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诏狱看大门 第140章
作者:雁过寒潭
他们头一回到歙县来的时候,是前呼后拥,来了多少当地富豪相迎。走的时候,除了和他们一块出城的焦氏一行人,连个送行的人都没有……
万达心想你们不至于吧,我这个案子算下来,统共才判死了“两”个人而已。
和过去的“辉煌战绩”比起来简直就是“毛毛雨”,“洒洒水”,你们歙县老百姓真的……太没见识了。
“漂亮哥哥,再见。”
已经坐在马车上的丁野小公子兴奋地探出脑袋,与万达等人挥手。
之前在堂上看他跟个不开化的野人似得,如今打扮起来,虽然算不上什么翩翩佳公子,但是那种生机盎然的野性之美,在这一片江南温婉的土地上,就显得格外打眼和动人。
想必当年的傻妞也是这样一个生机勃发,不沾染半点尘埃的大美人,不然也不会同时吸引到丁老爷和郭员外两个人了吧。
只可惜了,她的纯真没有被人好好怜惜,反而碾落尘泥,至今也不知道飘散到何处了。
“你真的打算带他回去么?不怕世人非议?”
邱子晋看了看来接他们的焦家人,似乎并不怎么乐意自己回程的队伍里加上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人物。
“丁恩公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发誓要用一生回报他。”
焦氏女看着邱子晋,淡淡地笑道,“我是‘死’过一回的‘人’,他是一个刚做了‘人’的‘人’,我们都曾被这个世界所抛弃,连‘死’都不怕了,又惧怕什么人言呢?”
丁家已经准备搬离歙县往别处去,他的那几个兄弟不情不愿地分给了他一份财产,但是凭丁野的能力又如何保得住。
听从了邱子晋给出的建议,焦氏女决定以“招赘”的形式将丁野带回自己的家乡,从此带在身边照顾。
凭着她手中的半分郭家的家业,加上丁野的家产,他们完全可以独立于焦氏女的娘家,分门独立地生活。
“我从小就有志于从商。不过父母却希望我能早早嫁人,相夫教子……之前的我没有选择,嫁入了郭家,幸而相公对我很好,我也放下了经商的心思……但是从此以后,我就要为我自己而活了。”
在明朝,一个女人想要独立的生活,在法理上几乎没有这个可能。
焦氏想要施展自己的抱负,就像邱子晋说的那样,唯有招赘丁野,获得一个“形式”上的丈夫才行。
好在丁野对男女之事全然不懂,他完全将焦氏当做傻妞的替身,尊敬她,孺慕她。
焦氏也将他当做“恩公”来对待,答应众人,将会为丁野养老,照顾他一辈子。
两个可怜人,从此以后将以这样的形式生活下去。
不得不说,邱子晋为他们指出了一条明路,开出了一个新的“生机”。
邱子晋看着焦氏女眼中那份自信,也是油然的欣喜。
“我本来以为,这天下的读书人,不是满口伦理道德的夫子。就是满眼功利的禄蠹。想不到,还有邱巡按这样的人物。更没想到,人人惧怕的锦衣卫中,也有万大人和杨大人这样一心为民的好人。民女今后每日都会在佛前告祝,求他保佑几位大人的。”
焦氏女在翠翠的扶持下踏上马车,与众人做了最后的告别。
“各位大人,小道也在这里和诸位就此别过了。”
刘铁齿一路跟在万达等人后面,见到焦氏他们的车队走远了,也上来和万达告别。
“刘铁齿,这次真的多亏有你。不然只靠纸上谈兵,没有经过实地的勘验,丁家人一定不会轻易认账的。”
邱子晋对他拱了拱手说道。
“贫道拿人钱财与人……哎,大人这是做什么?呜呜……疼。”
刘铁齿正要对邱子晋作揖,突然就看到这位大人扑了上来,两手分别拉住他的左右面颊,把刘铁齿吓得登时呆住,都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小邱,你这是干嘛啊?”
万达急忙上前劝阻,把邱子晋的手拦了下来。
回头一看,刘铁齿本来还算清瘦的脸颊都被小邱给拉肿了。
这是多大劲!
“没有易容……你不是‘他’……”
邱子晋看着自己的手指,既没有扯下什么人皮面具,也没有摸到铅粉胭脂。
刘铁齿就是“刘铁齿”,不是其他人,他从一开始就想错了。
“小邱啊,你怎么了,你别吓我啊?”
万达但心地搂着邱子晋单薄的肩膀,邱子晋失魂落魄地将他推开,走到了一旁。
“那个,我们邱大人,可能是这段时间办案太累了吧。”
万达摸着脑袋上的呆毛,不好意思地对着刘铁齿说道。
“没事没事,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后会有期。”
刘铁齿一手扶着被邱子晋捏肿的脸颊,另外一只手对着众人用力地挥了挥,转身往一片山水之间走去。
“你说,这个人,到底有没有一点真本事?”
