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重生守则 第17章

作者:无衣yoyo 标签: 甜文 灵魂转换 穿越重生

宫时衣被噎的够呛,他强词夺理道:“怎么不能算?谁都知道我曾经是他的男朋友,你竟然抢了兄弟的男人,太不厚道,到时候别人知道了该怎么说你?”

“你想劝我放了你?”元绍均嗤笑,“换个理由吧,我会怕人非议?谁又敢因此非议?”

好吧……我竟无言以对。

而且他竟然真的知道他和伊诺斯的事,要知道,原主和伊诺斯在一起正式说来只有几天的时间,这个男人的掌控力太可怕了。

不能以这个理由令这个男人退却,宫时衣有点失望,又隐隐像是松了一口气。

“那伊诺斯为什么会那么怕你?”宫时衣今天俨然化身为问题宝宝了,“中二病熊孩子每个都当自己是世界中心,你是不知道伊诺斯在学校有多嚣张,俨然一霸啊!”

元绍均却不想再继续满足这小屁孩的好奇心了,他突然站起身来,“我去喝杯咖啡,你想要点什么?”

宫时衣点单:“加冰的白水就好。”

各种饮料都容易导致肥胖、激素不平衡,哪怕是茶水,喝多了对身体也有不好的影响,宫时衣向来习惯和白水,既解渴又排毒养颜保持身材,在这些方面他一直是敬业典范。

等了一会儿,给他送白水过来的却是元绍均的手下,托盘上还有一个小巧的果盘,颜色搭配的很漂亮。

那人倒是一去不返了。

在徐徐的海风中,没有压力,宫时衣倦怠起来,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醒来看到太阳偏移了一点,也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下意识的想拿手机看看,结果怎么也找不着,这才回想起来,他的手机在元绍均手里,之前忘了要回来了!

其他还没什么,他一来害怕元绍均会乱搞他的HH页面,弄到最后不可收拾。二来,手机相册中存着他自己的大量自拍照!

宫时衣的自恋人设从来不崩,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时不时就要来张自拍,有衣服的、没衣服的,全身照、局部特写……

作为一个明星,他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只自拍,很少往外发了。粉丝们见不到他的四十五度角瞪眼嘟唇卖萌照,别提有多欣慰有多自豪,觉得别家蒸煮个个low爆,唯有自家十一有腔调有逼格……那些年误会就是这么不断加深的啊!

这些照片要是被元绍均发现了……

一念及此,宫时衣哪还躺的住,亡命一般往里奔,找了一大圈,才好不容易在一间装修成书房的舱室里找到了元绍均。

彼时元绍均正站在一张固定在船板上的书桌前,右手拿着一管手指粗细的毛笔,在一张宽长的宣纸上纵情泼墨。宫时衣下意识的放轻脚步,摒住呼吸,心里想着,他竟然还会写书法?不知道水平怎么样啊……太好了,既然他一直在写字,想来没时间翻看他的相册。游目四顾,很容易在桌子的上发现了他自己的手机,就压住宣纸一角,显然是被元绍均当成镇纸用了。

明明旁边就有一块黄玉狮形镇纸啊!

悄悄走近,他往桌上看去。

然后宫时衣就囧了,因为元绍均写的是草书,大开大合,群魔乱舞,他……真的是一个字都认不出来。

虽然不认识,但欣赏是没问题的,这几行字结构布局的非常漂亮,看着就能感觉到一股扑面而来的气势!处处银钩铁画,有一种狂放不羁之美。

宫时衣硬笔字写的还算不错,尤其他自己的签名,谁见了都说漂亮,可书法他真没练过,沉不下心来,也感受不到其中的魅力。可看到元绍均这几行大字,他突然就心动了,觉得书法果然不愧是艺术,写一手好字真令人神往。

相对无言,直到元绍均最后收笔,抬头看向宫时衣。

“你写的是什么?”

元绍均笑着摇摇头,“你想学?”

宫时衣点头:“有点想学,不过我怕我没恒心,坚持不下来。”

元绍均将毛笔搁在笔架上:“学学书法也好,至少写字的时候,你的心会变得很静。”

宫时衣对这个男人越来越好奇了:“你一个外国人,中国话说得好也就罢了,怎么书法也会啊,让我感觉真没面子。”

元绍均愣了一会儿神,这才笑道:“因为我本来就是在中国长大的。”

第25章 塑造~

一句在中国长大的,再结合元绍均现在的身家地位,宫时衣自动脑补了好大一滩的血雨腥风。

“对了,你出海是有正事要做,还是就度假啊?”宫时衣放开那张墨迹还没干的草书。若他再细心观察一下,就能发现,这么长时间,元绍均就写了这么一幅作品,他之前都干嘛了?总不能是一直酝酿情绪吧?

