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第164章

作者:迟睡 标签: 生子 种田文 甜文 穿越重生

  “现时不在, 出去了, 估摸着快要回来了。”阿富答道, 随后让其他伙计照看着楼下,如果有客人进来好好招待,随后就要领着沈若顾允三人往楼上雅间去。

  “蓝叔叔不在吗?”二狗显他此刻抱着小书包,然有些小失望,本想着一来见到蓝叔叔就要把礼物送给他的,结果到了这里之后蓝叔叔却不在。

  而且阿富叔叔说蓝叔叔最近好忙,连额头都烧焦了,这可怎么办呀!

  想着想着那小眉头就皱了起来。

  三人在桌边坐定了,顾允道:“阿富,你和我们说说到底发生了何事。”

  沈若也定定地看着他,洗耳恭听。

  阿富给两人上了茶水,脸上愁容不展开口道:“还不是因为那’金珠珠宝行‘,那姓黄的老爷一点儿道德没有,抢咱们家的客源不说,还想把咱们’阑珊‘的上家给拉拢走。听说可是花了大价钱呢,要那家撕毁契约。”

  “咱们家因着沈小哥儿你的’念宝‘牌子赠品,卖出去的物件儿可多了,还有人就为了那传单上头的祥瑞香囊提前定了不少东西,珠宝、摆件都有,都请了师傅加急赶制,结果这原料一旦出了问题,那以后可就不好了啊!”阿富说不出那个词,但他知道沈小哥儿肯定知道。

  这会儿他甫一说完,沈若就道:“信誉。”

  “对对对,可不就是咱们家的信誉嘛!那都约定好了月中时候交付的,客人连银钱都付清了,可是那客人要的东西可还没着落呢!”阿富着急死了。

  沈若瞧见他嘴角边都生了燎泡,素手轻抬给他倒了杯茶水递过去:“着急没用,喝点水吧,压压火气。”

  阿富感激地伸手接过,沈小哥儿现在在他心目中可是跟自家公子一样的厉害人物,这样的人竟然给他倒茶,他简直是受宠若惊。

  顾允在旁听着也觉出不对劲来,一般来说原料一类的进货地方应当都差不多,只有用料、和师傅手艺有些区别。难不成那“金珠珠宝行”的老板竟有那么大的财力能让那么多原料商都不再给“阑珊珠宝行”供货?

  沈若眉心微微隆起,他和顾允对视一眼,两人眼中都是满满地疑惑。

  这太奇怪了。

  若是那有手艺做东西的师傅被拉拢走还不奇怪,但原料商……他们难道不是赚得越多越好么?

  不过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很奇怪。

  沈若问道:“阿富,你说的这个我已经知晓,但是月中还没到,为何店里瞧着也没什么生意了?”

  “唉,还是因为那’金珠‘,说出来都膈应人,我还以为你们都知道了呢。”阿富有些无奈又有些复杂地看向沈若。

  沈若云山雾罩的,他先前这边弄完就直接回了沈家村,之后又发生了孩童被拐、木工厂开始运转等等的事儿,完全没顾得上“阑珊”这边的事儿。

  毕竟在他的预想中,只要能保持住每月两次的活动,给他的“念宝”和蓝帆的“阑珊”注入新鲜感,应当每日的客流都是不会差的。

  但是现在生意不好的事实摆在了眼前,沈若也不得不想想该如何找补回来。

  “他家先前送那锦缎手帕时候,咱们店里还是有不少人来的,后来锦缎手帕没有提前告知,突然就不送了,客人们跑空之后还去闹了一次。直到那时候咱们家生意都还是好的,哪怕那免费的彩虹发绳送完了,每日约莫至少也有十来位客人。”阿富说着说着又看了沈若一眼,才道:“结果后来,那’金珠‘打广告说要开始送书包了!而且还是沈小哥儿你当初做出来的那种抽绳的,就跟蓝棹少爷身上背着的一模一样!”

