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昨天 第21章

作者:吴沉水 标签: 情有独钟 穿越重生

我点头,确定了他厌恶的情绪,虽然不能明确他厌恶的原因何在,但我想应该跟他曾经的工作有关,在去洪都的那个晚上,很多人嘲讽他,张家涵也是露出这种被羞辱的痛苦表情。

那没什么问题了,我对那位律哥柔声说:“把东西拿走,离开我们这。”

他目光呆滞住,但并不挪动脚步,看来这个人对服从洪爷的命令有根深蒂固的习惯,我加重催眠,继续说:“你也很厌恶守在这,你其实并不认同在这工作有意义,对不对?干嘛还要勉强自己呢?听从自己的意愿,过来,把东西搬走,然后走出这个门,去处理你该处理的事务,那些事可都十万火急地等着你去裁决呢,快走吧,再浪费时间,可能会出现麻烦,可能你要真正保护的人有危险。”

最后一句令他不再抵抗,于是他过来将茶几上的盒子都抱起来往外走,我忽然发现他还拿着我其中一张画像,于是说:“等等,把你手里的画像还给我。”

他停下来,我过去从他的手指缝内抽出画像,忽然心里一跳,我盯着他问:“你见过画像里的女人?你认识她?”

他拒绝回答这个问题,脸上显出忠诚和回答指令之间的矛盾挣扎。我睁大眼睛,提高语气严厉地说:“回答我的问题,不要抗拒!”

他嗬嗬地摇头,我猛然攥住他的手腕,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才是你要效忠的对象,我是你意志的主宰,现在,跟着我说,你要服从我。”

“我,要服从你。”

“很好,这个女人是谁?”

“我……”

“她是谁?”我厉声问,“你不说,我会一点点摧毁你的意志,拆散你的记忆,让你再也无法重建你的自我,让你只能跟个疯子一样错乱癫狂,说,这个女人是谁!”

“小冰……”张家涵在一旁怯弱地开口。

“闭嘴!”我转头怒斥他,又回过头来盯着律哥的眼睛说:“这个女人是谁?”

他彻底崩溃了,手里的盒子撒了一地,颤抖着身子说:“是,是洪爷的表妹,洪家大小姐,洪馨阳……”

第30章

名为律哥的男子被我放走后,我久久地陷入沉思中。

洪馨阳,我喃喃地重复这个姓名。是个性别明显的名字,用中文说出来音节悦耳,意蕴悠长,里头暗藏的祝福也很明显,给她娶这个名字的父母应该是很喜欢她的吧?对她降临人世应该是满心欢喜的吧?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女儿像五月照在身上暖得晕开每个毛孔的那种阳光一样,舒服而耀目。

这是一个仅凭字面含义就透着暖意的名字,她的长相,若是像张家涵那样微笑,可能也会讨我喜欢。我端详着手里的画像,那是跟我最不相识的一张,五官中,只有嘴唇和眼睛的形状与我相类,如果她就是我要找的人,那么她应该年纪很轻,现在正处于一个女孩生命中最饱满的年龄,我的白皮肤和细胳膊如果来自她的遗传,那么这个女孩个头不高,身体可能纤细柔美,我身体上一切与男性性别不相宜的东西,若复现在她身上,则效果可能完全不同。

我深深地凝视她,如同想用视线将人牢牢钉在纸上,然后我闭上眼,想象她的微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会不由自主想虚构她微笑的模样,直到我发现我能设想出来的有关洪馨阳的微笑,竟然是在我那些梦境残片中见过的年轻女人的微笑。

我从来没看清她的脸,或者说也许看清了,但我从来记不住她的脸,但我记得她怎么笑,她的笑声,清澈悦耳,犹如山泉叮咚,飞溅于黑黝黝的山涧。

她的笑声中有透明的质地。

“小冰。”

耳边突然传来张家涵的声音,我猛然睁开眼。

“小冰,”他嗫嚅着,看我的眼睛有我没见过的忧心忡忡和恐惧。我平静地迎视他,然后问:“你怕我?”

