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开书坊 第45章

作者:洋葱怪 标签: 系统 种田 穿越重生

茶杯砸在地上, 摔成许多碎片,迸溅开来。

李釉娘弯下腰,将茶杯的碎片一片一片拾起来, 用手帕包裹住。

坐在轮椅上的郑九畴,手臂颤抖, 双目尽赤, 指着她:“你竟然做出这等扰乱考试秩序的事情!你、你简直目无法纪, 有辱斯文!”

李釉娘微微皱眉, 虽然小心, 但瓷片的碎片还是划到了她的无名指,嫣红的血珠沁出来, 衬在洁白细腻的皮肤上格外刺目。

“李釉娘!你是不是觉得这样做, 我就能原谅你了?甚至还能腆着脸讨你的欢心,好让你给我在皇帝那儿弄一个贡生名额?”郑九畴气得大喊道,“我从来没有受过这等侮辱, 从来没有人敢!”

他双手猛地一扫,将炕桌上的菜肴统统扫在地上, 噼里啪啦打碎了一地的碗碟, 小菜汤汁流淌开,打湿了昂贵的羊毛地毯。

李釉娘的眉尖皱在了一起, 她抬起头, 似乎想说什么, 又抿住了嘴唇, 仍是取出一只帕子来, 继续收拾地下的狼藉。

手指被菜汁淹得刺痛,血珠还在沿着指肚往下淌,李釉娘却浑然未觉一般, 继续收拾,直到地上新产生的垃圾全都清理完毕,她才从药箱中取出一片干净的止血草,按在伤口上。

这时,厌厌蹦蹦跳跳地上来了,她耸了耸鼻子:“什么味儿?好难闻,姐姐,叔叔吐了吗?”

“别胡说,你去哪儿疯了,来,帮我把这些垃圾拿下去吧。”李釉娘将敛在簸箕里的碗碟碎片和菜肴递给厌厌。

厌厌没有接:“我有重要的事跟姐姐说。”

“什么事?”李釉娘一边擦手一边问。

“是……”厌厌往郑九畴那边瞟了一眼,“是关于姐姐要找的那个人的!”

李釉娘道:“你说吧。”

“他在人牙子那里的卖身契,已经买回来了,不过人还没找到,听说是半路偷跑了。”厌厌鼓起腮帮子。

李釉娘道:“这样啊……”

两人当着郑九畴的面交谈,郑九畴正在气头上,本来不想理睬她们,只当她们是空气,谁知,这话越说越奇怪,总觉得李釉娘让丫鬟去找的那个人是——

“毕竟是三年前签的卖身契,”李釉娘说,“人找不到也正常,不过不用着急,既然卖身契都买回来了,人自然也是恢复了自由身……”

“你们在说谁?”郑九畴只觉得心脏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紧紧地攥住了,呼吸甚至都有些困难,“是不是……郑童儿。”

郑童儿,郑九畴从家里带来的书童,三年前为了凑嫁衣钱,郑九畴把郑童儿卖了。

每每午夜梦回,最让他良心不安的就是此事,然而他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就算找到了郑童儿,又哪里有钱去赎他呢?因此,这三年中,郑九畴都没找寻过这个小书童的下落。

难道……李釉娘竟然……

“是他。”李釉娘将厌厌递给她的一张按着红手印的契书拿到郑九畴面前,给他看清楚上面的姓名籍贯,买卖价格,买卖日期等信息之后,当着他的面,撕成了八半,丢进火盆里。

郑九畴半晌忘记说话,良久,他问:“你要我谢谢你么?”

“不要,”李釉娘斩钉截铁地说道,“这是妾身偿还郎君的债,虽然现在还没找到他的人,但是已经帮他恢复了自由身,他什么时候想回到郎君身边,都可以随时回来。”

“你可真是有通天之能啊,三年前的卖身契都能被你找到。”郑九畴感慨道。

李釉娘向郑九畴福了一福:“郎君过誉了,妾身也有许多一时间做不到的事情,比如郎君的父亲大人,妾身还无法将他带来郎君身边,父亲大人性子暴躁易怒,与郎君相见,只会徒增烦恼……”

“李釉娘,你说够了没有!”郑九畴一拍轮椅扶手。

“没有,妾身还要偿还郎君三年的京州旅居生活,这三年中,妾身将陪伴在郎君左右,郎君若是喜欢,我们还租一家大院子,院子里种上郎君最喜欢的泡桐树、八角枫和桂子树,一到秋天,定然是美得醉人。”李釉娘眼中流露出向往之色。

他们二人相识相知便是在京州的秋天,在双家的深宅大院里,八角枫红得就像新嫁娘的盖头,桂子树幽香阵阵,宛如埋了许多年的随嫁女儿红。

“哈哈哈……李釉娘,时至今日,你还在说这种话?”郑九畴气得闷笑起来,胸腔震动得难受,“你不会以为,我和你重新回到当初相见的地方,就能当做这三年的事,全都没发生过吧?”