  “除了这’书包‘,还有香囊。先前你给蓝棹少爷画的那兔子的,他们竟然做了个差不多的出来,就因为这事儿蓝棹少爷气了个半死。”阿富越说越气,语气也很冲,但是还有二狗在他不好太凶,这样会吓到小孩子。这会儿就开始狂喝水,将滔天的怒火给压下去。

  但是……压个屁!人家金珠都要把客人都抢走了,而且用的还是这种手段,真是想到就来气!

  “……”沈若没想到“金珠珠宝行”竟然会将自家的书包手艺学走,但是也不是非常震惊,毕竟书包这个在储水街上都已经风靡已久,想买的人多了去了,能有免费送的那自然有许多人都是想去领的。

  “而且最可气的是,人家说他们做的那书包是和最开始在镇上卖的是一样的!那意思不就是说……那些书包都是沈小哥儿教他们的,或者是卖给他们的么!”

  顾允看向沈若,握住了他的手。

  那书包是沈若最先做出来的,知道这件事的人不算多。但有心人想要去找,肯定也是能找着的。况且蓝帆当初来过沈家村,和沈若是朋友的事儿也有不少人知道。“阑珊”搞活动当天他们俩也都在这边帮忙。

  那“金珠”果然没安好心,要是胡乱掰扯继续说什么书包是原先集市上卖的摊主教的,那就不好了。

  这不就是故意想让沈若和蓝帆产生龃龉,从而反目成仇么。

  “我们都知道沈小哥儿你肯定不会这么干,绝对是他们故意放出来的’噱头‘!”阿富现在可以熟练运用以前沈若教过的词语,感觉越说越觉得言简意赅,直白得很。一下子就把自己要说的话给表达出来了。

  可不就是“噱头”吗,那储水街上卖的仿品没一个敢去说是和原来集市上卖的一样的,但“金珠”就是脸皮厚敢那么说。因着这个“和集市上卖的是一样的”大家就对这书包更加热衷了。

  沈若哭笑不得,回握住顾允的手,问阿富:“那你们这儿有没有他们送的’书包‘?有的话拿来我瞧瞧。”

  镇上两家珠宝行打擂台已久,先前他们这儿送“彩虹”头绳的时候就有不少浑水摸鱼的人过来领,但因着脸生也分辨不出谁是真的客人,谁是对面派来的,所以金珠那边肯定也有拿到这边的赠品回去一探究竟的。

  这会儿听沈若问,阿富立刻点头。

  果然有,他们自然也去领了一个回来。

  他吩咐一个伙计去拿,对着沈若诉苦道:“你们真是有所不知,这段日子生意特别差也是因为那’金珠‘送这书包是有门槛的,要在他家店里待够五个时辰,连续五日才能领着一个呢!”

  那伙计将“书包”拿来了,闻言也忍不住道:“是小的去领的,那五日可真是累坏我了,他家不仅要你一直在里头待着,还要把他家历史全都说一遍,非要人听。要是问起来答错了还要把人请走。”

  “可真是受苦受难去了。”伙计一个大高个一想起先前遭遇的那种事儿脸上的表情就有些想呕吐。

  一连五天每日都跟上课似的,还不准人离开太久,还要一直聚精会神地听着那金珠珠宝行的历史,甚至还要随堂抽查。这可比大学凑学分的课堂还要难熬啊!!