“不是,”他立即摇头,“我不是怕,我是担心……”

“恐惧,”我看着他的脸,“你在恐惧,你恐惧的指向是我,你怕什么?”

他的嘴唇微微颤抖,喉结涌动了一下,终于问:“你,你刚刚对律哥做的事,是催眠吗?”

我点头:“是。”

他深吸了一口气,再缓缓吐出:“对我也做过?对,对浩子也做过,对那个来杀我们的人也做过,是吗?”

我低下头,默默地卷好手里的画像。

“你催眠我,是想知道什么?”他的声音明显在发抖,“还是,你命令我做什么?”

我抬起头,接触到他充满挣扎和痛苦的表情,心里有些微的刺痛感,但不足以影响什么,于是我说:“我命令你信任我,因为我需要你提供一个落脚点,当然我还需要你提供食物。你对我的好感都是我给你传达的指令,它并不真实,我想我已经跟你说过了。”

“不是,”他摇头,激烈地反驳,“我对你好,喜欢你,照顾你,把你当亲弟弟一样疼爱,这些怎么会是假的,假的能让我担心你得晚上睡不着?假的话,我能掏心掏肺想你好,怕你出事,饭桌上要有一个菜你多吃了两口我都高兴,这些怎么会是假的,啊?这些怎么可能是假的?”

“不是说你的情绪是假的,而是说它们的诱因不真实,”我听见自己的声音,那是缺乏语调的平静的声音,因为我不得不压抑心里越来越明显的刺痛感,“人的意愿是可以被修改的,我有这个能力,虽然我没怎么刻意去做这个工作……”

“原冰!”张家涵怒喝一声,“你什么也不懂!”

“我不需要懂表面的情绪,因为我掌握你的意识中更深沉的东西。如果这种情感是真实的,那你为什么会怕?”我声音平板地问,“你觉得我像个怪物?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反过来把你吃了,是吗?”

张家涵脸色发白,他看着我说不出话来,因为我指出的,可能是他也不愿意去承认的东西,那些掩盖在喜欢和照顾之下的丑陋的东西。

我深深凝视他的眼睛,我估量着里面那种恐惧的深度,然后我不得不转身进房间收拾我的背包。

我不愿意让张家涵怕我,但我能理解他的恐惧,我可不就是一个怪物,在不见天日的地下室被关着,说不定就是因为我从小是个怪物。

东西早已准备好,从上次在医院出来我就想走了,只是后来发生危险,我不能丢下张家涵而已。

但他也没丢下我,我看着我的房间,那张床,在别人拿着枪冲进来之前,他下意识选择了把我藏起来。

我一直也不明白人为什么会下意识选择牺牲自己的行为,但在那一瞬间,我有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我想如果我没催眠过张家涵就好了。

这种想法对催眠师而言无意义,我皱了皱眉,晃晃脑袋命令自己摈弃。

我背着背包走出来,张家涵还站在那,脸色还是很难看,全身在传递一种剧烈挣扎的痛苦,我走过去,伸出手想帮他清除了记忆,但他本能地后退了一步。

好像刺着我心脏的那根针变大了,狠狠地戳了一下,我疼得不得不微缩瞳孔。

那就这样吧,我不再做多余的事,于是我转身就走。

“等等,小冰,你等等……”他扑上来攥紧我的手,急切而焦灼地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不知怎么就退了一步,我不是想避开你,真的真的,我道歉好吗,我没有怕你,小冰,你别走,你这孩子怎么不听话啊,我只是有点没想通,你给我时间好不好,我只是个普通人,我要点时间接受家里有个不寻常的孩子……”

“对我来说,”我转头看他,轻声说,“没有语言,只有欲望,欲望分真实与不真实两种,你刚刚退后一步,是真实的。”

他急得眼睛里涌上水雾。

“那个,”我想了想该用的礼貌用语,“打扰了。”

“不是这样的……”

“再见。”我看着他的眼睛柔声说,“松手吧,张家涵,张哥。”

