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大了世界首富 第57章

作者:决绝 标签: 升级流 情有独钟 爽文 穿越重生

  他不爱跟人接触,但他其实知道要如何讨好一个人。

  林禹寻说话的时候有些伤心的样子,程豪连忙道:“抱歉。”他想了想,发现他最近跟林禹寻和丹尼相处的时间,确实不多,林禹寻又有点敏感……

  程豪解释道:“在我心里,你和丹尼才是最重要的。”

  林禹寻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嫉妒自己的弟弟了。

  林禹寻看向程豪,朝着程豪露出一个笑容:“嗯。”

  程豪看到他笑了,就放心了,他用围巾把林禹寻的脸整个裹起来:“我们走吧!我背着你走。”

  “我自己可以走。”林禹寻的声音穿过围巾,轻了一些。

  “我背着你走快一点,我还能锻炼。”程豪道,说着蹲下了身体:“上来!”

  林禹寻爬了上去,程豪背着他就跑了起来。

  程豪如今的身体素质特别好,虽然背着一个人,但还是跑得很快。

  林禹寻可以看到街边的建筑,都在往后移。

  天很冷,程豪身上却很暖和……林禹寻抱紧了程豪的脖子,希望这条路永远走不完才好。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

  走路三四十分钟的路程,程豪不到二十分钟就跑完了,放下了林禹寻,然后一边脱衣服一边上楼:“也不知道丹尼睡了没有……”

  丹尼还没睡,还在等着他们,看到他们,他就像一个小炮弹一样冲了过来。

  程豪一把抱起他:“丹尼,我好想你!”

  跟克劳德这个“熊孩子”相处过之后,就会觉得丹尼特别美好。

  程豪亲了亲丹尼的脸:“我们早点睡吧。”

  林禹寻又有点嫉妒丹尼了。

  他怎么就这么大了?程豪都不会亲他了。

  这么想着,林禹寻抱起丹尼,在程豪亲过的地方亲了两口。

  他很少这么做,丹尼惊喜极了,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现在天冷了,林禹寻和丹尼就不天天洗澡了,但程豪还是每天洗的,他运动的时候总会出汗,不洗澡身上总觉得怪怪的。

  第二天,程豪照旧去老乔治那里训练。

  但他跟老乔治提议,让老乔治不要花钱雇佣威尔了……他让克劳德给他陪练。

  程豪之前一直觉得,培养克劳德可以慢慢来,可是……他真要慢慢来了,克劳德对老乔治来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毫无作用的,老乔治凭什么一直养着他?

  而且,克劳德要是没事做,指不定又要惹事。

  程豪干脆就天天拉着克劳德一起训练。

  至于林禹寻……他和施文筝的通信变多了。

  他收到了施文筝给他的《三国演义》,这是他的第一本中文书,他非常珍惜,看得很认真,也用这本书来学中文。

  一开始,他很多字都不认识,要程豪读了,他才能看,后来他认识的字多了,就能自己看了,然后在看的过程中,要是遇到不认识的字,就把那个字连带着句子抄下来,然后等晚上回来的时候,让程豪读给他听。

  就是……程豪同样很多字不认识。

  常用字程豪都是会读的,还保证读得标准,但《三国演义》这么一本书里,很多不是常用字!

  程豪一开始给林禹寻读的时候,就有很多字拿不准读音,后来这样的字就更多了……

  不懂就是不懂,程豪从不乱读,甚至自己有点把握但不确定的字,他也不会乱读,而是让林禹寻全都抄下来,然后写信给施文筝的时候,问施文筝。

  也是这个时候,程豪和林禹寻才发现,施文筝的学识是那么渊博。

  他一个理科生,《三国演义》里那些少见的字,尤其是一些用作地名的字,他竟然都认识!真的太厉害了!

  程豪很敬佩施文筝,觉得这个时候的留学生就是厉害,还对施文筝挺崇拜的,却不知道施文筝这些日子,也被他们难住了。

  值得庆幸的是,他有同学,他的同学住的地方,还都有电话。

  施文筝有些字,是打电话问了同学,才认出来的。

  同时,施文筝对林禹寻,也越来越重视。

  他发现,林禹寻是个天才。

  这个出生在美国贫民窟,没有接受过好的教育的孩子,他学东西的速度非常快,还不偏科!