  沈若简直深有同感。

  “行了行了啊,谁不知道你一回来公子奖励你一个大荷包啊?还搁这儿诉苦呢,快点下去打扫去!”阿富赶人道。

  “是,我这就下去。”那伙计应了就往外去。

  沈若接过那金珠送的书包,掂量了一下,很轻薄,摸着布料是麻布,但颜色是染过的,染成了深蓝色。

  表面瞧着确实和自家最开始做的抽绳水桶包差不多,想来很有可能是得到了一个他家以前卖的,已经拆开研究过了。

  二狗两只手搭在他小叔膝盖上也凑上去看,他自己背着的就是这样的书包,只是因为他人小所以他娘特意给做了小一号的。二狗背着正正好。

  顾允那里也有书包,虽然不是沈若亲手做的,但却是他设计的绣花,都是独一无二的。顾允摆在床头,没舍得用。

  但是看这金珠送的书包,瞧着是金玉其外,但里头却是败絮其中。

  沈若此刻已经将那书包给整个翻了出来,里头针脚乱七八糟,还有不少线头,瞧着就没有好好做,这麻布的密度本就大,要是装重物用久了肯定会开线。

  “小叔,这个绳子好奇怪呀。”二狗小手伸过来抽了下那抽绳,书包口子纹丝不动。

  沈若看着顿时哭笑不得,还真是就学了形状。

  他家做的抽绳水桶包是两根绳子一抽能够将袋口合拢的,但金珠送的这个不行。只能将两根绳子自己用力系好,勉强能模仿个八成像吧。

  “抽绳水桶包”最核心的“抽绳”并没有被学走,就这样的东西当做赠品倒是还行吧,毕竟麻布和人工成本加起来也许得有个二文,三文?

  看来在送锦缎手帕那不短的一段时间里,金珠可能确实有些伤到了。

  沈若将那“仿制书包”随手放桌上,不禁发出一声感叹:“就这?”

  正好他家的“珍宝居”不日就要开摊了,沈若心想:是该让那些没见过正版抽绳书包的镇上人好好见识见识了!

第150章

  虽然“金珠珠宝行”送的书包质量极差, 但是因为这东西免费,而且只需要在他们店里熬五天就能白得一个,所以还是有许多人趋之若鹜的。

  这也不是不能理解, 大家都喜欢占便宜,能白得的东西自然不想花银钱。

  但是只要得到了用上几天就会发现,他们送的这玩意儿还真是差劲。

  所以沈若觉得完全不足为虑。

  根本造不成太大的威胁,这会儿是因为书包在镇上火,所以大家都跑去“金珠”薅羊毛了, 等之后他们拿到手发现他们送的这玩意儿根本不好用,那之后也不会再有那么多人过去弄了。

  这“书包”做的甚至没有麻袋结实, 沈若没使上一半力气就扯开了线, 要在那里待上五天就为了这么个破玩意儿,要是有这闲工夫还不如去找个短工做做,一日里最少也能得个五文钱!

  所有人哪怕是爱占便宜的, 都还是会追求性价比的, 所以彩虹发绳和锦缎手帕自然吸引人,每日来领都靠抢似的。而那“金珠”仿制的书包, 沈若估计最多也就再火上个十来天,等第一批拿到手的用破了之后大家就该醒悟了。

  他们送的这东西吧,还真就只能摆着看, 根本不好用!

  “不用着急上火, 没有客人只是暂时的。等月中的活动开始, 先前来过的那批人肯定还会来。”沈若笃定道。

  等到那时候“金珠”的书包也该有不少人拿到了,发觉不好用他们自然不会去继续薅羊毛, 谁能在一个地方待整整五天啊, 人要是一直闷着精神都要出问题。更何况, “金珠”还必须要所有在场的人都听他们的历史, 还要记下来,甚至还要随堂考试?

  这真是太离谱了,打广告也不能这么来吧?