李釉娘坐在古琴后,伸出左手调了一下弦,随手拨出几个灵动的音符,抬眼看向郑九畴:“郎君,妾身给你弹一首山西小调吧。”

……

宋凌霄卖完手头上的“护国寺经书”抄写本套装,凑足银子给了云澜,自己还剩下二十两,他也不敢用,一来苏老三和两个伙计的月薪还没结,二来新书上了生产线,指不定什么时候又让他补钱买临时工,一文钱难死英雄汉,宋凌霄可得好好守着这二十两。

中午吃完食堂,宋凌霄离开国子监,去演武场和陈燧碰头,最近蓝弁在准备什么武学试炼,都没有出现,只有宋凌霄和陈燧两个人绕着演武场跑步。

在陈燧的指点下,宋凌霄感觉自己的气息好了不少,跑步也没有以前那么累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锻炼出好的体魄,才能迎接事业上接二连三的挑战嘛。

“等你的气息调整得差不多了,我们接着开始练跳跃吧。”陈燧一边跑一边说。

宋凌霄一听,顿时来了兴趣:“跳跃……是跳远吗?”

“跳跃有三种,从高处往低处跳,从低处往高处跳,还有一种就是你说的跳远了。我要带你练的是第二种,从低处往高处跳,这种跳跃比较实用。”陈燧笑道。

从低处往高处跳?宋凌霄顿时精神一振:“我知道了,是旱地拔葱!壁虎游墙!梯云纵!”

陈燧忍俊不禁:“怪不得你要做小说,小说没少看吧,嗯?”

“那是必须的……我不管,你必须给我把……呼呼……轻功教会了。”宋凌霄还没有练成一边跑步一边心不慌气不短的功力。

宋凌霄自从在初三那年读了金大侠的《射雕》之后,就无比向往郭靖跟着马钰练轻功的那一段,东方未明,万籁俱寂之时,郭靖按照马钰所说的内功调息方法轻身攀上夜色中的悬崖,爬到崖顶时,正好看到云海涌动中,旭日从东方升起。

那样的成就感!还有什么事能比拟!

眼看着宋凌霄又陷入了自己的幻想世界之中,脸上带着憧憬的傻笑,陈燧知道他又在做不切实际的幻想了,那些都是小说中夸张的描述啊,根本当不得真的。

“对了,你的新书怎么样了?”陈燧笑瞅着他,“丑媳妇总得见公婆啊,书是给人看的,给我看看,我给你品评品评?”

“不丑,一点都不丑。”宋凌霄减缓了跑步速度,喘匀了气息,顶着一脑门亮晶晶的汗,神清气爽地伸展肢体,对着广阔的演武场大喊道,“我们是京州最火的书!我们一定会红遍天下,家喻户晓!加油,兰之洛!”

陈燧侧耳听着,笑而不语,宋凌霄这么有精神头,他心中甚慰。

不过,为什么是兰之洛,不是郑九畴吗?

“这是我新交的朋友,郑九畴。”初次见到那个叫花子时,宋凌霄是这么介绍的。

大概是艺名……笔名之类的吧。

“你不知道吧,我们的新书,是一个叫兰之洛的作者写的,写的是他自己的故事,他……”宋凌霄决定在陈燧这里铺垫一下前情,万一将来惹出什么事来,说不定还能用上陈燧。

陈·工具人·燧点了点头,道:“我知道,就是郑九畴么。”

“就是郑……”宋凌霄突然跳了起来,惊恐万状地瞪着陈燧,“你怎么知道的?你、你不要乱说!”

陈燧疑惑:“这需要保密吗?你落水那天,不是跟我说,他叫郑九畴么?”

“啊??”宋凌霄冷汗都下来了,仔细一回想,似乎,在回忆之中,是有这么个事儿。

但!陈燧的记忆为什么这么好,他竟然记住了,那岂不是从宋凌霄打算推出匿名作者的第一天,计划就破产了?

这种重要的马甲被轻松扒掉的感觉,非常不好,当时就给孩子吓傻了!

“我也不会告诉别人,你要想保密的话,我就当不知道。”陈燧脸上带着笑意。

接下来洗澡的时候,宋凌霄全程都在发呆,导致出来之后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陈燧不让他湿着头发去书坊,跟着他上了马车,盯着他擦头发,非要擦干不可。

“笨手笨脚的,我来。”陈燧从宋凌霄手中拿过擦头的松江布长巾,叫他转过去些,双手拢住他的头发,仔细认真地从发根开始一直擦到发梢。

陈燧一边擦头发,一边问宋凌霄中午吃饱了没有,晚上回家有没有晚饭。

宋凌霄怀疑自己真的有奇怪的体质,会让周围看起来明明很正常的人变成老父亲状态。

他哼哼哈哈地回答着这些无聊的问题,心中却盘算着,要不要干脆让陈燧知道了郑九畴要写什么,陈燧不至于就把他们举报了吧,但这也说不定,毕竟一边是皇兄,一边是没什么要紧的小作坊和不是很熟的朋友……

宋凌霄就这么纠结着,回到凌霄书坊。

陈燧跟着他,也没有要走的意思。

不过,还好的是,郑九畴今天没有约见宋凌霄,书坊今天也没开门,掌柜的还在跟宋凌霄生气,应该一切和谐。

宋凌霄推开书坊的门,还未及往里走,迎面扑上来一个带着缨子帽的骚包青年——梁庆。

“宋老板,你可算来了!”梁庆一把抓住宋凌霄,将他拖到大堂里,“你可害惨我了!”

