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有归处 第22章

作者:语笑阑珊 标签: 欢喜冤家 甜文 古代架空

  “可我当真不知。”

  “倒不急。”程素月态度友好:“若严刑拷打之后还是吐不出半个字,那我们自然相信常夫人什么都不知道,就是过程可能血腥了些,实在对不住啊,不如我在这道个歉?”

  何娆面如水洗。

  “反正我家王爷呢,杀的人多了去,也不是每个都罪孽深重,总有一两个无辜被扯下水的。”程素月拍拍手站起来,“谁让常夫人你倒霉呢,来人,带走!”

  “我见过他!”何娆失声。

  程素月说:“哦。”

  骁王殿下残暴之名举国皆知,何娆实在胆寒,她顶不住巨大的压力,终于咬牙道:“我见过凤小金,就在不久之前,我找他,本、本是为了……”

  程素月替她说完后半句:“本是为了杀常小秋?”

  常万里大惊失色,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什么?”

  “常总镖头不必担忧。”程素月安抚,“令郎现在好得很。”

  确实好得很。

  白鹤城东面的康泰医馆,一名少年正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正是常万里的儿子常小秋。同先前在城外山上那半死不活的模样相比,他现在的面庞可谓健康红润有光泽,就是腿还瘸着,情绪看起来也十分低落。

  常霄汉去街上给他买点心,刚好在路上遇见了柳弦安。

  “神医!”他大喜过望,“您几时回来的?”

  柳弦安正在谋划着同游大计,突然被人拽住衣袖,抬头看时却是常霄汉,便问他:“你家少主人怎么样了?”

  “好多了,在康泰医馆住着,张大夫说性命无虞,就是……唉,就是受了些打击,觉得他自己窝囊没用。”

  两人说着话,一起回了康泰医馆,常小秋仍坐在院中,盯着自己那条瘸腿,总觉得以后怕是再也站不起来了。听到院门的动静也不动弹,脑袋耷拉得几乎要杵土里。

  “少主人。”常霄汉道,“你怎么又坐在地上。”

  他将点心随手一放,想去将人扶起来,常小秋却硬要自己站,站又站不稳当,跌跌撞撞靠着墙,气恼道:“这腿若一直不好,那我活着也没意思,不如死了。”

  柳弦安说:“也可以。”

  常小秋没料到院子里还有一个人,吓了一跳,抬头见对方容貌极好,风姿俊雅跟个神仙似的,但说话怎会如此不中听:“什么叫也可以?”

  “你说自己不想活了,我说也可以。”柳弦安进一步解释。

  常小秋一噎:“你谁啊?”

  “少主人休要无礼。”常霄汉赶忙介绍,“这就是在城外荒山救了我们性命的,白鹤山庄的柳神医。”

  常小秋却不信:“哪有这样劝人去死的大夫?”

  “不是我劝你去死,是你自己想死。”柳弦安搬来一把椅子,“心既近死,我又何必苦口相劝使其复阳,一来麻烦,二来未必能令结果更好,所以不如想死就死,反正人活一世,都要生,都会死,算不得什么大事。”

  常小秋:“……”

  请你出去!

第25章

  常小秋十五六岁的年纪, 家境殷实,平时又有一群仆役捧着哄着,正处在分外将他自己当个人的阶段, 现在突然被柳弦安来了一句生也行, 死也可以, 自然受不了这份轻视,于是嘴硬道:“你别想激我!”

  “我并没有激你。”柳弦安耐心同他讲, “正所谓生死为昼夜,祸与福同,吉与凶等, 你若能悟到这一点, 自然就会明白我的意思。”

  常小秋完全悟不到, 但也不是很想悟就是了。在“不想听不像人话的人话”这一点上, 他与梁戍是坚定站在同一阵营的。圣人说雷鸣电击泰然处之,而常小秋只想当那道惊雷,让圣人当场闭嘴, 停止你的之乎者也。

  常霄汉道:“张大夫说我家少主人的腿伤若想痊愈,估摸至少得要三个月。”

  “康泰医馆最擅长治疗的就是骨伤,他们的诊断应当不会出错。”柳弦安道, “不过等到后期,是能回家继续休养的, 倒不必一直住在这里。”

  当初常小秋伤重,常霄汉只赶着求医救命,来不及审问那群镖师, 所以至今仍不知谁才是幕后主使, 仅在初入医馆时,给常万里写了封书信说明路上发生的事。不过柳弦安想着, 从白鹤城寄信到万里镖局,一定会经过赤霞城,可偏偏那段时间赤霞城又在生乱,驿站也被杜荆关闭,便道:“你还是重新写一封吧,前头那封十有八九会丢,有家驿站出了点问题。”

  “好,我晚些时候就写。”常霄汉说完又试探,“公子是一个人回的白鹤城吗,其余几位义士呢?”

