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 第89章

作者:谦少 标签: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网游竞技

“程曦不是人渣。”林郁神色严肃起来:“而且你一直歧视有心理疾病的人是不对的……”

程曦切好牛排,摸了摸林郁的头。

“我早告诉过你的。”他对着怒发冲冠的白小胥笑起来,薄唇带着笑意一字一句地说:“打扰人恋爱,是会遭天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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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胥被晏斯梵拎走的时候,已经上了甜点了。白小胥同学大概是抱着被人欺负了要吃回来的心态,在晏斯梵到来之前,马不停蹄地吃了两份三文鱼,一份鹅肝,还有半份牛排。可惜大业未成,他还没把程曦钱包里的钱吃掉一小半,晏斯梵就到了。

白小胥这人就跟炸毛的猫一样,虽然自己也是个没谈过恋爱的童子鸡,但是整天一副“我很懂人情世故我是恋爱专家”的样子,自我感觉良好得很——当然他也只能唬一唬林郁了,后者对人情世故和恋爱都是一窍不通,经常被他的馊主意唬得一愣一愣的。

晏斯梵一到,看了这场景,简直是又好气又好笑。

AdDomus里面都是西式的两人桌,灯光音乐气氛无一不是最好,隔着桌子和长颈玻璃瓶中的玫瑰,两两对视,简直是约会的圣地。也只有白小胥,硬在两人侧面加了一张椅子,而且点了满桌食物,吃得正欢,晏斯梵到的时候他正在对付一份牛排,三文鱼都已经干掉两盘了。吃得热火朝天旁若无人,还要林郁给他递盐罐,怪不得程曦对他这个巨型灯泡忍无可忍。

林郁看见晏斯梵,惊讶了一下,“啊”了一声,没叫出晏斯梵的名字。说了句“圆周率”。

“晏斯梵。”晏斯梵也不恼,自报家门,翘着一边唇角笑:“白小胥一定跟你说了很多我的坏话。”

“才没有。”白小胥简直要掀桌而起,好在他神经大概还没粗到无药可医——当然也可能是舍不得桌上的食物,他只是重重地拍了下桌子:“我说的都是实话,你自己说你是不是精神分裂哎唷……”

晏斯梵像揪住一只猫颈后的软毛一样,捏住了他的后颈,白小胥怕痒,连忙一缩,晏斯梵已经把他从椅子上拎了起来。

“走了。”晏斯梵懒洋洋地和程曦打招呼,手上捏着白小胥的力道却一点不减,白小胥又痒又暴躁,整个人扭来扭去,挣脱不了,把自己扭得像根麻花。

“对了,”程曦一边给林郁倒酒,一边还不忘补上致命一刀:“他刚刚在车上的时候,还说你肯定是个同性恋,因为不敢出柜所以心理扭曲。”

“我哪有说不敢出柜哎哟放手,放手……”白小胥属于就算被掐住七寸还不安分的那种,晏斯梵稍微加重了力度,他被捏得筋酥骨软,大叫:“有种你捏一辈子哎哟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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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无关人等白小胥已经被清理出场,但是两个人之间,也只是林郁认真吃着东西,程曦替他把额前头发别上去而已。

“头发有点长了。”程曦俨然是照顾林郁的保姆一样:“等会带你去剪头发。”

“嗯。”林郁安静地点头。

“剪短一点好了。”程曦玩完他头发,手指仍然在他耳廓上流连:“把耳朵剪出来。”

薄薄的耳廓,被他轻捏了两下,轻易就红了,红也红得跟玛瑙一样,烫手。林郁茫然地抬头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捏自己的耳朵。

餐厅灯光柔和,坐在自己对面的人,看着自己的目光,永远都是这样充满信赖,带着温暖,带着光芒,让人忍不住地想要……彻底侵占。

程曦捏住他下巴,凑过去吻了他。

就算最近常常被程曦这样突如其来地吻,林郁还是有点惊慌失措。他在这种事上似乎永远是新手,每一次都慌张得屏住呼吸,青涩得不像个二十岁的成年人,但他的味道,却是这世间绝无仅有的甜蜜。

灯光旖旎,连音乐似乎都暧昧起来,这个吻似乎带上了点其他的意味——十分危险的意味。

林郁紧张地揪着自己的裤子,这已经成为他这段时间被“袭击”的习惯性动作了。缺氧,头晕,心脏像淹在汽水里,无数的气泡争先恐后地往上冒、往上冒,意识变成了氢气球,轻飘飘地飞起来。

