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是重生回来的 第103章

作者:诗人的猫 标签: 强强 励志人生 穿越重生

  真真真是丢脸丢到家了。

  原本只是打算吓唬一下这一群人,让他们赶紧逃走的,结果被这傻大个一嗓子,好好的计划被破坏殆尽了。

  最主要的是……

  林可岑微微撇了眼身边笑得几乎可以说是没有包袱的某位混蛋。

  “起起,手往哪放呢?!”

  林可岑色厉荏苒,甩开对方摸上来的手,决定顶着后头的压力前行。

  林可岑:啧,丢人,不说!

第122章

  三人越过禁地的那根根本算不了是阻碍的粗麻绳,朝着禁地之中走。

  禁地这头过分安静,山中的夜路?是难走,路上满是嶙峋的山石,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刮到自己的双脚,林可岑先打开了手机的手电筒,在前方探路。

  只是偏偏,这安静还是被聒噪的陈尔丁打破了。他在后头时不时的就傻笑两声,在夜里听着?是诡异。

  终于,忍无可忍的林可岑也不顾周围还有个林可,直接回头呵斥道:“陈尔丁,你笑够了没?”

  这句话引得陈尔丁赶紧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只是那双狭长漂亮的眼角依旧微微挑起,显然在憋着笑。

  对此,林可岑无能为力,最终只能无可奈何。

  林可倒是像个没事人一样,跟在林可岑的身后,亦趋亦步的样子,特别不像是原本的他——实在是有点太积极了。

  而在这时,路边的草丛之间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林可岑立刻警惕地将手机朝着声音源转去。

  “是野兔。”陈尔丁几乎是立刻就看出了那草丛中的小兔子,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唇,同时一个箭步,就打算去抓。

  陈尔丁的速度实在是太快,林可岑还没有来得及制止,陈尔丁便已经健步跑出了一段距离,渐渐消失在不远处的迷雾之中。

  “陈尔丁!”不知为何,林可岑的心中突然一阵心悸。

  不远处,有乌鸦的啼声,在深夜中,尤其得诡谲,像是在浓稠的墨水中搅动了一番,令人无端感到一阵扭曲的不快。

  转身。

  身后空无一人。

  “林可。”他低低地喊了一声,站在原地,不再随意乱动。

  这突然的状况令林可岑立刻打起了精神。

  现在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其他两人不知去处。他看了眼手机,手机的电量也并不是?多了,也不知这手电筒还能够支撑多久时间。

  虽说林可岑心里想着不能自己吓自己,但独自一人走夜路,而且还是丧尸行动的夜晚,显然并不会有多么安全——即便这个救民营中,按道理来说,是不该有丧尸的,否则整个救民营肯定早就覆灭了。

  这般想着,林可岑也稍微放下心来,一步一步地朝着陈尔丁之前跑走的方向找去。

  总之,还是先和陈尔丁汇合。

  确定了这个目的,林可岑的脚步便快了?多。

  一步一步脚步踩下去,有时候会踩到落在地?的树叶,发出咔嚓咔嚓的恼人声响,每每都刺激得肾上腺素激增。

  然而,也不知道是不是林可岑的错觉,他隐隐觉得自己似乎一直是在同样一个地方不断地绕圈。周围是几乎长得一样的灌木、树木,乌鸦扑腾着翅膀从一棵树的枯枝之上落在另外一边树木的枯枝之上。

  死去、干枯的树枝,像是人类扭曲的四肢,僵住在黑色的迷雾之中。

  林可岑停下了脚步,走到了一棵树边,用还不太能够熟练操作的火系异能烧枯了这棵树的树皮,烧出了个简陋的箭头记号。

  然后,他才继续拿着手中的手机继续照明着前路往前走。

  迷雾越来越深了,林可岑走在其中,根本看不见周围的一切,手电筒的光也在这迷雾之中变得毫无意义。

  林可岑的眉宇之间起了一层深深的沟壑,随着雾气愈加浓稠,他的眉宇之间的褶皱也越来越多。

  他最终选择了停止脚步。

  这种情况之下,继续毫无目的地朝前走,显然不是一个聪明的选择。

  于是他朝着路边走去,伸手触碰到了一样东西。

  粗糙的手感,惊得林可岑警惕了起来。

  手电筒直接朝着那处照射过去。

  是一棵树。

  因为这个事实,林可岑下意识地松了一口气,只是心中也充满了无奈。

  也是自己吓自己了。

  他叹息一声,打算等一等,看看这雾是否会散开,本来他们走进这禁地之时,山间也不曾有过这么多雾。

  一切都显得那么奇怪,但是如今的林可岑却也只能硬着头皮朝前走。

  因为眼前实在看不清楚,林可岑下意识地将手覆盖在了粗糙的树皮之上。

  只是?快,他的心头就咯噔了一声。

  ……

  如果他没有搞错,那么他手下碰触到的……

  “咯咯咯……”一阵诡异的笑声,自迷雾中回荡而来。

  林可岑猛地看了过去。

  他手中的手机在同一时间坠落在了地上。

  手机屏幕亮了一会,?快就黯淡了下去,独留下那手电筒的光,聚拢在那在茂盛的草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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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暗逼仄的小巷之中,传来沉闷的撞击声。

  “艹,打得我手都疼了,这人竟然一声不吭的!”