  总之对沈若来说,这是很反感的一种宣传方式。俗称——洗脑。

  类似于当初那种“脑白金”的广告,一遍又一遍的播放,用魔性的旋律,让你脑子里时不时地就能想起来,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

  “金珠”现在做的事可不就是类似这种广告么?不过还比不上这广告呢!人家广告好歹还有段魔性的歌,q版老爷爷老奶奶在跳舞,好歹看第一遍还觉得有趣吧。“金珠”那可就是纯纯的“和尚念经”,无趣得很。

  人家就是想来薅个羊毛,还得接受这样的“荼毒”,能坚持下来也实在是厉害了。沈若自问,他是绝对坚持不下来的。

  让他比较在意的问题,还是那“金珠”想要做垄断生意的事儿。他并不觉得“金珠珠宝行”能有这个财力能做成这件事。

  但是阿富说得特别严重,好像“阑珊”很快就要被挤压地开不下去了似的。

  阿富喝干了一杯水。茶水有宁心静气的作用,这会儿他心情稍微平复了一些:“沈小哥儿,你们在这儿坐着,我下去瞧瞧公子回来了没。”

  “好。”沈若应了声。

  二狗听到了大耳朵动了下,大声道:“好的,阿富叔叔。”

  阿富说了几句话就推开门出去,沈若指节轻点着茶碗,看着里面绿色的茶叶漂浮翻滚着,有些出神。

  顾允道:“蓝帆以前同我说过,他进原料的地方就在隔壁柳溪镇,距离并不远。合作的师傅都是家中有些亲戚关系的,不至于被’金珠‘笼络。他这’阑珊‘在镇上屹立这些年,与其他地方的合作应当不会如此不牢靠,想来应是阿富夸张了。”

  沈若听着顾允说的话,手指顿了下:“我想也是,不过要是’金珠‘那边真的花了大价钱非要搞’阑珊‘,那做出这种事儿也不是没有可能。”

  毕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两家都是卖玉器首饰的店,眼看着“阑珊”要越过他家去,他家哪里还能坐得住呢?

  那肯定是冒出一点儿苗头就要给他掐灭了去。要是掐不灭,就直接连根挖出来呗。

  但明明可以良性竞争的事儿,偏要斗个你死我活,这也挺难办的。以前在镇上那是良性竞争,这会儿已经变成恶性了。

  而且这“金珠”做的事儿全都是照搬“阑珊”,甚至还要拿镇上最流行的东西来做“噱头”。又想要生意,又想要名声。

  沈若往后推想,感觉“金珠”做这事儿,无异于自掘坟墓。但是又不能直接让他家倒闭,想来确实憋屈。蓝帆估计也为这事儿发愁,对方学人精似的,搁谁谁不膈应啊!

  就在此时厢房门被敲响,阿富的声音传来:“公子回来了,马上就上来!”

  二狗反应最大,立刻抱起了小书包,站起身来。

  片刻后,厢房门被打开,蓝帆的身影显露出来。二狗抱着小书包就跟离弦的箭一般冲了过去,小短腿几乎能跑出残影来。

  蓝帆还没站定呢,就被一个小萝卜头扑了,腰上被他的脑袋撞了下。

  脸上的表情顿时如同冰雪初融一般,他蹲下。身去揉了下二狗的额头,说道:“撞疼没有?”

  二狗快速摇摇头,伸出小手贴在蓝帆光滑的额头上,急道:“蓝叔叔!阿富叔叔说你额头烧焦了,有没有事啊?”

  “噗。”沈若刚喝了一口茶,好险没喷出来。

  顾允古井无波的表情也绷不住,嘴角抽动。

  “我额头没事啊,阿富又编排我什么了?”蓝帆手里还捏着一柄扇子,这会儿扭头看向身后站着的阿富。眼神锐利。

  阿富浑身一抖,感觉一口大锅瞬间从天而降,顿时喊冤道:“我没说啊!我怎么会编排公子您啊!”他欲哭无泪的看向二狗:二狗啊,你阿富叔叔我哪里说我家公子额头烧焦了啊,这可不兴乱说啊!

  沈若回想了一下,说道:“二狗年纪小,理解错了。当时阿富说得是’你忙得焦头烂额‘呢。”

  蓝帆看了沈若和顾允一眼,顿时也喷笑出声,一把将二狗单手抱起来,站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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