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家的现代小相公 第233章

作者:白云上 标签: 种田文 甜文 爽文 穿越重生

  他不想再被人打了,也不想再看见爹爹被人打了。被人打的时候,实在太疼太疼了,他都疼得尿裤子。

  他现在有时候睡觉,都还会梦见孙尚城揪着他头发,一拳砸他脸上,那一刹那眼眶和头部传来的一阵嗡鸣和天旋地转般的剧痛,和孙尚城几近疯狂炽热的表情,都让他害怕,梦醒时,他总不自觉的出一身冷汗,抑制不地颤抖,整个人被巨大的恐慌、害怕所吞没,他挤进赵哥儿的怀里。

  赵哥儿白天劳累,夜里睡得深,并没有醒过来,但三年如一日,骨骼好像存着记忆,他即使睡着,意识不清醒,也会下意识反射性的将乖仔揽进怀里,安抚似的,一下一下轻轻拍着他瘦小的后背,乖仔小手紧紧揪着他的衣服,埋在他胸口,呼吸着那熟悉的气息,只有在这个时候,梦里那种盘结在心中的恐惧和绝望才慢慢消散开来。

  他想跟父亲一样强。

  然后保护爹爹和父亲。

  看着他‘遭罪’刘婶子和柳阿叔可心疼了,问他这样痛不痛啊!

  乖仔摇摇头,顶着满脸的汗,声音软乎:“父亲说鸟,西得苦中苦,方为仁上仁,乖仔不觉得苦,男仁也不能怕累。”

  赵哥儿没阻止,方子晨对这小儿子又是宠得无法无天,乖仔自己也囔着要学,大家瞧着心疼,觉得乱来,但也没多嘴,由着他们乱折腾。

  直到几天前,乖仔和小风在外头挖蚯蚓扯羊草,刘狗子见小风穿着新衣,吃着绿豆糕,他虽不晓得绿豆糕是个啥玩意儿,但溜溜和河小董几人在方家吃过,回家就说了,冰棍和绿豆糕是甜甜的,冰冰的,可好吃了,比饴糖和肉还要好吃一百倍。

  村里人,不管大人还是小孩,总觉得糖和肉是顶顶好吃的,再好吃的大家也都没吃过,但糖不便宜,夏天冰更是不便宜,那是有市无价,镇上都没有卖,听说外头是有些商人冬季的时候会挖地窖存些冰,然后留着夏季里卖,一桶要好几两,多是富贵人家才用得起。

  赵哥儿能弄来,想来花了不少银子。

  刘狗子见小风吃了好几次,心里妒忌得紧,那天就忍不住酸了几句。

  小风是哥儿的事,除身边几个人知晓,远一些的,就杨慕涛,当初过年时,杨慕涛过来,杨铭逸和小风睡一起,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赵哥儿便将这事儿说了,其他人都一直以为他是个小汉子,刘狗子嘴巴不干不净,当初又听河婶子说过一嘴,便说方子晨这几天不在,他是不是伺候赵哥儿伺候到床上去了,因此赵哥儿才这般疼他,让他天天吃这金贵玩意。

  “没,没有,你,你不,不要乱,乱说。”

  小风结巴厉害,解释也解释不清,难听的骂人话也说不出来,被他说得眼都红了,叫刘狗子住嘴,当初被方子晨按着给乖仔扎着玩时,刘狗子去了半条命,拇指肿成了个大鸡蛋,疼得他好几天睡不着动不了,他便发誓,这辈子都不要再招惹这一家子土匪了,即使要去地里,得从村长老宅家门前经过,他也会远远的饶路走,见了方子晨和赵哥儿亦是如此,躲人如躲瘟狗,可如今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刘狗子想着方子晨不在,只要不弄得过分,对方应当不会怎样他,于是不仅没住嘴,还又说了两句。

  乖仔小,但已经四岁了,他跟方子晨混,如今很多事儿都懂,他知道这不是好话,又见小风红了眼,就叫刘狗子住嘴,刘狗子没理他,乖仔拧着眉,说他这样不对,不能乱说别人的坏话,这样不对也不好。

