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尊 第122章

作者:凤羽涅 标签: 仙侠修真 前世今生 穿越重生

  师徒三人沉默地思考了许久。

  这事得找专业人士。

  俞不辞坐镇海平市的血熊虫指挥中心,忙得团团转。龙敬天和金玉奴趁着晚上约会,不知道跑哪里去了,陆云真思前想后,决定便去富景大酒店找仇尊,他和女朋友在此做支援,算算时间,应该换班休息了。

  仇尊学习刻苦,玄门知识很扎实,而且还有汪敏这个神算门的高材生在旁边做补充。两人见老祖宗大驾光临,不敢怠慢,他也不确定对方想知道什么,便绞尽脑汁地把海平市的各种玄门相关的知识都整理出来,务求尽善尽美,没有遗漏。

  “海月桥处有只吃人的水鬼,最近销声匿迹,我们派出的高手都追踪不到,不知跑去何处害人了。”

  “别找了,它欺负你祖宗,被打死了。”

  “前两年,海平市的慈善酒会上,曾出现过集体幻觉,说是看到红衣女鬼在起舞,还毛遂自荐,

  不知道想干什么,后来有修士赶到,女鬼消失了。”

  “不是女鬼,是你的金师叔祖,他应该是想找个影视圈大佬潜规则,没成功……”

  “听说凤凰山是一只金色的凤凰变的。”

  “这是商家的噱头,卖凤凰烧饼。”

  “海平市的古名叫长鳞,鳞虫之长,为龙,”汪敏看自家男友卖了半天蠢,忍不住开口了,“《山海游记》里记载,长鳞之下有条和魔界相连的道路,天地降下巨龙,潜伏于此,镇守着万千魔物。”

  《山海游记》早已失传,海平市的作家协会整理本地的风土人情时,不知从哪个地方找到了后人记载的故事,觉得有趣,便虚构杜撰了一番,归纳在海平市的神话传说里,这书是儿童读物,在图书馆里也没有人看,汪敏小时候到处乱翻,无意间看到的。

  莫长空愣了愣:“此处是长鳞?”

  他不敢置信地拉开窗帘,深蓝色的夜幕里露出几分鱼肚白,静谧的城市,钢筋水泥的高楼连绵不绝,延伸到地平线。

  上古时期,长鳞是块穷山恶水的凶地,野兽横行,人迹罕见,他曾跟师尊路过几次,印象不佳。如今,两界分离,长鳞竟落在凡间,人类劈山造田,填湖为城,凭借一代又一代的努力,把这块自然形成的凶地改造成肥沃的宝地,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时间太过久远,历史和名字被湮没。最终,谁也不记得此处的地底还有条连接魔界的道路。

  “师尊,大事不妙了。”

  ……

  天快亮了。

  最近,龙敬天找王导演聊了聊拍电影的细节,原以为只要砸钱就能解决的事情,深入接触后,才发现里面有很多困难。

  娱乐圈是纸醉金迷的世界,吸引了很多优秀的人才,同时也涌进无数的骗子。

  剧本是名编剧亲自创作,还是被层层转包给刚毕业的小透明?摄像机有哪些规格?导演会不会亲到现场拍摄?道具、剪辑和化妆是不是捣糨糊?

  身为一个不打算堆钱搞流量,想用不知名的演员拍出好电影的投资人,至少要懂得相关知识,才不会被忽悠。

  龙敬天雄心壮志,要为金玉奴做得尽善尽美。

  他买了很多电影制作的相关书籍,找来了无数的经典影片,还打算报个学习班。每天闲时,他和金玉奴共同研究,讨论拍摄技巧和表演手法。

  这事特别有趣……

  他渐渐沉迷其中,还用摄像机给金玉奴拍了个恋爱的小短片,摄影水平很糟糕,镜头乱抖,但因为他的富二代身份,人气倒是不错,被网友们夸老公拍的鬼片悬念做得不错,问他还有没有下集,美女该变脸了吧?

  这些垃圾网友都不懂艺术!