他愣愣地松了手,我冲他微微一笑,然后转身,打开门,离开这个地方。

走的时候,我还记得把门轻轻阖上。刘慧卿告诉过我,如果用力甩门,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如果表示对主人的尊重和对他招待的感谢,离去时要记得好好关门。

我想我学得挺快。

有些遗憾《大卫·科比菲尔》那本小说我还没看完,虽然那本书从头到尾充斥效率底下的人道主义精神,但我还是很喜欢看,那个故事适合在一间温暖安全的房间里看,当然手边有一杯冒着热气的饮料,还有熟悉的人在同个空间做其他事或说话的声音传来更好。

那不是我习惯的读书环境,我其实习惯缩在地下室唯一的高高的窗户下精神高度紧张地翻阅一本书,因为有时候那里会有阳光投射进来,在地上形成一个小小的光格子,光格子会随着时间而挪动,它挪到哪,我就跟着挪到哪。

我比较了这两种读书环境,然后得出结论,后一种更能让我飞速掌握知识。

我戴上帽子和耳机,打开列侬的唱片,他在唱我喜欢的一首歌:Our life together is so precious togetherWe have grown, we have grownAlthough our love is still specialLet's take a chance and fly away somewhere alone心脏刺痛的症状没有减弱反而增强了,我在评估我生病的可能性,于是预先吞了一颗药丸。没有水,我转身进了一家便利店,第一次掏出查理为我准备的这个时代的纸币,买了一支矿泉水。

收银台那站着一个其貌不扬的矮个姑娘,她起来睡眠不足,说话有气无力,眼神像浮游生物一般掠过我的脸,随即又漂移开。

等她找钱的时候,我发现柜台前有个铁架子,上面花花绿绿摆了许多大本彩印的书刊,我认真看了一会,发现都是关于各种名人的花边新闻,以满足普通人对名人隐私的窥淫癖欲,就在此时,我看见其中有一张少女的脸格外熟悉。

那个少女穿着粉色绸缎长裙,尽管脸上涂抹了许多没必要的颜色,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她的轮廓和五官组合。

下面有一行字,大意是名媛举办慈善拍卖大方异彩之类,我没去理解所谓名媛是什么生物,它们为什么会发光,但我确凿无疑地知道,这个女孩是我要找的人,洪馨阳。

她果然长了一张能讨我喜欢的脸,但她的笑容不是那么好看,仿佛一层面具一般,轻轻松松就能揭下来。

我把那本书一块买了,将精神不振的姑娘找回来的钱币从大到小一张张仔细排列好,然后放回口袋,这个过程姑娘一直盯着我,像看外星生物一样。

我抬起头,看着她的脸说:“你累了,需要去休息。”

她愣愣地点头。

“下班吧。”我对她下了指令,“睡一觉就好了。”

睡一觉就好了,我转身走出便利店的时候,身后传来女孩拉闸关门的声音。我抬起头看天,今天是阴天,云层很厚,太阳光无法穿透云层,整个天空灰蒙蒙的一片倦怠。

第31章

我决定去见那个名为洪馨阳的女子,我想尽快弄清楚她到底是不是我要找的人,然后完成我来到这个时空的使命。

我感觉我将这件事拖太久了,一件事拖得越久,它所具有的意义就越发令人怀疑。我想意义这种东西说到底是跟完成这件事的欲望迫切程度相关,如果欲望长时间不被满足,我毫不怀疑它会转化成焦躁,而我如果焦躁,则对事情进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我坐在马路中央一块圈出来的绿草地上,皱着眉毛啃一个名为红薯植物茎块,这种东西买自路边,有个男人用铁桶改造的炉子烘烤它们,空气中散发着一股淀粉烘烤的浓郁甜香。我的本意并不是吃它,只是观察这个炉子用什么燃料燃烧而已。可是周围的人一拥,我莫名其妙被推到那个炉子跟前,当对方问我“要几个”时,我的肚子传来响声,我想那是饥饿的信号,我于是掏钱买了一个。

