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小夫郎 第37章

作者:鹿绒 标签: 强强 生子 种田文 穿越重生

  他虽没带一个随从,甚至于卸冠披发, 慵懒随性得像是黄昏新沐,闲逛雅园。

  闻着男人身上好闻清浅的桂子香气, 卫旭不禁想起知府私宅的黄昏,融金的落日缓缓没入一片珊瑚红的霞光里,他辛苦从各处网罗来的美人们提着薄纱灯,朦胧而优美的灯光照亮了他们细腻的脸庞。

  宋洛臻将双提食盒放在地上, 亲手掀开盖子, 提出细颈的酒壶,倒出一杯美酒。

  他并没有预先喝一杯示意无毒的动作,而他也无需那样做。

  卫旭双眸贪婪地盯着他的手, 幽暗的地牢里,他像是一头野兽,猛地抓过酒壶,咕噜几口便将酒一饮而尽。

  那些精细雅致的菜,被卫旭用手抓着, 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他甚至等不及用筷子, 撇嘴吐出鸡骨的动作粗俗如市井莽汉。

  宋洛臻只是漠然看着, 不发一言。

  卫旭早在心里打了七八个草稿, 等宋洛臻一开口试探,便会将谎言极圆融的说出来。此人能够在知府私宅自由进出,一定也是将自己关起来的贼人同伙!

  只没想到他一吃完,宋洛臻提起食盒便转身离去,既没管地上的狼藉,也没多说一个字。

  那一点萤火虫似的烛光也被宋洛臻带走,他一离开,卫旭整个人陷入无垠的黑暗,顿时有些抓狂了。

  卫旭瞠目结舌,直到最后一点光也化为虚无,整个地牢再次陷入一片隐隐的幽幽青冥色,磷火亮起,他才信宋洛臻是真走了,撑不住大叫一声:“和我说句话啊——”

  幸而不久宋洛臻便来了,又是满满一食盒的酒菜,在卫旭的哀恳下,宋洛臻终于开金口说:“我每日会来给你送饭,你只需告诉我一件事。”

  卫旭一面撕下条鸡腿大嚼,一面露出狡猾的笑容,等宋洛臻求他。但宋洛臻的话一出口,他立刻笑不出来了。

  “你只需告诉我,你将真正的卫旭埋到哪儿了。”

  “卫旭”愣怔片刻:“你只想问我这个?你可别哄我了,你真正想知道的不过是我将美人儿都送给谁了,我和我真正的上峰是如何交接的吧?”

  宋洛臻徐徐挑起一侧的长眉,目光寒冰一般。

  卫旭为官前,曾在金陵诗社度过两年时光。彼时宋洛臻隐去身份,以普通的落魄文人和他有过不浅的交情,他知卫旭好诗文的同时,因寒门出身对于实际的庶务了若指掌,是真正能干事的官僚。

  冬日里红泥小火炉,两人喝的酒酣脸热,卫旭也曾提过对睿宗和英宗的看法,在他看来,年少气盛敢于御驾亲征的睿宗皇帝,远胜过缩在金陵城内,吓得瑟瑟发抖的英宗皇帝,尤其是和北狄人的战事焦灼,有传闻北狄首领要率亲兵悄入皇城,斩杀英宗首级时,竟将英宗一个堂堂皇帝吓得赤身跣足逃出皇城,带着太后和几个内宦亲信躲到了离宫瑟瑟发抖。

  “睿宗皇帝缺少实战经验。”酒气缭绕的卫旭一手沾着些洒在桌上的酒,一面画出地形图。

  宋洛臻没想到,这个考中探花的文臣胸中竟有万里江山,信手将堪舆图画出,重要的道路和山川河流一应俱全。

  “若当年这样布局,睿宗皇帝便不会折了二十万兵马,首战告捷的话,那群北狄人未必有胆子继续和朝廷对着干。”

