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发家致富 第99章

作者:天籁星璇 标签: 年代文 种田文 布衣生活 穿越重生

刘季年第一次体会到対方的“无赖”,但感觉还不错,轻抚了一下他柔软的发旋。

林逸秋有点不满:“你怎么不说话?”

“说什么?”

“什么都行!”

“那好,乖一点,松手好吗?”

“不好!”

林逸秋抬手揽住刘季年的脖子,笑嘻嘻地把他的头往下按了按,作势想亲他。

刘季年被撩拨得忍无可忍,深深地看了林逸秋一眼,忽然俯身吻住対方。

一个吻,浅尝辄止。

刘季年哑着嗓子:“喝点水,再睡吧。”

这一夜,刘季年睡得格外不踏实,他怀里简直是抱了个热腾腾的小火炉,还是时不时动弹的那种,在他身上磨磨蹭蹭。两个人的衣服都脱得差不多了,林逸秋光滑柔韧的胸膛贴在他后背,细密的鼻息吹在他颈间,就像是往刚熄灭的柴垛上浇了一捧油,险些又叫他心底那把火燃烧起来。

刘季年干脆一翻身,长臂从林逸秋手臂下穿过,把他整个捞进怀里,又用结实的大长腿把人固定住,免得他不安稳。

“别闹了,睡吧。”

林逸秋终于老老实实地闭上眼,倚在刘季年怀里静静度过旧年的最后时光。

刘季年却一夜未眠。

鸡鸣三声,外面的天色一点点亮起来,深寂的黑暗被蒙蒙微光照亮,刘季年借着那一点光亮看対方柔顺地闭合的眼,挺拔的鼻梁,和微微抿着的双唇。

他顺着林逸秋脸上起伏的轮廓亲下去含着他的唇瓣留下一个深长的亲吻,低低地说:“逸秋,我得回去一趟,我姥今天要回去。”

林逸秋被他亲醒,迷茫地睁开眼:“这就天亮了?”

“嗯,你再睡会儿。”

“不睡了,我也得起来,我得回知青所……”早知道不搬出去了,现在不走大家就都知道他夜不归宿了。

尤其是昨晚还……

林逸秋心虚地瞄了刘季年一眼,谁料対方也在看他,两个人都闹了个大红脸。

唉,天亮了,人前他们又是小刘村长和林出纳。

刘季年把火上烘烤好的衣服递给対方,林逸秋才从被窝里爬出来,三下五除二穿好,便顶着冷风出门了,没想到却还遇见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林同志——”

林逸秋暗道不好,却只能转过身来,发现叫住他的人竟然是王晓军。

“王同志?有阵子没见你了!”

王晓军也稀奇:“林同志,你起那么早啊?”

林逸秋随口掰扯一个理由:“我……那个啥,我锻炼身体呢!”

王晓军信以为真也没过分纠结:“哦,你身体弱,确实得好好锻炼一下。”

“哎呀,你怎么瘦了?”林逸秋强行换了个话题。

王晓军只觉得这话无比的温暖,顿时就两眼泪汪汪:“唉,甭提了,这不是农闲了嘛,也分了钱分了粮,我又没几个工分,爹娘嫌我在家里碍眼,就让我去城里做了俩月短工。”

“那你以后是……”

王晓军抹了把脸:“实话跟你说了吧,我感觉跟着我叔儿也没啥出息,我准备就进城打工了,做做短工也行。”

林逸秋倒是有些欣慰,王根生眼看着离倒台也不远了,王晓军要是从此良心发现从良了,离王根生一家远远的,倒是可以保全自身。

不过王晓军跟着王根生也挺久了,王根生是用惯了他的,会轻易放人离开?还是他察觉到了什么……

第121章 农场

王晓军这事儿还没想明白,林逸迎面又碰上了在知青所门口徘徊的徐离景。

不是吧,他今天也太倒霉了,怎么接二连三撞人。

林逸秋擦了擦不存在地汗水,先一步跟徐离景打招呼:“徐老师——”

徐离景已经在门口等了有一会儿了,他为了写这个小品熬了足足三夜,昨晚除夕夜愣是一宿没睡,到现在精神还亢奋着,没想到还有人比他起的更早:“林、林同志?你起的也太早了吧。”

林逸秋舒了口气,看来对方还没联想到自己夜不归宿的事情。

有点心虚的林逸秋立刻转移了话题:“那个我……我就是起来早锻炼呢,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徐离景从包里掏出一打本子递给林逸秋:“你让我写的小品我写出来了。”

林逸秋微微吃惊:“这么快!”

徐离景失笑道:“你也不看看今天几号了,再不快点可不是来不及了?”

“快给我看看!”林逸秋赶紧拿过剧本翻看起来,越看心里越震惊,其实他让徐离景来写这个本子完全就是想为难对方一下,想跟着我们寻梦艺术宣传队进农场,你可不得拿点本事出来(当然如果对方写不出来,他也不会强求)只是没想到他竟然写出来了,而且写得还不错。

徐离景把自己的创作背景缓缓道来:“《白毛女》是以女性为第一视角,写了喜儿跟王大春与地主黄世仁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所以我这个故事干脆就来了一个性转版,以男性为第一视角,根据你的要求,是一个智斗大资本家的故事……”

林逸秋面色复杂,却还是忍不住赞了一句:“写得不错。”

徐离景听了精神大振,露出爽朗的笑容:“行,那我们什么时候开始排练?”

