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校草冲喜的日日夜夜 第110章

作者:溯流回川 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校园 近代现代

  周末的关系,裴允不急着做作业。

  他想起被他遗忘一周的《亡妻的诱惑》,准备把第二章 写好发上去。

  秦昼看他坐在电脑前,“今天不写作业?”

  裴允:“不写,你早点休息。”

  秦昼无奈:“除了这句还有别的吗?”

  裴允:“晚安。”

  秦昼:“……”

  这几天,秦昼觉得自己“失宠”了。

  具体表现为,裴允学习并不需要他,一到十点,裴允就催着他睡觉。

  秦昼:“现在才八点半。”

  裴允头也不抬,“不睡觉也到床上去闭目养神。”

  秦昼面无表情:“我不想睡,睡不着。”

  裴允停下敲键盘的手,为难道:“你想听故事书还是数羊?”

  秦昼:“你给我念?”

  裴允一推键盘,“不然呢?”

  秦昼从书架上拿出一本全英文书籍,“读这个吧。”

  裴允翻了一页,“……我怀疑你在刁难我。”

  秦昼按住他的手,“你让我去睡觉也在刁难我。”

  裴允觉得八点半也确实早了点,他自己这个点睡除非在晚自习上。

  “那……”裴允抓了抓头,“你在邀请我还债?”

  秦昼:“……”

  “我看起来就那么……”秦昼头疼,“我就看会儿书,你去写吧。”

  裴允:“那我先写,等下再来宠幸你。”

  秦昼:“……”

  新的一章写得很顺,因为已经在草稿里成型了,只需要把文字敲上去就行。

  裴允每次写文都会想吃零食,从零食柜里抱了一堆过来。

  裴允拆了一盒巧克力棒,摸出两根叼着,戏精上身,用两根手指夹着,装模作样地弹了弹“烟灰”。

  “小秦啊,这事不好办,找我办事得付出点代价。”

  正在看书的秦昼:“……”

  裴允:“你说怎么办吧。”

  秦昼:“你想我做什么都行,但你写完了吗?”

  裴允瞬间萎了,哼哧哼哧开始写文。

  对于作者来说,这句话简直是魔咒,听得脑仁疼。

  一个多小时之后,裴允打完了这章。

  “有人看吗?”秦昼问。

  “应该没有吧,又不太起眼。”裴允随口答道。

  他没有先去发文,去征文页面看新添加了多少小说,一打开怔住了。

  征文页面已经改版,所有小说都整合在了一起,按照排行榜的形式,综合数据从高到低排名。

  排在第一的,赫然是《亡妻的诱惑》。

第65章

  裴允呆了几秒。

  他下意识去看是不是按照倒序排。

  确定是正序, 他更加迷惑。

  裴允打开后台。

  《亡妻的诱惑》实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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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允:???

  他扭头问秦昼:“你是不是给我刷数据了?”

  秦昼从书本中抬头,“你现在数据多少?”

  裴允报给他听。

  秦昼:“我花钱就不会只刷那么点了。”

  裴允:“……”

  秦昼合上书本, 走到他身边, 俯身看向电脑屏幕, “我挺意外的。”

  裴允:“我也是。”

  秦昼觉得神奇,“就你这一周发一章的水平也有人看。”

  裴允也觉得奇怪,“饥饿营销?”

  秦昼:“……不是这么用的。”

  “不看一下评论区?”

  “不看, 万一都是骂我的。”

  秦昼轻揉了下他的后颈,“掩耳盗铃。”

  裴允有点痒,缩了缩脖子, “肯定是红运当头,管他怎么红。”

  说归说,裴允还是抵挡不过好奇心,打开了评论区。

  一开始, 是一些单纯被这个书名吸引过来的读者, 说看着像搞颜色, 其实挂羊头卖狗肉,居然是女主复仇文。

  再就是吐槽他小学生文笔的。

  有个评论回复说他文笔差的:你也不看看作者的笔名, 破天之神,有点心理准备好发?

  裴允:“……”

  最初评论区隔段时间才出现一个新评论。

  直到有人发现了女主复仇的点。

  ——我草,我以为主角见死不救是作者瞎编的, 我特地去翻看了一下原文,居然是真的?

  ——真的假的,段老狗那么狠心?

  ——也不能这么说, 段老狗虽然写了那玩意相当于一条命,也没说对白富美有效。不过作者看得很仔细,心思也细腻,赞一个。

  段老狗就是《神级赘婿》原文作者,叫段云。

  但白富美死了以后,读者纷纷改口叫他老狗。

  评论区的画风越来越歪,到后面干脆吵了起来。

  裴允看了几个高楼,大概知道他们在吵主角自私还是不自私,白富美该不该救,会不会其实本来就是段老狗埋下的伏笔云云。

  到后面和本文内容有一点相关的,就是好奇白富美借尸还魂后怎么勾引主角。

  他们搓手等待。

  然后。

  裴允因为学习,没再更新过。

  读者们:“……”

  尼玛的,吊完胃口就走了吗?

  前三天,读者还来骂几句。

  到后面他们也放弃了。

  最新一条评论停留在两天前,催他更新。

  裴允摸着下巴说:“这就是蹭热度的感觉吗?”

  但他总觉得数据不至于那么好。

  秦昼想了想说:“这之前你排名未必是第一,有了曝光度之后爬上来的。”

  裴允:“有道理。”

  毕竟就冲书名来说,他赢了。

  他看了下第二,是《永夜》。

  《永夜》的作者比他靠谱,已经更到第十章 ,主角遇到了一个和白富美长得很像的姑娘。

  《永夜》的数据跟他差不了多少,咬得很死,说不定哪天就会翻身超过。

  裴允无所谓超不超过,看了看文,觉得行文流畅,像个老作者。

  裴允打开后台,把新章放了上去。

  这一章,就是交代了一下新的身份。

  裴允在原作中选了一个人,一个很不起眼、可能大家都忘记的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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