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六十年代 第24章

作者:清白少年 标签: 年代文 穿越重生

  陈发春惊讶道:“你也要去?”

  林书道:“总不能让你一个人去县城卖。”

  陈发春挑眉道:“山路不好走,从云峰村到县城,要翻山越岭,你走得了吗?”

  林书换了件打满补丁的衣裳,又穿了件打补丁的棉袄,才看向陈发春道:“我要先去给他们做点早饭,你要不要先吃点。”

  “我……”陈发春顿时有点尴尬,刚好肚子又饿得咕噜叫了声。

  “吃点热的吧,待会走几个小时的山路,没吃饭身体吃不消。”林书打开盒子,盒子里装了从外面取来的冰块,做了个临时的冰冻箱,冻了些水饺。

  他下锅烧热水,煮了一锅水饺,端了碗给陈发春。

  陈发春看着白白胖胖的水饺,汤汁里都弥漫着香气,顿时饥肠辘辘又口水直流。

  水饺是稀罕物,在家里没见他娘弄过。还是在学校的时候,老师请他们几个学生吃过一次。那次他只吃了三个水饺,就觉得香得不得了。平常家里过年哪买得起面粉,小麦也分不了多少斤,都去压成了面条。

  他看到碗里有整整十个水饺,感动地看着林书。狗蛋儿都能让弟弟妹妹一家子过得好,他也能让支撑起这个家。

  “多谢,今天不用给我钱了,这碗水饺都抵的上我的工钱了。”陈发春认真道。

  林书笑了笑,“发春哥,你安心吃吧,吃点暖和肚子。我一个人确实背不了那么多的熏肉,而且我没去过县城,还是走山路,多个人多个照应。以后你就帮我背东西,就当保护我的安危。要是我赚了钱,少不了你的好处。”

  陈发春知道家里最近艰难,娘为了他的学费,将粮食都卖了,他只希望能赚一点是一点。他是走投无路了,才来找狗蛋儿。尤其是听说狗蛋儿敢去老林子,便想着让狗蛋儿以后带他去。这会和狗蛋儿搞好关系,帮他背点东西去县城卖,还能赚工费,何乐而不为。

  陈发春没几下就吃完了一整碗的水饺,连汤汁都喝得干净,这汤汁比他们家寡淡无味的面汤好喝一万倍,即便是不吃肉,只喝汤他也觉得好。

  陈发春看着在灶头忙碌的狗蛋儿,小小的身体,灵活的整理灶头,做饭的手艺还这么好,他家要是有个这么好的弟弟就好了。

  林书见陈发春已经吃完,便接过他的碗。陈发春顿了下,道:“我来洗碗吧。”

  “不用。”林书几下吃了水饺,将碗洗了,然后将剩余的饺子煨在锅里,就和陈发春出发。

  夜里的山路不好走,林书穿着布鞋,即使加了棉花,踩在厚厚的雪里,依然冻得没有知觉。

  飘扬的雪花刮在脸上,落在睫毛上,模糊了视线。

  从云峰村到县城的山路,要走四、五个小时,幸亏陈发春早来叫他,不然他们这一天的时间都要花在路上。

  为了节约煤油,两人只点了一盏灯。陈发春背篼里的东西重,林书让他打着煤油灯,自己背着小背篓跟在后头。

  雅雀无声的安静使得身体更能感受冰冷,陈发春动了动,背着背篼,找起了话题。

  “狗蛋儿,你说说你是怎么驯服那只狼的?我们都看到它拖走你,还以为你被狼给吃了。”

  林书开玩笑道:“我有特异功能。”

  “什么特异功能不怕狼?”陈发春好奇道。

  林书也解释不清楚,就像他解释不清楚那个金镯子为何会出现在他的手里,也无法解释他为何能重生到这个世界。

  “不过说起后山,水生还真可怜。”陈发春突然道。

  林书是没见过水生,只有原主的记忆中对这个孩子有模糊的印象,倒是那孩子凄惨的死状,让他乍一听闻,都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天还没亮,这冬天亮的迟,除了马灯零星的光线照见飘扬的雪绒,周遭几乎是漆黑一片。

  山路不好走,林书步履维艰,踩过的雪,容易滑倒,这崇山峻岭,一滑倒有可能救摔倒了深不见底的山底下。

  林书踩有草丛的雪,阻力稍大。路上陈发春自顾自地说,林书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他们翻了几座山,终于下山,走了一段平坦的路。

