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第317章

作者:迟睡 标签: 生子 种田文 甜文 穿越重生

  沈水看向沈若, 一口接着一口地喝着糖水。

  好像看着他心里便有了勇气。

  “小松, 这几日摊子上你们先三个一起招呼客人。”沈若安排道。

  现在的生意趋于稳定, 小松一个人其实也行,不过很快“拉链书包”就要问世, 摊子上的生意一旦好起来小松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 自己阿兄还不能离开, 沈水现在是过来熟悉的, 还不知道几日才能熟练,所以就先按照原本的来,不过就是比之前多了一个人罢了。

  “好嘞。”小松笑着应了,冲沈水打了声招呼。

  沈水动作一滞,僵硬地回了一句。

  “小松是’珍宝居‘的老员工了,为人很是和善。你之后要是有不清楚的可以问问他。”沈若介绍道。

  沈水点点头。

  “当然也可以问我阿兄,多接触接触就好了,别怕。”沈若拍拍他肩膀,安抚道。

  “谢谢若哥儿,我不怕,就是、就是控制不住。”沈水现在恢复了正常,手里端着的糖水都还是热乎的,想来肯定是从家里灌的时候烫热,到了镇上正好到了适口的温度。这点温度从手心里暖到了全身。他忍不住心想,还好有若哥儿陪在他身边。

  “嗯,没事,这才刚开始呢你不要有心理压力。”沈若道。

  沈水:“好。”

  小松不是个多嘴的人,也不爱探听八卦,只是方才自己突然出声好像将这个小哥儿给吓着了,这人似乎还是沈若的朋友,他心里就有点愧疚。

  等他吃过早食,帮着拾掇好了摊子,就立刻走到沈若身边去。

  沈若没有阻止小松走近,沈水看见了,眼睛瞪得溜圆,差点儿没直接站起来。

  小松没好意思直接对上人小哥儿的视线,抬手摸着后脑说道:“方才对不住啊,我突然出声吓着你了,你没事吧?”

  沈水鼻尖冒汗,看着他的距离只同自己相隔两尺,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沈若瞧着他就像是浑身炸了毛的狸奴,正想叫小松稍微站远一点,就听到沈水颤着声音道:“我、我没事。”

  小松笑着道:“那就好,往后一起共事,你喊我小松就成。”

  “嗯。”沈水艰难地应了声。

  沈若道:“小松,之后我打算将这摊子交给你来打理,生意平稳的时候你一个人看摊子,这你可以么?”

  小松被这消息给整晕了,立刻看向他:“东家,我、交给我打理真的能行么?我一个人看摊子是可以,只是,这摊子……”

  “不要有顾虑,空的时候你一人看便是,要是忙起来了水哥儿也会来帮忙。就是水哥儿刚来,你得带带他,教一教他。”沈若笑着说道。

  小松顾忌什么沈若完全能明白,无非是没有挑过大梁一时间可能会不适应身份的转变,还有这摊子,他觉着交给自己的阿兄才靠谱,他自己毕竟是一个外人。

  但是沈若既然用他,自然对他抱有信任。

  “好,多谢东家抬举,我一定好好干。”小松立刻应下,原本他在这儿就顶多算是个帮工,结果现在竟然成了摊主,东家这是要锻炼自己呢!

  沈若点头,正巧这会儿有客人来了,便让小松去招待。

  “水哥儿,你也过去,今日你要是想尝试招呼客人也可以试试,要是觉着不行那就多听、多看、多想。”

  沈水点点头,攥着拳头过去了。

  棚子里还算宽敞,站两个员工根本不挤,沈若看着沈水走进去,站在角落里看着。

  小松本就是个开朗的人,也不介意水哥儿不怎么说话,径自打开话匣子教他这些东西的价格,还有如何招待客人的话术还有方式方法。

  说的很详细,几乎是手把手教学了。

  但是他本来是做奴才的,再如何傻白甜那也是会察言观色的,这水哥儿瞧着有点怕生人,但是能看得出来他自个儿想要努力克服的。

  今日生意同往常差不多,有小松一个人在就足够,水哥儿不帮忙都成。沈丰也就躲了个懒,记着自家媳妇说的那些要买的家伙什,准备在街上转悠转悠一趟买齐了。

  沈若因着答应过要陪着沈水,便没跟着去。

  水哥儿经常性地扭头看过来,看看沈若他还在不在,好像只要他在,自己就有了主心骨一样。

  这一上午来了大约有十几个客人,都是买了一堆东西走的,还跟“珍宝居”定了大件,拿了凭证之后等着之后做好了再来拿。里头大多数都是男客人,沈若就瞧着水哥儿在一边看着,慢慢地能往前走了点,后来还招呼了一个客人。

