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龙印 第6章

作者:黑糖煮酸梅 标签: 仙侠修真 情有独钟 生子 穿越重生

公良至蹲在生魂面前,一改之前见面即喝问的方式,一动不动,一字不发。

那生魂蜷缩了半天,小心翼翼地松开一点胳膊,从缝隙里飞快地看了一眼。等发现来人还没走,他又惊弓之鸟似的飞快地缩了回去。魏昭询问地看了公良至一眼,公良至捏了捏他的手,示意他不要妄动。

生魂孩子遮头难顾脚,露出一身肥肉。他身上的衣服不仅破,而且小,也不知多久没换过,抹布都比这玩意看着干净结实些。露出来的肚腩灰不溜秋,污迹结成了块,依稀能看出新鲜的瘀痕。

他们耐心地在那里等好一会儿,直到孩子颤巍巍把手松开。

他的鼻子中间打了个拐,像是鼻梁折断后重新长好的。公良至温声道:“你为什么被锁在这里?”

饶是这样温和的声音,也吓得孩童抖了一下。他惊惧地看着他们,什么话都不说。

“贫道路过这里,刚巧遇到了你。”公良至继续说,“你叫什么名字?”

生魂依旧不说话,不像外面毫无反应的其他人,只是一个劲往后面蹭,拉得锁链乱响,镣铐在肉里陷得更深。

“不疼吗?”公良至指了指他的手脚,手慢慢向锁链伸去。生魂硬邦邦僵在原地,瞪大的眼睛看着公良至的手,像待宰的畜生看着屠刀。

公良至轻轻碰了碰锁链,继而伸手摸了摸生魂的头。那孩子身上脸上都脏,头上也是一样,一头白毛油腻得发黑。公良至毫不嫌弃地摸了摸,说:“我有个女儿,和你差不多大。”

魏昭牙齿一颤,险些把符纸咬出个洞来。

哦,女儿。

公良至当然有女儿,书上写得明明白白。若非名叫公良曦的女主角在,背景板长老公良至的戏份只会更少。但故事发生在三百年后,魏昭只当那个女儿也生在那个时候。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三百年都过去了,有这种事多正常?他一直觉得所谓的“爱上凡人女子道心破碎”全是扯淡,另有隐情,如今却听见当事人说:他有个女儿,和面前这孩子差不多大。

魏昭死在玄冰渊,转头公良至就与哪个凡人上演了生死恋——十九岁当年道心破碎,还真是十分抓紧时间。魏昭心里泛起一阵恨意,不知在气恨这个早早出生的女儿,还是恨他如此随意地说了出来,好像那是件非常普通,甚至值得一提的事情。

这恨意生得毫无道理。有个女儿,可不就是件值得一说的事吗?他心里有个声音说,听起来像十八九岁的魏昭。这声音听起来还挺高兴,絮絮叨叨说不知公良至的女儿长成一副什么模样,有公良至这个爹,想必是个乖巧可爱的小美人。

魏昭想静静。

这种小愿望都没法满足,从进入王家村以来,魏昭的耳边就没一刻安静过。

有哭号,有怒骂,有呜呜咽咽,有神神叨叨。魏昭以往阳气旺,鬼修都不喜欢待他身边,如今他整个人就像大号的阴气磁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奈何不了他,却吵得让他十分想做点什么。按理说,真龙后裔百邪莫侵,如果魏昭的龙珠还在,哪怕龙躯残破也能得一个耳畔清净,可魏昭的龙珠早就送了出去。

在吐出来当天,炼化都没炼化,直接送给了公良至。

对,就是书中公良至送给了女主角,女主角又送给男主角,男主角用来干掉魏昭的那一颗。

《捕龙印》的男主萧逸飞拿着魏昭的龙珠,对他发大招,动手前还发表了一通主旨为“大魔头你无情你冷酷你不懂爱”、“爱的力量拯救世界”的演说。魏昭当初在玄冰渊下看到这一段,气得好几天没打开书。放他娘的狗屁,要是魏昭真的冷酷无情,主角哪里拿得到龙珠?

