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 第99章

作者:谦少 标签: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网游竞技

“谁,放开小爷!”白小胥挥着手臂想挠袭击者,却被扔到了一边的草坪上,林郁获得自由,慢吞吞地从草坪上爬了起来。白小胥在草坪上打了个滚,指着袭击自己的晏斯梵大叫:“你为什么摔我。”

晏斯梵笑着指了指正把林郁扶起来的程大BOSS。

“等他来了,就不是摔一下这么简单了。”

白小胥对程曦还是有点怵的,三年不见,还是记忆犹新,悻悻地看了一眼程曦,小声嘟囔:“我又不怕他……林郁又不是他的。”

程曦给林郁把头上的草叶子择干净,对白小胥暗搓搓的讨伐只当没听到,招呼他们两个:“进来坐吧,阿南已经在厨房了。”

在白小胥心目中,南仲远=牛肉拉面鸡汤馄饨辣子鸡水煮鱼以及一系列美食。

用晏斯梵的话说,白小胥根本不用读博士,只要在南仲远店里做个服务生,他的人生追求就已经圆满了。至于听到这话的白小胥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掀桌炸毛,就是后话了。

难得朋友团聚,南仲远心情大好,做了一桌菜,吃完中饭,一堆人坐在泳池边晒太阳,南仲远最近自觉在热菜方面已经登峰造极,开始研究甜点和水果,一道沙拉味道清新,卖相也漂亮,林郁吃了两口,有点怔怔的。

“怎么了?”程曦靠在宽大躺椅上,揽着他肩膀。

“没什么……”林郁若有所思:“我想到我妈了。”

受林妈妈黑暗料理荼毒颇多的程曦显然不能理解林郁这句话的正确意思。

“小鱼很想念爸妈吗?”程曦这句话问得不是没有来由,这三年在国外,两个人都忙得脚不沾地,就算回来过个春节,也是匆匆来匆匆走,这次好不容易回来了,却不能和家人住在一起——林家的三室两厅住四个人有点拥挤,而搬过来住,又显然不是林爸爸林妈妈的风格。

要是别人,肯定会对程曦话题的跳跃性有一定意识的。

可惜林郁浑然不觉。

“想念的话,有一点。”他老实地承认:“我回去的时候我妈妈都快哭了,我爸爸说要我有时间回去帮他建一下团簇模型,而且今天午餐很好吃,要是我妈妈在这里就好了,她很喜欢吃鱼的……”

建模型什么的先不说,不管怎么看,更需要吃一桌美食的,都应该是你出国之后,吃了整整三年林妈妈做的菜的林爸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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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曦揉了揉他的头顶。

“这样的话,就请他们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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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大家坐在楼顶喝酒。

南仲远和秦陆一起开了个店,秦陆实在纵容他,连自己游戏里赚的钱都归他管。好在南二少爷只是以前不用想事,并不是傻。虽然过去的二十年都没有为钱操过心,但现在管起家用来,也知道要记账,要收支平衡。店里的菜式虽然还是贵,包间布置也雅致奢华,但收费也贵得很,还是晏斯梵给他订的会员制,他性格好,朋友多,做的菜好,店里常常是满的。虽然那群纨绔子弟经常分不清状况,以为和以前一样,是互相去对方家的酒店夜场赛车场玩,花的是各自老子的钱,完全没有给钱的意识。但程曦出国之前,交代过晏斯梵看顾南仲远,免得他失恋寻死,所以南仲远把他们揍了两顿之后,那群人就养成了给钱的习惯。他们大手大脚,给得随意,南仲远也不要求,反正只多不少。一年多下来,竟然没有亏本,南仲远开心得不行,老毛病一犯,直接给秦陆买了辆车……

