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第323章

作者:迟睡 标签: 生子 种田文 甜文 穿越重生

  沈若好歹也算是“阑珊”的一个小股东,给蓝帆设计那些珠宝还有提供各种有趣的赠品,这些都是有分红的,也算他技术入股了。

  “阑珊”的生意如何,沈若还是很关注的,瞧着今日突击检查都这么多客人,沈若还挺欣慰。

  在雅间坐定,阿富充当报喜鸟,笑着道:“若哥儿,你都不知道你设计的那些珠宝首饰有多好卖,今日过来的这些客人大多都是来买那些发簪、步摇的,我瞧着啊也好看,真不知道你这脑子里怎么会有这么好好看的花样。”

  沈若最高兴的事儿莫过于自己画的东西被夸奖了,但他谦虚道:“不值一提,小露一手罢了。”

  阿富愣了愣,前半句是真的在谦虚,后半句真的是在谦虚吗?

  顾允失笑,在桌底握住了他的手。这次设计出来的饰品的主题可是“爱情”,若是没有体会过爱情的甜蜜,如何能设计出如此让人动容令人喜爱的饰品呢?

  这就是他们夫夫感情升温的佐证。

  “阿富,拿纸笔来,我突然又有了点灵感,得赶快画下来。”

  沈若的灵感总是在一瞬间出现,特别是在心情极度开心的时候最容易有灵感,天马行空飞过,总能抓住那么一丝。

  阿富自然是立刻准备好了纸笔,几乎是上供一般双手递上。

  沈若打算画一个亭台楼阁的步摇,用金子淬炼,一定很闪很华贵好看。想来镇上的富太太和小姐们肯定会很喜欢。

  这是今日那小院子给的灵感,一个院子一间屋,两个相爱之人住在一起的便叫做“爱巢”,那亭台楼阁,明月高悬,里面有一对有情人喝酒赏月,几笔下去跃然纸上,活灵活现。

  阿富还是头一回这么近的看沈若画画,顿时忍不住惊呼。

  “做什么一惊一乍的。”沈若笑道,比他画的好的人也多,估计大部分都在京城,或是养在皇宫当中。他虽然会画画,脑海中也有许多新奇的这里没有出现过的图样,但是沈若一直都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从不借此沾沾自喜。

  阿富喃喃道:“这也太好看了……”

  沈若浅笑,又添了几笔。

  “诺……你帮我写两个字。”沈若差点儿当着阿富的面叫出了顾允的小名,幸好收声及时。

  “好,写什么?”顾允问。

  沈若瞧见他耳尖泛着红,眼角弯起:“就写’相知‘二字。”

  阿富站在边上瞧着他们对视,说话,感觉屋里的温度都上升了不少。

  他、是不是不该站在这儿?

  阿富突然对自己为什么要在这里产生了疑惑。

  “若哥儿,为什么要写这两个字啊?”阿富好奇问道。

  沈若:“两个人要成亲,就要从’相识‘再到’相知‘然后’相爱‘,所以我打算先画一个’相知步摇‘。”

  这也是沈若给画的饼,“相知”出来了那不是还有另外两个吗,之后有了灵感再画。

  阿富点头又摇头:“可,不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么,怎么能’相识、相知、相爱‘啊。”

  沈若缓缓道:“正是因为许多人不能,所以才要做出来,让大家知道更多的可能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夫妻不一定能够幸福,但也不一定会一直不幸福。只要两人婚后相识,相知,相爱了,那也是一桩美谈。”

  总之无论是自由恋爱,还是先婚后爱,亦或是对爱情有所向往的人,都会喜欢这一套饰品的含义,虽说是做出来卖的,但其中也饱含着大家对这约定俗成之事的抗争。

  等顾允写完,沈若就在那两个字边上画了些花纹,随后一个木雕盒子跃然纸上。

  “精致的步摇自然要配上独属于它的特殊的盒子。”沈若道。

  阿富觉得十分有道理,立刻心中默默记下,之后同自家公子说。

  “现在咱们店里的盒子也有些区分,但是没有这么好看的花纹。”阿富摸着后脑说道,“那些小的耳坠、玉戒之类的就是用绒布袋装,有红色和黑色;盒子却都是木盒子,只是在木头材质上有些区分。”