  让他不准再说爹爹和哥哥的坏话了,不然打他。

  刘狗子当乖仔小不懂,便朝他吐了口口水:“呸······”

  那口痰没吐到身上,但这侮辱意味十足。但凡换成大人,怕是要一拳打过去了,但刘狗子想着孩子懂什么?只要不对他们动手,他们便没觉得受欺负。

  没受欺负,转头玩一下就忘了,回家自是不会想着告状。

  已是先礼后兵,警告无效,对方如今竟还这般羞辱,乖仔见刘狗子还在出言不逊,小眉头一皱,迈着小短腿往后退,助跑几步到刘狗子跟前后直接蹦起来,小小的脚丫虽只鸡蛋大,却利落又狠辣的朝刘狗子侧脸扫去。

  当时周边还有不少人,刘狗子说话小声,大家也没听清,不过都注意着他们那边的情况,见乖仔一跳竟是跳得那般高,都惊得长大了嘴,不过大家也没在意,即使跳得高,但孩子终归是孩子,一脚踹过去,跟挠痒痒也差不了多少。

  乖仔模样和个头都没怎么变,依旧小小个,大家潜意识里都以为他还三岁。

  刘狗子惨叫一声倒在地上时,捂着脸翻滚时,大家还觉得他演得还挺像那么一回事,怕是想讹诈方家的银子了,直到见他吐了一口血,血里还‘躺’着两颗牙时,大家才怔忡住了。

  我滴个乖乖。

  几人看向乖仔的眼神顿时变了。

  这事传得很快,乖仔一脚打出了名声,村里人这时候才晓得,之前人家不是吃饱了撑的,人家是在学武呢!

  虽然不晓得学武跟跑步有什么关系。

  在方家干活的几妇人夫郎,听了这事,想起乖仔侧踢时,方子晨总说什么把力集中在脚上,要一击致命和什么力量训练。

  彼时听不太懂,总觉得乱来,力还能集中吗?如今才是晓得了。

  孩子才四岁,不论是跆拳道还是散打、空手道,学太早了都不好,最好是五岁后开始学,因为五岁之前,孩子的骨骼发育的并不完全,韧带也不容易拉开,记忆力也不是很好,所以等大一点,骨骼发育完全了,再练习比较好。

  可方子晨怕得紧,不是他吹,放眼整个小河村,甚至整个扶安镇,要说谁家孩子长得最精致,那必是他家这个小破孩无疑了,每每瞧着乖仔笑起来甜甜的,软乎乎的小模样,他是自豪又害怕。

  这时代有小哥儿,那么搞基的怕是挺多,若是又碰上孙尚城这种渣渣,他儿子岂不是又要遭罪了?

  他这样的有夫之夫,走出去,不止姑娘哥儿朝他抛媚眼,上次还有个摇着扇子的瘦子过来同他搭讪,问他想不想玩点刺激的,他舍身相陪,只求春宵一度。

  他这般年岁了,人都不放过他,儿砸还嫩嫩的,脸白乎乎的,像蛋白一样,似能掐出水来,有时候他都想咬他小脸蛋,更别说别人了。

  不得不妨啊!

  孙尚城就是给他敲了个大警钟。

  还是学点自保的本事儿比较好,他总不能呆在孩子身边,天天护着。

  孩子若是再出事,别说赵哥儿会怎么样,他可能先晕了。

  一而再再而三的,心脏即使跟个盘一样大,怕是也遭不住。

  而且练习跆拳道是很有好处的,不仅能够起到强身健体的作用,还能教会孩子更懂礼貌,更懂礼仪,并且可以学习到坚持不懈、吃苦耐劳的好品格。

  早点就早点吧!只要他注意一点,不让孩子伤到就行。

第234章

  可能是野菜吃多了,不得不说,乖仔是聪明且又能吃苦的,很多动作,方子晨只示范过一遍,他便能八九不离十的记下来,方子晨不在那几天,他也不用人督促,早上都会自己爬起来去跑步,回来自己嘿啾嘿啾的练习动作,他也能自己打水擦身子,就是擦得不怎么干净,而且后背上的疤没好,他自己擦药又擦不到,便由小风帮忙。