  虽然能听得出来他还是紧张,甚至有点颤,但是好歹又迈出了一步。

  招呼完之后他又扭头看沈若。

  沈若直接给他举了一个大大的拇指,鼓励他。

  这水哥儿学习摊子上各个商品的价格比自己想象中快,而且脱敏的训练似乎也很有成效,有了头一个之后,后面的就更顺利了。

  小松也算是发现了一些事儿,因为水哥儿总是看向沈若那边的举动实在是太明显了,还有同那些男客人出现时候以及女客出现时截然不同的状态,他也能窥得一丝。

  这水哥儿怕生有些严重,而且只怕汉子,特别是那种又高又壮的。就是自己之前都把人吓了一跳,小松便将自己同他说话的嗓音给放柔了许多,又轻又缓,连同他家里人说话都没有这般柔软过。

  水哥儿肉眼可见地在自己不远处瞧着都没有那般僵硬了。

  沈丰背着一个鼓囊囊的书包回来,“若哥儿,你还有啥要买的不?我是将你阿嫂说的那些都买齐了,鱼线我也买了几捆,应该够用一段时间了。”

  “没啥了,前几天我同顾允上街买过一回,现在好像确实没有什么缺的。”沈若好笑道,主要是家里缺了啥或是不缺啥,他那徒弟都会送来各种东西,再说那些油盐酱醋茶的上回已经买回去添满了,好像还真想不到啥要买的了。

  沈丰点了点头,“总归缺了啥回家拿就是了,你这一嫁出去,感觉家里都冷清不少。”

  沈若失笑:“我这不还在村里呢么,而且想了我喊我一声我就回去,不讲究那么多。”

  以前还讲究什么“嫁出去的女儿、哥儿就是泼出去的水”,一年到头也就过年时候能回一趟娘家的,要是已婚的女人和哥儿赖在娘家,或是总回娘家,就会被说闲话,要么说被夫家不喜,要不就说人从夫家扒拉不少东西补贴娘家,总之都不太好听。

  但是沈若根本不在意别人如何说,要真有人要多嘴,只要不要舞到自己面前来就行。不过沈家村里大多数人都怀着一颗感恩之心,其实自己哪怕住回沈家,那也是没人会去多嘴的。

  沈丰一双牛眼睛眯起来笑:“那过几日霜降,你回来住两天,娘说打算做点鸭蛋馃吃。”

  “成啊,到时候让我夫君和婆母都来,咱们一大家子人住一块儿。”沈若笑着说。

  沈丰“啊”了声,“你婆母她会同意么?”

  “会的吧,总得先适应适应,毕竟往后青砖瓦房盖好了,也是要将她接过来的。”沈若都打算好了,一家人自然都是要住在一块儿的,村东和村西虽然不算远,但是一路走过去也要半炷香时间,还是住在一起比较舒服,还方便热闹。

  “好。”沈丰笑着应了。

  他俩说完话,便看向“珍宝居”的棚子,他们坐的位置不远,小松和水哥儿还有客人们说话都能听的一清二楚的。

  沈丰听着不由掏了掏耳朵,皱眉:“若哥儿,这小松的声儿怎么扭捏成这样了?嗓子伤着了?”

  沈若“噗”一声,实在是没忍住。

  这一笑功德都要没了,小松是在做好人好事呢,让水哥儿不那么紧张。

  他们能听见那边的声儿,那边自然也能听见沈丰的发问。

  小松差点儿嗓音劈叉,猛烈地咳嗽起来。

  “小松哥,你没事吧?”水哥儿见他呛咳顿时就着急起来,立刻找到了装着水的竹筒,递过去给他喝。

  “谢、咳咳咳、谢谢。”小松立刻伸手接过咕嘟咕嘟喝下肚,这才好些。

  水哥儿现在站得离小松特别近,一尺不到,但他因为着急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沈若看着这一幕,觉得这脱敏训练今日份的已经差不多,之后要彻底恢复,那就得看来日方长了。毕竟,没有人的心理疾病可以一天就恢复好的,今日沈水已经比起之前有了更大的进步,沈若很欣慰。

  沈丰道:“若哥儿,先前我都忘了问,之后摊子不用我来,那我还能做些啥?”

  “阿兄,你能做的事儿可多了,摊子上不用你是因为不想屈才。”沈若笑着说道,顺带着拍了个小马屁。

  沈丰顿时昂首挺胸,哈哈两声:“是吧,你阿兄我是挺厉害的。你瞧瞧,你阿嫂吩咐的事儿我可都做了,要买的也都买齐了一样不落。再看这摊子,我先前管的多好,哈哈哈。像这样的摊子,再来两个我都能管得住。”

  “给点阳光就灿烂,说的就是阿兄你了。”沈若眯起眼睛道。

  沈丰完全听不出阴阳怪气,满脑子都是他的弟弟夸他阳光灿烂呢!

