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年代文后我有1了 第52章

作者:油盐不进 标签: 甜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是该买了,过两天赶集去看看有没有卖的。地里的白菜和青菜再不吃就起薹了,不如砍回来喂猪。”春天是最不缺猪草的,随便在路边薅两把都能装半背篓,“大山有空可以在厨房边上搭个棚子,你一个人没空养猪,可以捉几只鸡来喂着。”

  搭棚子用不着夯土墙,随便砍几根竹子围起来便是。

  论生活经验周梅远比许空山丰富,陈晚也觉得她的提议很合适,赞同地点点头,额前的头发随着他的动作垂在眼前,陈晚抬手拨开。

  “六儿下个集去把头发剪了吧。”周梅发现陈晚的不便,给了他两根钢夹子把碎发夹上去。

  陈晚没有留长发的习惯,他五官精致,脸庞的棱角不够分明,留长发容易显得女气。

  许空山头发长得比陈晚快,年前剪过一次,现在又到了需要修理的长度。

  于是周六,四人兵分两路,陈晚跟许空山去剪头发,周梅则和陈前进去买小猪崽。

  剃头匠的担子前面排着队,根据陈晚的观察,这位剃头匠除了把头发剪短,不会其他任何花样,至于剪完以后好不好看全凭自身颜值。

  很快轮到陈晚,剃头匠掸干净凳子上的碎发让陈晚坐下,深色的围布将他脖子以下全部挡住,咔嚓一声,一缕细软的黑发落到围布上,许空山心念一动,悄悄将其捡起握进掌心。

  陈晚闭着眼以免头发落进眼睛里,期间与剃头匠没有产生半句交流。大概十分钟不到,陈晚就听见一声“好了”。

  这效率,后世的十元快剪见了都会自愧弗如。

  陈晚不清楚自己此刻是个什么模样,感觉后颈没了头发的遮挡凉飕飕的,他不由自主地裹紧了外套。

  下一个是许空山,鉴于离上次剪头发不过两个月,所以他对剃头匠提了个要求,就是尽可能地把头发剪短,这样能够减少理发的频率,相当于省钱了。

  陈晚仔细凑近了观察剃头匠的操作,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他上他也行。

  把头发按照头型剪短而已,他一个剪刀使得比筷子还灵活的设计师,会做不到?

  回到家,陈晚照了照镜子,发现跟他刚来那会差不多,可能他之前的发型是出自同一位剃头匠之手。

  买回来的小猪崽在圈里四处乱窜,给院子增添了一份嘈杂,周梅饿了它们一顿,晚上才往食槽里倒了一桶猪食。

  陈晚松开脚踏板,缝纫机的针头顺势停下。

  “大嫂。”陈晚捧着衣服喊周梅,“我给你做了件衣服,你穿上试试合不合身。”

  陈晚喝醉酒那会对周梅说过开了春要给她做件风衣,但周梅以为他不过是酒后胡言,一直没有放在心上,没想到他竟然真的做了。

  “哎哟,六儿我有衣服穿,你怎么又做新的了?”周梅刚喂完猪,她急忙洗了手,惊喜地脱了外套把陈晚做的风衣穿上。

  周梅第一次穿风衣,陈晚帮她调整好腰带:“好看!”

  若要给原身所有在世的亲人按照对他的恩情排一个序,周梅无疑是在第一位的。作为与陈晚并无任何血缘关系的陈家儿媳,她让陈晚深刻体会到了“长嫂如母”这四个字的含义。

  毫不夸张的说,周梅对陈晚比对她的亲生儿子陈勇飞还要好,满平安村没一个不竖大拇指的。

  要是换成别的女人,指望她做到一碗水端平就很不错了,更别提偏心陈晚。

  莫说一件衣服,十件百件周梅也穿得。

  “妈妈穿这件衣服很好看!”陈星毫不吝啬地夸道,“妹妹你说对不对?”

  “对!”陈露大声附和,“我妈妈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妈妈!”

  周梅被他们夸得合不拢嘴,连陈前进这个话不多的都破天荒说了一句“这件衣服适合你”。

  陈晚当然不会漏了陈前进,二八大杠他现在没法给陈前进弄到手,一件夹克衫还是没问题的。

  “我也有?”陈前进的不比周梅强,他换上衣服那兴奋劲令陈晚忍俊不禁。

  眼看着爸妈都穿上了新衣,三个小孩满脸羡慕,但他们并未开口向陈晚讨要。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陈晚在县城买的布料有限,陈勇阳姐弟只有等下次了。

  “六儿。”晚上周梅从箱底翻出了她装钱票的袋子,敲响了陈晚的房门,“这钱和布票你拿着。”

  陈晚下意识拒绝,他哪能收周梅的钱。

  “拿着。”周梅不由分说地往陈晚手里一塞,“你别跟嫂子客气。”

  到底是谁在跟谁客气啊?陈晚叹气,他收了布票,把钱还给周梅:“大嫂我有钱,你也不要跟我客气了好吗?”

