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兽人 第11章

作者:小爷不是受 标签: 生子 NP 人兽 穿越重生

“如果建立我所说的制度,将权力分给一部分有能力的雄性,那么他们的权力就是你给的,他们也会反过来维护你的权力。而他们的权力只是部落事物的一部分,相互制约,就都不能成为挑战族长的祸患。将来你的子孙中出现能力稍弱的,也可以通过操控更有能力的属下,来维持部落的运行。”金熙提出的,其实就是君主制的早期构想,不过他毕竟只是个理工科男,对于历史并不了解,认识也很浅薄,“这这是我的一个初期构想,恐怕需要用很长的时间来完善,我想在春节到来的时候,再慢慢提上日程,提拔一些人担任部落事物,时机最恰当不过。逐步的改造确立族长的权威,将让部落的面貌焕然一新。”

“说道春节,既然你确定了这个节日的名字,我计划让今年的春节由你主持。”白蝉突然开口让大家都是一愣,这是权力逐步转移的征兆。

“现在,有点太早吧?”康迪皱眉。

“过去之所以要等祭司卸任才交接,是因为年轻祭司威望不够。现在金熙为部落做出了大贡献,我觉得可以让他在艾露尼祭司的位置上历练几年。”白蝉淡然说。

艾露尼祭司,那就是艾露尼女神的祭司,族里的战争和教育有关的事宜都将转交给金熙,这可是相当于军权和知识产权的移交啊。

“我会努力的。”金熙虽然是个宅,但是他还真没觉得这有什么难度,而且他刚刚想到自己还真会一些穿越者经常用到的知识,说起来还真是看了穿越小说太多才特地去看了看的知识,“我想找一些比较少见的东西,神庙仓库里似乎没有,能不能找个熟悉周围物产的人和我一起去。”

“让纳兰去吧。他很熟悉周围的地方。”康迪立刻大声喊道,似乎生怕别人抢了一样。

说完他就拉着白翎飞快地走下了白石台阶。金熙看他像占了什么便宜的表情,大惑不解。

“希斯洛有了名字,可纳兰没有。”白蝉淡淡的一句话如同醍醐灌顶,让金熙恍然大悟,啼笑不得。

“尔雅,博雅,舒雅都是你的兄弟,他们因为是祭司的王帐而地位不同,将来他们的那尔会更看重他们,而那些雄性和你的关系也将不同。”白蝉昂着头,摆出酷酷的大叔脸。

其实还是想让我给起名字吧喂,以权谋私神马的,真的不太好啊喂!金熙也只心里吐槽一下,他当然知道原始社会氏族和血缘关系的重要性,他早就给哥哥们起好了名字,都等着找到合适的理由给他们呢。

“春节祭祀有很多工作要做,时间已经不多,你要用心准备。”老流氓充分发挥能绕弯就不直说的真传,又指点金熙在春节祭祀的时候给自己的兄弟安排工作来博取功劳。

金熙脑子里想法很多,不过先要知道往年的祭祀过程,然后再决定到底做到什么地步。现在天色已晚,他早迫不及待想去卡塞尔家了。白蝉看看天上双月升起,天空一片迷离的粉银色,面无表情地转身进入了神庙。金熙飞奔下台阶,他今天特地嘱咐劳累了一天的卡塞尔不用过来,当然,做好晚饭就好。虽然双月已经升起,但是其实也就七八点左右,他饿了这么久可就等这一顿呢。但是到卡塞尔家门口的时候那里已经为了很多的人,他们纷纷向金熙鞠躬致敬,齐声说道:“金熙冕下。”

没错,就是弯腰,他们大多是雄性,身高和卡塞尔差不多,长相俊美,外貌大多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就像是东欧的白种青年般精致,又带着逼人的锐气。

兽人的寿命大约百年左右,为了维持身体的活力,兽人在到了二十岁后,直到八十岁左右,外貌一直保持在二十五岁到三十岁,那是他们身体最为强悍的年纪。然后在生命的最后十余年里老化速度很快,一般到了地球人五十岁左右的外貌就已经是寿命终点了。这样违背自然规律的生命模式,一方面保证了他们的战斗力,一方面也减少了年老的兽人对于部落的负担,是既残酷又无奈的进化结果。

雄性的寿命和兽人差不多,同样是在最后十余年迅速老化,但是因为主要依赖精神力量,并不需要强健的肉体,所以他们在二十岁到八十岁间,走完的是地球人二十岁到五十岁的时间。