  柳弦安知他心中的忐忑与疑问,反正自己也闲得没事,便要了一杯清茶,将那夜之后发生的、与万里镖局有关的事情大致与他二人说了一遍。常霄汉听得大为惊诧,常小秋则是火冒三丈,骂骂咧咧道:“我就知道那毒妇不是什么好东西!”骂完又担忧焦急,“她既能买凶杀我,也就能买凶杀我爹,常叔,你先送一封飞书回家,再收拾行李,咱们今晚就动身回镖局!”

  常霄汉犹豫:“可少主人的腿……”

  “都这时了,还管什么腿!”常小秋言毕,拄着拐杖就要往房间里蹦,却不小心脚下一滑,顿时惊呼,“啊!”

  别看柳弦安平时动作缓慢,这回倒是难得一快,迅速站起来往旁边一闪,让常小秋“咚”一声,趴进了一片烧柴用的干草堆里。

  “咳咳!”

  常霄汉赶忙将他扶起来。

  常小秋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缺德的人,他一边咳嗽一边指着对方骂:“你躲什么?”

  柳弦安回答,我若不躲,岂不是会被你砸。

  常小秋险些气吐血,你们白鹤山庄的大夫,不对,是世间所有的大夫,不都应该讲究救死扶伤吗?哪有病人摔倒,大夫却撒丫子溜了的道理!

  柳弦安道:“你若再乱动,腿上的钢板就得重新打,骨头也会长歪。”

  常小秋不听劝,直直举着一条腿:“那我也要尽快回去救我爹!”

  “常总镖头不需要你去救。”柳弦安说,“骁王殿下此时应当已经到了万里镖局。”

  “谁?”这回是常霄汉与常小秋两人的异口同声。

  声音之洪亮,震得柳二公子耳膜嗡鸣。于是他就又发现了一件事——是绝大多数人,尤其是青壮年的男人,在听到“骁王殿下”四个字时,似乎都会不约而同震惊而又激动地拔高语调,比如赤霞城的邱大兴,再比如眼前这两位。

  常霄汉暂且按下不表,单说常小秋,梁戍在他心里,绝对能登上“此生最为崇拜的大英雄”排行榜第一名,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亲爹,在万里镖局时,他有事没事就要溜去茶馆听上一段沙场传奇,做梦都想亲眼见骁王殿下一面。只是造化弄人,见是见了,却是半死不活时见的,那……还不如不见。

  常小秋万分懊恼,又觉得很丢人,这时倒也顾不上与柳弦安闹别扭了,眼巴巴追问道:“骁王殿下为何要去我家?”

  “何娆不单单要杀你,也牵扯到一桩陈年旧事,骁王殿下是为了查案。”柳弦安道,“所以除非你当真不想要这条腿,否则还是在此多住上一个月吧。”

  “是啊,少主人。”常霄汉也劝,“既然骁王殿下已经去了镖局,那定会告诉总镖头何娆的真面目,倒不必非得由你我亲自揭穿,还是先将腿伤养好要紧。”

  而常小秋此时还在源源不绝地遗憾着,至于具体有多源源,差不多也就黄河之水天上来吧,早知如此,自己肯定不会走这一趟镖,要是不走这趟镖,现在不仅能陪在爹身边,还能亲眼见到骁王殿下。

  唉。

  常霄汉是很懂自家少主人的,见他闷声不语,便帮着问:“柳神医同骁王殿下似乎关系不错?”

  柳弦安回答:“确实还可以。”

  常霄汉又问:“那骁王殿下在解决完那桩旧案后,会不会再来白鹤山庄?”

  柳弦安想起自己新买的两坛好酒,心情不错地点头:“会。”

  “我家少主人一直就极仰慕崇拜骁王殿下,不知柳神医可否行个方便,在骁王殿下到白鹤山庄做客时,安排我们远远看上一眼?”常霄汉继续请求。

  柳弦安将自己的出行计划说出来:“骁王殿下到白鹤城,是为了与我一同饮酒,也会在城中四处走走,到那时无需特意安排,只要上街,就人人都能见到。”

  常霄汉喜上眉梢:“如此就再好不过。”

  常小秋也激动得满脸通红,连带着看柳弦安也顺眼了许多,并且在对方离开后,还专门让常霄汉用轮椅推着自己,去街上逛了一大圈,到处与人打听攀谈,结果收获了一大堆柳二公子的奇葩事迹,包括但不限于懒得抄书,懒得娶公主,懒得说话,懒得走路,甚至连饭都懒得吃,成天躺在床上,琢磨着要靠西北风和露水生活。

