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相 第13章

作者:箜篌响 标签: 长佩 穿越重生

我动作僵住,呆呆地看着酒水沿两侧哗哗流出,淌了满桌,酒香散开,惊吓地缓缓扭头,正见他目光凌厉扫来,满含威胁意味,立即慌乱地将酒壶扔出去,埋头老实啃花生米。

就为了不让我喝酒,至于吗?

至于吗!

我又不是阶级敌人。

直到他将这些人打趴在地,爬都爬不起来时,我才恢复先前那股嚣张劲,走到赵兴面前抬起脚来,边踹边得意地笑:“你不是很拽吗?接着拽啊,回去告诉你爹我为何打你,看他是来找我算账,还是先给你一巴掌。”

他自知在外乱说那桩丑事理亏在前,扭头啐出一口血沫,瞪着我,眼里涌出滔天恨意,目若喷火,毫无疑问,若非凌墨在此,他定能将我剥皮拆骨。

我见今日差不多了,燕王的面子也不能不给,便不屑地嘲讽几句,离开酒楼,行到楼梯处时,只听赵兴的仆人上前搀他起身,唤道少爷没事吧,却被他随手一掌掴在脸上,喝道滚开。

我余光瞥到那人唇齿流血,半张脸高高肿起,心底冷笑,忽得温柔执起凌墨的手吹了吹,眼里满是柔情蜜意,问道:“手累吗?你看你,下次这种粗活让我来便好。”

他无动于衷地将手抽出,脸冷得跟冰块似的,别开视线,没搭这腔。

我知道他只是害羞,出门后便对他解释说我只是想表现一下自己对属下的重视,体现自己重义轻色,这样天下英雄才会对我趋之若鹜,死心塌地。

他听后突然就不理我了,哄了一路才哄好,冷着脸将送我到相府便回军中去了。

刚送走凌墨,心腹便来报说潘老板求见,我忙道快请,令人在杏花园内温酒,这时才发现园中只剩被雨水打落的遍地残花,杏花已凋零大半。

花匠见到我,解释道昨夜刮了整夜的风,将杏花吹落,又落了场雨,今年花期已经过了。

花期过了?

我摊开手心,雪片般的花瓣混着飘至掌心,出神看着那洁白素雅的花瓣,心中怅然。

美好的东西总是转瞬即逝,再珍惜也会离开。

花匠劝道:相爷,花谢了明年会再开。小的又栽了山茶,红碧桃,绿萼梅,好些新品种,明年百花园会更加艳丽,四季皆是花期。

我没作声。

许久,才笑道:那太好了,真想现在就看看。

正说着,潘凤已经到了,腰间别着烟杆,身姿袅袅,亭亭玉立,屈身拱手道:“相爷,您让奴家请工匠提纯火药,改进的火枪已制成,请过目。”

说着奉上约有两尺长的檀木锦盒。

盒中盛放的是一把精铁打制的火枪。这时已有火枪火炮了,但因技术落后,威力反不及冷兵器,加之成本太高,朝代末政府面临财政危机,便未在战争中普及。

见到它,我眼睛都亮了,轻柔地拂过那森寒锃亮的枪身,如抚摸宝贝般爱不释手,嘿嘿笑道:“这才是我想要的东西啊!”

樊州之战是成败关键,若樊州有它助战,说不定真能翻身。我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把玩半天才想起问这火枪射程有多远?

答曰:有六十丈远。

我嘿然不语,填充弹药,举枪瞄六十丈外设下的箭靶,小巧的子弹冲出枪膛,堪堪打在靶上,再远则无法击中,不由眉头紧蹙,放下火枪,凝重道:“老潘,若想打赢夏国骑兵至少需超过九十丈的射程,如此也仅有五成胜算。你且令工匠继续改进,咱们时间不多了。”

夏军铁骑分轻骑兵与重骑兵,重骑兵穿铁片甲,用于近战突击。轻骑兵则不穿重甲,只戴头盔,持反曲复合弩放箭包抄,射程达九十丈,箭头能轻易穿透铠甲,是制胜关键。

这个时代,热兵器刚刚诞生,冷兵器已发展至巅峰,野蛮残杀文明再正常不过。

夏人生在马背上,四五岁开始便学习骑马射箭,又生得高壮威猛,本就是为战争而生的民族。

许是天意使然,又出了个夏帝吉尔格勒。

此人不擅长治国,却拥有超前的战争思维,训练战士模拟实战中的行军布阵、诱敌、迂回、包抄、诈败、远射及近身格斗,熟悉各战术应用,类似现代的实操演习。也会做极为缜密的战前准备。初期他决心攻打火利寻弥时,曾用七个月作刺探、训练与战事规划,而后仅六个月,便以二十万人马将火利寻弥四十万精锐部队吞噬覆灭,最擅长打以少胜多的闪电战。

他带兵东征西讨,每至城下,便先派人劝降,若不投降,拿下这座城池后便会屠城,以散布恐慌,震慑敌人。历史上死于饥荒、殉国、血腥屠杀的汉人有九成,仅存活一千万人。

但这仅是高压统治的开端。

我已足够烦躁,潘老板却漫不经心地道:“相爷,冶铁要钱,提炼要钱,中原缺硫磺,现今兵荒马乱,价钱飞涨,广寒给的那点钱哪够啊?”

我揉着太阳穴烦躁不安。我本就处在风口浪尖,早有谣言说我意图谋反,若被人知道我大量花钱炼火药,我是百口莫辩,因此我多借赵广寒之手,将钱辗钱流进她手中。

便问:“还缺多少钱?”

她在圆桌前坐下,挑起烟杆,点烟吞云吐雾,缭绕的烟雾似有无量惆怅,许久才道:“先卖掉你那五艘大舫,城郊的十座豪宅,还有古玩字画,余下的我再想办法。”

什么?我急了,道:“卖掉船我想游湖怎么办?那十座宅子是我留着金屋藏娇用的,古玩字画我每日都要玩的,怎能卖掉?”

她冷眼不屑地看着我,嘲讽道:“你又不娶妻,有何好藏娇的?况且你因为晕船,游湖便吐,买豪船做什么?还有那古玩珠宝,有必要买六十多车吗?玩得过来吗?”

什么叫不用的就该卖掉?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我光看着就很开心啊。

而且那珠宝分明是官员送的和皇上赏的,我只买了两三车而已。

我不服想辩驳,却见她艳红的唇开开合合,根本插不上话,还威胁说我再败家她就不干了。迫于形势,我只得含泪让步,派心腹去办,又叮嘱她省着点花。

她抽着烟,敷衍地应付,忽然问起我与凌墨是怎么回事?

我心如刀割,随手把她的镶金烟杆抢来吸了两口,呛得直咳,扔还回去,答道:“他是自己人。以后若我不在了,还麻烦你多照顾这小孩。”

她慵慵懒懒地笑,一双美目,波光流转:“相爷,您可真偏心。他是个让人闻风丧胆将军,战场上的修罗,我是个弱女子,您让我……保护他?”

我反应过来,不由失笑。

原来已经快十年了,可我为何总觉得,他仍是当年那个瘦小又敏感,需要保护的小孩?

谈完要事,酒已温热。我们边喝酒边天南海北地胡扯,从家国大事聊到百花楼的未来建设,我兴致勃勃地与她讲起西洋的摇滚音乐,建议她将舞台做大做宽,提出待经济复苏可以搞演唱会,既提高我国文化建设又能捞钱。

我越说越来劲,她却好像完全没听进去,顺了我两瓶珍藏的冰镇葡萄酒便告辞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