  金玉奴天天陪他研究电影,先看商业片,再看文艺片,最后看爱情动作片,看高兴了还会陪金主爸爸演练一番,特别快活。

  画皮妖不喜见光。

  无剑峰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每天天亮的时候,他便会消失在别墅里,两人

  阴阳有别,俗世不容,他拒绝让龙家的长辈知道自己的存在,毕竟有心脏病的老人家受不了这个,出事不好负责……

  龙敬天打着哈欠,往枕边摸了把,确认金玉奴走了,便抱着被子翻滚起来,打算再睡个回笼觉,混到十点多去见代理人,继续经营慈善生意。

  突然,邻居家的狗狂吠起来,惊起整个别墅区的猫猫狗狗,一时间,吵吵闹闹,主人们亲亲宝宝地哄个不停。

  龙家没养动物,被吵得烦死了。

  龙敬天把枕头盖在头上,继续迷瞪了几分钟,感觉不太对劲。他认识邻居家的狗,是条很乖的金毛寻回犬,还重金请训狗师上门做过习惯训练,从不扰民。

  他爬起来,穿着睡衣,吊儿郎当地走出院子,想看看那条狗出什么事了,该不会是老婆被隔壁家的大黑狗给抢了吧?

  “呱,呱——”

  屋檐上飞过两只乌鸦,拍着翅膀,诡异地叫个不停,群鸟出巢,满天乱飞,地上跑过几只惊慌失措的老鼠,蚂蚁成群结队地搬家。

  “今天是搬迁的良辰吉日吗?”

  龙敬天抓了把乱七八糟的头发,疑惑地问。

  保姆也跑了出来,看到眼前的景色,脸色有些发白,她小心翼翼地问:“该不会要地震吧?”

  “瞎说,咱们海平市又不是地震带,而且,地震会有预警的吧?会不会是别处的余震?”龙敬天这辈子都没遇过这种事,周围的邻居看见动物的异动,也有些慌乱,胆小的决定带着野营帐篷逃出家,打算去附近的公园绿地露营,更多的是不知所措的人,在打电话问情况。

  海平市地震局的电话被市民打爆了,接线员也有点慌。

  地震预警是用监测地壳形变等科学手段,预估出地震的范围和威力,准确度不高,他们也没有监测到附近有什么大的变化,比如地面变形,井水浑浊等等,但地震从变动到发作经常是在几十秒内,收到信号再疏散群众也来不及。

  动物异动,是灾祸先兆。

  海平市市长是个极有魄力的人,他略为思考了几分钟,便拍板决定,开启紧急广播,发布疑似地震的消息,公布避难地点,让市民自行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若预测失误,大家骂我一人。”

  “若灾祸成真,可救万千性命。”

  消防紧急广播在全市响起,惊醒沉睡中的市民,他们收拾贵重物品,听从指挥去避难,但也有不少大胆的憨批,觉得广播小题大做,压根儿不可能会地震,搓麻将的搓麻将,下副本的下副本,号称决战生死之巅,还有很多不方便转移的,比如医院、妇幼保健院、残疾人、养老院等等。

  普通人收拾家当也是个麻烦事,珠宝首饰、宠物、孩子、平板电脑、手机、钱包、银行卡、充电宝、干粮、矿泉水……急起来脑子混乱,忘了身份证丢哪儿了?

  龙敬天惜命,他把手机往兜里一揣,就跟着大家往绿地跑去,边跑边打电话,母亲在国外,不用担心,父亲总得通知到位。

  他打了好几个电话,终于通了。

  龙兴邦:“啊?我在家,有广播吗?

  ”

  他为了睡眠质量,房间的隔音效果是请人设计的,和专业琴房一个级别。这段时间生意有点小麻烦,没有好好睡觉,好不容易解决完,半夜回到家,他不想打扰人,吃了两颗安眠药便躺下了,睡得特别沉。

  保姆园丁都跑完了。

  谁也不知道他在家。

  龙敬天不敢把心脏病刚好,出院还没两个月的老头子丢下,刚跑出别墅区,又赶紧跑回去,想接父亲一起避难。

  他刚进屋,水晶吊灯疯狂晃起来,他眼前阵阵晕眩,双脚浮空,站立不稳,摔倒在地,他不急多思,赶紧扶着墙爬起来,往二楼跑去:“老头子?!你在哪里?”

  龙兴邦还在书房。

  地震还没发生,他从床上起来,快速地披好浴袍,找出心脏病的药物放在兜里,想去书房把几份重要的机密文件带上,地震就开始了。

  儿子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敬天,你跑回来干什么?!”他瞬间就慌了,赶紧指挥,“来不及了,我记得几年前集团演练过的,我还记得,这种时候应该是躲,躲……卫生间!”

  卫生间有很多水管,构造更结实,还有水源,就算地震严重,屋子塌陷,存活率也比较高。

  龙敬天跑上来,拉着他就往卫生间去。

  忽然,他看见窗外有条奇怪的黑影,长长的,细细的,就像很多条诡异的鬼爪,在不断蔓延,似乎想冲破双层隔音玻璃,往屋子里钻进来。

  “这是什么?”