  常霄汉被活活听懵了。

  常小秋却很笃定,一语言破柳弦安是个大隐隐于市的绝世高人。至于理由,连骁王殿下都愿意专门来访,只为与他一起喝酒游城,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于是这位万里镖局的少镖主,仅凭借一腔对骁王殿下迷恋崇拜,就顺利成为了白鹤城中除阿宁之外,第二个看穿真相的人。

  少年,有前途。

  少年的爹此时却觉得自己前途惨淡,不对,是整个人生都十分惨淡。

  原以为能白头偕老的妻子,不仅要杀自己的儿子,还要伙同外人抢夺自己的家产,他实在受不了这种打击,不过现场也确实没人在意他的感受就对了。何娆继续供认,在凤小金刚进山寨的时候,曾不慎跌下悬崖,挂在一棵歪脖子老树上,是自己想办法救了他。

  程素月问:“这便是他欠你的一份人情?”

  “是。”何娆点头,“他虽沉默寡言,却言出必行,哪怕当年不告而别,后来也专程送了一封书信于我,说无论什么时候,若想将这份人情讨回,便去西南翠丽城的玉石场找他。”

  “他现在还在翠丽城吗?”

  “不在,我听他话语里的意思,似乎要去白鹤城。”

  “白鹤城?”程素月追问,“他病了?”

  “应当是吧。”何娆迟疑着回答,“不知道是练了什么邪门功夫,面容竟还同十几岁时一样,声音也如少年郎,就是怕见光,总戴着一副面具。”

  高林从外头找来一名画师,让他根据何娆的描述,将凤小金的面容绘制下来。

  “他五官生得极好,眼尾上挑,像一只狐狸,最妩媚多情的女子也比不上。”何娆回忆,“但眼神又始终是冰冷的。”

  程素月看着画师细细勾勒,从狐狸一般的眼睛,到薄而红的嘴唇,身材修长,惯穿黑衣。

  谭府灭门案发生在十三年前,那阵凤小金就已经有了十五六岁,现在年近三十,功夫大涨,面容却不变,差不多也就将“旁门左道”四个字顶在了脑门上。

  “王爷,我们下一步有何计划?”

  “去白鹤城。”

  白鹤城的白鹤山庄,柳弦安一睁眼就看到亲爹正站在床边,于是立刻又把眼睛给闭上了,无视无听,恬淡虚无。

  柳拂书深深后悔自己没有带着棒子一起来。

  “公子,公子快别睡了!”阿宁双手使劲摇,“庄主是有正经事找你的。”

  柳弦安被晃得差点呕吐,只好裹着被子坐起来,没下床,双眼惺忪,随时准备继续睡。

  柳拂书已经习惯了他这副半死不活的懒蛋样子,尽量心平气和地吩咐:“明天一早,跟着你二叔去官道上发放降暑防瘟的汤药。”

  这是个苦差事,他也确实想让儿子苦一苦,省得成天只知道睡觉喝酒,人活在世上,总得干上那么一星半点正事吧?不过柳弦安对此倒没什么意见,虽然他也很想和亲爹分析一下,白鹤山庄里有上千名弟子,随便谁都能去发药,并不是非自己不可,但他此时又实在很瞌睡,困得完全不想动嘴,于是只挑了个最简单的“嗯”字答了,便又往后直直一倒,接着睡。

  柳拂书:气死。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拿着棒子来水榭,把这逆子赶了出去。

  柳弦安背起一个背篓,混在自家弟子中,在烈日下走得大汗淋漓。他头上还被扣了顶大帽子,挡脸用,省得满城姑娘又跑出来瞧热闹,阻挡队伍前进的方向。

  发放降暑汤药和施粥一样,都是慈善义举。白鹤山庄里的女弟子们手巧,还做了许多清凉的糖果,防蚊的药膏,都是可以免费取用的。众人在路上走了大半个月,方才抵达南北交汇的一处交通要道,在旁边的平地上搭起一座棚子。

  这种事白鹤山庄经常做,夏天降暑,冬天支炉子煮辣椒羊肉汤,给来往过客提供方便,所以人人都轻车熟路,除了柳弦安。带队的是他二叔,见自己这宝贝大侄儿半天没倒腾明白一顶帐篷,便打发他去帮忙搬药,省得等会一个不小心,反被钉子戳破手。

  柳弦安答应一声,将帐篷放在地上,转身一看,搬药的少说也有十个人,并不是很需要自己。

  于是他溜溜达达,找了个安静干净又凉快的地方,继续躺平。

  阿宁:“唉,我就知道。”

  柳弦安这一觉睡得极为安稳,醒来时神清气爽,惬意环顾四周:“什么时辰了?”

  阿宁答:“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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