又是在窒息边缘被放过了。

像从天空回到喧闹的人间,耳朵里嗡嗡地作响,血液全集中在了脸上,烧得皮肤都微微疼了,眼睛里水汽弥漫得有点看不清了。

被啃咬得微肿的唇,带着水雾的眼睛,和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眼神。

是比桌上的提拉米苏可口一百倍的宝贝。

不过,也只能到这里了。

“还是不习惯吗?”程曦摸了摸林郁的头发。

“还……还好。”出身书香世家,对于讨论这种事自然不是很擅长,林郁被问得局促起来,本能地靠向自己熟悉的领域:“不过,如果大脑经常性地缺氧的话,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损伤,导致记忆力下降……”

程曦已经习惯他这样的语言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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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出来,天已经擦黑了,外面景观树上的霓虹灯像流星一样,元宵灯节,到处都是火树银花,天色是朦胧的黑,又下了小雪,程曦替林郁打着伞,自己肩头却积了薄薄的一层雪。

虽然林郁做起实验来温度掐得分毫不差,但是自己在生活里却连什么时候添衣减衣都不知道,所以林妈妈给他准备的冬天的衣服都是羽绒服,偏浅色,柔软的衣服,衬着林郁总是一本正经的表情,有点忧国忧民的味道。

程曦送林郁回了寝室,中途还有人电话约他出去喝酒,他笑着拒绝了。那人大概这辈子都没遇到程曦态度这么好的时候,挂电话的时候都有点语无伦次了。

送到楼下,林郁站在楼道口。

“你要回去吗?”他问程曦。

也只有程曦,听得懂他询问的意思。

“我要回酒店去了。”程曦跟他交代自己的住处:“学校我不准备回了,我辍学了。”

林郁顿时露出了思索的表情。

“辍学……”他努力斟酌着词句,不让程曦觉得‘受伤’:“辍学是不对的,人要不断地学习……”

程曦摸了摸他的头。

“嗯嗯,我知道。”程曦耐心地跟他解释:“但是学校已经没有我想学的东西了,其实社会上也能学到很多东西的,是吧?而且我现在是事业期,不是学习期了。”

林郁半懂半不懂地接受了他的答案。

“但是,你还是要住在安全的地方。”林郁告诉他:“二十岁才算是完全成年,酒店的环境太乱了。”

程曦笑了起来。

“说到这个,”他声音温和地问林郁:“小鱼留学的事情,都办好了吧?”

第106章 初心

林郁露出了局促的神情。

“其实,MIT的事……”他似乎不知道说什么好,而且他也不擅长掩饰。

“我知道,小鱼想拒绝offer。”程曦眼神温柔,伸手摸着林郁的头:“小鱼想留下来跟我在一起,是吗?”

雪又下了起来,他肩头落着雪,天这样黑,两个人站得这样近,而一直轻抚着自己头发的手,让人有种被珍重的感觉,瞬间就充满了勇气,仿佛只有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还在这里,全世界都没什么大不了。

林郁抬起头,直视着他。

他的眼神是程曦从未在任何人身上见过的干净,和勇敢。

“我想过了,如果林森有可能开创一个新的物理学分支的话,我大概只能在现有的基础上巩固加深。所以我大概没有办法成为划时代的物理家了,这是根据我的个人能力决定的,不是因为你的关系。”他直视着程曦的眼睛,仿佛他说出的话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而且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呆在一起,虽然学习很重要,但是谈恋爱也很重要,因为人只有一辈子,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重要。”

程曦笑了起来。

本来,只是问一问,然后告诉他,自己可以争取去美国工作,正好去全世界金融家的圣地华尔街“朝圣”,看看那里的丛林法则是否有什么不同。

但是,看着林郁这样一心一意地为自己“牺牲”,心里这种满足的情绪又是怎么回事?

