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家的现代小相公 第521章

作者:白云上 标签: 种田文 甜文 爽文 穿越重生

  “这个我也听说了,后来方大人过去,再没死过那么多人,虽说是炸药厉害,可听说这东西不好做,攻进城里也是肉搏,没死那么多人,全是那帮医疗军将伤兵们及时抬出来了,没让着敌人补刀。”

  “战场那么乱,那帮子姑娘哥儿也真是厉害,都不怕。”

  “怕啥,方大人都说了‘谁说女子不如男’,男人能做的事儿,姑娘哥儿也同样能做得。”

  “我管他是汉子还是姑娘哥儿,反正能杀敌的,能保家卫国的,我老头子就佩服他。”

  “说得是说得是。”

  “大人,再征点兵吧!我杀敌杀得可溜了。”

  “你这小子我记得你,前年征兵听说你蹿到山里躲起来,还是你老娘帮你交的银子,现在不怕死了?”

  “不怕,方大人都说了,死有重于泰山也有轻于鸿毛,男子汉大丈夫不能碌碌无为,杀敌卫国,要是真不幸死了,到底下见了列祖列宗脸上也有光,征兵吧!快点把我征去吧!我刀都买好了。”

  夏景宏派了好些人去安抚,花了好一番力气,好不容易把‘内乱’稳下来了,可没两天西北又传来话了。

  ‘我要我大夏的子民走出去,是昂着头顶着胸的,我要敌军再向他们挥剑之前,都要考虑清楚,大夏国的怒火是他们能不能所承受得起的。’

  老百姓听得是热血澎湃,又闹起来了,怎么不征兵?再不征我撞死在这墙头上了啊!书生笔又扔了,囔着要去打仗。

  夏景宏:“······”

  这畜生,打个仗就他嘴多。

  左相先头刚让人把这事儿平下来,都没能歇一下,听着老百姓又闹了,他顿时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以前征不到兵,烦啊!

  如今个个都积极了,也烦啊!还更烦得不行。

  看来得派个人去西北跟着那混账小子说说,出征就出征,但说话不要那么燃,你再这么搞几次,你外公可能就要凉了。

  北契最是靠近吉洲,无意外的,首当其冲。

  虽说要打,可方子晨却没立即领兵过去,整个北契一直严防着,不说朝臣和士兵整日惶惶不安,就是底下的老百姓也担忧不已,提心吊胆着,觉得要完了。

  大夏为什么要向他们开战?

  为什么领国大辽军都撤了,大夏都还不放过?老百姓先头都还气,后头晓得联军登入吉洲后所做之事,顿时是哑口无言。

  以前没这样啊?

  以前大凉多次打入过吉洲,那会儿没敢这般,那是因为不敢。

  做得太过了,怕激起民愤,毕竟光是西北军应付起来都够呛,老百姓再是加入进来,怕是更困难。

  但如今不一样了,三国联合,老百姓敢不敢反,都得绞杀干净。

  为什么?

  因为对于侵略到家门口的敌人,老百姓自然不可能啥反应都没有,此为其一。

  其二便是不管是谁被打了都有想还回去的念头,留成恐成祸患。

  其三,通过对老百姓的大肆杀害,以减少这些人对大夏队伍的后台支持。

  这些北契的百姓原都不知道,这会儿晓得了,更是怕得不行。

  难怪啊!难怪大辽退军了大夏军还不依不饶。

  要是换了他们,大辽敢这般,敌军逃到哪他们都要杀到哪。

  要是大夏军打进来,会不会也这般对他们?

  怎么办啊?大家涌到衙门外闹。

  为什么要这么做?

  如今好了,把大夏国给惹怒了,人大夏率军打过来了,怎么办?

  给个说法啊!

  北契内部顿时乱了起来。

  内忧外患,打不过就是死路一条,可偏不晓得大夏军什么时候会打过来,就像头上时刻悬着一把刀,随时都有落下的可能,士兵们惶恐不安,特别是临时急征的一些汉子,没训过,这会儿满是惊惧,手心都是汗。

  如此没几天,大家精神都要恍惚了,这时候战斗力衰退了,士兵们心里一恐慌,就代表他们已经缺乏决断力和作战意愿了,有了退缩的心理,这定是会影响军队作战效率和士气。

  方子晨迟迟不来,吉成良先头还不晓得为啥,照理路途也不远,大夏军应是该来了,这会看着士兵这般,他算是晓得了。

  方子晨虽是没到,但人已经和他们打了一场心理战。

  吉成良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评价方子晨了,他想鼓舞士气,可没用,说再多都不行,这会儿同着大夏打,是以卵击石,一点赢面都没有,要是有老百姓支持和鼓舞,都还有些动力,可这会儿老百姓自顾不暇,也认为他们赢不了了,到处的闹,士兵们能不丧吗?

  如此过了七天,方子晨终于领兵来了。

  还没瞧见人,可五月的天气已经热得厉害了,路上干燥,对方率领的兵马应该尤为多,那尘土飞扬得跟龙卷风过境似的,远远的都能瞧得见。

  城墙上的士兵死死的盯着远处看,没一会儿就听见了沉重的铁蹄声。

  大军越来越近了,地面上的沙石都在轻微的颤动。

  终于,西北军闯进了他们的视野。

  方子晨领着三十万大军压境,黑压压的一片,望过去都瞧不见尽头。

  他们兵强马壮,红色的旗帜随风飘扬,装备又齐全,长枪枪头锃光瓦亮,在阳光下闪耀着刺眼的光,投石车一辆又一辆,那些军个个昂首挺胸,士气盎然,精神抖擞,步伐迈得是齐整又铿锵有力,每一步踏下去,大地似乎都为之一震,远远瞧着,他们如同一支不可战胜的军队,简直让人望而生畏。

  北契士兵们都怕了。

  士气低落,战局可想而知了。

  人在炮火前是渺小的。

  他们血肉之躯,根本抵挡不住,他们的抵抗显得微不足道,敌军立于城门上,见着他们弓箭军已经瞄准了,方子晨在射程外示意大军停下。

  吉成良阴沉沉的看着他,方子晨一脸玩味的跟他对视。

  “要投降吗?”

