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建设领地 第36章

作者:木瓜乙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 爽文 穿越重生

  布阿檀愣了一下, 仔细看了看,发现没什么映象, 有点茫然的摇摇头。这些种子的事并非全由他全部经管的, 他也只是将任务发布下去, 下面的人在外出之际, 就留心收集起来,回来再一起交给他保管。否则的话, 他一个人又要经管交易买卖的事儿, 还有兑换马匹, 什么事都由他亲自去做,累死累活也无法做多少事情啊。

  布阿檀有些汗颜,“王爷,不如小人找人去问问,此去西域收集到的种子既多又杂, 好多都是小人见都没有见过的。”

  明钰点头,心中已经肯定了这个东西就是原产地在中南美洲, 叫做玉米, 又叫做玉蜀黍, 曾经的本草纲目之中也有“玉蜀黍种出西土”之句。明钰原本以为这个东西怕是一辈子都难以见到的了,没想到今日却再次见到了,怎不令人欣喜。

  要知道, 玉米可是有很强的耐寒,耐旱以及耐贫瘠性,环境适应能力强,产出又高,不仅作粮食,还可以作饲料,有了它,百姓就不怕饿肚子了。

  布阿檀将人找过来,那人一脸懵,他收到那么多种子,哪里全都认识?不过看到明钰手中的金黄色种子时,他想了半天,方才说道:“这个有点映象,不过属下也记不太准,听说那人说是遇到一个还要往西过来的人那里得来的,具体是谁,哪儿来的实在无法考证了。”

  明钰其实也是好奇罢了,没想到过这东西会落到他的手上,至于为什么美洲的种子会流落到西域去,又恰恰好出现在了这里,明钰都不想过多考证,也无从考证了。

  不过既然落到了他的手上,那就让这个东西在他手上发扬光大,发挥出它应有的价值来吧。最起码,要让凉州的百姓不再忍饥挨饿。

  “王爷,不知道下一次西域之行会是什么时候,等到确定下来,小人才好做准备。”布阿檀问道。

  这是目前他最关心的问题,王爷说过的,以后还会有西域之行,还会有更多的货品贸易,还会去到西域更多的国家,走到更远的地方。

  他们这个商队,将是第一个起到带头作用的榜样,他们的一举一动会逐渐引人关注,也会让更多的人争相效仿,带动更多的商队贸易。等走的人多了,在他们的带领下,就会走出一个前所未有的丝绸之路,能使后辈子孙也能够受益匪浅。

  南来北往的商队,带过来的消息将会使人们不再闭塞,能让大燕的人领略西域各国的风俗民情。也能让更多人知道东方的大燕国,了解大燕国的丝绸,茶叶,瓷器等等许多神秘而又美丽的物品。

  这样一来,神秘的东方将会吸引到无数的人前来贸易,也会有大燕国像布阿檀那样不甘于平凡的人前住西边找寻机遇。

  凉城作为东西方必经之路上的大城池,来来往往各种各样的商队都会经过凉城。可想而知,这对于凉城未来的发展该是一个多么大的机遇,凉城的繁华将指日可待。

  布阿檀在凉城生活了这么多年,对于凉城也有了很深的感情,能够以一己之力带动一个州城乃至整个大燕国的发展,这将是一个多么光荣而伟大的使命。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够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给后世子孙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布阿檀迫切的眼神让明钰为难,他们这才刚回来,怎么就又想着要离开?再怎么样也要让他们歇歇缓过劲儿,再安排后续事宜吧。

  “现在提此事还早,你们昨儿个才回来,也是累得极了,好好与家人们团聚团聚,歇上一歇再来讨论下次西域之行的事宜。”明钰笑着劝道。

  布阿檀也知道自己有些心急了,就算他一个人着急,可是底下的人也要休息休息啊!人又不是铁打的,连续几个月的提心吊胆,到现在是应该放松一回。

  他嘿嘿笑了几声,有些尴尬的挠挠头,“王爷,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尽早安排为是。西域太远太大,耽搁太多的时间,小人怕一辈子都走不完。”