龙裔既生龙珠,七七四十九个时辰后就能化龙。那时的公良至欣喜若狂,直说魏昭熬上四天就能轻松破出玄冰渊,绝口不提自己一个筑基初期的人族修士撑不过一两天就必死无疑。魏昭这么聪明,当然没被他绕过去。

他用未成形的龙珠和化龙时的生发之气将公良至送了出去,龙珠送给了人家,人家当然想转送谁就送谁,原主人没什么话好说。可一想到女主把他的龙珠送出去当了定情信物,还反过来被用到了杀他上面,魏昭就觉得心里怄得慌。

从这方面来看,他很有理由不待见公良至的女儿。

那边厢公良至温声细语,说了半天话,已经借着女儿与生魂打开了话题。男孩脸上的惊惧缓和下来,双眼眨巴着,被公良至所说的故事吸引。

“我女儿叫公良曦。”公良至说,“你呢?”

半晌,生魂迟疑地说:“白……白子。”

他的声音发涩,语调很怪,很久没说过话似的。

“白子?好名字。”公良至笑着问,“你叫王白子吗?”

“白子。”那孩子磕磕巴巴地说,“他们、他们叫我。”

“好,白子。”公良至点了点头,“你想出去吗?”

生魂白子动了动脚,锁链锵当一声,听着十分沉重。

“你没被锁着。”公良至柔声道,“这里是幽冥,你的魂魄没被锁着。”

白子困惑地看着公良至,不太明白他在说什么。他抖了抖沉重的锁链,对公良至摇摇头。

“魂魄上没有锁,你想身轻如燕就能身轻如燕。”公良至耐心地说,“你得自己忘记锁,才能从这里出去。你不把自己的魂魄锁在原地,我才能救你出去啊。”

“出去?”白子嘶哑地说。

“我带你出去。”公良至说,“离开这间屋子,出村,出山。”

说到出村,生魂好像突然明白了。他像被火烧到一样颤抖了一下,开始拼命摇头,嘴里含糊不清地嗥叫。“不出!”他大叫道,“不出了!有灾!不!”

公良至伸手搭着他的肩膀,看着他的眼睛,直到他叫累了停下。“没有灾祸。”公良至摇了摇头,一字一顿地说,“这村中没有灾祸——就是有,也不是你招来的。”

白子剧烈地喘着气,嘴巴咧着,像要哭出来。公良至蹲得更低了,与生魂平齐,一只手一下一下抚过他的脊背。道士怜悯地说:“你不是什么鬼怪,只是个普通人,他们骗你。”

泪水在白子眼中打转,仔细看他的眼睛不是红色,更接近粉红色,头发和眼珠配着如同一只兔子。他啪地闭住嘴巴,用力抱住了头,捂住耳朵,再度蜷缩成球。

公良至又等了一会儿,白子似乎铁了心不再抬头。他叹了口气,说:“别怕,几天之内,贫道一定带你出去。”

公良至站了起来,牵着魏昭往外走。那孩子在他们身后慢慢抬起头来,对着他们的背影张了张嘴,最终什么都没说。

魏昭睁开双眼,发现自己依然泡在浴桶中,锻体汤已经凉透。公良至在不远处打坐,睁着眼睛,若有所思地看着窗外。

“刚才那是……阴间?”魏昭问。

“差不多。”公良至说,“非生非死,谓之幽冥。自从神道割裂,死后凡人的魂魄自入轮回,唯有执念深重的魂魄会留下。这种魂魄天长日久之下极易化为厉鬼,少部分得了机缘,可以成为鬼修。”

“这里有这么多鬼?”

“还是毫无反应的鬼。”公良至凝重道,“那孩子倒是个生魂,生魂离体,只怕也离死不远。”

“难道他们和村人说的一样,全都是傻子,所以死后就是不会说话的傻鬼?”

“痴人根本不会化作鬼魂。”公良至说,“不入轮回的鬼物,必定有大冤屈、大怨恨和不甘心才行。这样的鬼又怎么会毫无反应?”

