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开书坊 第150章

作者:洋葱怪 标签: 系统 种田 穿越重生

宋凌霄坐在霸道总裁椅上,面前的黄花梨木大书桌上摆着厚厚一摞打样出来的《连载小说月刊》,他将椅子转了半圈,对准门前,那里正有人走进来。

“小老板,您叫我?”苏老三满面红光地走进来。

“帮我把这些书寄给这些人。”宋凌霄将列好的名单推到桌前。

“没问题。”苏老三走上前来,望着新鲜出炉的《连载小说月刊》,不由得兴奋地搓了搓手,“这么快就印出来了?小老板果然效率惊人。”

“只是样书,不是正式本,放心,里面有你们一人两本。”宋凌霄笑道,“还是老流程,我们过三天开一次试阅会,你寄书的时候顺便邀请这些人来参加试阅会,如果他们感兴趣的话,就来,不感兴趣,也不强迫,反正我们邀请到。”

“成。”苏老三回去叫了两个伙计,过来一起搬着《连载小说月刊》的样书下楼去,该发的发,该寄的寄。

宋凌霄将手放在空空如也的桌案上,片刻之间,一本崭新的《连载小说月刊》出现在他手掌下面,是刚从虚拟仓库里调出来的。

宋凌霄靠在椅背上,人体工学椅贴合着他的后背,十分体贴地分担着脊柱的压力,他翻开《连载小说月刊》,开始美滋滋地验收起劳动成果。

虽然一次推出四部连载小说,但是依然有优先级在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总裁请自重》,这部小说无论从口味还是文笔,都属于深度契合市场的成熟类型,放在第一位,能够很好地拉住读者的目光,让读者对这部月刊产生兴趣。

第二位,宋凌霄进行了一番思考,决定是科幻小说《天外飞星记》,这部小说虽然类型新颖,但是并没有脱离群众,至少代表着普通百姓口味的苏老三看过之后,连连称赞这本书是部“神书”,一上市小说读者肯定都要疯,冲着这一点,宋凌霄把《天外飞星记》排在了第二,再加上黄三缄的插画实在太震撼、太吸引人,就算真的有那么一些口味独特的读者不适应新类型,宋凌霄相信,他们也会对黄三缄的插画多看几眼。

第三位,是《司南漂流记》,开篇很有意思,讲述大海冒险故事,应该很吸引人,但是在情节方面没有其他三部小说那么强,人物感情纠葛也比较少,可能会使很大一部分热爱狗血的大兆百姓感到无聊。

第四位,就是《诀君子》了。

之所以把《诀君子》放在最后一个,并不是因为宋凌霄不看好它,相反,宋凌霄对它寄予厚望。

压轴的作品,不一定是市场销售最好的作品,但一定是能给人留下念想的作品。

看完前三部男性视角下的强情节作品之后,读者已经进入审美疲劳,如果这时候再给他们看一部神魔小说、历史小说,他们一定会感到乏味,无暇细看。

但,《诀君子》不一样。

它是一部颠覆性的作品,开头细腻温柔,令人如沐春风,千金大小姐与温柔善良的马夫之间的情谊,即便还没有萌发成爱情,可是人与人之间淳朴的感情也可以像阳光一样温暖地洒在读者心间,使得刚刚经历过“惊涛骇浪”,与水手一起在黑色大海包围下摇摇欲坠的读者回到安稳平静的富家闺阁之中,听一听千金大小姐讲述她的生活。

读者们以为自己得到了治愈和休息,至少在看到《诀君子》的第一章 时是这样想的,接着,他们会面带微笑地看过第二章,然后是第三章,笑容渐渐消失,直到第三章的结尾,那个看起来像是男主的温柔马夫干脆利落地死在千金大小姐脚前。

基调瞬间一转,黑暗铺天盖地砸下来。

这时,读者会看到一句及其可恨的话: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期分解。

宋凌霄看到此处,不由得露出了阴暗的笑容。

没错,调戏小读者,也是出版人们不足为外人道的恶趣味之一。

……

样书寄出去之后,第一个响应的人,就是凌霄书坊的老朋友——崔主事。

崔主事是红着脸来的,气的。

他冲进达摩院,直奔宋凌霄的办公室而来,一进门也不打招呼,气哼哼地搬着一个凳子,坐到宋凌霄对面,瞪着他。

宋凌霄:???

