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开书坊 第48章

作者:洋葱怪 标签: 系统 种田 穿越重生

宋凌霄的小院有四间房,朝南的两间,东西各一间,宋凌霄平时只在朝南的卧房套间里面出没,另外两间基本不用,陈燧来了,他便叫人把西厢客房收拾出来,给他换了崭新的被褥,毕竟是六王爷么,叫人家来干活,那待遇也得跟上了。

陈燧只来过宋府两次,一次是抄家,一次是刺杀,总归没啥好事。今天这是第三次,他作为客人被请进来,心情有点微妙,望着前面兴高采烈带路的宋凌霄,陈燧决定这次仅仅作为一个客人来,要给主人留下好印象。

至于刺杀宋郢的事儿,一鼓作气,再而衰,已经失败了一次,引起了敌人的警觉,就不可再来一次,至少不该在宋府。

现在,他就是宋郢儿子的同学,放学以后来家里蹭饭的。

摆正自己的身份之后,陈燧的态度非常自然,宋凌霄引他进自己院子的时候,陈燧还配合地露出了好奇和赞叹的表情。

“你家确实很大。”陈燧说道。

“是啊,从我卧房门口走到我家大门,需要一刻到两刻时间呢,所以早上我都叫马车在我院子外面等着,省得迟到。”宋凌霄向陈燧发表了他的凡学宣言。

陈燧笑了笑,没说什么。宫禁禁止骑马,他就没有宋凌霄这么好的待遇了,要不每次都迟到呢。

宋凌霄似乎觉察到了空气中微妙的王之蔑视,他决定转进下一个话题:“我们家的厨娘是京州有名的金掌勺,你想吃什么,我叫厨房给你做。”

宋凌霄刚吹完牛,忽然想到,他不能“要”,就算是家里的厨房,他也不能“点菜”,一旦他主动要求,这就要算成赤钱。哦,法克。

“嘶,等一下,我想起来了,今天的晚饭应该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再点菜来不及了,我出去给他们说一声,叫他们送到屋里来,你先看书!”宋凌霄急忙拿出《金樽雪》,交待给陈燧,让陈燧坐在卧房套间外面的书桌上,先看起来。

宋凌霄匆匆出了小院,叫来一个小厮,叫他把今天厨房的晚饭送到小院来。

小厮应声而去,约莫两刻之后,拎着热腾腾的食盒进来,给宋凌霄摆上。

说也亏得慌,宋凌霄就少叮嘱一句,小厮以为他还是一个人吃饭,只拿了一人份。

三碟小菜,一碗菜汤,一碗米饭,往桌上一摆,宋凌霄脸都绿了,就这么招待六王爷,六王爷下次还会来给他审书么?

“来来来,”宋凌霄招了招手,叫小厮过去,数出二两银子,递给小厮,“再去外面荟珍阁切半斤烧鸡,拿一只吊炉烧鹅,再来点素鲜下饭,剩下的钱去对过儿张记铺子买点蜜饯干果,奶油瓜子儿什么的,能磨磨牙的。”

小厮接了钱,挠了挠头:“小公子,这点恐怕不够。”

“二两还不够啊……”宋凌霄忍痛又数出一两五钱银子,塞给小厮,“快去快回!”

小厮领了银子,匆匆跑出去。

宋凌霄回过身,发觉他的长工没有在干活,而是一手撑着桌子,侧着身瞅着他。

那眼神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原来你在家里就过着这种日子。

这种日子!磕碜,拮据,外表光鲜亮丽,其实连晚饭都吃不饱,也不能要求厨房加菜,还得自掏腰包叫小厮去外面买!

陈燧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宋凌霄要那么努力的挣钱。

宋郢简直不是人。

“过来。”陈燧的脸色不大好看。

“干什么?”宋凌霄警惕地说,“你不会要走吧?其实……我本来可以好好招待你的,但是因为没有提前打招呼,所以厨房没有准备你的菜,我都叫外卖了,还是你最喜欢的荟珍阁,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过来。”陈燧随手摸出一锭黄澄澄的金元宝,往桌上一放。

宋凌霄立刻冲上前。

“我没有随身带钱的习惯,只有这么多,你拿着吧。”陈燧说道。

“这……这怎么好意思?我还没有付给你劳务费呢。”宋凌霄一边说,一边情不自禁地盯着金元宝看。

五十两的大金元宝!合五百两白银!合25万RMB!

回放一下陈燧方才的台词:本总裁没有随身带钱的习惯,只有25万,你凑合用吧。

宋凌霄仿佛找到了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爽点。

“拿着吧。”陈燧转回身,继续看桌上的《金樽雪》。

于是,宋凌霄很无耻地收下了零花钱。

他小心翼翼地等了一会儿,发现系统并没有提示他赤钱增加,或者违规操作,那就是说——除了宋郢以外,他从其他人那儿拿钱是没问题的。

咦嘻嘻嘻嘻嘻!