所以这也是为何白蝉看上去四十岁,实际已经是六十岁,而金熙的姆妈看上去才二十多,实际上也五十多岁的原因。这也导致刚结婚的时候,雄性看上去都比兽人要显得年轻,但是越到了老的时候,兽人就越显得比雄性年轻。

这同样也解释了为何白蝉和亚述亚希两位庶母那个啥的时候,要采取骑乘这么省力的方式。(金熙你是对件事记忆有多深刻,捂脸)

他们都是村子里有头有脸的雄性,白蝉曾经挨个介绍过,今天他们一起出现在这里,不用说金熙都知道是为了什么。

果然其中一个名叫戈日朗的威望很高的雄性站了出来:“金熙冕下大难不死,隆获艾露尼神恩,习得艾露尼神文,这本是极好的,我部落必能由此大兴,威临天下,靖平宇内。按理艾露尼神文本非人间所有,我等不能贪求,但是既然费尔勒能凭功或名,就让我等曾在北蛮战争中浴血沙场,几度征战的部落老人不免有些怨言,和平之时我等雄性难有寸功于部落,岂不久久不能艾露尼荣光?若金熙冕□恤我等往日辛劳,追往及今,略微通融,我等必日日勤勉,效力尊前,定当不负恩泽。”

金熙:“说人话!”

“看在我们过去为部落战争出力的份上,求名字!”雄性们宽面条泪。

金熙诚恳地说:“大家都是部落里的雄性,是撑起部落的基础,当然都应该获得名字,而且这个名字会随着你们的战绩和威名传遍各大部落,后代人写下你们的名字都会称呼你们为英雄。我之所以没有那么做,是因为我还有一个构想,对部落的未来有很大的好处,希望大家能帮我的忙。”

雄性们面面相觑,纷纷表示:“冕下你说吧,我们都愿意为部落做贡献。”

“我的构想就是,把大家的力量都记录下来。雄性的职责是守卫和战争,大家用艾露尼女神赐予的精神力量,打败了北蛮部落,又抵御洛蒙部落,为部落的和平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要把每个人擅长的力量和战斗的智慧集中起来,统一成文献。”金熙从白蝉口中知道部落的雄性所使用的力量并不相同之后,就有了这个构想,只是并没有把这个构想和文字结合起来,现在他却产生了更深的认识。雄性的角代表着力量等级,这是天然的阶级划分,在他是当前独一无二的金角的情况下,他能在这个农业部落向初始文明转变的时代,为自己确立至高无上的特权。

不过这个建议让雄性们都有些疑虑,一直以来部落里成为艾露尼之力的能力都是父传子,子传孙,代代口口相传,还没有统一总结统一流传过。

“艾露尼赐予了我艾露尼神文,我想用它把我们部族积累的智慧聚集到一起,如果总结出一本艾露尼神恩的总汇,就能开始集中教育,所有的雄性在幼年将接受系统的教育,也许你的运行方法并不适合你的孩子,他就可以学习其他的方法,而能力卓越的孩子,可以学习更多的使用技巧,部落的战力会大大增强,也可以根据能力的不同,分担不同的职责,他们还能学习更多的知识。”金熙的目的当然不止是这些,但是说出来的内容也足以让雄性心动。从金熙的了解看,艾露尼之力都是一种自我领悟方式,没有系统的方法,他以艾露尼神文的名义,记录凡人的智慧,对于雄性们来说是一种荣誉,没有什么损失。这还要得益于部落的人们虽然有了个人私心,但还没有发展出复杂的计谋和心计,让金熙有了空子可钻。

金熙提出建议之后让他们回去好好考虑,转身连忙进入了卡塞尔的家,天知道他可都要饿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爷学校今天开运动会,小爷是国旗班升旗仪仗队的,三十度的天穿着长袖衬衫,长袖长裤军装礼服,还穿着马靴,走了四分钟路全身都是汗有木有,衬衫都湿透了有木有,热得小爷快熟了。

宿舍有爱小剧场三:还是乌龟的故事,因为乌龟是魔兽里非常稀有的坐骑,所以小w哥的好基友小z说:“把你人(游戏角色)借我玩一下噻,就骑一下噻。”“不给,叫你老笑话我人品低。”小w哥很傲娇地说。“让我骑一下噻,你就让我骑一下噻。”小z锲而不舍,我劝道:“你就让他骑一下吧,让他爽一爽吗。”小w哥又得意地傲娇一会儿终于答应了:“给你骑一会儿吧。”小z就高高兴兴去骑了,我幽幽滴说:“小w你果然是骑乘控。”两个人瞬间悟了,小爷我被暴打嘤嘤嘤

宿舍有爱小剧场四:有一天宿舍里看海贼王,他突然邪恶地嘿嘿笑:“我是路飞,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我们瞬间集体嘿嘿笑,然后我幽幽地说:“为什么咱们都秒懂了呢。”他们集体默了一下,吼我:“不要说出这么悲催的真相啊混蛋!”

