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死对头的师尊 第289章

作者:醉里问道 标签: 强强 年下 仙侠修真 穿越重生 穿越重生

  陷入空间错乱后发生的事,他都想起来了,知道云逸为了保护自己,行调虎离山之计,孤身去与真身刚刚从黄泉海下破出的明王子夜斡旋,被其纳川之后,做成不死傀儡。

  师兄与人为善,光明磊落,言必行行必果,本应是一生顺遂,高寿百龄的命格,中途却被生生打断。

  花辞镜自然是恨那巫族妖人的,可相比之下,他其实恨自己更多一些。

  若不是过去十几年,自己一意孤行修炼兵人,强提境界,又怎么会心魔积压,在那么关键的时刻走火入魔,否则,以他们二人的实力,逃出生天绰绰有余。

  可惜没如果。

  半个时辰前,花辞镜与师尊云衍密谈过了,后者承诺,自裁谢罪,为受不死禁术折磨的大弟子搏一个解脱。

  “你是谁?!放开我!我要杀了你,我要——”

  怀中愤怒的吼声戛然而止,挣扎也停下来了,花辞镜僵硬着,眼睁睁看到云逸瞪大着双眼,身上的血肉一寸寸萎靡,消散,不到半盏茶功夫,只剩一把白森森的枯骨。

  骷髅上两个空空的眼洞,好像不甘心似的,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七年时间,无任何驻颜保鲜的法术,寻常人的尸体确实已烂光了。

  花辞镜跪在地上,抱着那副如洗的白骨,哭得不能自已。

  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前半生他致力追寻的终极剑道,现在看来,就和梦幻泡影一般,空虚而无力。

  从今往后,这世上,再也不会有人唤他“阿镜”了。

  灵牌前,已是万锋剑派第九十九代掌门的花辞镜,提着一根银签,挑了挑那金兽炉里的香灰,放轻声音,缓缓道:“师兄,明王之乱已了,黄泉海也空了,再也不用担心那些魔物什么时候出来祸世,经过一年的整顿,万锋剑派挺好的,我也挺好的,你在那边,不必挂怀。”

  三根灵香烧至末尾,烟雾淡了许多,让那灵牌上的刻字变得清晰坦荡。

  花辞镜继续说:“去年论剑大会,都是些小辈们在角逐,曾经我们这些人,都继任掌门、宗主、谷主之类的,不再参与年轻人的盛会了,折梅山凌寒峰主秦箫,折了第一名的桂枝,与同样是一峰之主的舒岑舒姑娘结为连理,不知不觉,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真正挂念一个人时,就会慢慢活成他的样子。

  花辞镜像日常闲聊一样说着那些琐碎小事,不厌其烦,絮絮叨叨,根本看不出是曾经修真界难相处排名前三的冰冷剑魔。

  屋外,忽有弟子叩响了门扉:“掌门真人,折梅山叶真人送来了喜帖,请您参加他与折梅山温真人的合契大典,日子定在下个月二十三,望您务必赏光前往。”

  花辞镜默了一瞬,温声道:“好,我知道了,拿进来放桌上吧,之后我写个回复的拜帖,你帮我送还回去。”

