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兄弟出道我决定成为天王巨星 第127章

作者:木樱枝 标签: 励志人生 娱乐圈 升级流 近代现代

  他身边的白虹煜把他跃跃欲试的脑袋摁了回去, 神情冷淡地打了声招呼:“怎么是你?”

  林溯雨无辜道:“我才想问这个问题呢……怎么是你俩啊?没有别人了吗?”

  “没了。”

  看着车子无声无息地驶出宿舍, 林溯雨环视了一下四周,和司机搭话道:“叔,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开车的是一位穿着休闲西装的中年大叔,和本地多多少少带着汴州口音的出租车司机不同,他一张口,是一口几乎听不出地方口音的标准华夏官方语:“去北天国际啊。”

  “北天国际?那是哪里?”

  花潜一头雾水。

  白虹煜倒是知道:“是汴州本地最高的建筑吧,我记得最高层是一个设有观景台的餐厅。”

  花潜点点头, 表示自己理解了:“我懂了,华夏人的惯例嘛,谈事情先请饭……”

  这种老气横秋的样子引得司机都笑了一声。

  “在这种地方吃饭,消费应该挺高的吧?”

  花潜本来只是随口感慨了一下, 谁知林溯雨还真去搜了人家的菜单, 然后说了个数字,直接把白虹煜吓得嗷叫出声。

  “又不用我们付,瞧你这点出息。”一直在白虹煜面前被损得节节矮一头的花潜终于找到了自信, 得意洋洋道, “虽然说这种饭局一般轮不到我们点菜,但如果让我们点的话, 记得挑那种贵的, 往死里点, 反正又不花自己家钱。”

  白虹煜:“……人司机还坐在前头呢,你说这话音量能不能小一点?”

  看司机听着他们的对话,一直在前头挂着慈祥的迷之微笑,林溯雨试探道:“叔能不能透露一下,喊我们几个是因为什么事啊?”

  司机大叔虽然看着和蔼可亲,话也不少,却是油盐不进,所有的关键信息均避而不答。

  任凭林溯雨怎么旁敲侧击,愣是没挖出半点消息。

  您这反侦察能力……只当个司机不觉得可惜吗!?

  “几位小少爷请下车吧。”司机大叔在门口停下车,“报名字会有人带您三位进去的。”

  头一回被叫“小少爷”,白虹煜和林溯雨心中均浮出愕然之感,唯有花潜很习惯一般,说了声“谢谢”便催促着白虹煜下车,对于这种称呼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报什么名字?”全程处于状况外的白虹煜目送着那辆朴实无华、看不出特殊之处的黑色轿车消失在地下停车场入口,还处于被人称呼“小少爷”的震惊中,“报千光的名字?还是报《全民偶像》?”

  而对这一切显得熟门熟路的花潜已经和门口的迎宾员说上话了。

  “嗯对,我是花潜,应该是有预约的……对,好的,谢谢。”

  看白虹煜还背对着大门作瞭望状,花潜气运丹田,大吼道:“白二煜——别傻站着了!这么高级的餐厅,千年等一回,现在有人请客吃饭,赶紧去抢饭啊——!”

  在花潜面前一直保持着温柔浅笑的迎宾小姐姐,脸上的笑容“啪叽”出现了一丝裂痕。

  眼看着自己的同事身姿袅娜地带着三个小少年去坐电梯,她掏出对讲机,目光呆滞道:“客人到了,对,已经上去了……什么样子的?就,反正跟我们想的都不太一样……有点儿,像是,呃,被虐待狠了的那种?”

  …………

  “说起来你那个广告……”

  “啊这个我也不知道,不要问我。”林溯雨摆摆手,“我现在也一头雾水,搞不清楚状况。”

  花潜神色比林溯雨还激动:“这算是告白了吧?人可是把一整个帝都包下来给你打广告诶!是妹子吗?是妹子吧!这一定是真爱啊!”

  白虹煜凉凉道:“能包下整个帝都,有这财力大概不会太年轻吧,没准是四五十岁风韵犹存的女总裁呢,林溯雨你艳福不浅啊。”

  林溯雨:“……”

  大概是嫌打击得还不够,白虹煜继续道:“当然啦,也有可能是被你深深迷倒、对小男孩有特殊癖好的中年秃顶霸道总裁,希望你能和你的真爱冲破世俗眼光的障碍,谱写出可歌可泣的恋曲啊。”

  林溯雨头疼道:“虽然我不介意我未来的对象比我大二三十岁,但首先得我喜欢她吧,你们这强买强卖算哪门子事……况且给我买广告的也不见得是因为喜欢我吧。”

  “不是因为想对你告白,那还能因为什么?”

  “商业竞争啊,洗钱啊之类的……也不是不可能吧?”