宿舍有爱小剧场五:宿舍的小F君很喜欢玩各类掌机,尤其是3ds和nds的恋爱游戏,他玩一个期待了好久的游戏,信誓旦旦要不看攻略攻下最喜欢的妹子,然后几天后小爷看到他换了游戏就问为什么不玩。他幽幽滴说:“我的心灵受到了惊吓,我不小心打到了BL结局去了。。。”

14

14、纳兰 ...

对于卡塞尔而言,今天也是很新奇的体验。他人好,手艺好,是部落兽人里首屈一指的好手,但是那道战争时留下的伤疤,时刻提醒村里的雄性,这个孩子是在部落战争里幸存的敌对部落的孩子,这让他一直没有找到属于他的雄性。也只有金熙这个外来者,没有根深蒂固的部落观念,才会发现他的优点。然而平日里即使不会态度恶劣,也会采取视而不见态度的雄性们今晚都聚到了他的家门口,还纷纷询问“金熙冕下什么时候来”。虽然态度说不上多么亲热,但是明显把他当成了部落里的人。而他也因为得到了金熙的求爱,变得比其他兽人更受雄性重视。

所以金熙来的时候,卡塞尔的心情有点复杂.兽人不是女人,心思细腻多情,他们大多思维直接,还比不上雄性的心机深沉,卡塞尔因为自小的经历,已经算是很感性的兽人了。不过即使感性,他也想不到“我到底是不是真的爱他还是只是爱他的身份还是只是为了换取个身份”这么琼瑶的心思,他只是想到只要金熙不拒绝自己,自己就能和金熙过一辈子了。而如果在刚认识的时候雄性没有反悔,最后再反悔的可能性就很小。他一定要好好表现,不能让金熙对自己失望,不能丢了金熙的颜面。

卡塞尔今天一直忙于帮着金熙完成尺与称的制作,所以没有狩猎。虽然他是临时被金熙调走做别的工作,但祭司的特权让他也分到了很优质的肉食,而不是分剩下的肉类。他特地做了拿手的烤肉和煎鱼,还煮了很好吃的蔬菜汤。其实刚脱离现代社会没几天的金熙,对于能够享用如此新鲜原生态又制作精良的食物,用他猪一般的吃相表示了充分的肯定。比起他这个从小到大都使用筷子的中国人,卡塞尔虽然姿势有些不正确,使用筷子可比狼吞虎咽的金熙看起来文雅多了。

美好的夜晚当然是要饱饱的加餐一顿豆腐,不过一来白天记录历史编写文字耗费了很大脑力,二来只能吃不能做到最后一步,脑子里又不停想着事情,今天金熙并没有太亢奋的玩个不停,他只是抚摸着卡塞尔温热光滑的身体,一步步勾画着未来。

第二天一早,金熙又比卡塞尔晚起了一会儿。他出去一看,不由呆住。

总是微皱着眉的面瘫帅哥纳兰,穿着一件无袖的布衣正在往石板上撒香料。部落里已经有了早期织物,衣服的多寡是阶级的表示,白蝉和金熙是部落最崇高的祭司阶层,穿的是更昂贵的金丝蛛编织的宽松长袍。而纳兰穿的布衣产自金熙命名为棉麻树的植物,树上结的是一个个果壳很硬的小果子,等到果壳自然裂开,里面就是丝线状缠绕的天然丝线,抽出之后再经过混编和简易的纺织,就能成为粗布,虽然质地粗糙缝隙很大不能御寒,但是却绵软,而且水洗暴晒之后会变成很紧绷贴身的织物,十分贴合身体。绵软的布料是雄性常穿的衣服,而紧绷贴身的布料适合运动,是兽人捕猎的最爱。然而这个水洗后贴身的概念,金熙还是听卡塞尔说的,所以此时看到这件衣服,金熙简直是要鼻血横流啊。

