无所谓,只想抽掉两层透明的阻隔,把谢时君的样子永久性地封存在视野中,凝成不会生锈的指引牌。

  良久,就在向初以为关于变老的话题不会再继续了,谢时君抬起他的手,放到唇边吻了吻,“等我们都老了,我还是叫你珍珍。”

  “嗯……到那时候,我也许会叫你,时君,也有可能会叫你——”向初故意拖长了语调,“老头子。”

  话音未落,谢时君手上猛地用力,将他整个人抬到了桌面上,欺身上前,卡进他两腿之间,向初吓了一跳,“欸,你干嘛……”

  “再叫我一次。”谢时君说。

  如果换作平时,向初大概率会使坏,捡谢时君话语间的漏洞,叫他老头子,可是他望向谢时君的眼底时,捕捉到一种称得上迫切的期待感,他忽然之间不想这样做了。

  头枕在谢时君胸口,向初轻唤:“时君。”

  “我爱你。”

  这是他早就想说却一直没说的,是他偷偷和谢怡安拉勾约定过的,是他刚要在便签纸上落笔却被打断的,实在迟到太久,他补偿似地又重复了一遍:“时君,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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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怡安的兴趣班还没结束,两个人决定在校园里散散步,牵手自然是不可能的,偶尔碰上教过的学生,谢时君还要打招呼。

  但向初乐得其中,终于体验了一把谢时君之前所说的,在校园里谈恋爱要藏着掖着。

  他们一前一后走着,路过几只脏兮兮的小狗趴在草地上晒太阳,向初扯了扯谢时君,“谢老师,你记不记得以前学校里有只缺了一条腿的流浪狗,大家给他起了个名字叫三哥,后来它好像是在寒假里去世了,再也没见过。”

  谢时君转过身,“记得,有关它的传说和故事可太多了,当时我还喂过他火腿肠。”

  “真的吗?”向初惊喜道:“我也喂过呢。”

  原来早在十年前,他和谢时君的生活就有过重合的痕迹,他们虽然素不相识,但也许在同一时间走过同一条路,虽然身边有别人陪着,却听过同一个故事、分享过同一季野蔷薇。

  这个认知让向初心生欢喜,脚步都变得轻快起来。

  学生活动中心前面的广场上立着一排易拉宝,是用来宣传前段时间的企业家宣讲季的,向初只无意间瞥了一眼,好巧不巧看到了许怀星的照片。

  年轻的男人西装笔挺,连腕表都无比考究,对着镜头露出官方微笑。

  向初倒是没有什么情绪波动,甚至还想吐槽许怀星就算穿了整套西装也看不出来有多沉稳,还不如谢时君随便披上一件衬衣呢,果然,气质这种东西是包装不出来的。

  虽说如此,但他还是担心谢时君看到了会吃醋,关键是谢时君吃醋的表现可不是简单的发脾气或者闹别扭,到时候遭殃的肯定是他的屁股。

  “谢老师,我们去湖边坐坐吧,一会儿就能看到日落……”

  还未说完,谢时君拉住了他,把他带到了无人的墙角,“小初,我想向你坦白一件事。”

  “三月他来学校演讲,我约他见面了。”

  向初瞪大眼睛,一下子有点反应不过来,“你、你怎么……你们……都说什么了?”

  “你别紧张,”谢时君捏了捏他的手简单安抚,其实当时见面的情况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讲清楚的,但他省略了剑拔弩张,更绝口不提内心的拉扯与挣扎,只是说:“我跟他说了谢谢。”

  “嗯?”向初微微惊讶,却又松了一口气,开玩笑说:“为什么要说谢谢,我还想着你会跟他打一架,替我出口气呢。”

  两人相视一笑,紧张的气氛荡然无存,谢时君趁四下无人,低头啄了一下向初的唇角,“我会这样说是因为……”

  “谢谢他把你推向我,我的珍珍。”

  他弯腰折下一朵淡紫色的野花,递给向初,小小的花苞里保存着春夏之交时节的风声雨声,也私藏了他对恋人的偏爱,“我想可能会晚一点、慢一点,但你最后,一定会是我的。”

  向初却不急着接过花,歪着头看他,“谢老师,我发现你好像很喜欢送别人花。”

  谢时君将那朵花别在向初耳后,摸了摸他的鬓角,“我只给心上人送花。”

  向初低头看着他们贴在一起的影子,唇角的笑意越漾越深,半晌,凑到谢时君耳边,像是在说悄悄话,耳边的花轻轻划过谢时君的侧脸。

  “那我……只戴心上人送的花。”

  在夏天到来之前,向初漫长的失恋恢复期走到了结尾,他决定忘掉种过的花,步入崭新的花期,他不担心会重蹈覆辙,因为有谢时君领着他走,哪怕身处于再广阔的城市坐标系中,都不怕迷路。

  城市里有许多秘密,你是其中最温柔的那一个,成全了在你身后的千千万万个。

  END.

