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炮灰重生以后 第113章
作者:八爷党
“有什么不好的。”陶暮笑道:“你以为厉哥就会做饭呀?他顶多帮我洗个菜,回头你们两个都去客厅坐着。随便看看电视聊聊天。冰箱里有水果饮料零食啤酒,你们先随便吃点,但别多吃,免得一会儿吃不下去。”
云逸心下一动:“冰箱里还有水果?那要不我去拌个水果沙拉吧?”
陶暮做的是红汤的羊蝎子火锅,还有烤羊排和红烧羊肉,可以说是半个全羊宴了。云逸担心大家吃太多羊肉上火,觉得做个水果沙拉什么的,可以降降火。
陶暮其实也想到这一点,正打算做个冰糖雪梨银耳羹,先放冰箱里镇上。不过再加个水果沙拉也行。
云逸又道:“我帮你切菜吧。别看我手艺不太行,打打下手还是没问题的。”
陶暮扭头看了下时间,都晚上五点多了。确实得抓紧时间,不然就太晚了:“那也行。那厉哥你先出去吧。咱三个人在厨房里确实转不开身。再说您刚从M国飞回来,肯定也累了。去躺会儿倒倒时差,咱们一会儿就吃饭。”
除了洗菜,并没有get到任何厨房技能的厉啸桁就这么被排挤出去。他站在厨房门口,不动声色地打量着配合的十分默契的陶暮和云逸,在心里下定决心——回去就学怎么做饭。
时值初冬,云逸穿着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站在菜板前“笃笃笃”的切菜,连贯的声音传入陶暮耳中。陶暮转过头来,顿时笑道:“云哥你刀工不错嘛。”
云逸微微一笑:“我是学外科的嘛,基本操作。”
陶暮看着云逸刀下那一排整齐罗列的藕片,笑着称赞道:“这拿手术刀的就是不一样。手特别稳。”
站在厨房门口的厉啸桁下意识看了看自己骨节分明的修长双手:他操盘的时候手也特别稳啊。刀工应该也没问题。
陶暮在厨房游刃有余的做了一道羊蝎子火锅,一道烤羊排,一道红焖羊肉,用砂锅煲了一锅冰糖雪梨银耳羹,还做了一道桂花糯米藕,晾凉后放进冰箱里镇了半个小时。云逸大厨则倾情奉献了一道水果沙拉。
饶是这么紧赶慢赶的,等所有菜上桌,也已经是晚上七点半了。
“有点晚了。”陶暮挠挠头,举起一罐冰啤酒笑道:“吃完饭大家自己去健身吧。”
“来,我们大家干一杯。”云逸也举起杯来:“谢谢陶大厨给我们准备了这么一桌丰盛的晚餐。”
“吃水不忘挖井人呀。”陶暮笑嘻嘻的举杯:“也非常感谢云大哥和厉哥的友情帮助。这顿饭也算是给厉哥接风洗尘。”
厉啸桁笑着跟陶暮碰了碰杯,又跟云逸碰了碰杯:“多谢小暮这份心意。我收下了。”
云逸迫不及待的夹了一块羊脊骨嘬了一口。霎时间,浓郁的羊肉香气带着微微的麻辣弥漫在口中,云逸眼睛一亮,冲着陶暮直竖大拇指:“好吃。真好吃。”
“必须好吃。”陶暮特别不要脸的自卖自夸:“祖传的手艺。绝对没得挑。”
说着,又用公筷给厉啸桁夹了一块羊脊骨,指着桌上的塑料膜手套笑道:“厉哥您千万别矜持。吃羊蝎子必须得下手抓才香。”
厉啸桁放下筷子,乖乖的套上塑料薄膜手套,低头啃了一口羊脊骨。羊肉特别细腻,鲜嫩肥美,入口即化,一点也不腻。而且明明是香辣口的,吃到嘴里却一点都没有辣到烧心的感觉。反而觉得特别香。一口下去恨不得整个人都醉了。
用云逸的话说,就是香到天灵盖都能掀开那种。
羊排也烤的特别到火候。表皮金黄焦酥,洒着芝麻粒儿、孜然粒儿、辣椒末和胡椒粉,里边却特别鲜嫩,汁水不多,所以不会觉得肥腻,但绝对不柴。口感是略带着焦香的恰到好处。红焖羊肉更是鲜到恨不得让人吞掉舌头。
即便是厉啸桁这种并不怎么吃羊肉的人,一顿饭下来也惊觉自己居然吃了至少四五斤羊肉。果然还是陶暮的厨艺太棒了。
“你们果然都是肉食动物。”陶暮看着剩下一大半的桂花糯米藕和几乎没怎么动过的水果沙拉,有点哭笑不得:“肉全都包圆了。青菜都给我剩下了。这对比有点惨烈呀。”
云逸也忍不住笑:“没事儿。我晚上值班,你要是担心剩下浪费我就打包带走。反正我到后半夜肯定会饿。”
“你不光吃得多,还要吃不了兜着走。”陶暮故意摆出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云大哥你过分了啊!”