  说话间,一直在他们身边微笑着、几乎要消隐在空气中成为背景板的服务员比了一个“请”的姿势,笑容标准、字正腔圆道:“客人们,已经到了。”

  并不是花潜以为的露天观景台餐厅,而是一个个以金红为主色调的私人包厢,豪华鎏金却不显张扬的室内装潢很能体现设计师的审美水准,让整条走道在庄重肃穆的同时又隐隐透出了华贵的味道。

  ——只是个吃饭的地方,没必要雕龙画凤还摆只纯金的貔貅吧?

  虽然是镀金的也说不定。

  倒不如说,考虑到成本问题,镀金的可能性更大。

  “您猜得没错,确实是镀金的,不过采用镀金的主要原因是黄金质软,做大件会撑不起来。这一对貔貅是专门请高僧开过光的,算下来价格并不比纯金要便宜喔。”带路的服务员浅浅一笑,柔声解释道。

  不自觉把心中的疑问说出声的白虹煜脸一红。

  每一个无意中暴露自己知识短板的小少年,在遇上这种情况的时候,总是会显得比较窘迫。

  好在小姐姐并没有嘲笑他的意思,这段路也并不长,很快她便在某个包厢前站定,以稳定均匀的速度不轻不重地敲了三下门。

  门打开后,这位浑身透着优雅味道的服务员小姐姐便微微一鞠躬:“祝三位客人用餐愉快。”

  林溯雨本以为开门的便是想见他们三人的正主,没想到门后却是打着领结穿着整洁燕尾服的男性服务员,笑容亲切道:“先生已经等你们很久了,请进。”

  这是一个多层包厢,靠近门的这一侧是供人休息娱乐、占地颇为宽广的隔间,绕过屏风进入饭厅后,一入眼的便是可用震撼来形容、干净透亮的落地窗。

  他们所在的楼层虽然不是顶楼,但也离地有几十米了,一眼便可以望到底下川流不息的车辆和人□□织汇成的灯红酒绿,仿佛能在此俯瞰半个汴州。

  除开因为视觉失衡而带来的高空眩晕感,这种好似把自己与芸芸众生彻底剥离、可以无悲无喜地俯视人生百态的感觉确实很美妙,也无外乎有些人喜欢站在窗边,一看便是许久。

  ——正如同此刻站在那里俯瞰万事万物、背对着他们高挑青年,他似乎也对这种无聊的东西上瘾。

  喜欢看这些铁盒子无规律运动的人,也许小时候也会喜欢看蚂蚁搬家吧?

  西装的外套随便地搁在椅背上,显然是刚被脱下来的——原因便是青年现在身上的衬衫被西装压出的褶皱还颇为清晰,对于这场见面,他似乎是极为放松的,放松得甚至接近松懈了。

  可是,这是为什么?

  就在林溯雨心头疑虑顿生的时候,带他们来的服务员轻声道:“先生,他们来了。”

  “知道了,谢谢你,请你先出去吧。”

  大概是习惯了发号施令,他说话的方式短促而有力,尽管声音低沉而有磁性,但听在人耳中总是带了些机器一般的冷肃味道。

  光注意燕尾服小哥脸上的表情了,直到他安安静静地退了出去,林溯雨收回眼神,才发现身边的花潜抖如糠筛,脸色差得像是刚从水里被捞出来一样。

  就在此刻,窗边的青年转过身来,语气冷淡道:“点的都是你爱吃的,还想吃什么你自己再点……布丁给你要了五个,我让他们焦糖给你浇了三勺,没记错吧,阿潜?”

  青年的头发梳理得整齐,每一根发丝都稳稳地贴服在头上,这种在别人身上容易显得老气的发型,因为他深邃的五官和笔挺的身姿,反而衬得他身姿飒爽、英气勃发。

  和面前三个虽然气质迥异但均洋溢着少年味道的年轻孩子相比,青年身上散发的气息稳重而深沉,仿佛看似平和、实则一望无际的波澜深海。

  最重要的是——

  这张脸,和尚显青涩的花潜,有着五分的相似。

  “你们二位好,初次见面,我是阿潜的哥哥花泗。”青年不愠不火地向二人打了个招呼,“抱歉这么晚还喊了你们过来,因为阿潜说他交了新朋友,当哥的总是想多关心一下弟弟的生活……如有打扰,希望你们不要介意。这顿饭吃完,我就让司机把你们再送回去,不要担心。”

  林溯雨因为之前便知道花潜的身份,此时表情还能勉强保持平日的淡定——虽然,他的内心是否也像表面上这般平静,除了他自己以外无人知晓。

  而对此一无所知的白虹煜此时的反应便有些失态了。

  “阿花……是‘那个花泗’的弟弟?也就是说……”白虹煜呆若木鸡道,“阿花是正统的花家小少爷?”

  一想到平时那个跟他抢个布丁都要打成一团、踩着十块钱的批发拖鞋兴高采烈地在大马路上跟在鸡妈妈后头亦步亦趋散步的花潜,白虹煜根本没办法把脑子里那个脱线又二缺的形象跟“花氏集团的实际掌权者、全华夏最年轻有为的钻石王老五花泗的弟弟”对应起来。

  这可是花泗!