  等换了衣裳,他手臂上挎着个篮子,里头放着把方子晨特意让人给他量身打造的小锄头,似贤惠的妇人一样,便开始出门漫山遍野的找野菜了。

  山上野菜多,野葱,水芹菜,荠菜,曲麻菜,山药这些,都是可以吃的,味道也不错。

  赵哥儿手艺好,加之油放多了,煮出来的东西,方子晨也能吃得下。

  他对野菜有阴影,还是因为当初那碗不加油不加盐的野菜汤,把他吃怕了。

  这天赵哥儿去给店里送货,随便查了一下账。店里卖的吃食多,并非单一的模式,不喜欢烤鸭的,也可能会喜欢辣酱,不喜欢辣酱,可能也会喜欢卤鸭爪,总之店里生意都好,时常有客人,刨去各个成本,这半月就赚了四十多两。

  若是换到源州,店铺租金虽是贵一些,不过那儿人多,赚的应是能多些。

  傍晚同周哥儿回村,赵哥儿便把他们要去源州的事儿说了。

  周哥儿是知道这事儿的,之前初闻便觉得有点不舍,不过那会年初,想着还有差不多半年,时间还久,并没有什么实感,可如今好像只是一晃神,半年就过去了,不知不觉,如今已是到了八月,瞧着时间越过越快,赵哥儿甚至已经将被褥和一些冬季的衣服打包了起来,周哥儿才落回到现实——赵哥儿是真的要走了。

  毕竟是唯一的好友,相识十几年之久,赵哥儿之前同方子晨说,刘小文不在,周哥儿便是他唯一的朋友,周哥儿也是亦然。

  他晓得赵哥儿这一去,也许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方子晨考上了,他甚至还会去往更远的地方,若是考不上,怕是也不会定居在源州。

  源州路途不算得远,真想见面也能见着,但到底是不如现在方便。

  方子晨不是爱说大话的,他又好面子,赵哥儿七岁被拐,已是有了记忆,他知道自己的家在京城,这事儿他也同方子晨说过,方子晨知道后,信誓旦旦的跟他表示,不出三年,他便带他进京,帮他找爹娘去。

  他敢这般说,那定是能做到的。

  周哥儿也晓得这一回事,京城到扶安镇,千里之远,路遥车马慢,外头又动荡不安,此去一别,怕是到死了都难见着。

  世间大部分人的相遇,都是讲究一个缘分,缘分到了,隔着天涯海角,都会相见,缘分尽了,即使是一靠着两条腿一时辰就能逛完的扶安镇,也有可能会隔着人潮错过,再见不着。

  他想着想着,心里酸胀得厉害,赵哥儿见他垂着头没有说话,也跟着沉默。

  天空晴朗,蓝天上只飘浮着几朵云,落日余晖侵染着天边的云层,一片橘黄。路边野草葱绿茂盛,还未到晚上,草里的虫儿已是熙熙叫囔,远处的山林里,也传来阵阵鸟鸣,偶有几只展着斑斓的翅膀从里头飞窜出来。

  人有悲欢离合,七情六欲,但草木鸟虫却似乎并没有这种东西。

  它们不懂两个哥儿的惆怅,叫得厉害。

  抛开此时略显低落的心情,稍一眺望,道路右边挨着大山,左边是广阔的田园,田间这会有三三两两正挥着锄头劳作,呼吸间,也满是青草香。

  农活虽是苦,若是没出息,村里人,大多一辈子便绕着这一亩三分地打转,外头世界的纷纷扰扰都与他们无关,像是隐居于此,不能走遍天下,享风土人情,但一家子和和睦睦,健健康康,不用经受那离别之苦,倒也算是好的一面。