不过,宋凌霄还是有基本的交友原则的。

“等我周转过这一阵,就还给你,算利息!”宋凌霄正色道。

陈燧仿佛压根没听见一样。

……

晚上用过了饭,宋凌霄带着陈燧到他家的小花园溜溜达达,散步消食,不过冬夜甚是寒冷,溜达了一会儿,宋凌霄就感觉到自己的脸冻木了,只得打道回府。

“宋郢晚上不回来么?”陈燧问了句。

“家里没啥事儿的话,一般是初一和十五回来,宫里事情多啊,我爹他又兢兢业业,天生的工作狂,我真担心他累坏了身子。”宋凌霄叹气,吐出一团白雾,“好冷啊,也不知道我爹现在在宫里干什么呢,有没有加衣服。”

陈燧默然。

两人走进屋里,屋中火盆烧得正旺,周围一下子暖了起来,宋凌霄将门关好,解下棉袄子和罩袍,舒服地歪在坐榻上,歇了一会儿,他问:“你要不要洗个澡?”

“你先去,我再看一会儿。”陈燧已经坐到了书桌前。

“嘿嘿,”宋凌霄走下地来,披起一件薄披肩,拖着一只椅子,在陈燧旁边的桌角上坐下,两只手肘撑着桌角,往陈燧那边瞅,见他已经看完了一半,不由得喜道,“我说很好看吧?是不是很好看?”

“可以。”陈燧说道,又翻了一页。

“什么叫可以?我跟你说啊,这本《金樽雪》可是一本颠覆性的作品,和现在市面上的才子佳人艳遇套路完全不同!”宋凌霄正色道。

“哦?怎么不同?”陈燧一边看,一边接着宋凌霄的话瓣。

“真情实感,出人意料,爽点十足,”宋凌霄顿了顿,“还有,女强男弱。”

“真情实感我是看出来了。”陈燧说道,“这个郑九畴,确实有几分才情。”

“嘿嘿,是吧?”宋凌霄双手撑着下巴,听见陈燧夸他家作者,比夸他还高兴。

“至于说出人意料,我倒没感觉出来,这不是很正常么,哪儿会有人家因为一个人拾金不昧,就把女儿嫁给他啊,傻子都能看出这是圈套吧?”陈燧夸人十分吝啬,提出批评和质疑时却十分大方,毫无保留,“再说这郑九畴,此人品行很有问题,小节不亏,大节不守,拾金不昧是不错,但尚未成亲,就住到人家家去,还没考取功名,就开始寻欢作乐,无论如何也不是一个君子的行径。”

宋凌霄心中一咯噔,他当初听郑九畴的故事的时候,总觉得哪里不太对,但是郑九畴说得特别煽情,他就没细想,现在被陈燧一说,他才发现,双彩釉固然是个骗子,郑九畴也不是啥君子啊。

“我倒觉得,故事进展到郑九畴被骗光家财,就可以结束了。”陈燧用指节叩了叩书页,“后面这些,实无必要。”

宋凌霄顿时凉了半截,果真如此吗?难道是他狗尾续貂了?本来人家郑九畴就讲到被骗光家财啊,是他非要强迫人家把打脸的情节写出来,所以才有了后面那么一大篇。

不对不对,陈燧不是这本书的目标受众,这本书的目标受众,应该是上京赶考的书生,和苏老三这样的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才是评判标准。

也就是说,郑九畴和苏老三觉得好,那才是好。陈燧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

宋凌霄给自己吃了个定心丸,定了定神,问道:“为什么?”

陈燧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寡助之至,亲戚叛之。郑九畴获得家人资助,上京赶考,却不思进取,用家人资助的钱纵情享乐,最终落得行乞街头,连个可以通风报信的书童都被他卖了,孤身一人,求告无门,又能怪谁呢?若是此书停在这里,倒是有教化的作用,可以让看过这本书的书生,警醒起来,不要重蹈覆辙。”

宋凌霄:“……”

陈燧继续说道:“至于郑九畴和双彩釉,只能说一报还一报……宋凌霄,你这是什么眼神?”

宋凌霄:啪啪啪,您说的实在太有道理了!简直是教导主任级别的评述!

宋凌霄深吸一口气,说道:“陈燧,这是一本言情小说。”

陈燧疑惑道:“我知道是言情小说,怎么?”

“言情小说,看的是感情,男女之情,你懂不懂?不是两个道德标兵比赛谁更高尚!”宋凌霄敲桌子。

本来他还有点担心,陈燧是不是发现了什么重大纰漏,才会提出那样的意见,现在他放心了,着实松了口气。

陈燧这明显是没有感情经验,完全从理客中的角度在看一本言情小说,要说到这方面的经验,宋凌霄就要比他丰富多了!博览群书的宋凌霄,简直就是理论层面的大师级选手!