宋凌霄赶忙冲梁庆挤眉弄眼,暗示他不要胡说八道。

“宋老板,你的脸怎么了?我可告诉你,你现在就算装羊癫疯,我也不会——”梁庆的声音戛然而止,他看见了跟着宋凌霄进来的那个高个少年。

“六王爷?!”梁庆震惊了。

梁庆自然是见过陈燧的,皇上带着陈燧和蓝弁上过一次满金楼,当时就是梁庆出来招待的,虽然根本没说上话……不过,这个少年却给梁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陈燧笑着点点头。

梁庆更加震惊!此时的陈燧和蔼得与上一次判若两人!上次梁庆都没敢往他跟前凑,生怕冻伤了自己!

“梁老板,正经谈生意的话你就说,六王爷也不是外人,咱们那点账面没啥好忌讳的。”宋凌霄一副光明磊落的样子,其实话里用劲在后面这一句,“如果是乌七八糟的事,你趁早别说,别脏了六王爷的耳朵。”

乌七八糟的事儿!别说!就说说咱们做的正经生意!

宋凌霄觉得自己暗示得已经够明显了。

偏偏梁庆这个聪明人,今天突然莽起来,张口就来:“李釉娘跑了!”

李釉娘跑了,这五个字,实在太有冲击力,以至于宋凌霄一时不知自己姓甚名谁,身在何处。

“李釉娘跑了?”宋凌霄问,“你跟我说干什么?”

“你说我跟你说干什么?”梁庆毫不留情地补刀,“不是跟着你那匿名作者跑的么!”

宋凌霄猛地扑上去,一巴掌按在梁庆抹了一层不知道什么粉膏状物质的嘴巴上,一边不让他说话,一边干笑着问:“梁老板此话怎讲啊,不要毁人清誉,既然李釉娘跑了,梁老板该派人去找才对,一个娇弱的妹子,能跑到哪儿去呢?”

梁庆:“唔唔……嗯嗯……”

梁庆毕竟是个成年男子,力气比宋凌霄大多了,稍微挣扎了一下,便从宋凌霄的扑腾下解脱出来,他低头从衣襟里取出一只西洋怀表,打开来,弹出一个小镜子,他冲着小镜子左看右看,感叹道:“哎呀,我这花了一勺金子的价格才从李釉娘那买到的玫瑰花膏,就被你这爪子给抹没了,看看我这唇色,白的渗人!宋凌霄,自从我跟你搭伙结盟,就没有过一天消停日子。”

宋凌霄翻了白眼。

“六王爷,你给小人评评理,宋老板说和我合伙出一本小说,结果派人到我后院来取材,也不跟我打一声招呼,现在可好,他那作者把我后院头牌拐走了,你说这合适吗?”梁庆开始往陈燧身边凑,一边露出谄媚的笑容,一边自来熟地告状。

宋凌霄本来想阻拦,看也拦不住了,正好就此事向陈燧探一探态度,如果陈燧认为完全不可,非常不可,那他只能壮士断腕,把这个打脸爽文的项目先截停,后面再看怎么处理。

陈燧微微一笑,不着痕迹地挪开身子,和梁庆保持一段距离:“你们生意上的事,听凌霄决定就好。”

梁庆的脸色一下给变了,听听,听听,凌霄,这叫的亲昵,他知道该抱谁大腿了。

“行啊,宋老弟,老哥真没错认了你这个异姓兄弟!”梁庆突然热情地勾住了宋凌霄的肩膀。

“梁老板,你不要这样,”宋凌霄一个闪身从梁庆的勾搭中滑出来,“我不记得我们拜过把子。”

“啧啧啧,”梁庆摇着折扇,一副“都是我把你宠坏”的表情,“在我心里,你就是我嫡亲的亲兄弟!”

宋凌霄没接他这茬,他瞟了一眼陈燧,而后问梁庆:“你说是兰之洛拐走的李釉娘?你可有证据吗?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你派人去找了吗?”

宋凌霄之所以敢直接问,也是因为他发现,陈燧对李釉娘似乎并不在意。

“嗨,容我喝口茶,慢慢说,行不?”

梁庆把自己摆置舒服了,方才将这两天发生的事情说出来,原来那李釉娘并不是偷偷跑了,而是光明正大地,拿出十万两银票,把自己的卖身契给赎回来了。

十万两银票买一个人,说贵也贵,说贱也贱,但是当初李釉娘是鸨母花了一两银子从人牙子那买来的,翻了十万倍,再贵也不合适。

李釉娘做完这件事之后,又斥资数万,盘下城南一座旧宅,那旧宅的前任主人曾经中过状元,因此也叫“状元宅”,名头吉利得很,价格也非常高,李釉娘却眼都不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