  “遵命。”那弟子进屋来,规规矩矩地把喜帖放下,又行了一礼,规规矩矩地退出去。

  花辞镜望着案上那大红色的信笺,失神了好久,然后将手中一直攥着的、早已失去了灵气的连心玉挂在颈间,小心翼翼地放入衣襟下,让它贴着心口,柔和抚平。

  他站起来,过去拿了那张喜帖,一打开,入目的便是良辰好景,人美如璧。

  ·

  天上笑看星伴月,人间喜见凤求凰。

  一行喜气洋洋的墨字映入眼帘,马车上的陆苒苒端着那帖子看了好一阵,几乎入迷。

  与凡尘中男女成亲一样,修真界也有着广发喜帖,大宴亲朋的习惯,只不过,这礼尚往来的帖子,却比普通人家的精致多了。

  扉页上,一个青衣人伴着白衣人,俱是芝兰玉树的风姿,含情带笑的容颜只是看着,就让人心旷神怡。

  陆苒苒低下头,左手几根手指,在那青衣人的脸上轻轻拂过,若说内心真的平静似水,那是不可能的。

  叶长青。

  她这辈子唯一认真喜欢过的一个人,每每想起来,就仿佛回到了那年绍兴府兵荒马乱的学宫中,年轻仙君翩若惊鸿,引着一把玄色灵剑现身,几个心跳的功夫就将她从魔物那里夺了下来,纷乱中,他说给她的第一句话,十几年过去了,依然意犹未尽——

  “折梅山叶长青,见过陆少谷主。”

  当时,陆苒苒一门心思都挂在遗落的十方棍上,后来很久很久,却再也没从叶仙君身上离开。

  起初她以为,凭自己的家世样貌,不会不引起对方的注意,只要稍稍主动一些,好事不会不成。

  未曾想,世事就是这么光怪陆离,那个冷静沉着的白衣少年,竟然是个情敌?

  不久之前,陆苒苒从好闺蜜阮凌霜的口中,得知了叶、温二人之间的所有事情,谶书梦蝶、前世纠葛、百年面壁、上界盗火……这一桩桩一件件,任她是个见过大世面的名门谷主,也不由得对其叹为观止。

  温辰做出的那些牺牲,若换成是她,能办到吗?

  虽不愿承认,但陆苒苒心里明白,大抵是不能的。

  或许,那两个人原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任何一个第三者都插不进来。

  陆苒苒幽幽一叹,对着喜帖上青衣公子笑盈盈望过来的视线,心思微苦。

  女子的一生中,全心全意钟爱的人能有几个?愿意为他生儿育女,卸下红妆洗手作羹汤的,恐怕再也难寻觅。

  十年光阴,终是没有了结果。

  啪嗒一声,大红色的喜帖被轻轻合上,她撩开马车的帘幕,正看到临安府街头上几个追逐着玩耍的小孩。

  “迟鸢妖女,站住,不许逃!”头上戴着一副硬纸板所绘人像的孩子,跑得虎虎生风,手中挥舞着一根树枝子全做灵剑,高声道,“折梅山叶真人在此,妖女还不快快束手就擒?!”

  另一个猜拳输了,不得已扮做南君迟鸢的,头戴一顶丑陋粗糙的红发魔女画像,一边跑一边哭:“呜呜呜,狗娃你欺负人,说好的只扮天疏宗凌真人的,凭什么临到开始就变卦?”

  追人的孩子哈哈大笑:“小春花,你当我傻呀,叶真人和凌真人哪个厉害,谁不知道?我爹跟我说,天下再没有个比叶真人更厉害的了,就连烽火令主,见了他都得让着三分!”

  “不对!”这时候,旁边又一个“见多识广”的毛豆芽跑过来,急急地插了一嘴,“我爹爹说,叶真人不一定是天下最厉害的,折梅山温真人才是,一年前明王子夜布下的七杀绝阵,就是被温真人破去的,要不是他,当时连城阵枢关不上,估计会死很多很多人。”

  “啊,这个……”狗娃一听这个,立时没招儿了,讪讪地摸着后脑,“那,那他俩也没打过,谁知道真打起来了哪个会赢,再说了,温真人是叶真人徒弟,徒弟怎么会比师父更厉害?”