  周梅的心思陈晚明白,这份家人之间的情意远不是客气两个字能概括的。

  作者有话要说:  陈晚:得想个办法搬过去。

第55章

  分完化肥,村里开了一场动员大会,田间地头顿时变得热闹起来。除草施肥翻地犁田,每个人按照分配各司其职,奋力忙碌着。

  其中犁田是最耗力气的活,村里养的老黄牛在赶牛人的吆喝下拖着犁耙在田里来回移动。三月的天乍暖还寒,陈前进用在培训中学到的方法将谷种在暖房里进行育秧,待秧苗长到十几公分后再移栽至水田里。

  “桂华,你们强子去纺织厂一个多月了,干得怎么样啊,有没有给你来过信?”周梅蹲在麦地里除草,春日的杂草永远比庄稼长得快。

  “刚去那会寄过一封信回来,跟我说厂里啥都好,吃穿用住样样齐全,让家里别担心他。哎,他一个人在外面,你说我咋能不担心。”刘强妈脸上罩上愁绪,她就刘强一个孩子,这人不在家,她心像缺了一块似的。

  “谁不是呢,勇飞去机械厂的时候我跟你一样,总想着他吃没吃好,干活累不累,跟工友们处不处得来,过了好长时间才适应。”周梅以过来人的身份劝慰刘强妈,“你也把心放宽点,刘强那么大了,会照顾自己的。”

  两人围绕着刘强聊了半上午,周梅的进度比刘强妈要快,拔完脚下的区域,她转去旁边帮忙。听到收工的哨声,周梅撑着腰站起来。刘强妈在草上擦了两把手上的泥,对周梅道了声谢。

  陈家厨房里,陈晚估摸着周梅他们休息的时间,把饭菜在锅里热了。

  院子里的韭菜长得正盛,浇灌了春雨后叶片肥厚根茎粗壮。许空山捉的那四只小野鸡有三只母的,咯咯哒咯咯哒地叫着,陈晚在窝里捡了三颗温热的新鲜鸡蛋。为了锻炼厨艺,他试着做了个韭菜炒蛋,虽然火候掌握的不好,但尝起来咸淡适中,算是没有翻车。

  现在不是最忙的时候,中午还能回家吃上几口热乎饭,等到了双抢的日子,吃饭全都是在地里解决。

  许空山挽着裤腿赤脚走在路上,留下一个个湿漉漉的脚印。

  “大山中午要现煮饭吗?”陈前进的造型跟许空山相同,裤脚挽至大腿,上面还残留着一些泥印。

  “不用,我早上煮够了一天的。”许空山图方便,向来是一煮一大锅,省得反复开火。

  陈前进原本准备叫许空山上家里吃,但听他说做了饭的就打消了念头。

  许空山对吃不讲究,他甚至没有上桌,直接在厨房端着碗凑合了事。

  “大山吃了吗?”周梅在院子里听见陈前进跟许空山的说话声,见陈前进一个人进来抬头问道。

  “他说早上煮了多的。”陈前进舀水冲掉腿上没洗干净的泥,“我怎么闻着韭菜炒鸡蛋的味了,我记得你早上好像没做这菜?”

  “六儿做的。”周梅比陈前进早回来几分钟,和陈晚一起把菜端到了堂屋。

  陈前进愣了下,陈晚会做菜了?

  韭菜的绿鸡蛋的黄,没有糊色,看上去有模有样。陈前进有点意外,和周梅不约而同地把第一筷子伸向了韭菜炒蛋。

  “好吃。”

  夫妻俩的夸奖让陈晚有些受之有愧,同时也多了几分自信,至少他在做饭上还是有那么点天赋的不是吗。

  吃了饭,周梅他们继续去上工,陈晚拿了政治书在屋里默背,不论文理,语文数学政治都是必考项。在某种程度上,政治的容错率是所有科目中最低的,毕竟有些答案一旦写错,很容易被拿出来做文章。

  小心驶得万年船,多背两遍总是没有坏处的。

  叮铃铃的自行车铃声在院门外响起:“请问陈晚在吗?有你的信。”

  陈晚疑惑起身,他的信?