  “在镇上一个就够了,再来两个作甚?自己跟自己竞争吗?”沈若无奈道,自家阿兄的智慧总是一会儿在一会儿不在的,但是做事情是真靠谱,就是不太谦虚。

  “也是,不过我觉着以后’珍宝居‘的规模可以扩大些。”沈丰道。

  沈若点头,“这个自然可以,不过不着急。现在摊子的租期还没到,等之后快到了再商量不迟。”

  “阿兄,我想叫你同干爹一起往其他镇上闯闯。干爹在柳溪镇还要再去上个三五次,等回来之后就要去更远一些的镇子了。”沈若看着他,说道。

  “好啊,我长这么大还没出过储水镇呢。”沈丰摸着后脑勺笑道:“其实浪哥出去走商我还羡慕来着,大男人哪里有一直窝在一个地方的啊,我也想出去闯闯。”

  这就是一拍即合了,沈若道:“可盘溪镇距离咱们沈家村三十多里路,去了可能就不能每日回来,阿嫂那边……”

  这件事沈若还没有同家里人说,只是想着先问一问阿兄的想法,一来这摊子确实不能再让阿兄成长了,二来除了同干爹一起去走商,其实沈若也能给他安排点别的,也能锻炼人。总归就是看他怎么想的。

  再加上沈若自己觉着同干爹出去历练其实能让自家阿兄更快地成长,能力变强,所以便先将这件事说给他听。

  到了外头之后才会增长见识,遇见各种不一样的人,学一学同这些人该如何对话,如何跟他们做买卖。这些全都是学问。

  干爹走商锻炼出来的那些技巧,沈丰只要跟着他就能受益匪浅。

  “你阿嫂那边不用担心,不瞒你说,你阿嫂先前就说我一直看摊子不算个事儿,虽然稳定,但是更像是在混日子。”沈丰不好意思地说着,这活计是若哥儿给的,一开始他只是帮忙看,后面就成了摊子管事的了,实际上要做的事儿还真不多。这样的活比起以前的那可是一个天一个地。

  “那你怎么先前不同我说一声?”沈若抬眸看他。

  沈丰以为自己这么说沈若生气了,立刻道:“先前啊,不好意思说。而且’珍宝居‘不能出错,我既然管着就得管好,哪儿能想东想西,你还给我开那么高的工钱,我要是还说些有的没的,多不好……想想都觉着过分。若哥儿啊,我也不是说这份活计不好,就是帮若哥儿你的忙我也是十分愿意的,原本我都不想要工钱。我可是你亲阿兄。”

  这活计是很好的活儿,结果他和柳杉说的这话就像是干了一段时间之后有点嫌弃似的,觉得太安逸。但其实,并不会嫌弃啊!沈丰第一次怨恨自己嘴笨,说不好话,想说点什么一下子又说不上来了,还卡壳。

  沈若听明白了,这活计本就没有太多的挑战性,实际上换谁来都行。所以能力强的人自然不能一直在这儿做,沈若自个儿也不乐意,能力锻炼出来一些便能去做更难一点的活计,这里就交给其他人来锻炼。

  就是小松,等他完全熟练之后带出了新人,沈若也要将他带去更有挑战性的岗位上的。

  要是先前阿兄来同自己说了,那他肯定早早就给换,哪儿还要拖到现在啊!沈若无奈道:“以后有什么想法就来同我说,人总是会有挑战欲,这个活儿对你来说太简单了,本就该换了啊!”

  “啊?”沈丰懵了,若哥儿没生气?

  沈若不仅没生气,反而还很开心:“安安稳稳其实没啥不好,但是人一旦选择安逸下来,那就赚不了大钱。看摊子就是如此。阿兄你有想法这很好,最怕的就是你没有想法,’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是想要勇敢攀登,还是顺流而下,决定好了之后往往就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未来。”

  “我很高兴,阿兄你选择前者。”沈若凝望着他,他的阿兄心里自然也是有抱负的,只是曾经一直被压抑着,所以他才会羡慕毅然决然离开家门出去走商的周浪。

  沈丰听懂了,他高兴起来:“那我们今儿回去就去找干爹,我主动去同他说,让他带带我。”

  “嗯嗯,总归还有好些天,之后摊子上要推出新东西恐怕会很忙……”

  沈若话还没说完,沈丰立刻道:“摊子我也能顾着!毕竟我管了那么长时间都有感情了,以后只要是这边忙,那我正好同干爹回来了,我就过来帮忙。”

  “好,那就辛苦阿兄了。”沈若笑眼弯弯,他的阿兄就是这般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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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么过了几日,“拉链书包”已经筹备的差不多了,就等着下一日拉到镇上来售卖。为什么推迟了一天,是因为想要造势。

  沈海先将东西带上五个往柳溪镇去宣传,刚出现的东西自然会被受追捧,在加上一句现在储水镇上都还没有,他拿到的可是第一手货源,这一下就会让大家知道他不仅仅是个走商,还是个颇有门路的走商。

  要是有想要加盟的人知道这事儿,必然会想要同他搭上关系,这样没准自己也能拿到第一手货源。第一手那可是紧俏货,也是最好卖的!

  等沈海夜里回来,带回了消息,柳溪镇上有不少人同他打听加盟的事儿了,因着这五个“拉链书包”他一拿出来演示过后,立刻就遭到了疯抢。因着数量少,那些个买到的都被人围住想要瞧一瞧那新款的书包是如何用的,再一看就更想要了。

  就这举动立刻就吸引了不少镇上的有钱人的视线,还有那些员外郎,几乎刚到,车上的那些商品全都给抢光了,那些人没买着“拉链书包”只好买点别的,还有个有钱的老爷直接包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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