他就是觉得有点无聊了,既然都被裹挟着出了海,总不能光晒太阳吹海风睡觉,再美的海景,看多了也会腻吧。

宫时衣一边有口无心地问着,一边点开手机,先看了看HH账号信息,没什么问题,再看了看相册,也没什么问题,总算是放下心来。刷开网页登上邮箱,他“哎哟”了一声,却原来南希终于把他的电子版剧本给发过来了:“书法我还是有时间再练吧,你要没事,我就研究剧本去了。”

“剧本不忙,”元绍均从书桌后面走出来,“磨刀不误砍柴工。”

宫时衣眨眨眼睛:“什么意思?”

元绍均将一把沉甸甸的手枪塞到了宫时衣手中。

宫时衣手腕一沉,等看清是什么之后,他心中惊了一瞬:“干嘛给我这个?而且这和磨刀不误砍柴工有什么关系,我拍的又不是枪战片?”

元绍均率先举步,头也不回地说道:“枪只是表象,你需要磨练的是杀气,是一种从内而外透出来的气场。现在的你,还远远没有抓住那个角色的精髓。”

宫时衣默然了,虽然听起来有些像忽悠人,但仔细想想,元绍均说的并没有错。

其实每个人都有独特的“气”,诸如谋士是儒雅,运筹帷幄于千里之外,要让人感觉到他的肚里有货;将军是铁血,杀气冲天,足以挥百万师立不朽功业;帝王是威严,一言九鼎,执掌亿万苍生称孤道寡……

大多数人演类似的角色时,都只是一个空架子,没有把那股“气”提起来,于是永远塑造不了经典。

黑龙阿瑟这个角色,宫时衣准备了那么长时间,也只能说是掌握了三分皮毛。这样其实已经算优秀了,不然沃克导演也不会选了他。更深层次的东西,宫时衣既体会不出来,也没有提升的方向,这就是他能力的天花板了。

手里的枪很冰凉,他的掌心汗津津的。

宫时衣也不知道元绍均提出来的法子管不管用,他将信将疑地跟上去,顺着游轮上的旋梯,两个人徐徐向下,很快来到了一个……靶场?!

“天呐,你这里都算得上是军火库了吧……”宫时衣整个人都被震住了。

元绍均从放了满满一墙枪械、俨然军火展示台的橱窗中取出一支差不多有小臂长的银色手枪,变魔术一样咔咔连声,他转过身来,朝着一个方向扣动扳机,连续八下,等一条弹夹都打空了,就将那把枪放回原处。

宫时衣张大嘴巴,那个方向并没有十环标准靶,原本他以为就是一面普普通通的白墙,现在才发现,那绝对不是墙,就是不知道什么材料制成的一块板子,如今墙正中,八个小孔闪着磷光,排成一个标准的八芒星——反正肉眼看上去,每个弹孔之间的距离都是一样的——他都想给男人跪下了!这么玩,感觉比八枪打中一个孔还要酷炫啊!

在他穿越之前,富少圈子里也有挺多人爱好玩枪,他自己的哥哥打靶成绩就挺不错,不过宫时衣倒是从来没碰过,他从小就缺乏雄性的那种攻击力,比较腼腆内向,跟女孩玩的比跟男孩更好,甚至小时后玩过家家,他向来稳霸新娘人选,被一群坏小子抢来抢去,其他小姑娘只能给他做侍女、嬷嬷……好吧扯远了。

总之一句话,宫时衣对玩枪一向没兴趣。可见了元绍均露的这一手,他心里也有些痒痒的了。

将枪口也对准白墙,他扣动扳机。

啪嗒一声,什么动静都没有。

“里面没子弹?”

元绍均走过去揉了揉他的头发:“你果然连保险都不懂开啊小笨蛋。”

宫时衣有些羞窘的跟着他学会了怎样开关保险。

元绍均在后面环住宫时衣的腰肢,手把手帮他调整姿势,尤其要注意手腕的防震力度,怕他没有经验,胡乱开枪,打伤别人打伤自己。

后面贴着男人宽厚的胸膛,宫时衣忍下心中的那点别扭,集中注意力,深呼吸一口气,然后扣动扳机——

“砰!”

尽管已有心理准备,那强大的反震力,还是让他手腕酸麻,差点握不住让枪掉在地上。

再看白墙上的枪眼,和他对准的方向差了足有两米远,在八芒星左上位置,孤零零地悬着。

“慢慢来,练枪绝不能心急。”

元绍均在他身后低声说道。

宫时衣受了一点挫折,兴致大失,他两只手腕交替着甩了甩,疑惑道:“我不是畏难想逃啊,可打这种靶子,真的可以磨练出杀气来?”