  明钰有些动容,他知道布阿檀是出自肺腑之言。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是人就应该砥砺负重前行。

  明钰站起身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笑言道:“放心吧,等不了多久,西域算什么?在西边的西边,还有更广袤的天地,有望之无涯的大海。总有一天,我们会在所有的土地上都留下足印,哪怕我们现在做不到,可是我们的后世子孙总有一天能够完成我们的梦想。”

  布阿檀拍拍手,笑道:“王爷说的是,这小人太过心急了。只想着以一己之力踏足河山,却没有想过以一人之力实在太过于渺小,经过一辈辈人的努力过后,后世子孙总能够踏上更远更辽阔的地方。真是期待那一天啊!”

  明钰不似布阿檀那般期待,因为他知道,真的会有那一天。经过先辈们的努力,一代代传承下去的知识积累,将会成为永不可替代的财富。

  “不过,现在趁着还能动弹,小人倒想多去些地方,或者可以将沿路的所见所闻记载下来,传给后世子孙,让他们不至于走弯路。”布阿檀期待说道。听了明钰的话,他突然灵光一现,就有了这样的想法,就这么不管不顾的说了出来。

  对于布阿檀的想法,明钰也很赞同,“如此甚好!”他甚至还提了几点建议,听得布阿檀连连点头。

  布阿檀心中激动,知我者,端王也。此番言谈,他获益良多。回去之后,他得好好想想,将这些都整理归纳一番,真正用以实现自己的理想。

  次日,明钰一早就召见了还呆在王府中的农人。要不是昨日实在太晚,青萍劝说一番让他歇下心思,他昨晚就想连夜召见商议玉米种子之事了。

  刘老带头行过礼,王爷召见得这么急不知道所谓何事?他寻思着王爷看中的西瓜秧苗长势一直挺好的,也没什么问题啊?难道是因为玻璃大棚之事?他们早前听王爷说过等一种透明的玻璃制作出来以后,就会将琉璃大棚全部都换成玻璃大棚,听说这样采光更加好,作物的长势也会更好。

  他们世世代代种地,自己一辈子也都面朝黄土背朝天,地里的事儿不说精通,可作物生长习性也都一清二楚的,是么天气下种,什么时节出苗,何时浇水施肥,他们无一不按照自己的判断来做。

  可到了这里之后,才知道这竟然也是一门大学问。什么温度,湿度,采光,授粉,从王爷口中说出来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这些东西跟种地有什么关系?

  王爷从小生活在皇宫之中,只怕是连麦苗与杂草都分不清楚的吧?一个从未种过地之人,在他们这群老农面前指手画脚,简直不要太可笑。王爷又怎么样?便是皇帝老子也不可能让老农改变自己的种地方式吧?

  王爷也不能拿种地当儿戏,民以食为天,地里种不出粮食来,说什么都白费,在种地的问题上,他们几人达成了协议,绝不能妥协。

  然而事情发展到后来,他们却被深深的打脸了,事实证明了,只要温度湿度得宜,哪怕反着天时也能让长出很好的庄稼来。现在他们巴不得王爷能够多讲解几句关于什么光合作用,什么肥料微量元素,什么嫁接技术,都是他们从未听过的东西,像是天方夜谭,却又让人觉着很有道理。

  他们现在已经不敢小看王爷了,王爷是有大智慧的人,是上天派下来拯救他们凉州百姓的。不管怎么样,他们只要按照王爷所说的去做就行了。

  “王爷此番召唤我等前来,不知所谓何事?”刘老问道。

  明钰朝他们招了招手,示意他们过去。几人不明所以,还是凑了上去。就见到一节绸布,上面摆放着几粒金黄色的颗粒状东西,这个是什么?他们谁也不认识,几人互看了一眼,都摇摇头。

  “我也不知这是何物?”刘老疑惑的问道。

  明钰心中高兴,看着这几粒种子。眼中是满满的珍惜喜爱。“这是玉米又叫做玉蜀黍,这个东西营养价值高,可以当成小麦那样的主粮,而且产量也特别好,耐旱耐寒,成活率又高,有了它,咱们凉州的百姓就不用挨饿了。”