第27章 番外一

  谢老师的情书

  学号2009302517的向初同学:

  展信佳。

  此时此刻,我正靠在床头给你写信,本想去书房认认真真写,但你在睡梦中拉住了我的左手,贴在脸颊上轻轻蹭了几下,我走不开,也舍不得走。

  要庆幸我习惯让你睡在我左边,不然可麻烦了,我可没有信心用左手写字。

  昨天我惹你生气了,起因是一封学生写给我的情书,你说不想理我,要去安安的房间睡一晚,你可能不知道,我翻来覆去睡不着,一直在想该怎么向我的宝贝珍珍道歉。

  你说我太招人,虽然这么说可能有些自恋的嫌疑在,但我确实不否认,不然怎么招惹到我的珍珍,让他心甘情愿撞进我心里。

  等你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主卧的大床上,你可能会生我气,实在很抱歉,我不知道吵架的时候分床睡在其他情侣之间是否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但我好像是适应不了的,你不在身边,我睡不着。

  刚才去安安房间抱你回来,你们两个挤在小床上,被子乱糟糟地搭在身上,谁也没盖全,故事书还摊开在枕边,安安睡觉时不爱抱着玩偶,她床头的海绵宝宝被你团在身前,我站在床边看了很久,突然有种养了两个孩子的错觉,不要生气,珍珍,你要知道,我最喜欢你的孩子气。

  我总是在想,你和安安一定是上天送我的礼物,谢时君是个幸运的人。

  记得你说过,我们曾分享过许多个C大的蔷薇花期,但是很不凑巧,你没有上过我的课,也从未遇见过我。

  我有个秘密想在信里告诉你,因为当面说实在不好意思,怕你笑话我。

  我在C大任教的第一年,也是你刚入学那年,依稀记得那年秋天尤其的冷,寒潮来袭,学校里的流浪狗都冻得发抖,聪明的会给自己找个能避风的容身之所,笨一点的,就只能趴在供暖井盖上过夜,借着热气暖暖身子。

  那学期我带的是电路基础课,课排在晚上,下课后我路过中心广场,看到有个学生模样的男孩子蹲在花坛边,我走近才发现,他抱着一只趴在井盖上瑟瑟发抖的小狗,还在小声和它说话,那只小狗脏兮兮的,他却丝毫不嫌弃。

  本以为是一面之缘,我当时只觉得那个男孩子真是善良,除此之外就是一些肤浅的印象了,比如他穿的是一件米白色的大衣,帽子上有一圈绒绒的毛,特别好看,比如他的鼻头冻得有些红,特别可爱。

  我没想到会在下一次课上见到他。

  他习惯坐在不前不后的位置,上课的时候很专注,又好像很紧张似的,一直盯着PPT,或者是低头抄笔记,极少会看向讲台上的我,我猜等这门课结课了,他都不一定能记住我长什么样子。

  就只有一次,他的男朋友陪他来上课,他几乎全程是笑着的,当然,我也在讲台的视角上,看到了不少偷偷摸摸的小动作。

  讲到这里,你猜到这个男孩子是谁了吗?

  电信学院一专业三班,学号2009302517的向初同学,你再仔细回想一下,你真的没有做过我的学生吗?

  我发誓,绝对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只是写到当时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人,说好不再乱吃陈醋的,但我还是有点忍不住,希望你读到这里的时候能够自觉给我一个吻,不然我可能会酸上一整天。

  我没有超能力,不可能记住教过的每一个学生,所以你要想一想,我为什么会在这么多的学生里,记住你的名字和学号,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依然记得。

  因为你足够好。

  我想每个老师都会对自己教过的第一拨学生印象深刻,你就在其中,还用一张漂亮到无可挑剔的考卷,成功让我忘不了你,后来在研究所见到你的第一面,我就认出了你,只可惜你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完全不记得我了。

  再者说,因为我们足够有缘分。

  我的宝贝小泪痣,我独一无二的珍珍,从那时起就像一颗种子,在我心里悄悄蛰伏着,或许那场春雨来得太晚,种子在十年后才阴差阳错生根发芽,但我想,这或许是最合适的时机。

  回归正题,写这封情书是希望珍珍能原谅我。

  我不是一个懂浪漫的人,即便在少年时代,也从未给任何人写过情书,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句子来表达爱意,半辈子都在学工科,也实在卖弄不来文采,如果你觉得不够诚恳,可以向我提任何要求,我都会一一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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