看着刘铁齿潇洒的背影,万达用肩膀碰了碰杨休羡的胳膊问道。
“杨某从来不信鬼神之说。”
杨休羡还是那句话。
虽然刘铁齿他误打误撞地说出他和星海两人,注定是“无妻无子”的命,但是他并不觉得此人当真可以窥破天机。
“昨天晚上,我请他算了一卦。”
万达收回视线,低下头。
“我请他帮我算算,皇长子的命。”
“你……”
杨休羡吃惊地看着他。
之前在白莲教的那个案子,万达就说过他压根不信鬼神。他们万家连菩萨都不供,他如今又怎么会……
“都说‘关心则乱’嘛……我隐去了皇长子的身份,只是给了他八字,请他开开‘天眼’,给我看看这个孩子的未来。”
万达不好意思地撇了撇嘴巴。
“那……刘铁齿怎么说?”
杨休羡只觉得喉咙发干,看万达的表情,这刘铁齿算出来的结果,应该不是很尽如人意。
“他吓坏了。说算这一卦,至少要折他十年的寿命。”
万达挠了挠头,低声说道。
“那……”
“他说这个孩子的命虽然是得天独厚的尊贵,但是尊贵太过,无法承受。按照八字来看,这孩子怕是……活不过今年。”
万达沮丧地说道。
“无稽之谈!”
杨休羡一巴掌拍上一旁的大树,把足有人腰杆粗的大树震得晃晃悠悠摇动了两下。
什么叫“尊贵太过”,身为皇子,当然是得天独厚的尊贵,这是理所应当的。
“这种江湖术士都是一派胡言。他还说他会捉鬼呢,你看他会么?”
居然敢诅咒皇长子短命,简直就是大逆不道!
杨休羡眯着眼睛,看着远处山路上已经小成米粒大小的刘铁齿的身影,考虑要不要派人将他捉回来,乱棍打死。
“他不知道自己算的是皇子,不然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说这种话。”
万达摇了摇脑袋。
“他还说……只有一个办法可以化解……”
万达大大的双眼里满是迷茫的神色。
“他说,只有命里已经‘死’了的人,才能保他一生平安。”
向死而生,生死相依。
第66章 刺杀探花郎
从歙县到邱子晋的家乡只有一天不到的路程,因为小邱是新晋的探花郎,并且是成化朝的第一位探花郎,所以万达等人决定一定要一路风风光光地骑马游街,衣锦还乡。
要说马,整个北镇抚司里最打眼的马匹就是杨休羡的“暴雪”了,它要是披挂起来,那简直就是加长版劳斯莱斯的效果。他们这次南下,还特意将它带了出来。
不过这匹马的脾气不怎么好,除了杨休羡本人,谁都不让骑。
万达尝试和它沟通了几次。马屁也拍过了,饴糖也喂过了。临了临了,想要爬上马背,“暴雪”马上就尥蹶子,一点面子都不给。
无奈之下,万达只好贡献出了自己的“办公用品”——一匹名为“小红”的红棕色的母马。
这是上回从广西回来之后,锦衣卫衙门特意为他配的坐骑,小母马性格温顺,长得也非常美丽。
即便如此,万达上下值的时候还是骑他的小黑驴,只有因为公务出门的时候才骑它。这次出门,也将它带来出来。
出了歙县地界,众人就为小母马换上了金色的马鞍,用红色的绳结将它马背上的鬃毛给编织了起来,把小红打扮的光芒万丈。
锦衣卫们换上了礼服,轻车熟路地干起了仪仗队的老行当。举起“肃静”和“回避”的牌子,两个锣鼓手在前头开道唱和,唢呐一响,立即把热闹喜庆的氛围拉扯起来了。
同样换上新装,乌纱帽上戴着着金花,胸前绑着大红花的邱子晋,哭笑不得地被万达和高会扶上马。
“小万大人,我怎么感觉你比我都高兴?”
邱子晋接过高会递上的缰绳,低头看着一脸兴奋的万达。
“哎,我要是有考状元的脑子,我早就自己上了。你看你,多风光啊。”
万达搓着手笑道。
六百年后虽然没有了科举状元,但是也有高考状元啊。
哪怕早就没有了骑马游街,但是万达生活的那个小城,考上大学的学子们也是要坐上大卡车,在县里巡街的。而且家长们还要给子女举办隆重的谢师宴,同样也是风光的不行。
万达作为两世“学渣”,上辈子初中毕业后就混了个技校,他爹想摆谢师宴都没由头把钱花出去。
好不容易来到六百年前,能够看到被皇上钦点的探花郎衣锦还乡,荣耀故里,教万达怎么按捺得住呢。
锣儿敲起来,唢呐吹起来,在喜气洋洋的乐声中,众人往邱子晋家所在的镇子出发。
距离镇子还有差不多五里路的时候,远远地就看到一个小厮打扮的人蹲在田边。
这时候已经是盛夏了,路边稻田里的稻子已经结了青色的穗,坐在田埂边的小厮热得不住地擦汗,在看到了骑在高头大马上的邱子晋后,“嗖”地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