宋凌霄叫伙计倒茶,试图跟崔主事寒暄一下:“崔主事,部里今天不忙啊?”

崔主事没接他的茬,将《连载小说月刊》往桌上一按,气呼呼地说道:“你、你背着我出了这么多好看的小说!”

宋凌霄有种被捉奸在床的局促感,不对啊,他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

“崔主事,你听我解释……”

“我不听我不听!”

明明有一个贤惠的大房,说是对宋凌霄的事业无条件支持,可是宋凌霄却不领情,不但不领情,还骗大房说最近都没有稿子,然后又出去偷腥,还一下子包了四个!

不仅如此,还在外面新建了个大宅子,给四房小妾住……现在被大房捉了正着!

没错,事情就是这样。

崔主事越想越气,在部里坐不住了,直接拿上宋凌霄偷腥的罪证——《连载小说月刊》——登门来痛斥!

“宋坊主,你答应过我,有好看的稿子会先给我看!为什么!现在又自己办一个刊物连载小说!宋坊主,你真是叫我太失望了!”

眼看着崔主事快要气炸了,宋凌霄连忙拎起茶壶,给他斟上达摩院配备的清心败火菊花茶:“崔主事,您别急,听我给您解释。这四部小说,确实是我们凌霄书坊新签的作品,但是除了那部《诀君子》,现在都没有全稿,还在创作中,您看一看,这第一部 《总裁请自重》,我不是找您看过吗?您还记得吗?当时您说,部里必须要审全稿,所以我才出此下册……”

“那《诀君子》不是有全稿吗!为什么不先找我?”崔主事逮住宋凌霄话里的漏洞,心有不甘地追问道。

“《诀君子》在决定刊登的时候还没有全稿……”宋凌霄手指尖对在一起,形成一个宝塔,“而且,我认为它不适合在邸报上刊登。”

崔主事气愤道:“为什么不合适!我觉得就很好!”

“真的吗?”宋凌霄抬眼看向崔主事,他拉开抽屉,取出《诀君子》的全稿,从桌面上推过去,推到崔主事面前,“这是全稿,您看看?”

崔主事憋着一口气,他就是生气,就是想发脾气,这么长时间,整整三个月!宋凌霄一个稿子都没给他!他还不能发个脾气吗?

……虽然,他很清楚,《诀君子》再好看,也不能在邸报上登。

无他,这部小说,比《银鉴月》还要离经叛道,它里面有一股可怕的力量,让每个大兆的男人都会感到不安。

崔主事的目光停在桌面上的手写稿《诀君子》,终究还是没能逃脱好奇心的力量,他小心地将《诀君子》捧在手中,翻开第一页。

手写稿总是比雕版刻出来的印刷本看起来更吸引人,因为它的运笔之间饱含着作者的感情,能从中辨别出作者在写作某一段落时的情绪。

比如《金樽雪》的手写稿,郑九畴本身就是个感情充沛的人,写起字来龙飞凤舞,激动的时候更是文不加点,让看的人都感到有点阅读障碍,更有甚者,在某些长篇大论的内心抒情页上,还能看到纸张起皱,墨水晕染,毫无疑问,那是来自于作者的更为直接的情绪表达。

但是,《诀君子》就不同了。

一翻开《诀君子》,崔主事以为自己看的不是手写稿,而是印刷稿。

《诀君子》用正楷写就,字非常漂亮、整齐,就像大兆印刷品的门面——武英殿本《辰岳大典》一样。

纸张上没有一丝出格的墨迹,字与字之间没有拖泥带水的黏连,就像一个无情的写字机器,只是将既成事实记录下来,不管内容多么惊心动魄,也无法使作者的笔法乱上一分一毫。

这……作者到底是什么人?未免冷静得可怕了吧。透过手写稿,根本看不出“他”内心的情绪如何。就算是第三章 末尾,佟大的尸体出现在陆婉凝脚前的时候,手写稿上的文字也是彬彬有礼的,和纸面始终保持着相敬如宾的客气,不肯多泄露一丝情绪。