  在无数新闻报刊的版面有过大大小小全身照、半身照成就,坐拥华夏财富榜第三,哪怕是金融圈外的路人甲乙丙都对他的名字如雷贯耳的花泗啊!

  花潜,竟然是他的弟弟?

  花潜干笑了一声,脚步往后挪去,丝毫不见了之前大大咧咧、为了蹭饭无脑往前冲的模样:“哥……好、好久不见。”

  白虹煜看他这胆怂如鼠的模样,虽然脑子还有些转不动,但长期怼好友的习惯此时占了上风,下意识低声把花潜之前的放话又重复了一遍:“瞧你这点出息,反正不是自己家出钱,点菜的时候往贵了点,往死里点……”

  被白虹煜这么揶揄,花潜更想哭了。

  这还真是自己家出钱——!

  “咳……哥你怎么突然会来汴州找我?”

  看花潜一副想找个机会赶紧脚底抹油溜走的样子,花泗冷声道:“你自己说吧,离家多长时间了?这么久都不回家看看我和涴涴,我看你是在外头乐不思蜀不想回家了吧?涴涴在家天天念你,你好意思电话都不给她打一个?要不是她吵着要来见你,我才懒得专门放下公务来汴州……”

  “什么?涴涴来了?”本来还在溜之大吉边缘试探的花潜一听这话,毫不犹豫一转身拔腿就跑。谁知就在此时,阴影处突然扑出一团黑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了花潜身上。

  对方的速度之快,让一向反应迅速的林溯雨都没来得及回神。下一秒,花潜就被这团突然杀出的黑影撞倒,直直地往前一扑,摔倒在了柔软的地毯上,一声惨叫顿时从少年的肺里被硬生生挤了出来。

  一手揽着有她半人高泰迪熊玩具、另一手死死抱着花潜腰的,是一个穿着公主裙、脸上还带婴儿肥的小萝莉。

  她水灵灵的大眼睛中满是泪水,口齿不清奶声奶气道:“哥哥别走——!呜,哥哥——”

  被压在下头的花潜痛苦地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悲号:“我就知道会是这样……涴涴,给我下去!哥快被你压断气了!”

第 174 章

  “你菜不吃吗?”

  看罗筱把蒸蛋盖在米饭上, 一勺一勺挖着吃, 眼见着米饭都快被他挖空了,碗前搁着的菜还半点没碰, 沈以榕忍不住开口提醒。

  “……啊。”

  被沈以榕这么一问, 罗筱才从恍惚中回过神来,带着歉意道:“不好意思,在想事情……你等我好久了吧?”

  沈以榕早就吃完了,面前的碗碟干干净净。罗筱很少看到别人有像沈以榕一样这么仔细的吃饭习惯,老实说这都接近强迫症了——至少罗筱从来没见过别人会专门再拿一个馒头,就为了把盘底的汤汁也一起刮干净。

  为此罗筱还专门问过沈以榕,后者明确告诉他, 他并不喜欢馒头蘸汁的吃法,完全是受不了盘子里还有东西剩着,哪怕是汤汁都觉得难受。

  本来罗筱还内心震惊又佩服,虽然学校从小教育学生要勤俭朴素, 但罗筱还是挑食得厉害, 面对沈以榕这样一丝不苟践行的人,他总是忍不住心生惭愧。但在沈以榕说完以后,罗筱又觉得有点同情。

  这样对食物接近病态的珍视已经对沈以榕形成了困扰, 但他也没有办法。

  一直以来他都是这样生活的, 就像是老人家明知道剩饭剩菜放三四天再热热吃不好也舍不得倒掉一样,尽管心里清楚汤汁残存的盐分高, 但还是继续维持着这样的用餐习惯。

  “也没等多久, 就是看你吃得有点心不在焉……”沈以榕想了想, 大概猜到是什么事,“你还在想林溯雨的那个广告吗?”

  看罗筱点头了,沈以榕想了想,态度谨慎道:“他倒也不一定是有了金主……”

  罗筱被弄得有些哭笑不得。

  沈以榕其实早就不怎么上网了,居然连他都知道“金主”——得,感情“林溯雨的金主”都成大家共同的八卦话题了。

  想起来今天遇上岑星光的时候,这位八卦风口的弄潮儿还拐弯抹角地向他打听这个消息,罗筱自己还啥也不知道呢,被问起来的时候一脸茫然,惹得岑星光又忍不住对他道歉说“不好意思,又让你知道不应该知道的事了”。

  ——喂,这是他自家兄弟的事,怎么叫“不应该知道的事”啊!

  “他没有金主,哪有什么金主,真要说金主,那应该就是所有雨滴姐姐了……”顺口帮林溯雨澄清了一下,罗筱又头疼道,“我就是觉得这个圈子比我想得复杂多了,今天有跟瑾欢姐姐说到这件事,瑾欢姐姐让我劝他小心一点,说如果真的是铁了心要包养他,能弄出这么大阵仗的,封杀他也是秒秒钟的事……听她那个意思,除非溯雨以后不在娱乐圈混了,不然就只有卖身这一条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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