  几个老农面面相觑,他们不知道居然还有这么好的东西。如果真像是王爷说的这样,那么凉州的百姓可就真的有好日子过了。

  王爷实在是博学多才,对于庄稼种子,似乎懂得比他们这些老农还多,就像西瓜种子,明明是大燕国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可王爷却认识,不但认识,还知道如何种植,知道这西瓜的生长习性,就好像生而知之一般。

  现在出现在这里的叫做玉米的东西,也如西瓜一般,大燕国无人知晓,王爷却能对它知之甚详。也不知这玉米是从哪里得到的?王爷真是能人之所不能。

  “玉米?这个真如王爷所说?能做主粮,易成活,产量还高?”刘老惊叹道。

  明钰笑笑,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实践出真知。只要将它们种出来了,大家都能亲眼见到了,就知道他所说的是真是假了。

  “如果真是这样,咱凉州的老百姓那就有福了。”刘老搓搓布满茧子的粗糙双手,心中有豪气万丈,他们一定要将这个玉米种出来看看是否真如王爷所说,看看此物是否真令百姓不受饥饿之苦。总之,多了一样新的粮食作物,对于他们这样的穷苦百姓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儿。

  明钰点点头,将种子包好,郑重的递给刘老,“此物得来不易,是从很遥远的西边传过来的,本王费尽心力也才得了这么十来颗,必须用心将他们种出来才是,否则错过这一村就没有这个店了,你们应该都明白这些种子的重要性了。”

  大家的心中一凛,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王爷这般看重一样东西,还如此严肃的吩咐过,说明了这个东西在王爷心目中的确是很重要的。

  刘老小心翼翼的接过,就这么十几粒种子在他手中,却仿似有千钧重,这是王爷的托付。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王爷托付的不仅仅是几粒小小的种子,而是整个凉州的民生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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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第 62 章

  

  “王爷, 小人等必定尽心竭力,只不过,这玉米, 小人们见所未见,更没有种过……”刘老眼中满是希翼的看着明钰,既然王爷这么了解它, 想来对于此物的习性也是知之甚详的。

  他们种了大半辈子的地,还不如一天没下过地的王爷, 他们除了偶尔唏嘘感叹一下王爷天纵之才, 也只能虚心求教学习了。

  “额!其实吧, 本王也只不过纸上谈兵, 没有亲手种过。”明钰有些尴尬,他也只不过见过后世农民种植, 大概知道过程而已。

  刘老他们却对他迷之信任, 王爷怎么可能亲自下地, 不过哪怕是这样,王爷不也照样将从未种过的西瓜给种出来了吗?现在他们留下了好些西瓜种子,已经种下了下一批,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就能让凉州百姓开始种植了。

  顶着几人希翼的目光, 明钰还是有点压力的,点点头说道:“我会将玉米的种植条件, 以及生长习性整理出来给你们, 你们只需要按照自己种地的经验种植就是了。”

  在后世, 玉米好歹也种植了好几百年的历史了,刚刚传进来时,不也是由伟大的农民将他们种植出来, 并且传播发扬光大的?没道理在这里不行的,何况他还是知道具体的种植条件的。

  几人这才放下心来,承诺了一定会将它种出来,这才告辞离开。

  从西域带回来的货品一路浩浩荡荡往京城去了,明钰已经开始期盼这一批货物的影响力。虽说物以稀为贵吧,可也要人们能够识货啊,他是知道货品的珍贵性的,可是京城里的人不知道啊,要是没人赏识,货品卖不出去,那可就麻烦了。

  明钰是既担心又期盼,心中像吊了七八十桶水,七上八下忐忑难安,一连好几晚都睡不好觉。青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劝解了一番没效果,后来还是谢宜修站出来,将明钰拉去学骑马,这才让他渐渐忘却这件事。

  好吧,这么久以来,明钰虽然心心念念要学骑马,可是,自从第一次骑马磨伤以后就养伤,接着就忙着对付宋庆福那一摊子事儿。到后来,天气愈发冷,冻的他不愿意出门,加上谢将军因着防范边境石崇关夷人的事,骑马一事也就耽搁下来了。所以明钰学骑马一事,好几个月以来也都毫无进展,如今春暖花开,可不就是骑马踏青的好时节?