小小山村,为什么有这么多口不能言的怨鬼?石碑碎时,转瞬即逝的庞大气势又是何物?王家村中并无魔修和妖物的气息,一时也找不出什么异常之处,却处处透出种怪异来。

房间里一片安静,片刻后,魏昭从浴桶里站了起来,水声打断了公良至的沉吟。

“先别想了,这里奇怪的事多着呢。”魏昭一边穿衣服一边随意地说,“早睡早睡,大不了明日我们别管他们,扛上那孩子,抓紧跑路就好。”

“你啊。”公良至笑了一声,想到了什么,问:“你当日手上的印记,再没有出现过?”

“没。”魏昭回答,钻进了被子里,还打了个哈欠,“说起来,当初我们跟着这些人回村走了起码几柱香时间,他们却在石碑碎掉后的几分钟就跑了出来。可真快啊。”

“是很快。”公良至点头道,“若不是足生双翼,便是在那以前,早已出发了吧。”

第11章 人心

第三日,三郎领着公良至出去了。

公良至既然答应了助王家村一臂之力,就要做出个样子来。他之前说自己善于看风水,三郎便央求他看看王家村的风水,好想出办法来破解劫数。公良至自然满口应下,一大早就跟着三郎出了门。

王家村说小不小,说大不大,顺着七拐八拐的小道走遍山村颇需要一点功夫。公良至边走边往洒出乱七八糟的小物件,时不时还停下来一阵,走到角落里挖个坑刨个土,嘴上振振有词,一副野道士的做派。三郎也不嫌他拖沓,只带着他走街串巷。周围的房屋看着都挺像,外乡人在这巷子里多走几遍,铁定不记得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我昨日就想问了,”公良至指着不远处田地里干活的人,“村中这么多白子?”

田地里劳作着一个须发皆白的男人,神情木讷,手脚不停地干着活;相邻的道路上有一头白毛的汉子挑水经过,一个村妇走在他前面;不远处的房子旁边,另一个白子手拿锤子,“当当”地给破了口的窗敲钉子。

“没法子的事。”三郎说,“邪祟不走,王家村就老有白子,有时附近的山村也会生出痴傻的白子来。”

“他们头脑不清,倒是能干活吗?”公良至看着那个锤钉子的白子,他的胳膊细瘦,拿着锤子都嫌吃力,有个老头盯着他看,砸歪了就拿藤条抽过去。

“教一教总能教会。”三郎说,顺着公良至的目光看过去,呆了呆,恍然大悟地笑了一下。他有些羞赧地挠了挠头,说:“白子特别傻,有些还疯得要打人,我们这种小地方,养个傻子总不能供着……别的村都把白子赶出来,我们倒收留了好多呢!阿爷心善,不把这些白子赶走,让他们干活,给他们一口饭吃。”

“善哉。”公良至说。

他们继续前行,到了一个路口,公良至停了下来,没跟着三郎左拐,反而伸手指指右边,口称那边没有走过。三郎没想到公良至记得路,不太情愿地往右边的路上迈步。没多时,公良至忽然停在了一间窝棚前,抬脚就要往里走。

“哎,道长!道长!”三郎一把抓住了公良至的手,叫道,“您怎么能直接往里闯呢?”

“不能吗?”公良至讶然道,“贫道观此处阴气交汇,恐有不祥,这才要进去看一看。难道这间屋子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不成?”

“道长哪里的话!”三郎讪笑道,“这里是我一个阿叔的私产,他脾气最为爆裂,要是有人随意进了他的门,他肯定要火冒三丈地拿锄头打人!就算他不会对贵客动手,道长您也可怜可怜我啊,我非被他扒了皮不可!”