第130章 魔物乱城

  龙敬天跟金玉奴在一起后, 便蹭师尊在阎罗殿的人脉关系,请鬼差给自己开了个永久的阴阳眼。所以,他看见怪影, 第一反应是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金玉奴是邪祟,不能碰触驱邪的法器。

  所以, 莫长空送给他的护身宝贝,他早就偷偷取掉, 放在别处把玩,但是……败家子经常玩完就随手乱丢, 从不收拾,他心慌意乱, 一时间想不起放在哪里了。

  龙敬天抓耳挠腮,拼命地回忆玄学课程, 实在想不起来,便给师尊打电话, 但师尊的电话不知在干什么, 一直占线, 他又给莫长空打电话, 也在占线, 胡绥是个王八蛋, 他把联系电话拉黑了,金玉奴……玉奴不擅打架, 会不会太危险了?

  龙兴邦也看到了黑影:“敬天,那是什么?”

  “你也能看到?”龙敬天拿着手机,大惊失色, 父亲是普通人, 没有阴阳眼, 他能看到的邪祟,便不是恶鬼,而是比恶鬼更强的魔物或者妖邪。

  地震的晃动稍微平静了,屋子里的家具东倒西歪,花瓶和玻璃器皿砸得满地都是,别墅的部分结构稍微有些变形,但顽强地撑住了地震,没有出现大问题。

  龙敬天看了眼窗外想挤进来的黑影,觉得不能留在卫生间等死了,他给师尊发了消息,拉着父亲,趁着黑影没发现,偷偷摸摸地想逃出去。

  余震再次发生。

  龙兴邦推了儿子一把。

  龙敬天站不稳身形,摔倒在地毯上,地毯里有很多吊灯打碎的钢化玻璃碎片,细碎的玻璃渣从丝绸做的睡衣里穿过去,扎入皮肉。他痛得龇牙咧齿,回过头去,却见父亲倒在了酒柜旁边。

  恒温酒柜的玻璃在地震中震碎了,名贵的红酒瓶子落得满地都是,暗红色的液体,染红了龙兴邦的身体,酒香和血腥味混在一起,分不出哪些是血,哪些是酒。

  “老头子?”

  龙敬天手脚并用,爬过去,却见碎裂的酒瓶,深深地割伤了父亲的大腿,脸,躯干,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伤痕。

  恐怖的黑影挤碎了双层玻璃,缓缓游了进来。

  龙敬天看了一眼,吓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这玩意的外表就像一根根长满瘤子的干枯树根,每个瘤子上都有血红色的眼睛和带着利齿的嘴巴,滴着恶心的粘液,顶端还有分叉,在空中用诡异的姿态舞动着,就像一条条来自地狱里,想要狩猎的变异触须。

  “章鱼怪吗?”

  龙敬天觉得自己见的大世面还不够,这玩意比金玉奴的人皮幻境还可怕,他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感到危险,他拼命地拖着父亲想要逃走,边拖边哭,“爸!你不是答应妈妈要减肥了吗?怎么还那么重啊?半夜偷吃了吧?”

  “你跑,别管我!”龙兴邦的腿痛得几乎失去知觉,他看着那些恐怖的触须,赶紧推开儿子,交代道,“你让你娘赶紧从国外回来,海外市场暂时别要了,先保住腾龙,把,把文件带走……”

  龙敬天一把将染血的文件夹打落在地:“命都没了,你还管你?

  0;破公司?!”

  龙兴邦急道:“你懂个屁,那就是命。”

  老婆比儿子重要,儿子比他的命重要,龙腾比所有东西加在一起都重要。

  龙敬天总算搞清楚自家老头的价值观了,匆促间,也不知该感动还是该生气。他把父亲兜里的救心丸掏出来丢了几颗进嘴里,又捡起地上那堆破文件,硬拖着往外走。

  “逆子!你不跑,是要气死我吗?!”

  龙兴邦见他不跑,气得直捧心。

  “吃药了,气不死,别装!”

  龙敬天是从小被骂大的,他咬着牙,使出吃奶的力气,一步一个血脚印,期望那些有眼睛的诡异触手视力不好,暂时没发现自己的存在,也期望那玩意看着凶,其实吃素,更期望救苦救难的好师尊和大师兄看见自己发的信息,赶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