  他一身铠甲,骑在战马上,脸上挂着浅笑,当的是英姿飒爽,当年打马游街,可是迷倒了无数少男少女,这会儿风姿绰约不减当年,要是换往常,吉成良定是要多看两眼,再叹一句,他娘的这小伙子真帅,可这会儿吉成良却是欣赏不来,只觉得这人就像是来自地狱的恶魔。

  他沉默着没有说话,只恶狠狠的瞪着方子晨。

  不战而降,怎么行,这传出去,他们北契人还要不要脸啊?

  起码都得打个几战先嘛!

第442章

  方子晨看他不说话,笑了:“倒是有骨气。”他打了个手势,前头士兵往两边退开了一条路,投石车被推到了前头。

  吉成良对投石车并不陌生,毕竟打过两次交道了,这会儿目眦欲裂,恨得牙痒痒却又无能为力。

  普通弓箭射程在几十米到一百三左右,大型投石车射程却是在两百米以上。

  吉成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西北军装了弹,然后朝他们投来。

  一个又一个接连不断的朝城门抛去,十几个炸包同时炸开,‘砰’的一声,剧烈的爆破声传了开来,一瞬间天地变色,火焰映红了半边天,浓烟直冲云霄。

  哀嚎声,爆炸声,此起彼伏。

  听着城门处轰隆隆的震耳欲聋的声音,还有敌军杀进来的声音,城里的百姓顿时感觉有一股灭顶之感笼罩在头上,那声音让他们止不住的心惊肉跳,心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慌。

  炸药这玩意儿防也防也不住,北契军完全没有应对之策。

  城墙被炸塌了,城门也毁了,北契军被炸得魂飞魄散,死伤无数。

  西北军冲了过去,残存的北契军立刻整队朝他们射箭,阻止他们前进,西北军却是突然蹲了下来,最前头的士兵护盾挡在跟前,后头的便举着护盾,整个军队严防得密不透风,箭矢穿不透护盾,西北军未伤分毫,他们慢慢的向前挪近,炸药又朝城上砸了过去,弓箭军被迫进行防护,趁着这一空档,西北军迅速的冲进了城里。

  落后就要挨打,也只能被动的挨打。

  吉成良跟方子晨过了两招,发现不敌,立马带兵撤了。

  只一天,北契安山县就被西北军全部给占领了。

  将士们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北契军狼狈的撤了,却抛下了城中的百姓。

  西北军将他们一一揪了出来,北契的百姓抱着头蹲在地上,惶惶不已,只觉得要完了,眼神灰蒙蒙的,毫无生气,孩子也怕得慌,埋在大人怀里,怯怯不安。

  方子晨带队朝衙门而去,北契人听见马蹄声,偷偷抬起头,方子晨策马与烈日下一晃而过,并未过多的停留,可就这么一眼,老百姓们却是不由瞪大了眼。

  他们是听说过方子晨的,这几个月他名声大得很,大夏皇让他率军征战西北,外头都传他极及年轻,可如今一看,哪里是年轻,简直是年轻得过分,在老百姓眼里,那将军都是年纪一大把的,胡子拉碴的猛汉,他们北契的吉将军确实也是如此。

  可大夏的这位将军,手提长枪,身着红衣,马尾高束,眉宇之间熠熠生辉,高高的鼻梁,神态刚毅自然,浑身仿佛有着一股不可抗拒的魅力,比初晨的第一抹阳光还要耀眼几分。

  这就是那个打得大辽军抱头鼠窜的方将军啊?简直好看得紧。

  看着像个文人,不太像是很能打的样子啊!

  方子晨刚到衙门外,路武涛就跑过来了。

  “将军,这些百姓该怎么处置?”

  方子晨想了想:“先其中押起来,派兵看着。”

  “啊?”

  “啊什么啊?”

  “不,不直接杀了吗?”

  路武涛刚一说完,方子晨就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杀了?那你和畜生有什么区别?反抗者格杀勿论,可他们反抗了吗?都是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等把北契打下来,他们便也是我大夏的百姓和子民,你懂不懂?男人的手是用来打天下的,不是用来打这帮手老弱妇孺的,要是谁敢私自对着老百姓出手,我便砍了他的脑袋。”

  这话很有道理啊!

  先头是想着他们不仁那就别怪我不义,但这会儿大人说的是。

  不能这么干,他们大夏人不能做畜生。

  路武涛原本还想着要是方子晨下令格杀勿论,他还有点下不了手,如今立刻站直了身体,看向方子晨的目光满是崇拜。

  老百姓们害怕得紧,觉得落入敌军手里要死定了,可大夏军没对着他们动手,只是把他们集中看管了起来,到了时辰,粮食也照发,这些米粮都是从安山县衙门里收缴上来的,本就是北契人的东西,方子晨倒也不心疼。

  只是发粮的时候出了点意外。

  “哟!”见着来排队领窝窝的队伍中站着一个姑娘,一大夏军惊呼起来:“挺漂亮的啊!不过你一边脸怎么脏兮兮的?姑娘,你长得这么漂亮,得讲点卫生啊!”

  这糙汉子在军营里呆得久了,说话直来直去,他不觉得有啥,可北契百姓一听,就是轻浮得不行了。

  街上的混混就最爱这么调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