  这样的区分并不明显,很少有人能认得出手上拿的木盒子是什么木头打出来的,哪怕再贵也只能当他是个普通盒子。

  可是雕上精致繁复的花纹就不一样了。

  “贵价的和稍微便宜些的用盒子区分出来,没准能卖的更好。”沈若道。

  毕竟大家都有显摆的心思,贵的和便宜的都用一样的盒子装了谁知道你买的是什么,要是用花纹突出价值,那岂不是别人一瞧就知道了?这种暗戳戳的炫耀方式,从古至今都很让人痴迷,就像现代的商品十分注重包装一样,要是包装高级不好用的东西也能炒上天价,而包装丑陋的东西,哪怕再好用,那价格也上不来。

  其实是一样的道理。

  阿富深觉受教,几乎每一次同若哥儿对话的时候,他都以为学到了许多,却没想到每回都能从若哥儿那儿学到更多。自家公子果然没说错,若哥儿真就是商业鬼才啊!

  镇上人只要想要了解的,大多都知道是“珍宝居”在给“阑珊”供应那些免费的赠品,所以他出现在这儿,客人们也都不觉得稀奇。

  那些人多看两眼都是正常的,但是沈若却发现有人一直盯着他们俩看,之后他转身瞧见那人了,那人就转身离开只留下一个背影。

  他同顾允对视一眼,显然都发现了这么个人。

  沈若问阿富:“方才那个客人你认得么?”

  阿富想了想:“有点印象,那人每日来都穿这么一身,大概来了有三四天了,就只看也不买,问问这个问问那个。”

  “哦对,他瞧着特别喜欢那几样你设计的步摇和簪子,但是只喊伙计拿出来看看,就是不见他掏钱。”阿富继续道。

  这样不愿意花钱却站在店铺的碍手碍脚的客人在以前是要被赶的,但是“阑珊”经过沈若先前的教学之后每个伙计都能叫客人感受到春风拂面的绝佳购物体验,所以这么个人他们伙计也没赶过,反正临到打烊时候他自己就非常自觉的走了。

  沈若却觉得这个人不大对劲,再喜欢一样东西也不可能什么事儿都不干,就站在这儿瞧吧?

  “阿富,我今日刚画好的那个设计图,先不着急做出来。”沈若留了个心眼,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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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贵妃来啦!~

第269章

  傍晚, 小松驾马车带着他们一同回了沈家村。

  一路上沈若已经同他们说了租下院子还有未来要将“珍宝居”搬过去的事情。

  小松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倒是暂时不用住小院里来,屋子提前给他留一间就成, “珍宝居”要搬过来,他往后总是会有要住的时候。

  摊子收摊的时间左不过就是傍晚十分,夜里很少有人摆摊了,除非是节日里、庙会之类的庆典,晚上才会有许多摊子。

  要是将“珍宝居”搬来了这边, 有个小商铺了,那么开张的时间和打烊的时间都能往后挪, 除去医馆、客栈、酒楼这类十二个时辰都营业的地方, 其他的商铺那都是四到六个时辰。

  从沈家村到镇上路程都要一个时辰,每日天还没亮就得出发,有了这院子之后, 街边就是铺子, 后头就是屋子,这样倒是能让大家都能多睡会儿了。

  至于水哥儿, 他这段时间每日要帮着忙活“珍宝居”的事儿,一时半会儿这生意都是红火的,所以沈若便要求他住下来。

  水哥儿自己还做不了主, 得问他娘。

  这也正常, 毕竟一个未婚哥儿独自住在镇上院子里也不大安全, 沈若早就想过这一点,便决定将水哥儿他娘也一同带过去。

  马车在沈水家门前停下。

  自从沈丰没有再去“珍宝居”之后, 这些日子都是小松来拉货, 顺带着每日早晨搭上水哥儿, 一同往镇上去, 回来之后又要把人送回家。

  他们俩一个在车厢里一个在外头驾车,根本不在同一个空间内,村里人瞧见了也不会说什么闲话,村民们听说水哥儿现在在帮着沈若在镇上看摊子,一个个都羡慕极了。

  也得亏是每日走得早,到家的点儿正好吃夜饭,倒是叫人找不上好的时间上门来问。

  吴梅子已然下了工,做好了饭食等着自家哥儿归家,听到马车的动静之后她立刻就跑了出来,在门口探头看。

  小松这些日子每日都送水哥儿回来,叫水哥儿他娘看了个面熟。

  吴梅子冲他招招手:“小松,我做了不少菜,你待会儿也留下一起吃吧。”

  小松跳下马车,有些不好意思道:“吴婶子,我就不在你家吃了吧。”