“哦……”公良至拖长声音,伸长脖子打量着窝棚陈旧的门,像要从缝隙中看出什么似的。三郎脸色不怎么好看,可没等再说什么,道士已经干脆利落地缩回了脖子,转头往别处一指。

“那间屋子呢?”他问。

公良至指着对面隔着好远的仓库,三郎的脸色顿时松动下来,说:“那里是傻子住的地方,又臭又脏,道长要是不嫌弃,自然可以看看。”

那间仓库里的确又脏又臭,狭小湿热的地方空无一物,只铺着好些草席。有个白子蜷缩在地面一角,嘴里哀哀呻吟着,身体在草席上扭来扭去,手都抠到了草席底下。

“这人吃了脏东西,病得不清,道长您别过去了。”三郎说,捏着鼻子停在外面。

“不行,贫道可是为拯救苍生而来,怎么能半途而废!”公良至正气凌然道,一进去就后退了一步,皱起鼻子,一副碍于面子无法在别人面前掩鼻而逃的模样。他装腔作势地说:“你去给贫道那块干净的布,贫道,咳咳,有大用。”

三郎去拿了布,公良至又要他好好把布搓干净,再点上几滴香油。水井与有香油的地方一南一北,就算用跑的也得花上不少时间。公良至目送少年的背影从视线中消失,快步走进了仓库。

他蹲到那名白子面前,低头去看对方的手。

仓库底下没铺石头,只是压实的泥地。白子果然在席子的泥土上比划着什么,他的指甲少了一片,像在哪里被磨掉了,光秃秃的手指上全是污泥。公良至看了一会儿,只见地上满是乱七八糟的划痕,那白子只是在胡乱抠地,像小孩子信手涂鸦。

他问白子姓甚名谁,身体如何,像前一晚那样一无所获。公良至想了想,伸手掀开草席一角,面色霎时冷了下去。

三郎拿了布回来,只见公良至已经走了出来,眯着眼睛望向黑洞洞的仓库。道士接过布,攥在手里,却不再往仓库里走了。

“道长,”三郎凑过去问道,“您走这一遭,可看出什么来了?”

“凶,大凶啊。”公良至叹道,听起来更像个坑蒙拐骗的假修士,“痴愚至此,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白子生来就神智不全。”三郎跟着唏嘘道,“即使道长无法救他们……”

“你当我说的是白子吗?”公良至反问。

三郎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这些‘白子’,当真生来神智不全?”公良至说。

他的脸转过来,三郎才发现道士脸上吊儿郎当的神情不早已见踪影,那副和善的面孔没了笑容,竟严厉得叫人发憷。他深深看着三郎,目光像要凿进三郎脑子里。

少年心中一凛,忙叫屈道:“道长什么意思?自己找不到鬼怪,就说这事是假的了?我们王家村上上下下几百号人,难道都犯了癔病吗!”

“癔病犹可医,可惜人心蠢恶药石难医。”公良至冷声道,“如此一来,便能解释为何痴傻的冤魂满村都是。”

三郎本来还要喊冤,闻言打了个寒颤,发愣道:“冤、冤魂?”

“你们不知道?”公良至说,“用着神道修士的遗产,行着牺牲祭祀之事,言之凿凿说着除魔、镇压,却连自己造就了无数冤魂都不知道?”

他们大概真对此一无所知。

公良至屡屡试探,让村长看见阵法师用来布破邪阵时最常用的六壬鱼骨,在村中处处放下阵材,从头到尾都没人看出门道。他搜查完王家村的地形,确定了石碑只不过是破旧大阵的一部分,大阵破损诸多,显然很久没人维护。

这种阵法十分古老,一度盛行昆华界的神道修士以此阵法隐藏自身道场。阵中信徒可以隐藏自身,看到来犯之敌——要是阵的主人还在,信徒还能借助主人的力量杀敌,可在神道修士早已死绝、石碑见光即碎的现在,大阵也只有这两个作用。

这点神异,已经足以让对修真一无所知(并且本来就是来此避祸)的王家村村人欢欣鼓舞,觉得自己有神灵庇佑。

那么,要如何维持神的保佑?

苍蝇吃屎,就觉得全天下的生灵都吃屎。越浅薄无知,越野蛮落后。祭祀人牲的习俗已经在昆华各地人人喊打,但在这个闭塞的小山村里,显然还没有终结。要祭祀谁呢?为了避免自己一不小心成了牺牲者,将少部分外形特异的人拿去祭祀这事,就变得再合理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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