  这战局在日后逊位的睿宗无数次复盘,宋洛臻一开始并不知道父亲酒宴散席,为何总是一个人喃喃自语,于青白的月下,对着荷塘桂子出神,神色沉郁地画出纵横沟壑,等他读书识字后,他才看懂离世父亲的心结。

  “你说我的布局,对还是不对?”卫旭曾问过宋洛臻,宋洛臻点头,叹道:“若你我早生二十年……”

  假卫旭见宋洛臻不说话,也自悔失言,他闷头吃饭,只反复强调他就是真正的卫旭,当初金殿得皇帝钦点探花的卫旭。

  宋洛臻又送了几日的饭,假卫旭闻到越来越浓烈的桂子香气,不由得疑心起来。

  “你和我说句实话,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了?”

  宋洛臻瞥他一眼,一字一顿:“十月初十。”雍城地处南方,金桂飘香的时节比北方要晚得多,听宋洛臻说出日子,假卫旭顿时如五雷轰顶一般,面色都惨淡几分,他颤声问:“你莫要骗我!”

  宋洛臻冷声道:“这种事情我为何骗你?”

  假卫旭死死盯着宋洛臻,恨不得在他脸上挖出几个窟窿来,见宋洛臻始终神色淡然,他终于信了,颤巍巍追问:“那么——那么最近几日,府上可有持锦麒卫令牌的人来访?”

  见宋洛臻不语,他慌了,将只吃了一半的鸡腿狠狠一掷:“不想死的话你赶紧说啊!”

  宋洛臻说:“有是有。兴安郡过去从未有锦麒卫来访,这几人并未穿着锦麒卫的官服,行事鬼鬼祟祟,不过是借用锦麒卫身份打秋风,实则招摇撞骗罢了。如今已经将他们打入府衙大牢里严刑拷打……”

  宋洛臻话没说完,假卫旭已经跌坐在地上两眼发直。

  “你们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把锦麒卫们打入大牢……完了,彻底完了……”

  宋洛臻似是被他吓到了,面上多了一丝惊慌,问:“可他们说的什么货一百件立刻奉上,到底是什么?不要金子不要银子,只管和咱们打哑谜,不是骗子又是什么?锦麒卫何等霸道威风,何时说话含糊其辞?”

  见宋洛臻坚玉似的脸上出现裂纹,假卫旭真信了,他恨声捶地:“你们做的好事!你们做的好事!这件事不办妥,过不了五天京城便会得到消息——到时候老祖宗就会派人来!那蠢货不会没搜罗美人罢?”

  宋洛臻解释:“你不必担心,为了不引起怀疑,你是怎么搜罗美人的,他也照做了。他是个好色之徒……”

  假卫旭刚放松些的神色又紧张起来:“他不会自己用了吧?他真自己享用了?蠢货!这可怎么办……”

  见宋洛臻仍不明所以,假卫旭终于将一切和盘托出。

  他说得口干舌燥,见宋洛臻始终面色不变,听他说完起身便走,忙追问:“你们这就赶紧准备着?”

  宋洛臻说:“不,太损阴德。”

  “不是,什么时候了你们还在乎这个?死后的事虚无缥缈,现在先惦记上有用吗?你知道锦麒卫的手段有多骇人?冰火两重天是什么?繁花绽放是什么?不见天日又是什么?啊?”假卫旭急的拽起身子,铁链哗哗作响。

  “算我求你了,赶紧去准备着红货吧!”假卫旭知道,一旦彻底得罪锦麒卫,他们是不会分辨是非曲直的,他也要遭受酷刑惨死。

  “卫旭在哪里?”宋洛臻说:“我只问最后一次。”

  假卫旭满头大汗:“好,好,我告诉你,他在——”