  “这有啥好客气的,还没谢你照顾我家水哥儿呢。”吴梅子热情道。

  车厢帘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按住,吴梅子愣了下,这瞧着可不是自家哥儿的手。

  再仔细一瞧,出来的竟是顾允,只见他提衣摆旋身下车,转头伸过手去,让另一只手按在了他的手心。

  吴梅子这才意识到,若哥儿和顾秀才竟然也来了,她顿时有些激动,双手快速地在身前的围裙上面擦来擦去。

  水哥儿是最后一个出来的,他瞧见吴梅子,喊道:“阿娘,我回来了。”

  “哎,快来,你们都来。一起吃顿夜饭吧。”吴梅子走上前就拉住自家哥儿的手,还想去拉沈若的,但是迟疑了一瞬,她刚炒过菜的手上虽然洗过,也还是有些脏的。

  沈若注意到了,十分自然地握住了吴梅子的手,笑意盈盈道:“吴婶儿,我们今日过来是有事儿要拜托你和水哥儿的。”

  吴梅子有些怔愣,若哥儿他怎么这么随和,叫她心里不由地更添了几分亲昵,“好,先吃过饭再说,只要我和水哥儿能做的,若哥儿你就尽管吩咐吧。”

  她说完又转头去招呼顾允和小松,喊他们一起进门来吃饭。

  顾允:“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小松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这些日子,我都不知道蹭了您家几顿了。”

  “那有啥,不就是多添双筷子的事儿。”吴梅子笑着说,带着沈水和沈若往里走。

  沈水的家大体还是原本的模样,但是增加了许多小细节,沈若一路走进来能瞧见门帘上绣着精巧的花朵,星星点点的排布着,还有花鸟鱼虫散落在桌布上、凳面上,还有各种布做的小东西上面都有水哥儿绣的小图样。

  沈水察觉到沈若的视线一直在自己绣的那些东西上面流连,臊的满脸通红,十分不好意思。

  沈若注意到了,温声调侃道:“怎么了?排好了绣出来弄得这么好看,还怕被人瞧啊?”

  沈水恨不得把脸埋到地缝里去,“都是我随便弄的,这些、这些花样都是若哥儿你画的,我、我就是……”

  沈若道:“喜欢漂亮的东西又不丢人,你绣的好,就得显摆出去叫人看啊。要不然别人怎么知道你做这事儿厉害呢。”

  吴梅子也道:“是啊,瞧瞧绣出来多好看啊。有了这些东西啊,感觉咱们家里都没那么破旧了呢。”

  沈若倒是能清楚的知道沈水为什么会感觉到羞耻,不外乎就是觉得自己在“班门弄斧”,“关公面前耍大刀”。所以才会觉得丢人和不好意思,但实际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啊。也没谁是生来就会画图样的。

  吴梅子立刻去厨屋里将灶台上温着的饭菜端过来,水哥儿也没闲着过去帮忙了,他们作为客人是怎么都不被允许去搭把手的。

  沈水家里的四方桌同自己家里的差不多,还要更小一点,应该是想着反正就他们娘儿俩,所以特意给做小了,显得屋子能大些。

  沈若在长凳上坐下,顾允自然是挨在自己坐的,倒不是他们俩故意靠得近,实在是这桌子小了,那凳子也跟着同比例缩小了。

  一陶碗肥瘦参半的炖肉,一盘炒青菜并一碟子生花生米,还有一碗小菜,是腌萝卜丁和酸豆角。

  这便是村里已经算不错的饭食了。现在家家户户虽说都赚了不少钱,但是节俭已经刻在了骨子里,能有肉菜就已经比以前好了太多。

  吴梅子没想到沈若他们会来,说着就要去再炒两盘菜,沈若赶忙叫她别忙活了,“吴婶儿你快来坐下吃吧,我们厚着脸皮蹭顿饭还讲究那么多啊?”

  “哎哟,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就多炒两个菜怎么了。”吴梅子真是心里一阵阵复杂,要不是若哥儿,她家都还吃不上肉呢!

  沈若冲她笑笑,强势地叫人来坐下,让水哥儿也过来坐。

  水哥儿还沉浸在自己做的小玩意儿叫若哥儿看见了的不好意思当中,但是却没想到得到了沈若的夸赞,一时间他脸上神情复杂极了。

  沈若还瞧见木头柱子上面的长钉子上挂着不少香包一类的东西,里头一个竹笋形状的小香包,圆圆胖胖的,顿时心生喜爱,“水哥儿,这也是你做的吗?这个好可爱。”

  沈水脸更红了,“是我做的。我不会画若哥儿你画的那些图样,但是这模样的圆竹笋春日里虎头山竹林遍地都是,我、我就随手做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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