现在,他就要用丰富的理论知识,来折服陈燧!

“我不想跟你剧透,你先看,你看看后面怎么发展的,看完你再跟我说后面有没有必要。”宋老师拍了拍陈同学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道。

陈燧一阵狐疑,怎么宋凌霄突然这么自信了?莫非他刚才说的有什么不对?也是,书还没看完,不能轻易断言。

陈燧接着看下去,一页一页翻过,眉头越皱越紧,翻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蜡烛芯子一阵飘摇,宋凌霄忙换了一盏烛灯来,移到陈燧近前。

陈燧正看到书生兰之洛挑灯夜读,双彩釉为他研墨添香,两人在烛光中对视一眼,俱在彼此眼中看到脉脉情意。

陈燧的心仿佛被什么拨动,他下意识抬眼看了宋凌霄一眼。

烛光朦胧,映出少年柔和的线条,一双灵动的眼眸正期待地望着他。

两人在密闭的空间里,没有外人,只有彼此,距离这样近,这样亲密无间地同做一件事,这种隐秘的喜悦,确实是陈燧从未体验过的。

陈燧脑海中生出一个离奇的念头。

如果他是上京赶考的书生,宋凌霄是个小骗子,辛辛苦苦地设了个局骗他和自己成亲,他就算看穿了,大概也……

不对,不对,此事不能类比。

或许是香薰太浓,他有点昏头。

合上最后一页,陈燧沉默良久,宋凌霄期待地看着他,见他半天不说话,按捺不住,出声问道:“怎么样?怎么样?”

“似乎是……有那么点意思。”陈燧沉吟道。

“你现在还觉得,后半部分是不必要的吗?”宋凌霄撑着桌子,探身倾向陈燧,满脸都是认真。

“说不上来,这结尾,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陈燧词穷了。

“那就对了,你看啊,你之前说,是郑九畴自己德行有亏,所以才会被骗,受到惩罚,如果故事进展到这里就结束,确实是一部说教意味十足的防骗手册,但是,这是言情小说呀,兰之洛和双彩釉是有感情的,正因为是有感情的,所以一开始,双彩釉才能骗住兰之洛,正因为有感情,所以三年后,双彩釉才会心甘情愿地受兰之洛驱使。”宋凌霄说道。

“你这么说,是有点道理。”陈燧承认。

“你看啊,最后结尾的时候,书生兰之洛又回到了你所说的那个正轨,他开始努力上进,考中会试,进入翰林院,算是光宗耀祖了吧,家人也重新接纳了他。”宋凌霄顿了顿,继续说,“可是,你为什么会感觉不太对劲呢,因为走上正轨的兰之洛,不再耽溺于感情之中了,他不再是那个会冲动会犯傻的书生,他很清楚官员不能与妓女成亲,就算从良了也不行,他的家人也不会接纳双彩釉,所以,兰之洛和双彩釉断掉了,这是符合你所说的君子行径的,顾全大局,以家人和前程为重,从感情中脱离出来。”

“那为什么你还会感觉不舒服呢?因为你认可了兰之洛和双彩釉的感情啊!”

陈燧的手指在《金樽雪》的封底上滑动了一下。

“这就是这本书的厉害之处,像你这样理性的人,都会被它打动,你说,它是不是很棒!”宋凌霄得意地挺了挺胸,完全进入了王婆卖瓜的状态,“当然,你不是这本书的目标受众,所以你感觉不到它的出人意料和爽点十足也可以理解,等明天你跟我去书坊,我让你看看这本书的目标受众是什么反应。”

“其实我也……罢了,你说的女强男弱又是什么意思?”陈燧决定换个话题,这个话题接着说下去有些危险,因为真正触动他的不是书里的情节,而是某个人移近灯盏的动作。

“一般的才子佳人不都是围绕男主来写嘛,故事里的狐狸精和神女一点性格都没有,就是为了满足上京赶考的书生空虚夜生活的产物,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到结为的时候还能给书生推荐一个良家女子做媳妇,这仔细想想根本就是工具人嘛。”宋凌霄不屑地说道,“双彩釉却不同,她的一切行为都是符合人性的,有人情味儿的,她的情是真的,性格也是真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主角,我保证京州现在的读者们,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主角!”

“那倒是,”陈燧笑道,“我皇兄看了也会觉得栩栩如生。”

“啊……”宋凌霄如同被捏住脖子提起来的鹅子,顿时舞不起来了。

“她强在哪里呢?”陈燧笑问道。

“强就强在……”宋凌霄咽了口唾沫,“她出场时只是个任人摆弄的小姑娘,身不由己,三年之后,她却已经可以拿出赎身钱,为自己的命运做主,相比于一蹶不振的兰之洛,双彩釉更像个顶天立地的英雄。”

“你这么想?真是有趣。”陈燧笑道,“不过你这结尾,怎么看都是女英雄落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