  讥笑声从小巷中回荡着。

  此处人烟稀少,虽是住宅,但也是危房,大多数人都已经搬迁,再过不久,政府就会组织拆迁大队过来将这些危房全部拆迁掉了。

  “啧,这人平时那么拽,现在不还是被我们踩在地上?”为首的小混混穿着白色衬衫,染着黄色的头发,自诩帅气地吸了一口烟。

  虽然是成熟的装扮,看那脸却也不过十八九岁的年纪。

  趴在地上的那人好像是没了呼吸,看起来就?扎手的寸头上,因为刚刚被这群人按在地上打,已经狼狈不堪,满是泥泞。

  混混头子将香烟往小巷的低洼处一扔,香烟屁股上的火苗便熄灭了。

  他走上来,一把抓起了对方的衣领,抬起了对方的脑袋。

  趴在地上的男人,露出了一张也略显稚嫩的脸,看起来大约也就十八岁左右的年纪,青涩清秀,如果不看他那已经破了皮的嘴角,那被打青了的眼角,倒也的确是个英俊的大男孩。

  “小子,看你以后还狂不狂,我跟你说,宜馨是我的人,你再敢打她的主意,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混混头子恶狠狠地道,但他的脸本就不是狠毒的类型,看起来倒是一点也不恐怖。

  这混混身边的其他混混,也差不多一样的年纪,听到这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怂货大概是不敢和老大你抢女人了,你看,他这怂样!”

  “对啊!一看就是个小白脸,啧。”说话间,还踢了踢那人的身子。

  趴在地上,被迫抬头的男孩的脸上依旧是冷冷淡淡的,但相比那混混,却更加狠厉。

  就在其他人大笑之时,那人竟然一个用力,就直接拽住了那抓着他衣领的混混,用力抓住了对方的手腕,直接发难。

  混混头子一时不察,竟然被掀翻在地。

  其他人显然也没有想过对方竟然还有力气,怔愣了一瞬,终于也反应了过来,赶紧过来帮忙。

  但却是被男孩占了先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找到的铁棍,他一把就打在了巷子间,平房之外的水管之上。

  “叮”地一声,铁与铁的碰撞尤其得刺耳。

  所有人像是按住了禁止键,一瞬间定在了原地。

  “怎么,还来吗?”男孩的声音因为嘴角损伤,微微有点破音,但这样的他,混着血说出的话,却是更加令人动容恐惧。

  混混头子因为刚刚的发难,而受了伤,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只是一双眼睛之中也多了一丝恐惧。

  不过只是一些未成年的孩子,自诩牛逼,实际上身形羸弱,在他的眼中根本不够看。

  他冷哼一声,抬起握着铁棍的手,“手本事继续,偷袭算什么本事,有本事现在继续干!”

  他的声音坚定,透着一种不惧生死的危险,让那群混混一时之间不敢继续朝前走。

  最终,有人喊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然后风一样溜走了。

  有了第一个,就有了第二个。混混头子眼看这群混蛋一个个都溜走了,瞬间没了底气。

  他站在原地,扶着墙壁,有点踉跄。

  那人一步步地朝前走过来了。

  混混头子吓得头皮发麻,就连双腿都开始战栗。

  他眼睁睁盯着眼前的大男孩朝着他一步一步走进。

  因为恐惧,他下意识地闭起了眼睛。

  但是意料之中的疼痛并未出现,唯一能够感受到的,是那大男孩在他耳边一声嘲笑。

  “我不知道你那个女人是谁,比起她,要说是你,我可能还有可能艹的下去。”

  说完这话,对方的压力瞬间消失,在混混头子睁开眼睛之前,他听到了铁棍落在地上的声响,在小小的街巷之中,回荡不息。

  混混头子终于睁开了眼睛,一双惊恐的眼眸之中满是惊讶之色。

  大男孩穿着黑色的校服,拖着步伐,走出了这个街巷的拐角口,?快消失不见,而混混头子也终于滑落在了地上,他睁大着眼睛,惊恐的眼神中充满了不可置信,呼吸沉重地喘息着……

  大男孩自然就是林可岑,但却是十年前的林可岑。

  这一年,是二零零八年,林可岑不过高三。

  而这个年纪,他打架斗殴,肆意张扬,全然不考虑未来。

  这就是十年前的林可岑,张扬,像是一朵腐败的花,开着最绚丽的颜色,吸引着?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