  “你不信?那我当温真人,咱俩打一架,看谁赢……”

  街头小孩子们还在玩闹,就温真人和叶真人到底哪个厉害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陆苒苒路过时,特意看了看那群小家伙,而后放下马车帘,实在绷不住笑了。

  “傻孩子,光知道他是他的徒弟,怎么就不想想人家还是道侣呢?你们纠结的这个问题呀,恐怕永远都不会有定论了。”

  ·

  喜帖发出去的同一天,凌寒峰上就来人了。

  天高云淡,梅飘若雪,一车车的珍奇灵宝,功法典籍,从山头排到了山尾,蜿蜒如长龙,看得小地方人一愣一愣,纷纷在不远处聚成一簇一簇,交头接耳,时不时发出一阵拜服的惊叹。

  温辰从折雪殿一出来,就看着穿着一袭贵气常服的凌大宗主,站在刻山石前头,双手负背,一脸雍容。

  “小叔叔?”他惊愕道。

  “太好了,你可终于出来了,害我一阵好等!”

  凌韬双掌一拍,见着他就跟鸡崽子见了老母鸡似的,亲得不要不要,衣带当风地走上来,拍拍他胳膊,上下打量一番,见没被叶长青给克扣瘦了,才满意道:“辰儿,你的合契喜帖我收到了,连忙从宗门库房里收拾了些礼物,用芥子舟先给你带过来了!”说着,一指那一眼望不到头的车马,神色傲然,“你看,这排面还行吧?”

  温辰哭笑不得:“可是,人家都是大典当天送贺礼来,你这提前了快一个月,不合理吧?”

  凌韬闻言,大摇其头:“辰儿,这就是你想错了,今天我带的这些,只是定金而已,大典当天自然还有尾款要付,柳掌门为他师弟大操大办,我也不能落于其后,你是我唯一的侄儿,嫁妆必须得多,要不然,不得被有些寒酸之徒给看扁了?日后在山上欺负你怎么办。”

  “放心吧,咱们家还是有点底子的,这三瓜俩枣,出得起。”

  他说话的声音不小,周遭一群围观有钱人的“寒酸之徒”都听到了,个个瞪起眼睛来,不服的同时,也反思着自己确实过分乡下人的举动。

  温辰无奈地笑了,不道是被这“定金尾款论”逗得,还是天疏宗出嫁妆云云,好像全天下都觉得他和那人合契,一定会是他嫁过去似的。

  “小叔叔,我自幼在折梅山长大,和这里的人熟悉得很,他们不会欺负我。”

  “那也不成。”凌韬一口否决,细长的狐狸眼一挑,那副挑三拣四的刻薄样又来了,“这不是欺负不欺负的问题,这是面子,面子懂吗?我们天疏宗嫁少主,定然是风风光光,比谁的阵仗都要大,辰儿,你不用说了,我意已决,嫁妆的事我全权负责,你就乖乖等着,到时候出个人就行了。”

  论胡搅蛮缠,温辰实在不是他对手,只好苦笑着点了点头,由着他折腾。

  凌韬挑着眼睛巡视了一圈,好像非常急于找出这个地方的破落之处,好劝自己侄儿回家去住,目光一扫,忽然对上了眼前青年俊雅和煦的脸庞。

  温辰五官不浓,除了一双墨染的眉毛,其余眼睛鼻子嘴,都透着股清寒的味道,与他那一眼望见就俊俏得过分的道侣相比,并不算是特别惹眼的长相。

  但这并不妨碍,他是个美人的事实。

  “怎么了?”见对方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看,温辰怪纳罕的,抬手摸了摸脸,有些莫名,“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没有。”凌韬叹了口气,微微摇头,不知怎么的,刚才看着侄儿那双黑白通透的眼,就又想起了当年在山阳城外小竹林里,自己与自己对弈的年轻人。

  “其实我当年……”他张了张嘴,不知该怎么说。

  温辰好奇地看着他,等待下文。

  凌韬却皱了皱眉,有点后悔自己起了这么个话头——

  元安七年年初,当他得知天河山被魔道所毁,雪月夫妇葬身火海之时,曾和父亲凌风陌大吵了一架,说什么也要把二人的尸首带回来,好好地葬在宗祠中,然而凌风陌却觉得,叛徒就是叛徒,死在外面干净。

  他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亲自到山上去,收敛了温月明和嬴槐雪的焦尸,就近选了一处山清水秀的场所,好好安葬了。