被忽悠的感觉又升上来了。

“打靶当然不会,”元绍均低笑,“可等你对枪熟悉一点,我们就可以去外面射鱼了。”

“射鱼?怎么射鱼?”宫时衣依然怀疑他在忽悠他,“而且要是杀鱼也能磨练出来杀气,菜市场大妈就无人能敌了吧?”

“怎么一点悟性都没有,”元绍均一脸正色,颇有为人师表的架势,“这种磨练方式,也只是取其意罢了,莫非你想真的杀人练习?像中国传统武术中的形意拳,就是取了各种凶兽捕食搏杀的意,将自己的心神沉浸进去,气势就能磨练出来了。让你凭空想象,才叫为难你,射鱼总归有个意向,更好掌握一些,也更有趣味一些。不识好歹的小笨蛋。”

宫时衣立时便又被他的有理有据给说服了,主要是这听起来还真挺有道理的啊!

他怕的倒不是吃苦受累,虽然娇生惯养了一点吧,但在他喜欢的事业上,宫时衣真挺能扛的,敬业的很。他怕的只是被元绍均忽悠了,跟小傻瓜一样忙活半天,啥也没捞着,对方说不定还在心中暗笑他怎么那么蠢……

双方沟通完毕,宫时衣终于掌握了一点要领,就像练武时师父传授了关键心法一般。眯起眼睛,在心中不断催眠自己,他是一个强大的神枪手,前方是他的猎物,双方在对峙,而他要做的就是干掉它!就算是神佛也阻挡不了他!

“砰!”

“好,状态不错,再来。”

“砰!”

“保持住,很好。”

“砰砰!”

“就是这种感觉,你可以的。”

“砰砰砰!”

一下午的功夫,他们俩都泡在这个靶场里,元绍均一直在后面护持着他,毫无怨言,时不时他还会亲自上阵,给宫时衣做示范。

宫时衣的手腕早被枪支的后震力震得酸疼不已,可他骨子里也是好强的人,后来察觉到了自己的进步,便再难受也咬牙坚持了。到了最后,雪白的一堵“墙”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枪眼,且可以看得出来,越到后面,枪眼距离八芒星越近,其中有几发,还打进了八芒星的中间——他显然是将这个唯一的标识物当作整面墙的靶心了。

此时的宫时衣,面上疲惫不堪,脸色惨白中透着潮红,头发都湿淋淋地黏在额头上,与之前的小王子形象实在所去甚远。但非常奇怪的,他的气质中真的多了一些硬朗的东西,一些铁血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哪怕在他前世的全盛时期,都是没有的。

一颗种子被种了下去,慢慢等待发芽。

到元绍均说了一声“好,表示今天就到这里吧。”宫时衣顿时心弦一松,差点喘不上那口气来,他真的是累得快要虚脱了。

还是元绍均将他抱上去的,用的是抱小孩一样的姿势,一手护着背,一手托着屁股那里,有一种非常奇怪的宠溺之感在蔓延……宫时衣搂着他的脖子,心脏好像被一根羽毛搔过,酸酸痒痒的。

游轮上的大厨已经准备好了丰盛的晚餐,宫时衣累了一下午,都快饿疯了,可等他拿起刀叉,才发现自己手抖得根本切不准牛排。最后还是元绍均帮他切成小块,让他自己慢慢叉着吃完的。

吃完之后,困得不行,草草洗漱一下,宫时衣就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去了。

沾枕即眠,什么梦都没有做。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他一觉醒来,外面正是午夜,繁星点点,有徐徐夜风袭来,大海如同一面浓墨色的锦缎,神秘浩瀚,又美好从容。

宫时衣没找到元绍均的身影,就也不管他,赤着脚就走到了甲板上,扶着船舷,静静站了一会儿,脑子里就那么放空一片,心神虚虚飘着,什么都没想。

突然,有人在他身后帮他披上了一件衣服。

还没等回头看是谁,他的双脚就突然离了地,又是之前那种抱小孩一样的姿势,转眼之间,宫时衣就被放到了不远处的躺椅上,脚趾头不安地动了动,他这才后知后觉的感受到凉意。

“出来怎么也不知道穿上鞋子?”元绍均责备完,转头冲着一个方向说了一句话,“把十一小少爷的鞋子拿上来。”

很快,鞋子送了上来,元绍均作势要帮他穿上。

宫时衣连忙把脚缩起来,慌乱道:“我自己穿。”

元绍均并没有坚持,等着他自己将鞋子穿好。

“现在几点了?”

“十点半。”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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