  邮递员是上次那个,整个平安村里,陈家是他跑得最熟的。陈晚接过信,落款处写着刘强的名字。

  说来县城纺织厂也不远,往返不过半天的功夫,刘强若有空随时可以回来,但进厂一个多月,他愣是没抽出时间。

  刘强初来乍到,什么都要从头学,他因为有高中学历被分到技术部门,厂里派了个老师傅带他。刘强十分珍惜这得之不易的机会,每天忙得昏天黑地,终于得了老师傅的一句夸奖。

  来自老师傅的承认让刘强欣喜若狂,他愈发干劲十足,那拼命的模样,一时间让不少人都留意到了这个技术部门新来的学徒。

  “哟,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咱们的劳模竟然比我还先回宿舍。”

  宿舍门被人从外面推开,刘强回过头,对来人打了声招呼。

  技术部今年只招了两个新人,厂里把他们分到了一个宿舍,和凭实力硬考进来的刘强不同,钱国胜走的是他那当副厂长的舅舅给他开的后门。

  但从钱国胜这段时间的表现来看,他性子不坏,除了有点喜欢偷懒以外,并没有其他不良作风,而且他为人大方开朗,跟他做朋友是很愉快的一件事。

  “我下午跟老师调试了一台机器,过程比较顺利,所以提前下班了。”刘强拿出打饭的搪瓷缸,“你吃了吗,没吃的话一块去食堂?”

  “你好不容易早下班一回,吃什么食堂。”钱国胜抢过刘强的搪瓷缸,“你赶紧换身衣服,哥带你出去搓一顿。”

  钱国胜比刘强大几个月,还没谈对象,说是没玩够,家里安排了几次相亲都被他搅黄了。

  刘强拗不过他,只得翻出陈晚给他做的夹克换上,钱国胜眼前一亮,围着他转了一圈:“你这件衣服在哪买的,我怎么从没见你穿过?”

  夹克是春装,刘强来纺织厂报到时穿的棉袄,纺织厂又有专门的制服,因此一直没找到穿它的时机。

  “我同村的朋友给我做的。”刘强跟钱国胜的身材相似,见他喜欢就脱下来给他试了试。

  “你朋友做的?”钱国胜语气惊讶,“多少钱,能请他帮我也做一件吗?”

  刘强刚想张口告诉钱国胜陈晚收了他多少钱票,突然觉得这样有些不妥,陈晚跟钱国胜非亲非故,肯定不能按照给他做衣服的价格来收费。

  “我也不太确定,要不我帮你写信问问?”

  “行,你饿吗?不饿的话能不能先帮我把信写了。”钱国胜不好意思地笑笑,“我这不是怕你万一忙起来忘了么。”

  “那你等我一会。”既然要写信,刘强决定多写一封给家里寄回去,以免他妈老是挂念。

  去邮局寄了信,钱国胜带着刘强到国营饭店豪气地点了四个菜,虽然纺织厂的效益不错,食堂顿顿都有肉吃,但大锅饭哪有店里炒的香。

  刘强在信里写了钱国胜的请求,并拜托陈晚尽快回信——这句话是钱国胜让加的。

  陈晚很快看完信纸上的内容,他喊住了正好从老宅上来的邮递员,进屋拿纸笔给刘强写了回信。

  自从刘强把信寄出去,钱国胜便一天早中晚三遍地往传达室跑,以求第一时间知道陈晚的答复。

  “刘强,陈晚回信了!”如钱国胜所料那般,刘强忙起来压根不记得还有回信这回事,他脱了手套,在嘈杂的车间中撕开了信封。

  “怎么样,他答应没?”钱国胜强忍着不去看信纸上的内容,期待地望着刘强。

  “答应了。”刘强的回答让钱国胜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欢呼,他真是受够这些灰扑扑的要版型没版型要设计没设计的衣服了。

  钱国胜外祖是港城人,他小时候没少往港城那边跑,直到十年期间才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暂停了来往,但港城当年的繁华一直深深地留在他记忆中。

  “多少钱,要票吗?”发现周围人注视的目光,钱国胜压低了声音。

  “二十块,外加五尺布票。”刘强暗自咋舌,幸亏他没告诉钱国胜陈晚收了自己多少钱。

  做夹克的布比普通棉布要厚,同样一尺的售价更贵,但刘强记得他当时一共只花了四尺布和七块钱。

  “你还要吗?”二十块,抵他一个月的工资了,刘强担心钱国胜反悔。

  “要,当然要!”钱国胜斩钉截铁地回答道,他刚才愣神并不是因为觉得太贵,而是在想他手上有没有五尺布票。

  陈晚的定价是根据县城百货商店来的,只低不高,因为他要做的可不是钱国胜这一桩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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