这件衣服完全就是地球紧身运动衣的原始社会版,最流行的无袖背心,还特地用珍贵的染料染成了黑色。纳兰本就是兽人中少见的白皙,虽然和雄性没法比,但是却有种象牙一样的温暖光泽。他坚实的肩三角肌和胳臂都露了出来,而形状饱满的厚实胸肌把整件衣服撑起,都说有胸肌的男人穿T恤最好看,纳兰无疑把这个概念完美诠释了,胸肌上部的坚实曲线滑下,而性感的胸肌下沿和□却因为被撑起的空隙而无法看清,再往下又紧紧护住他的腰际,让他看上去就像刚刚从健身房走出的现代模特。

卡塞尔和纳兰一裸一衣,一个是奔放的自然美,一个是含蓄的衣着美,让金熙大早上的心情就特别好。而纳兰则在卡塞尔的石板上耐心烤鱼。这种石板薄而吸热,是从盐田采到的矿石,自然分成薄薄的石片纹理,稍微加热就比铁板还要方便,因为上面带着自然的盐分所以味道更好。他灵巧的手撒上各种切碎的植物做香料,还有浓郁的与黑胡椒相似的味道,那是喜辣的金熙最爱的调料之一。及肩的黑发还散着淡淡的水汽,从额头一直梳到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难得自然舒展的眉下一双幽深的黑眸,挺直的鼻梁和浅粉色的薄唇,明明身材这么健美,容颜还这么精致,秀色可餐就是形容这样的景色。

他郁闷地跑到卡塞尔身后,搂住卡塞尔的腰,手肆意在卡塞尔的胸口和腹部抚摸。正在熬汤的卡塞尔不由诧异,他看到了金熙盯着纳兰的表情,为什么跑到他这儿来了?他虽然不解但也不会拒绝,金熙抱着他,看到里面翻滚的蘑菇和青翠的菜叶,卡塞尔还在里面加入了一种类似土豆的作物,让汤看上去像是牛乳一样浓稠诱人。

部落所处的平原,基本只有春秋两季,或者可以分为旱季和雨季,夏天和冬天都极短。但是每到年终的时候会有一个月左右较为寒冷的时期,需要穿很厚的衣服,燃烧火炉来抵御,那段时期都不用狩猎,而冬季的最后一天就是新定下的年。现在部落的食物一方面来自逐步扩大的种植作物,一方面依然要靠采集。部落选在了这条名为奎河的河流流速缓河道窄的一个渡口附近,以兽人的速度跑上二十分钟就能到一处浅滩,渡河去远方的森林。那天在小山上感觉周围只有草原没有太多的生命其实不然,与部落在奎河同侧的是起伏越来越大的丘陵山脉区域。之所以选在平原建居是因为比蒙部落农业发展较快,而仍然主要靠从大自然采集食物的部落,都住在山脉和森林中。

金熙目前没有明确的目的,准备先向着同侧的丘陵区和小山区看一看,然后过几天再过河去看看,考察一下周围的环境。同时他想努力找一些能够辨认的作物,看其中有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

早饭终于开始了,金熙对那锅蘑菇汤觊觎已久。这种蘑菇光滑而饱满,像是草菇,很难夹,金熙费劲地夹了好几筷子都滑了出去。纳兰端着陶碗,握着筷子,挑着眉看了好久,他手指动动,筷子灵活地相互磕了一下,然后他就把汤盆里一块很鲜嫩的圆滚滚的蘑菇夹了起来吃到嘴里。

“诶,纳兰你怎么会用筷子的?”金熙忽然意识到这个问题,他这里用的都是卡塞尔用树枝做的筷子,硬度适中表面光滑还有草木香气,目前会用这个东西的应该只有他们一家和卡塞尔,纳兰是什么时候学会的?而且纳兰还是左撇子,这也太坑爹了,原始人完败现代人?这让他情何以堪,华夏五千年的老祖宗会骂死他的。

“尔雅。”纳兰淡定吐出一个名字,然后伸出筷子,连着夹了好几个草菇放在了金熙的碗里。

“我大哥?你和他关系很好嘛?我都没看出来。”金熙深深地挫败了,上次去月长石洞明明他们并不很熟的样子,说起来尔雅和博雅与白翎还要更熟一点。

“诶诶诶!”金熙仿佛脑袋后面有一盏灯泡越来越亮最后叮的一声,揭示了一个他一直没注意的问题。他突然想起貌似去月长石洞的时候大哥尔雅和二哥博雅老是走在白翎的身边,白翎去神庙的时候,也一直是尔雅与博雅在殷勤伺候他,没错就是伺候,忙前忙后的热心的很。白翎这个不要脸的,竟然打我兄弟的主意怎么可以这样。金熙脑内陷入了无缘无故的汹涌控兄情节,所有抢走哥哥的都是坏蛋,白翎最混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