  一

  后花园,碧波亭里。

  温玉白软着身子靠在朱漆柱子上,仍旧一阵阵的犯呕。

  他万万没想到,这世上竟有如此丧心病狂之事。将美貌的少女小哥儿收集起来,竟不是为了荒淫享乐,而是取他们腰上的……入药……

  下水寻尸一事隐蔽,不可假借他人之手,因此下湖的事情,由温益然和宋洛臻二人承担。

  宋洛臻方才下湖,已经到了屏气的最长时间,将湖下的情形看的清清楚楚,上来后简单说了几句。

  原来假卫旭强虏来的小哥儿少女们,竟都被双脚栓上了沉重的石块,沉在湖水深处。已经过去半年之久,他们身上只有青丝如藻,在水中纠缠飘动,宛如浓重的怨气。

  风如故面色也不好看,他假托这湖中有死人,唬得阖府上下不敢接近湖边,没想到竟是歪打正着。

  “找到了!”宋洛臻仍在微微喘气,胸膛起伏不定时,温益然从水中冒出头来,他手里拖着一副骸骨架子。

  “我看这副骨架比其他的要长大的多,应该是男子……”

  宋洛臻立刻起身过去,接应同样疲倦不堪的温益然,他伸手过去,温益然看他一眼,攥紧了宋洛臻的手,让他帮忙把自己拽上来。

  ——如果这小子表现得好一点,他倒也可以考虑让初哥儿嫁给他。

  ——毕竟这人脑子不错,还有一把子力气。时局起伏不定,哪怕做一对市井平民,有他这身手,能保护好小白。

  ——咦?温玉白的小名不是初初,初哥儿吗,他为何跟着宋洛臻叫起小白来了?

  宋洛臻看着草地上的骸骨,身上衣履已经碎得差不多了,他和卫旭关系不错,也没法透过皮肉分辨白骨。

  温玉白帮风如故推着轮椅跟上去,他也是头一遭分辨白骨尸骸,但闲暇时刑侦探案看了不少,兴致来时,无人问津的法医学书籍也看得津津有味,反复研究。

  他忍着味道,胸有成竹的说道:“哥,你拿尺子来,先把尸骸的长度测量一下。”

  测过身长,又增加了骸骨化会减少的尺寸,温玉白报出数,看向宋洛臻,宋洛臻徐徐点头。

  他又仔细分析:“颅骨较为厚重,下颌骨外翻,盆骨窄而长,胫骨修长,应该是男子。这耻骨联合处出现斜面,应该是二十五到二十七岁的年轻男人。”

  宋洛臻沉默良久,又点头。

  找到友人了。

第46章

  忙活了好几日, 温玉白才有空儿回屋去找弟弟。温承允一个人乖乖呆在屋子里写字,薄而韧的半生宣上笔锋秀丽,虽缺几分劲道, 但已经有属于小家伙自己的风骨。

  丫鬟馨儿立在一旁帮忙。

  她一会儿将镇纸拿起重新压好,一会儿动作娴熟的帮温承允磨墨, 眼里满是羡慕地盯着温承允的字, 喃喃说:“真好看,小公子写的跟画儿一样。”

  温承允腼腆地笑起来:“我写的并不好。”

  温玉白放重些脚步走进来, 说:“怎么不好看呢,你写的长进多了, 多少人都不如你。”

  温承允总算等到二哥回来,他高兴得笑出小虎牙,却故意嘲讽二哥:“嗯,至少和狗爬字相比, 我写的确实好的多呢!”