厉啸桁摸摸自己圆滚滚的,隐隐有些发胀的肚皮,莫名心虚的眨眨眼睛。好像这顿饭他吃的最多。
陶暮会不会嫌弃他?
陶暮并没有嫌弃大佬的意思。酒足饭饱后,他看似不经意的提出一个自己处心积虑早有准备的话题:“哎,我说如果你们两个人合伙,做一个天眼的项目怎么样?”
“天眼?”云逸和厉啸桁面面相觑,不知道陶暮在卖什么关子。
“还是之前云朵在H镇的遭遇给我的启发。”陶暮厚着脸皮,恬不知耻的在后世两位一手创建了天眼科技的大佬面前班门弄斧:“……就是想做一款全国范围内的监控软件,加人脸识别系统……”
陶暮将后世天眼科技的主要运营项目在两位大佬面前一点点的说出来。他甚至还写了一份详细周全的策划书,交给两位大佬。
似乎是真的冥冥中自有天意,云逸看到这份策划不觉心下一动。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扑面而来。
陶暮笑着对云逸说:“云大哥,你最近不是在自学编程嘛。我觉得你肯定会对这个项目感兴趣。技术方面就靠你啦~”
云逸瞬间震惊了:“我学编程还不到两个月。你也太瞧得起我了吧?”
“相信自己,你能做到。”陶暮对未来的首富大佬那是蜜汁自信,也不允许云逸怀疑自己:“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不着急。”
云逸面无表情地看着陶暮:兄dei,你这是拔苗助长你造吗?
终于把这份策划书完璧归赵的陶暮同学神清气爽,心里简直没有一点B数的表示:“我相信云逸大哥你的实力。这点小问题肯定难不倒你的。”
他又问厉啸桁:“如果云大哥真的把这项技术做出来了,你愿不愿意投资他的项目?”
涉及到工作,厉啸桁非常认真的考虑一番,郑重说道:“应该会。这个项目的发展前景非常好,而且还带有公益的性质。一旦做出来,不论是收益回报还是对企业的口碑宣传,都非常可观。”
陶暮顿时心满意足:“我就知道你们两个一定会一见如故,果然吧,默契十足。”
什么意思?
云逸和厉啸桁满头问号的对视一眼。有点弄不明白陶暮的套路。
陶暮却一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潇洒气派。之前他因为成功救出云朵三人的事儿,差点蝴蝶了云逸成为首富大佬的未来。
虽然陶暮从来不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但他每次面对云逸的时候,难免会有些莫名心虚。好像自己一不小心就改变了一个人的未来。
如果这种改变是向好的方向发展——比如说苟日新这种,陶暮自然开心。可要是换了云逸这种,陶暮就不能确定自己的改变是好是坏,难免会有些于心难安。
现在好了,不管云逸未来会怎么选怎么做,他已经把第二种可能性摆在云逸面前。就算云逸仍然觉得当一名心外科医生比当首富更开心,陶暮也不会再有遗憾。事到如今,他已经把云逸当成自己的好朋友。不再是抱大腿的心态,想法自然而然的也就变了。
他现在有飞讯网,还跟厉啸桁合作做空国际原油。等国际原油风波告一段落以后,完成了原始积累的他还有十年的时间去投资各种各样的新兴企业,投拍各种小成本大回报的电影电视剧。他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成为新的资本大佬和科技大佬。
就像一颗暴风骤雨中努力成长为参天大树的幼苗,就像一只羽翼未丰但努力成长为雄鹰的雏鸟,陶暮野心勃勃的积蓄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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