  天终于蒙蒙亮,马灯的光也没有那么明亮了。只见前方有几个黑影模糊的人,正抬着石头在修桥。

  林书没去过县城,也没走过这段山路,这附近地域明显是别的村子,只是这大早上的修桥,未免太过古怪。

  他们走得近了,打眼瞧见那是五个壮年汉子,其中一个穿麻布衣的男子抽着老烟杆,蹲在岸边指挥。

  桥断了半截,雪落在石墩上,大部分都踩得融化了。陈发春背着背篼,走在前面,嘴里嘀咕了句。

  “怎么又断了,这桥都修过好几回了。”

  这话一说完,林书也走上了桥墩,却看见那个抽老烟杆的麻布衣男子,朝着他们看来,天色不明看不清那人的表情,但林书却心底猛地一咕咚,催促陈发春走快点。

  “路过的两个小娃子,这是去哪儿啊?”身后传来那麻布衣男子的声音,陈发春疑惑地转过头,看着那人,也没认出来,就道:“叔,你问我们啊?我们是去县城走亲戚。”

  陈发春随便说了句,林书却感觉不对劲,拉着陈发春示意他走,那麻布衣男子却抬腿走了过来,似笑非笑地看了陈发春和林书两人一眼。

  男子目光落在两人湿透的脚上,笑了笑道:“走了挺长时间吧,歇会喝口水。”

  说着,男子喊了句。

  “草根,水壶拿回来。”

  林苏见陌生男子如此热情,既是莫名其妙,又更觉得古怪,不是他不相信民风淳朴的大山,而是这大清早天还没亮,就有人在这里修桥,太过古怪。

  男子递来水壶,林书没接,“叔,不用了,我们赶时间。”

  林书说完便走,且见男子脸色一变,然后那几个抬石头的男子都瞬间放下石头,朝着他们跑来。

  林书虽然还没明白这到底是遇上了什么人,但还是顷刻间反应过来,让陈发春赶紧跟着他跑。

  他们两个孩子,当然跑不过五个成年男人,几下就被抓住了背篼,给扯了回去。

  两个男人抓住他,两个男人抓住陈发春,狠狠地使劲砸在地上。

  “你们要做什么?”

  林书怒吼,想要引来附近村民的注意,可他忘了这是大山,很多村民都是单家独户,且相隔较远,根本听不到他的呼叫声。

  陈发春此刻已经被吓懵了,只有林书一人还算冷静。

  那麻布衣男子走上来,看了眼林书和陈发春,然后让人检查他们的背篼里,却找出十几斤的熏肉,一下让几人眼光发热。

  “大哥,你看,这都是肉。”那翻找林书背篼的男子一脸放光,直流口水,要不是这肉是生的,恨不得立即啃几口。

  抢劫?

  人贩子?

  林书脑子里冒出来一大堆的念头,可当那麻布衣男子走来时,又觉得不对。

  那些确实是修桥的工具,哪有抢劫犯专门大清早的在路上守株待兔?

  “你要做什么?”

  “要钱我可以给你。”

  林书冷静地看着那麻布衣男子,男子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有理会他的话,然后朝着身后几人道:“赶紧将他们扔进去。”

  “扔进去?扔去哪?”林书脑子里一堆疑问,却跑不掉,就见那拿着熏肉的男子道:“大哥,真要这么做?这要是这家人找上门来怎么办?”

  麻布衣男子怒斥道:“哪有那么多的废话。这桥修了一年就断了三回,我看不是我们修的问题,就是没人祭桥。这两个孩子刚好用来打生桩。快点,磨蹭什么!”

  这伙人是修桥的,本来就修好一年了,结果几次三番桥断了,弄得上面的人怪罪下来,这监工头也烦躁。几次重修,不给批款,都得他自己补贴,只能少找几个人,加班加点地重修。这监工头早就听说过修桥要有人祭桥,这河是龙,修桥截断了地下的龙,可不得找人才能镇压,正好大早上遇到两个从深山老林走出来的小娃子,可不是上赶着要给他祭桥么。

  祭桥?