  温承允就像是只小奶猫, 能够敏锐地察觉到危险存在的气息。当他感到不安全时,他会竖起背上的毛,瑟瑟蜷成一团, 警惕地瞪大眼随时观察四周。而当他感觉到安全惬意时,他则会张牙舞爪,放肆地挠挠抓抓。

  虽然被瞒得水泄不通,铁桶似的啥都不晓得,但温玉白在知府私宅放松的状态影响了温承允, 他开着玩笑瞟一眼温玉白, 二哥则心虚不已。

  毕竟成年了, 手指骨都硬了, 没事儿他宁可多睡会儿, 看看书,也不想头悬梁锥刺股的练习书法。

  馨儿却脸上绯红,垂着头怪不好意思的。

  “我没学过写字儿,连自己的名字都学了好久才知道怎么写,我哥总是笑话我横竖撇捺,写的各有各的想法。”

  温玉白忙连连摇头:“馨儿姐姐,我不是笑话你,请你见谅。”

  温玉白也在桌边坐下,问:“我听说雍城一向富庶,开蒙读书识字的钱也不多,为何你家没让你去正经上学呢?”

  这也是温玉白的一桩心事,他满肚子的知识总要派上用场,只过好自个儿家一亩三分田的日子好是好,但总是有些遗憾的。

  听宋洛臻简单转述了假卫旭的话后,温玉白震撼得脑子嗡嗡作响,遗憾都变成了愤怒。

  假卫旭根本不为草率夺走了那么多条人命感到内疚,他反而大言不惭地说:“女人小哥儿有什么用?身娇体弱的总需男人照料,若没了男人连养活自己都做不到!况且我心里是有分寸的,吩咐人先找贱籍出身的女子小哥儿,实在没法才对良家子下手。那些勾栏出身的人应该感到骄傲才是,他们的年华停在最美好的时候,他们的一部分得以滋补身份最高贵的人。这些女人小哥儿的寿命但凡长一些,他们便什么下贱活儿都得干,变成肮脏的马桶!”

  宋洛臻问他:“谁是这世上身份最高贵的人?”

  那假卫旭又露出狡黠笑意,故意不答。可惜他再也笑不出来,因为宋洛臻只问一次,不容他反悔,便将他满嘴的牙打得纷纷落地。

  宋洛臻告诉他时,温玉白并不觉得他行为残忍。

  假卫旭死不足惜。

  但他觉得假卫旭那一番恶心人的话里,有一句有几分道理。若殷朝的女子小哥儿没本事自己养活自己,永远做菟丝子的人永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很容易被人拿捏住,任凭捏圆捏扁。

  但大殷朝仍是农耕时代,男女小哥儿体力差异极大。农桑耕种、边境杀敌,都需要极强大的体力。在北狄人面前,干惯了农活儿的殷朝男子尚且不敌,寨主汪蓝岑只是个例,不能指望所有女子小哥儿都学成她的样子。

  温玉白有心鼓励馨儿读书写字,但……除非女子能够科考做官,否则读一肚子书,写一千篇幅锦绣文章,顶多能在街头卖字儿,创造不了经济价值啊。

  馨儿解释:“虽然家里不穷,但女子读书没用,我写名字还是哥哥教我的呢。咱们这儿的女子都是这么过日子的。读书又不能挣钱,还不如从小学绣活儿,一手好绣功,走到哪儿都能养活自己。”

  说归说,她看着温承允一手风骨渐成的小楷,还是羡慕极了。

  温玉白却灵光一闪,说:“谁说没用了?”

  其实好学的女子多着呢,只是世俗定论如此,她们只是缺一个理由。

  “馨儿,你绣一个扇面能挣多少银子?”

  馨儿想了想,不无自豪地伸出指头:“一般都是一二两银子,我的绣工很好,至少是五两!”

  温玉白重复“五两”,嫣然一笑:“馨儿,若你好好读书识字,能将你的绣品价值升上十倍、二十倍,你信不信?”

  馨儿满脸迷惑,温玉白又念了一句韦庄的诗:“暗想玉容何所似,一枝春雪冻梅花。承允,你把这句诗写下来。”

  温承允依样写好,温玉白解释:“这句诗的意思是,美人玉容宛如春雪中的一枝红梅,馨儿你绣工了得,若是绣一面美人红梅的绣面儿,将诗词依样子绣在一旁,这绣面儿的价格岂不是能卖出去五十两、一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