  凌韬听闻他们有个十三岁的儿子,天生没有灵根,修道资质极差,经天河山一夜后就失去了踪迹,想找回来抚养,却四处没有寻着,无法只得作罢。

  后来,温辰入了折梅山门下的事不胫而走,而且,师父还是那个他最不喜欢的骚包纨绔叶长青,凌韬知道这个消息,心里就很是不得劲。

  一年后,叔侄两个头一次在南明谷撞上面了,凌韬初时还没注意到他,听他和叶长青说话,才认出来的,本来不想那么咄咄逼人,可一见师徒俩那亲厚腻歪的样子,火气就蹭蹭往上窜,更不提一扯到这件事,叶长青那一番差点就要吃人的言语。

  天知道,凌韬其实就是嫉妒,嫉妒侄儿和姓叶的纨绔关系那么好,对他这个同出一门的小叔叔,却如避虎狼。

  于是,三言两语没过,仇就结下了。

  至于醉梦楼出的乱子,完全是谢易自作主张,回去就被他打成个筛子,三天没下床。

  凌韬有心为自己辩解两句,可看着侄儿那温和的笑颜,又觉得说出来矫情,不说也罢。

  “唉算了算了,不是什么大事,我一下想别的又给忘了。”

  凌韬欲盖弥彰,尴尬地甩了甩手,又挑鼻子挑眼地指了一堆凌寒峰的破落,最终的目的,就只一个——

  “辰儿,就算你以后要入这里的宗谱,也不能忘了本家,离下月二十三还有差不多不少时间,记得多回宗里住住,小弟子们都很崇拜你,天天盼着你下一次凡,再说了,你就不想回去看看,你爹当年长大的地方吗?”

  温辰性格偏柔,对他人的热情最难抵抗,尤其是听着自己的父亲,心里就更加向往了,便与凌韬在合契大典之前约了个日子,权当是去天疏宗讲学传道了。

  ·

  一个月后,元安二十五年,正月二十三。

  凌寒峰后山盛放的梅林中,一个明红色的人影若隐若现。

  “义父,明王之祸终了了,现在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四方魔君尽数伏诛,恐怕数百年之内,再不会有大的祸患发生。”

  “您当年的遗愿,已经完成了。”

  一个时辰后,合契大典就要开始,叶长青此时穿戴着一身新郎官的大红吉服,不在殿前迎接宾客,反而跑到这清静的梅林里,与义父叶岚说话。

  他手中提着一杯桂花酒,往那写着墓志铭的衣冠冢前倾洒,香味浓郁,醇中带甜,一没入脚下的土壤,就急不可耐地渗了进去。

  “义父,没想到你那么清冷的一个人,竟然也是个酒鬼,如此贪杯。”叶长青笑着打趣一句,行动上却是个孝子贤孙,见老人家爱喝,赶紧再给满上第二杯。

  “义父,再过一会儿,我就要和小辰举行合契大典,正式结为道侣了,吉日定在正月二十三,梦蝶开始的那一天。”

  “我们俩吧,虽然很早就在一起了,也没遮着掩着,但去年掌门师兄撺掇着,硬要给张罗一出,我说不用了,老夫老妻什么没做过,不差这点,他非不,说是不弄个正经典礼,总是差个名分……”

  说起这事儿来,叶长青其实有点无奈,毕竟过去几个月柳明岸那采买喜货事无巨细的忙活样儿,哪像个一派掌门?山下给儿子娶媳妇的大娘还差不多!

  叶长青一向不避讳谈自己的家室,甚至还十分骄傲,但只要对象是叶岚,他就忍不住觉得羞赧,脸上泛了丝薄红,悻悻道:“这下好了,搞得不止是修真界,全天下都知道了,都知道我为师不尊,舔着脸勾搭小徒弟。”

  “咦,竟然是这样吗?我还一直以为,是我这个做徒弟的死缠烂打着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