程曦一边鄙视着自己的恶趣味,一边把林郁拥进了怀中。

这样的雪夜,万家灯火,行人神色匆匆,每个人都急着回到家里,喝一碗热汤,和家人坐在一起。但他此刻拥抱的,就是自己唯一的“家人”。

“我会快点找一个房子。”程曦在林郁耳边轻声说:“会有书架,有地毯,有很会做菜的厨师,有壁炉,你可以坐在壁炉前面看书,我在旁边赚钱,等到了夏天,我跟你去美国。”

不等林郁惊讶地睁大眼睛,他低声说上最后一句:“顺便问一句,你喜欢坐飞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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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春天,林郁都在被白小胥鄙视的“谈恋爱谈到忘了自己姓什么”的状态中度过。

程曦是个很强大的人,做事效率很高,他找的房子离林郁学校近,每天开车送林郁上学,三月的时候世纪公园在开梅花展,漂亮得很,因为要去学校,没有开跑车,开的是尚算低调的迈巴赫,路过的时候正好赶上落花,林郁趴在窗口看,一阵暖风,满地梅花纷纷迎面飞来。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林郁都时不时地在车厢角落里发现没被清理掉的花瓣。

今年S城的春天来得有点迟疑,朝来寒雨晚来风,天气阴冷得很,花匠移来的重瓣桃花,零零散散开了半树,一场暴雨下来,风流云散,凄凉得很。好在房子里温暖又干燥,林郁坐在壁炉前面写作业,程曦拿着电脑看财务报表,偶尔伸手揉揉林郁的头发。

程曦是适合做大事的人,他身边的朋友,晏斯梵太懒,易云攸太稳,南仲远也就开餐馆的出息,也只有他,果敢强悍,能从零开始一步步杀上来。偏偏他骨子里又沉得下来,每天呆在书房里对着屏幕,不浮不躁。替他出面的那个股票经纪人叫陈镛,刚开始还当他是富家公子无聊玩票,结果被Titan这名头shock到。后来跟他共事久了,才真心折服。程曦算是工作狂,不过不是一天工作16个小时那种,而是在8个小时内做完16个小时的事。商场其实是很讲道理的地方,因为数目就摆在那里,高下立现,根本不需要言语。陈镛年纪比他大一轮,现在对他死心塌地,程曦用得很顺手,秦夫人关了他一个月,他出来之后又把陈镛捞了出来,重振旗鼓。

他不出面,除了给自己留退路,更多的是不想私生活曝光——S城娱乐业这样发达,他这样年轻,又是金融界新锐,私生活逃不过镜头,林郁生活的环境太干净,他不想让林郁冒一点险,宁愿自己隐姓埋名。

所以现在S城金融界都知道陈镛背后还藏着一个人,神秘,冷静,还谢绝各类应酬。有报纸估计他年纪至少三十岁以上,列举各种证据,井井有条,他当笑话看过,拿来给林郁打草稿。

也难怪外界把他年龄往上猜——年少多锐气,S城各界龙头家族,有为年轻人不在少数,那些富二代,新锐,名媛,哪一个不是镜头常客,舞会party一场又一场,慈善晚会更是跟秀场一样,这才是他这个年纪的年轻人该有的常态。

但他的心境已经跨过了这段。说起来还算是程则钧的功劳,他最桀骜最得意的时候,压了他整整四年,如今他天赋还在,能力也还在,眼光却比那些同龄人开阔得多。在他眼里,他的敌人从来不是那些还在享受生活的少爷们,而是那些少爷们的父辈——那些已经占据了一方的巨头们。

所以他的行事风格简练且铁血,从来不做多余的事情,也没有让人遐想的噱头。各种party的邀请函源源不断地送过来,那些名媛小姐们卯足了劲等他现身,他却一概拒绝。以至于有人在晚宴上开起玩笑,说他肯定是怕自己的尊容吓到人,所以避而不见。这话辗转传到他这里,他只当是看幼儿园小孩吵架。

当然,那些讲着俏皮话猜他私生活很无聊的名媛们,大概永远不会想到,他没有去参加那些晚宴party,没有去跳舞去听音乐会去拍卖场去赛马,躲在家里,竟然是在玩游戏。

玩的还是一款网游。

这款网游自然是天之涯。

窗外下着瓢泼大雨,房子里面,程曦穿着衬衫,嚼着戒烟糖,坐在地毯上玩游戏。

其实他前段时间被那两位身为他父母的“大人物”折腾来折腾去,烟没少吸,而且回来后整天高强度的工作也是靠烟和咖啡提神,之所以再次戒烟,就是因为目前正坐在他面前的某个叫林郁的理科生。

林郁留学的事情确定下来之后,去学校去得渐渐少了,专心在家里做课题,因为他在身边,所以程曦才决定戒烟。

林郁谈恋爱的方式也很理科生,时间划分成一块一块的,什么时候工作,什么时候聊天。这让程大帮主很不开心——因果报应不爽,他老人家当初对缠着自己的各类前女友无言以对的时候,可没想到自己也会有变成恋爱中不满被冷落的一方的那天。