  这样一来,明钰焦虑的心态也平复下来,不再去想送去京城的货物一事,倒也轻松了许多。学了几天,总算骑的像模像样了一点,也能够在马背上小跑了。

  京城之中,太子伴读许西清点接手了送来京城的几十车货物,更有明钰随着送来的书信一封。

  到太子宫中,太子明烨读过明钰的信之后,将信递给徐西,“这是十四弟写的营销卖货方案,你且先看看,如果可行,你就按照这个去办吧。”

  明钰托付的事情,他身为太子,每日里学习政务,处理公务都来不及,不可能亲力亲为替明钰办事,只能交给自己的心腹去办。

  徐西是从小跟着他的伴读,两人看似主仆,却形似兄弟,从小到大的情谊,明烨最是信任徐西的。

  徐西自幼聪明,城府谋算很深,曾经也帮太子解决了好几次危机,因此,明烨什么事情都不瞒着他。

  上次明钰写信来让太子相帮促成西域商队一事,还是徐西在一旁建言明烨,这才让明烨下决心站在明钰这边说服了皇帝。

  徐西在明烨面前也并不拘谨,太子将信递给他,他也不多言,直接将信接了过来。其实他也很好奇十四皇子,哦,不是,应该叫端王,所说的营销方案究竟是什么东西?

  十四皇子曾经在宫中,不显山不露水,傻乎乎像个透明人似的。但是几年前自从落水以后,整个好像都变了一个人。据太医说,是因为受到惊吓,心智有了改变,再加上这些年一直在用药,十四皇子的痴傻之症,已经缓慢有了好转。这突然受到惊吓刺激,心理的这种改变也是正常的。

  徐西经常跟随在太子身边,因着太子与十四皇子的关系,他也见过很多回。对于这个威胁不了太子地位的皇子,他对十四皇子还是有几分宽容之心的,毕竟也是太子殿下的亲弟,爱屋及乌的心理总是有点的。对于他的改变,他也乐见其成,至少就现在来说,十四皇子成了端王,也能成为太子明烨的助力。

  徐西很快看完了手中的信,之后便撑着下巴思考起来。明烨见他这样,也不打扰,坐在一边慢慢的品茗。

  半响之后,看完信的徐西嘴角勾起一抹弧度,狐狸般的眼睛闪过一丝精芒。有意思!这个端王真是有意思,如此巧妙的能抓住大众的心思,谁敢相信这是一个傻子想出来的办法?现在的他心中不由有些怀疑起来,十四皇子究竟是不是真的痴傻?又或者,他的痴傻之症早已经全好了?

  他正琢磨着是不是要派人前去暗自查看一番。就听到明烨的声音响起,“怎么样?卿认为十四弟所言如何?”

  徐西回神,见到明烨关切的眼神,摇摇头道:“端王所言甚好,臣以为可以一试。”

  现在想这么多做什么呢?端王虽然是太子的弟弟,可如今既然去了凉州,那么对太子来说并无任何的威胁,太子对十四皇子也是存有兄弟情谊的,自己何苦去做这个恶人,让太子反而难做。

  不管端王现在是否还痴傻,对于太子都没任何影响了,或许他恢复了还是一件好事呢。西域贸易是端王与太子合作,这批货物还有一半是属于太子的呢,卖出的利益当然是越多越好了。

  自己应该将心思先放在这上面来,第一次只要打响了名声出去,日后还怕西域来的物品不成抢手货吗?

  明烨似乎松了一口气,既然徐西都人也可行,那就是没问题的了,十四弟这一套,在他看来实在是有些离经叛道。从明钰想着建商队赴西域贸易,到现在商队归来,要将西域胡人的粗鄙之物想办法售卖出去,这些在他看来都是在胡闹。

  不过,再怎么胡闹,自己这个做太子的哥哥,能包容就多包容一下了,想来十四弟去了凉州也是不容易得很,不然也不会费心费力的去西域贸易了,嗐!还能怎么办呢?能帮就帮一把了吧!