崔主事一口气看下去,很快把心中的疑念抛在了脑后,因为剧情实在太吸引人了,他不知道,原来一个千金大小姐竟然还能在离开闺阁之后,将日子过得这般精彩、这般风生水起。

翻到最后一页,陆婉凝手持菜刀走进天山,只在雪地上留下一个淡淡的背影,故事就此结束。

崔主事的眉毛拧了起来,他总觉得还缺点什么。

“男主角呢?”他自言自语,“为什么没有一个能配得上陆小姐的男主角?哪怕让之前那个马夫佟大起死回生也可以啊。”

宋凌霄望着他,无情地告诉他:“没有男主角。”

“没有男主角?那怎么行!”崔主事无法理解,他疑惑地看向宋凌霄,“你不觉得这本书看着特别累吗?陆小姐是个千金大小姐啊,她付出那么多努力,却没有一个青年才俊来娶她,一个人拎着两把菜刀走进雪山是怎么回事?作者是不是对自己笔下的主角有什么意见?”

作者对自己笔下的主角有意见,所以把他写死,或者写得孤独终老,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比如《银鉴月》里的王东楼,剧情进展到一半就死了。

“可是,陆小姐并没有做错什么啊。”崔主事继续念念叨叨,“为什么要用孤独终老来惩罚她呢?”

“这不是惩罚。”宋凌霄实在忍不住了,崔主事固然在大兆人中算是观念前卫的,但是,在传统思维定式中,女子嫁个好人家,才是最大的成功,崔主事未能免俗,所以他不能理解《诀君子》想传达什么意思,宋凌霄认为有必要跟他点明,“进雪山只是一个象征,象征着陆小姐终身都在追求的技艺巅峰,这对于陆小姐来说,就是理想的、大团圆的结局。”

“可是,那还是孤独终老啊,没有人爱她,没有家庭……”崔主事仍然无法理解。

思维观念的转变,并没有那么容易。

否则,也不会有漫长而艰难的斗争了。

在现代尚且有无数的逆流和反扑,何况是受到传统思想桎梏几千年的大兆。

……

“假如,陆小姐是个男人呢?”宋凌霄换了一种方式,试图让崔主事来换位思考,“你还会觉得这个结局是悲剧吗?”

不能因为现状如此,就不尝试去改变了。宋凌霄想先从眼前的崔主事开始尝试,崔主事是个具有小说思维的人,也就是说,他可以接受超越现实的情节,他更感性,更具有同理心,如果崔主事能够因为这部书,稍微动摇那么一寸,那么,就是《诀君子》的功劳了。

“那倒不会,”崔主事疑惑道,“可是,她不是男人啊,她是……”

“她首先是个人,男人或者女人,没有那么重要,她首先是个人,她有人的需求,有人的追求,她用自己的力量摆脱了压抑她的环境,亲手塑造了她自己喜欢的生活,她就是一个优秀的人,一个能够掌控自己生活的人。”宋凌霄正色道。

“可那是男人才需要考虑的……”

“那是因为,在您的心目中,男人才是人,女人不是人。”宋凌霄直接地说道,“这话可能有些不敬,但事实如此。女人只是作为男人的附属品,附属品不能没有它附庸的正品,所以你才会认为,陆小姐没有找到一个配得上她的正品,就是悲剧,不管她付出了多少努力,取得了多少成就。”

“这……”崔主事面上有些讪讪,“宋坊主,你一向雄辩,崔某口拙,自然无法与你辩论,但是,世人都知道,男子与女子本来就是不同的……不过,有一点,你说得倒是不错,这部《诀君子》确实不适合在邸报上刊登,它的思想太过偏激了。”