  林苏差点听岔了。

  这种邪术竟然也能亲耳听到,他到底来了个什么时代?比他遇到杀人犯还毛骨悚然。

  “是。”几个男子提鸡崽似的,提起林书和陈发春就往断桥上走。林书挣扎无果,迅速掏出一把袖珍水果刀,趁着男子没注意,猛地划破男子脖颈的大动脉。

  “啊。”男子后知后觉,脖子血流如柱,摸了把满手都是血,然后死死地抓住林书,要往地上砸,又被眼疾手快的林书划破了手腕,挣脱开来。

  抓住林书的男子没想到他一个小孩还能反抗,被偷袭后,正要发怒,却感觉浑身骤然麻痹,竟然浑身肌肉痉挛地倒在了地上,只见他大口大口呼吸,艰难地喘着气,手指着林书。

  “这怎么回事?”那麻布衣男子指着地上的男子,问其余人,又看向已经挣脱开来的林书。

  林书手里只拿着一把不到巴掌长的水果刀,眼神冰冷地看着麻布衣男子,指着地上的男子道:“放我们走,不然他就会死在这里。”

  “给我抓住他。”麻布衣男子吼道。

  几个男子又朝着林书冲去,一个小孩拿着一把水果刀,这有什么可怕的,地上的草根竟然被一个小孩拿刀划了个小小的伤口,就倒在地上,简直太不中用了。

  林书冷笑,当三个男子都凑近时,他接连在他们的手上划了一刀,却也轻易地被他们抓住,抢走水果刀,随意扔到了地上。他们打算将他扔进那桥墩里打桩,再用石头压成肉泥。

  几个男子重新将林书和陈发春绑起来,几人先绑一句话也不敢说的陈发春。

  陈发春绝望地任命地任由他们绑在桥墩上,这个过程还不到一分钟,几个被林书划破手的男子都感觉到了身体不适,出现和草根同样的症状,都朝着麻布衣男子跑来,一个没站稳,直接浑身痉挛般,捂着胸口,呼吸艰难。

  麻布衣男此刻正在瞧草根的情况,却见那草根竟然已经没呼吸了。他惊愕地去瞧,却见草根的瞳孔都竟然开始在扩大。

  麻布衣男子猛地站起来,看向被麻绳绑住的林书。

  麻布衣男子终于慌了,这可都是上面派下来修桥的工人,是拿着介绍信来找他的。若是在他手上出了事,他无法交待。他猛地掐住林书的脖子。

  “小兔崽子,你做了什么?”

  林书瞬间感觉到呼吸困难,成年人的手劲,根本无法撼动。

  他眸光随着逐渐亮起来的天色,清晰可见,漆黑得可怕,冷静得恍若不是一个幼童。

  林书是死过一回的人,在导戏现场被炸死的导演,他还是第一个。

  可感受过那种浑身顷刻间分崩离析的痛苦的人,是不会再惧怕死亡的人。

  这下那三人也出现了和草根同样的症状,麻布衣男子前去查看情况。林书趁着那麻布衣男子转过身,连忙捡起水果刀,冲上去在男子的脖子上一划。

  男子感觉脖子一凉,摸了把血,咬牙切齿地回头追上来,林书就迅速跑开了。

  男子很快便不能再追,砰得跪在地上,浑身同样出现痉挛,捂着心脏,恍若呼吸不过来般喘着粗气。

  林书根本不愿再停留,赶紧拿刀划破自己身上的麻绳,再去给陈发春解开了绳子。

  “狗……狗蛋儿。”陈发春吓得腿软。

  林书没时间和他废话,道:“赶紧背上背篼走。”

  他们背着背篼迅速离开,走了好远,才见天彻底亮了起来,周围白雪覆盖的世界,白得晃眼。

  林书走在前面,身后的陈发春突然停了下来。林书回头,就见陈发春尴尬地捂着裤子,□□那有一片痕迹,原是刚才陈发春真以为自己会死,给吓尿了。单薄的裤子,显得格外明显,大冬天的在雪地走,不容易干。

  陈发春尴尬地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他竟然连比他小的狗蛋儿都不如,方才遇到那伙人,真的是不敢说一句话。

  林书倒是没有嘲笑他,在他眼底,陈发春也只是个十岁的孩子。

  他道:“发春哥,前面快到了县城的时候,找个地方烧点火,烤下裤子吧。”

  陈发春觉得自己未免太过扭捏,按捺住羞耻,便点了点头。

  他们走了将近五个小时,终于翻到了山岭,看到了卧龙般盘睡在山坳坳里的县城,四周皆是白茫茫被白雪覆盖的大山。

  他们找个平坦的地方歇息。这雪已经有他指头厚,林书扫了一块石头上的雪,便放下背篼。在附近找了些散落在地上的柴棍,湿哒哒的不好点燃,又找了几片树叶,划火柴引火。

  他们实在在路上走了太久,其实云峰村距离县城倒不是有多远,而是山路不好走,翻山越岭,双腿沿途跋涉比不得交通工具。

  柴火燃起来,雪下的很深,也浇不熄火苗。火焰传来舒适的温度,身体冻僵的两人,都恨不得将手伸进火中。他们狠狠在火苗上烤了两下,传出痛意的知觉,才松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