“就现在,我去把大家喊起来。”昨天除夕夜,林逸秋虽然不在,却也能想象到知青所里的热闹,难怪大家都起不来。

等人全部到齐以后,林逸秋才把徐离景正式介绍给大家。

宋国庆上前拍了拍徐离景的肩膀:“徐老师,你可算是加入我们了,有了你的加入,我们宣传队那叫一个如虎添翼啊。”

徐离景无奈摇头:“宋队长太高看我了,我可演不了,但是监督你们演还行,我之前在京城……咳,总之,大家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尽管来问我就行。”

宋国庆:“行,你监督着我们都放心。”

林逸秋不再看两人相互恭维,对众人宣布道:“节目已经定了,现在就是谁来演男主角这个问题。毛遂自荐或者推荐别人都可以!”

李招红看完本子,略微思索一番提议道:“我觉得这个男主角机灵又可爱,援朝可以试一下。”

被突然提及的齐援朝吓得说话都不利索了:“我?不不不,我一直都是打打杂工的,怎么能让我来演呢?”

苏媛也笑着说:“我赞成招红姐的话,援朝你真的可以试一试。”

林逸秋用鼓励的眼神看向他:“要不你试一下吧,不用害怕,咱们原编剧在这里,况且大家都是从零开始的,你又不比人家少一个胳膊,少一个眼睛的,哪里就不行了?”

“可是我真的可以吗?我很笨诶!”

“你试一下吧,这可是男主角呢!”

“就是,任同志,你之前不是说还想买一双绒皮鞋吗?就差五块钱啦!”

最终欲望压过了理性,齐援朝还是点了点头。

“谢谢大家的信任,我努力一下。”

“好,那男二号,这个大资本家……谁要试试?”

林逸秋说完,众人一片寂静。

比起黄世仁这种一眼可恶的角色,徐离景笔下的这位资本家查理·郑就有意思多了,他自小留学法兰西和英格兰,回来以后接手了自家的茶场,人也长得英俊潇洒,就是做的事情嘛……

非常可恶!

是个阴险小人的设定,也不怪大家难以接受。

为此林逸秋不得不加大筹码:“按照小品的造型设定,这位郑查理先生可是穿西装出场的!”

西服!!!

虽然大家对资本主义嗤之以鼻,但是这衣服还是有点眼馋的……

李招红疑惑地问:“可是咱们哪来的西装啊?”

林逸秋不自然地轻咳一声:“咳,借一下,没有西装的话,中山装也行,我看大刘村长好像就有。”

不少男同志动摇了,西装和中山装他们都没有穿过,能穿着这样的衣服演小品,也算是一次难得的经历了。

其实最适合演这个角色的应该还是陈铮,不过现在时间太早了,他人不在,而且他已经演了黄世仁这个恶角,也不好再叫他总演坏人。

眼见大家都有意动却没人站出来,林逸秋就有些着急,不由地生出了为什么不自己演的想法。

之前他是《孙丁宝》的编剧和节目总导演,但是演了那么多回了,大伙儿也都熟练了,又有李招红这个队长组织着,他这个岗位其实也可有可无了。

“要不,就我来演吧。”

众人皆有些吃惊,林逸秋作为组建宣传队的元老之一,一直以来都是队里最重要的核心人物,负责一系列五花八门的内容,除了第一次客串过一把主持,之后他再也没上场过。

“林同志你要亲自上啊!”

“这不错,我们林同志长得确实标志,人富家少爷不就得是这模样吗?”

“是啊,我看这个台词也不难,很容易就能记下来。”最主要的是,主角上台以后可以更加清晰地看见所有观众,或许还能跟农场的人更加拉进关系,方便他找人。

“那我演那个狗腿子赵二!正好我跟他还是本家呢!”赵林经过几次演出,赚了有好几块钱,尝到甜头以后,只要自己能演的他都要举手。

林逸秋自然知道有些人还是冲着钱去的,但即便是这样,他依旧很欣赏赵林这种积极争取的态度,当下就同意了。

赵二作为郑查理的副手,基本上每一场都要站在后面做背景板,台词不多戏份倒是不少。这样好的角色立刻就被抢了,众知青都有些坐不住了。

“我要演老长工刘贵!”

“我演卖茶女素素!”

“我要演报童小罗英!”

…………

一部小品的几个角色,很快就被瓜分完毕。

定下角色以后,徐离景就开始组织大家背台词,初五就是正式演出的日子,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林逸秋也是第一次演小品,感觉十分新奇。他准备给自己未来男友也留一个“长工”角色,这样刘季年也能名正言顺跟着他一起去农场。

归国大少爷爱上卑微男长工,好一出灰姑娘,啊不对,是灰小子。

呸,扯远了,现在他是查理·郑,不是林逸秋了。

初五一大早,众人就出发前去八七五农场。

九场贴心地为他们准备了一辆大巴车,专门负责接送大家,三个小时的路程硬生生地缩减到了一个小时。

此时已经很多老乡拜年回来了,看见有汽车进村还是来接知青们的,比他们还要激动,围在车前看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