宋凌霄暗叹一声,果然,想凭几句话就扭转人家传承了几千年的封建思想,那是不可能的。

崔主事不太高兴地将《诀君子》还回给宋凌霄,他站起身来,本来短短的圆脸拉长了好大一截,他清了清嗓子,说道:“宋坊主,可能是崔某多事吧,想提醒你一句,你别觉得难听。小说再怎么受到追捧,也是消遣用的东西,你千万别想着用它来做越线的事情,就算你人脉广阔,有通天手段,一旦触碰到某些红线,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到时候,那些曾经为你慷慨解囊的老百姓,就会成为第一批把你踩在脚下的人,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这道理你应该懂。”

宋凌霄也站起身来,他并没有因为崔主事的话而不快,他早就有所预料,他面上一派风平浪静地说道:“多谢崔主事指点。”

崔文不由得叹了口气,如果宋凌霄能听进去,那么他这番话便是胜造七级浮屠了,可是,宋凌霄能听进去吗?

“我这次来,还有一件事想告诉你。”崔文望着宋凌霄,“部里打算和建阳书坊做长期合作了,建阳书坊的余坊主为了这个合作,专程赶到京州来,带了一批已经完稿的最新力作,各种类型都有,任我们挑选,有不合适的地方,作者也可以随时配合修改。”

宋凌霄一愣,余象天到京州来了?

建阳书坊的动作,比他想象得更快啊。

“不是我没有给你机会,宋坊主,你知道的,我足足等了你三个月,可是,你就给我这么一个结果?”崔文恨铁不成钢地指着桌上的《诀君子》说道,“罢了,事已至此,宋坊主你就自求多福吧。”

说罢,崔文离开了达摩院。

宋凌霄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又坐下了。

他将《诀君子》收进虚拟仓库,继续看他的《连载小说月刊》。

不是他不想为了崔文带来的坏消息惋惜片刻,实在是《连载小说月刊》上市在即,他实在是没有那个时间,等到上市以后,各渠道都铺上货了,他再回过头来思考对策吧。

与此同时,达摩院一楼大堂。

飞飞燕揣着一卷《连载小说月刊》,步履悠悠地来到达摩院门口,正待进门,就见满脸恼怒的崔文从里面出来。

“哟,这不是崔主事吗?怎么——”飞飞燕立刻热情地冲上去行礼,这是他在建阳书坊训练出来的条件反射。

然而,崔文却看也没看他一眼,径自走了。

飞飞燕的手臂尴尬地举在半空中,抱拳的姿势还架在那里,对面却只留下空气。

崔主事这是怎么了?他和宋凌霄不是关系很好吗?

飞飞燕迷惑地走进达摩院大堂,看见唉声叹气的苏掌柜——也就是他的责任编修,他立刻快步走上去,摆出一副很会来事的样子,给苏掌柜和自己分别倒了杯茶,拉着苏掌柜坐下——这也是飞飞燕在建阳书坊训练出来的条件反射。

签约之前,作者是大爷,签约之后,编修是大爷。

他习惯性地想要舔好编修,方便给自己搞更多资源和第一手消息,毕竟,文坛风向瞬息万变,读者就仿佛那喜新厌旧的渣男,说变心就变心,一个题材热了没两个月就被打入冷宫,这也不是没有先例的事儿。

而代表着资源和市场风向的编修,就是闭门造车的作者们唯一的耳目,要想让自己的劳动发挥最大的吸进效力,和编修深度结合是必须的。

“苏编修,喝茶,喝茶。”飞飞燕笑眯眯地说道。

苏掌柜一哆嗦,他本能地有点怵他这个作者,虽然飞飞燕配合度很高,但是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他卖了,苏老三很清楚自己在飞飞燕眼里不过是个工具人。

“有事说事。”苏老三绷起脸,别套近乎!

“嗨,没什么事,就是想问问,刚才出去那位,是不是礼部负责邸报的崔主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