  赵哥儿以前怨恨这个地方,迫不及待的逃离这里,他将这里视为囚禁他的地狱,觉得路边开的一朵花,都散着人性的恶臭,他似作恶多端的恶鬼,来这受苦赎罪,地狱是黑暗的,因此他从未认真看待过,如今心态一改,再次瞧望着恬静安然的一幕,心里竟是生出了一丝不舍。

  到底是住了十几年的地方,即使以前是黑暗,如今也是守得云开见月明。

  他跟方子晨在这里初遇、相识,又一起在这里住了一年多,这里见证了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让他对村里重新产生了感情。

  赵哥儿沉默了会,才道:“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啊?”周哥儿猛然抬头。

  赵哥儿见他双目通红,抿了抿嘴,重复:“你要跟我一起去源州吗?夫君说,到了源州,他要去求学,就没有时间继续教孩子了,所以他打算到了那边,给孩子找个夫子,或者找个学院,他租的商房挺大,有四间屋子。”

  周哥儿顿住脚步。

  赵哥儿继续道:“现在镇上这铺子小,富裕的也没几个,生意不怎么好,但源州不一样,我虽是没去过,不过夫君说,到了那边生意一定更好做,你若去,跟着我一起干,我肯定不会再给你发现在这个工钱,店里包吃住,你也不需要什么额外的开销。”

  方子晨给赵哥儿画了大饼,加上赵哥儿又会‘浮想联翩’,他自觉得到了源州,他就能赚大银子了,银钱一个罐子怕是都装不下,得用大麻袋,因此这会半月几十两的利润他都没放在眼里。

  可周哥儿却是不一样。

  店里的账本他没过目,也算不清楚,但他同赵哥儿关系最是好,有些事儿赵哥儿也没满着他,一些吃食成本他是晓得的,店里每天都是人满为患,东西都不够买,他们卖的杂,别的不论,就他负责的烤鸭和辣酱,一天就能有差不多好几两的进账了,更何况还有鸭爪卷粉这些。

  如今他一个月能拿快九百文的工钱,若是生意好,他还能拿得更多······

  赵哥儿说‘生意不好做’,这还算不好做吗?那何种程度才算好做啊?

  他并非迟暮之年,他同赵哥儿一样,也不过刚满二十,年轻人,骨子里便是向往外头更广阔的天空,谁都不想默默无闻,永生囚困在一个地方。

  以前是走不出去,没那个能力,如今却不一样了。

  周哥儿脸色酣红,眼眸之中不自觉流露出几分憧憬。

  他一把揽住赵哥儿的肩膀,笑道:“赵哥儿,你真是我的好哥们,不枉费我小时候天天帮你割猪草。”

  赵哥儿:“······这事你回去跟刘叔刘婶商量一下吧!”

  “嗯!”

  “夫君打算二十那天走。”赵哥儿说。

  周哥儿有些吃惊:“这么快?铺子不是还没到期吗?不等月底了?”

  赵哥儿轻轻摇头:“不等了。”

  他都迫不及待想去源州赚大银子了。

  周哥儿回到家,晚饭时便把这事儿说了。

  刘婶子下午一直在方家干活,忙完了,回来便直接去了菜地里,这会又饿又累,听了这话,直接停了筷子。

  “赵哥儿喊你一起去源州?”

  “嗯!”周哥儿道:“方子晨租了个大商房。”

  “啥是大商房?”刘叔迟疑了一下问。

  周哥儿哪里晓得,赵哥儿跟他简单说了一嘴,便照着原话道:“就是前面是铺子,后面是住的小院子。”见刘叔还一脸茫然,周哥儿道:“应该是跟镇上那个铺子一样,后面可以住人,但比较大,带着个很宽敞的院子,有四间房。”

  这么一说刘叔就懂了,毕竟开业那时他去过,里外瞅了一圈,虽只一间房,但挺宽敞,青砖瓦片,干干净净,跟他们的泥土屋子没得比,源州那商房更大——:“那一个月得多少银子啊?”

  周哥儿摇头:“这个我不知道,忘了问了。”

  “我前儿问过方小子,他好像说是十两。”刘婶说。

  刘叔不似刘婶一般冷静,手一抖,筷子都差点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