好在林郁还是很在意程曦的,做课题做到一半,程曦起身倒水,从他边上走过去,摸摸他的头,或者凑在他脸颊上亲一口,他都会后知后觉地抬起头来,然后像棵向日葵一样,跟着程曦转头,一直看到他倒了水走回去,然后发一会呆,继续做课题。

程曦和课题争了一会宠,周末天梯大战,团队PK场挤得人山人海,他就拉着林郁打天梯。

逐鹿的人已经被程曦虐惯了,一看他上线,开心得跟过年一样,把世界频道刷出残影来。尤其是PP和药药药,明明天天在PK场殴打小朋友殴打得正开心,看见程曦马上假哭,一边哭还一边诉苦,不知道的还以为程曦不在的时候逐鹿被狼族欺负得多惨。

有林郁管账,而且帮派里不像以前一样阶级森严,而是给新人上位的机会,逐鹿这段时间发展得很不错,虽然还没有把拜月亭建起来,但还是富得流油。而且由于林郁扶持,又有流夕七月这些宅到发霉的家伙全身心投入,现在帮派里的生活玩家已经相当壮大,连药药药这种PK流都练了烹饪技能,做了一堆烤鱼给PP的麒麟宝宝吃。

不过程曦对生活技能没什么兴趣,一上线就抓齐屠龙副本的六个人去打团队PK,PP顿时激动得不行,因为这些天程曦不在线的时候他收了个小弟,就是那个异常暴躁的“杀尽天下联盟狗”,后者经常被生活玩家叫去帮他们做事,而且还是点名要他去,其实就是为了欣赏他炸毛的样子。PP整天跟他吹嘘自己当初跟着程曦横扫二区的光荣事迹,搞得那小弟对程曦崇拜得不行。一看程曦要打PK了,赶紧带了小弟来旁观。

前两盘遇到的都是些二流队伍,砍瓜切菜一般。程曦和晏斯梵玩游戏的风格很相似,都是那种很“灵”的,一点就透,战场之上瞬息万变,他们两个都是能在一秒中做出正确决策的人,何况逐鹿是程曦一手带起来的,虽然很久没上线,也不需要多少磨合,仍然打得气势很足。

第二盘打完,刚回到房间页面,饮血之刃的邀请就发了过来,显然是等了逐鹿很久了。

过了一个年,饮血之刃大换血,除了原本的云麓和浣花之外,基本就没什么原来的队员了。论坛上流言纷纷,各个版本都有,其中占据主力的版本是说他们被一个职业俱乐部收购了,那个俱乐部准备进军天之涯,饮血之刃的人都成了职业选手,开直播打比赛赚钱。原来的队员菜一点的都被清洗掉了。

第一局就打得很惊险,饮血之刃仍然是旧战术,只是其他位置都强出不少,云麓输出爆表,一直风筝,还有浣花护航,程曦勉强突到后排,把对面的云麓打残,却没有人能补上最后一刀,廘战的大被挡掉,PP准备潜行过去杀云麓,被浣花的大打出潜行状态,接上控制,一套秒掉。

逐鹿的人都是老队员了,心态很快调整好,第二局也是险象环生,本来以弓手为主的队伍是耗不过以云麓为核心的队伍,因为相比之下弓手手短,要去点人就得隔着自家的前排,基本就只能点到对面的前排。但是云麓的技能能从后排甩到这边的后排,所以打消耗战是没有前途的。

但是程曦毕竟号称全服第一弓手,躲技能躲得相当漂亮,虽然青柠果被打残,他却是满血满状态,直接配合廘战打对面前排,青柠果虽然被耗得半血但是对面无法准确把技能扔到他身上,杀不了他。程曦却配合廘战直接把对面战士点到半血,然后劈砍三连招晕住对面战士,对面浣花按捺不住,直接冲过来解晕救人,被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程曦击飞,廘战果断跟大,配合PP秒掉对面浣花,赢了第二局。

“这盘我们怎么打?”第三局读地图的时候,林郁问程曦。

“直接杀他们云麓。”程曦坐在林郁对面,两人一人腿边摆一杯红茶,壁炉里的火光温暖,照得人的轮廓都柔和起来。

“有浣花在,很难杀的。”身负刺杀重任的PP有点气馁。

“可以杀。”程曦难得耐心讲解:“他们队伍的浣花和云麓之间出问题了,没有以前那么默契同进同退,我先和对面战士换血,你们趁浣花分心时候杀云麓。”

第三盘是很精彩的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