  施文筝都想把他拐回国,让他回国做研究去了。

  可惜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到最后,施文筝能做的,也就只是多给林禹寻一些书,并且想办法帮林禹寻申请大学。

  只是这样的话,林禹寻要住在贫民窟,就不方便了。

  施文筝非常诚恳地写了一封信,让林禹寻去他的城市。

  他的学校里有个巨大的图书馆,那对林禹寻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宝藏。

第50章 准备离开

  如果是在以前, 施文筝的提议,林禹寻想也不想就会拒绝,他不想离开程豪。

  但现在, 意识到自己对程豪的感情之后,他却不再凭借本能行事了。

  他仔细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关系。

  要让他不爱程豪, 是不可能的, 事实上,在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之后, 他愈发地爱程豪了。

  程豪就像是一束光, 照亮了他的人生, 而他愿意做一只飞蛾来追逐。

  这些日子,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钟,他都是快乐的。

  但他不想伤害程豪, 也不想诱惑程豪。

  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归是不对的。

  他可以喜欢程豪, 但绝不能把程豪拖下水。

  然而他又做不到开开心心地看着程豪去交女朋友。

  偏偏,程豪已经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

  在这个社区, 十六岁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 简直就是异类!事实上,很多人在十六岁以前, 就已经怀孕,或者让别人怀孕了。

  程豪迟早会有女朋友。

  他甚至还会有家庭,有孩子。

  到时候,他和丹尼, 还会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吗?

  程豪还会像现在这样,和他们住在一起吗?

  他可以继续和程豪待在一起, 不去考虑自己的未来,但那样的话,在将来,等程豪有了家庭,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时候,一定会痛苦而又绝望,而且他如果他什么都不是,又要以什么身份待在程豪身边?

  他是不是会成为程豪的拖累?

  现在,他可以走另外一条路。

  他可以暂时离开程豪,拥有一份自己的事业,然后想办法多赚一些钱……这样,他以后就可以成为程豪最信赖的朋友,永远都给程豪提供助力了,最好可以让程豪离不开自己。

  哪怕程豪有了家庭,他也可以做和程豪朝夕相对的朋友、搭档、合伙人。

  林禹寻想到了自己看过的拳击杂志。

  那是某个拳击组织的杂志,里面提到了这个拳击组织的拥有人的一些事情……他如果能成为这样的人物,以后程豪不管是在打拳,还是成为了经纪人,亦或者拳击训练师……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有野心。

  他想要变得强大。

  林禹寻很清楚,只要把这封信给程豪看,程豪一定会同意让他去施文筝那里,程豪希望他能有所成就。

  盯着那封信看了一会儿,林禹寻进了厨房,开始做午饭。

  他拿出了一个鸡骨架。

  这里的商店,会把鸡腿、鸡翅膀、鸡胸从鸡身上挖下来,分开售卖,剩下的鸡骨架一般就用来做饲料了,不过在贫民社区这样的地方,也会有鸡骨架卖。

  这是非常便宜的。

  程豪回来的时候,林禹寻都会做大块的肉,程豪需要吃那个,但程豪不在的时候,他做的食物都会比较便宜。

  比如今天,鸡骨架剁成小块加土豆煮一煮,再弄点青菜,就是一顿营养丰富还便宜的午餐了。

  等做完饭,林禹寻也做好了决定,他坐在餐桌前,开始给施文筝写信。

  他表示,等过了圣诞节,他会去施文筝所在的城市找他。

  而现在,刚刚进入十二月。

  整个十二月,纽约州的平均气温,都是在零度以下的。

  家家户户都用上了暖气,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租得起房子的……一些住在废弃房子里的人,只能依靠点火取暖。

  林禹寻曾经过过那样的生活,那时候,他的手脚总是冻得没有知觉……后来,他就找来一口锅,点火的时候一直烧热水,时不时地喝一点热水……他总算撑过来了。

  今年的冬天,是他出生以后,过过的最舒服的一个冬天,他住在有暖气的房子里,可以安静地看书,还有鸡肉炖土豆可以吃。

  林禹寻和丹尼吃鸡肉炖土豆的时候,外面下起雪来。

  雪下得很大,没一会儿,就给整个社区盖上了一层白色的被子。

  林禹寻曾经看到过赞美白雪的诗歌,但他知道,这一层白雪下面,是血淋淋的。

  每年冬天,都会有人被冻死。

  他们有付不起房租的穷人,有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有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还有喝多了或者吃了毒品,太嗨倒在路边的人。

  程豪说的对,如果可以,他们要想尽办法离开这里。

  这天晚上,程豪是踩着雪,深一脚浅一脚回到家里的。

  老乔治和阿拉贝拉觉得既然下大雪了,那他可以住下,可他还是选择了回家。

  其实……在雪地上跑,也很锻炼身体。

  外面的雪还在下着,程豪抖落了自己身上的雪花才进屋子,然后林禹寻就立刻过来了,把他的外套拿去挂在了暖气出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