咬下去又甜又软,并没有吃起来那么香,可用来填饱肚子是合适的。我啃完它后掏出手帕去自来水开关那弄湿了仔细擦手,然后我决定再去买一个。

可到了掏钱的时候我发现我的钱币不翼而飞。我很确定查理给我的一叠钱放在牛仔裤的后面裤带里,但是现在一摸却不见了。

怎么会不见了呢?我难道不小心掉了?我偏头微微闭上眼回想了一遍最后一次看到钱的情形,忽然明白过来,我的钱被人偷走了。

偷窃和抢劫,这是自人类建立城邦以来最常见的两种犯罪形式,在此之前我只在书里见过有关它的描述,有法学家坚持对这种行为必须严惩,法国十八世纪也曾发生过因偷窃而处以绞刑的案例,但我不知道发生这种事,对被偷窃的人而言意味着什么。

我的全部货币都不见了,三千九百八十二块,我只用了两次,一是在便利店,二是在烤红薯的摊子前。

“喂,你要不要啊?”那个小贩不耐烦地提醒我。

“没钱了。”我说。

“妈的没钱买什么啊,一边去一边去,别挡着我做生意啊。”他不耐烦地挥手。

我默默地转身站到一边,观察来这个摊子买红薯块茎的人们,他们大多行色匆匆,提着公文包或者小挎包,把包夹在胳膊下,掏钱后,一边啃着这个东西,一边小跑着奔向不远处的公共汽车站。

看着看着,我渐渐明白红薯的意义了,对这些人来说,它大概是在正餐之前填饱肚子的一道小食,因为它的香味太浓郁,而它的营养成分又太单一,只能构成对晚餐的一个前奏式序曲。

因为想到这个地方,我顺带想象了一下张家涵家里现在可能有的晚餐内容。他跟我说过,晚餐是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餐,这个时候他会多做两个菜,确保有肉有素,我喜欢吃肉,总将味道古怪的青椒和红萝卜夹出来,他每回都边叹气边唠叨边把这些东西吃掉。

我几乎能立即从脑子里勾勒出他在饭桌上说个没完的神情。

天色已晚,卖红薯的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我仍然在看着他,没有意识地只是观察,然后我发现他低骂一声,丢下摊子,大踏步朝我走来。

他把一个热乎乎的东西塞到我手里骂骂咧咧说:“卖剩的,给你了,看你可怜。”

我低头一看,是个形状难看,烤焦了一片皮的红薯。

“吃了就回家吧,站马路中央等天上掉钞票啊?我说这天也不早了,你再不回去家里大人该着急了。”他哼哼唧唧地加了句,“看你就是欠收拾,不管你了,不想回就继续呆着,等会警察不来管你,该有坏人来抓你。”

他说完就收拾东西推着车子走了,我在他走后又呆了一会,坐下来咬那个红薯,我发现身体的饥饿程度已经达到一个高度,因为我的手因为低血糖而微微颤抖。我顾不得烫,剥开了皮就直接咬那甜烂的肉,正吃着,忽然有个男人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小弟弟,一个人坐这干嘛啊?你家大人呢?”

我抬起头,是个长相丑陋身材瘦削的中年人,他盯着我的目光流露出明显的贪婪之意,但脸上偏偏要堆出于此不符的亲切笑容,使得整张脸扭曲变形,令人看了很不愉快。

但现在我忙着吃东西,于是没理会他,低下头继续啃那个红薯。

“小弟弟,真一个人啊?哎饿了是吧?这地瓜有什么好吃的,来,叔叔带你吃饭去好不好?别怕,叔叔是好人,你别一个人坐这了,走走,咱们吃饭去……”

我觉得他的声音同样难听鼓噪,于是我说:“这是番薯。”

那个人一愣,问:“你说什么?”

“这是番薯不叫地瓜。”我淡淡地说,“你说错了,我吃了这个就不饿,不需要吃饭。”

上一篇:誓死相随

下一篇:时光倒流之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