  明烨心情愉悦,他很明显的松了一口气,点头道:“那么此事就全权托付给你了。有什么问题也不用来找孤,你自己看着办就成。”甩掉这个烫手山芋就好,他现在已经迫不及待将明钰给他的任务推给徐西了。

  此时的他哪里知道,明钰送过来的东西最后带给了他多大的利益,便是一直与他不对付的三皇子也都求到了他这里,更别说其他的皇子公主了,更有甚者连后宫的嫔妃都都坐不住了,让皇帝出面向他讨要心仪之物,可是一个头两个大。

  徐西摇摇头,心中好笑,太子还跟以前一样,但凡是不愿意做的事情统统推给自己,唉!他是该庆幸太子信任自己,还是该哀叹自己的劳碌命啊?

  “就这样吧,孤还得去找父皇,将十四弟进献给父皇的东西送过去。”明烨站起身摆摆手,让人抬了一个大木箱子便往德毓宫而去。

  皇帝此时正在德毓宫批奏折,听到通报,想也没想就让人进来。

  行礼之后,皇帝见到太子身后的大红木箱子,不明所以这是何物。

  “父皇,这是十四弟送过来呈给父皇的东西,还请父皇查验。”明烨解释道。

  皇帝这才恍然大悟,拍拍脑袋,终于想起来老十四从西域回来的商队到京城了。“这些就是老十四送来的西域的玩意儿?”

  明烨点头,皇帝呵呵笑道:“这混小子,也不知道此番去西域得了些啥,还大张旗鼓深怕别人不知道。不过既然平安回来就好,也免得他再瞎闹腾。”

  “正是,十四弟向来有孝心,虽然西域属于蛮邦,不过十四弟能特意送过来的东西,想来也是稀罕玩意儿吧。”皇帝心情好,明烨也轻松许多,讨皇帝欢心的话是张口就来。明钰信中并未说明,他也不可能随意翻看给父皇的东西。因此这箱子里究竟有些什么,他也并不清楚。

  皇帝点点头,对明烨的话明显赞同,高兴的说道:“也罢,那就看看老十四给朕带了什么好东西来。”说完示意宫人太监将箱子打开。

  宫人依言将箱子打开来,里面零零碎碎装了好些个不同的物件,很多东西都是从未见过的稀奇古怪之物。还有几张上好的皮毛毯子,制作工艺却不似大燕国的精致细腻,却有一种大气粗狂的美感,这样的差别倒让一直习惯了精美审美的感官有了眼前一亮的感觉。

  “听十四弟说,这些都是西域之物,香料,宝石毛皮,都是大燕没有的东西。还有一个叫做镜的东西,照人照物可以说是纤毫毕现。”明烨将明钰来信中介绍到的说了一遍。

  这些东西都很稀奇,哪怕皇帝太子吃用都是大燕最好最珍贵东西的人,也都被这些东西吸引了注意力。

  皇帝很感兴趣,一样一样的询问,好在明烨在皇帝面前不敢糊弄,在之前也特意做好了功课,应对起来也还自如。

  最后明烨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打开来,“这个应该就是十四弟所说的镜子的东西了,父皇且看看吧。”

  皇帝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不大,也就如圆盘般,当看到里面映照出自己清晰的样貌时,也不禁吃了一惊,这个东西,别说头发丝了,就连脸上的毛孔都照得一清二楚。

  “这个也是西域番邦之物?看着似水晶琉璃,却又不尽其然。”皇帝好奇的问。

  明烨也是第一次见到此物,明钰在信中所言他还有些不信,现在见了才知道他所言不虚。这个真是比铜镜清晰百倍,可以想见,此物流出去,会对京中的大家闺秀多大的冲击。他也不是什么都一无所知的人,就如明钰所说的那样,女人的银钱最好赚,他已经可以想象出那群人疯狂追捧,只怕花再大的代价都无法磨灭她们的热情了吧?

  对此他是深有感触的,想当年,大姐乐安公主为了大才子宋涟的一首诗词,豪掷千金,他看了都肉疼,如今这个镜子是否能掀起一股风潮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