好在,只要不放弃,总是能找到磨合的方法的。再多的磕磕绊绊,再多的意见,只要抓住了不放手,总会有云破日出的那天。

这次南仲远带的是自己酿的青梅酒,他用的是堆积青梅酿酒的古方,保存不久,现在喝是正好,他在饮食上钻研得向来精细,还带了酒具过来,一堆人围坐在地上看他用小红泥炉煮酒,金黄火焰舔着仿秘色瓷的注碗,酒香味在空气中蔓延,带着一点青梅酸味,配着精致的卤味和小菜,勾得人腹中馋虫起。天上月朗星稀,凉风习习。

“青梅煮酒,倒是好意境。”身后传来声音,沈白鸿披着披肩,提着裙子走了上来。

竟然是林郁先反应过来,开心地叫了一声:“妈。”

他从小没什么朋友,上中学后更是被同班男生孤立、欺负,沈白鸿曾经为这个心力交瘁,她带林郁换学校,那学校女老师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地说:“其实,以林郁这种不合群的性格……就算换学校,也改善不了的。”向来脾气温和的沈白鸿,那次难得勃然大怒,她说:“就算换了学校改善不了,也要换!我儿子读的学校,可以有欺负人的恶霸,但绝不能有认为学生不合群就活该被欺负的老师!不合群不是罪过,这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我不希望我儿子被人欺负了,还有一个老师来告诉他,这是他自己的错!”

但林郁仍然是一路孤零零地走过来。

他人生鲜少有在集体活动中怡然自得的经历,但是认识程曦之后,先是在逐鹿找到了同伴,又收获这一帮人,白小胥不说,南仲远和晏斯梵都和他相处得很好,还有秦陆,更是和他同步调的母星人。

这个晚上,他已经很开心了,林妈妈还来了。他叫这一声,其实有点“你看,我过得很开心”的意思。他虽然迟钝,也知道林妈妈经常担心自己。

他的心思,林妈妈自然很懂,走过来,欣慰地摸了摸他的头。

但是林家人大概都自带“一秒钟破坏掉温馨气氛”的BUFF。

林郁被她摸了一下头,目光移到了林妈妈的装束上。

墨蓝色棉布长裙,裙角刺绣,玉色丝绸披肩,脖子上还戴着翡翠……

对于林家这对父子来说,这形象属于“你穿的这是什么鬼东西”那一类。

林妈妈跟着他的目光往下一扫,顿时笑了起来。

“没办法,晚上要帮人去看古董,就穿上这套‘工作装’了……”她利落得很,把披肩往地上一铺,裙子一提,盘腿在“酒席”旁边坐了下来,也不管周围有多少人中枪,豪爽地开起地图炮:“那群有钱人就这点品味,你不穿成这样,他们不把你当文艺工作者的。”

白小胥警惕地瞄了瞄她随身的东西,没发现食物,松了一口气,但还有保持戒心,生怕她一抬手就从披肩下面掏出一盒水果沙拉来。

“怎么,你们这是在煮酒?”林妈妈拎起注碗里的注子,细看了一下,眼角弯弯:“秘色瓷,法门寺那批东西我看过,这一套胎釉不错,注碗是六瓣,假的。”

看来,林郁那句干脆利落的“假的”还是有着家学渊源的。

不过,注碗的主人南仲远,是无暇顾及这些了。

此刻,他正颤抖着朝林妈妈伸出手:

“偶……偶像。”

作者有话要说:

林妈妈来教这群“未来的有钱人”做人了。

下章完结。

实体书会放白小胥番外,南仲远番外,还有程曦和林郁的H。

马上就要和小鱼再见T^T,不开心。

第118章 林郁和程曦的番外(三)END

林妈妈大概习惯了走到哪里都有南仲远这样突然冒出来的“粉丝”,淡定地和他握了手。

“我听小郁说,你喜欢古董文物是吧?”

“是的是的。”南仲远忙不迭地点头,表忠心:“您所有的节目我都看过,我经常一边做菜一边看你的节目,你讲玉器那节是真的讲得好,但我最喜欢的是瓷器,您说的,瓷器兼有玉器的温润和人间烟火气,既是记录古人生活的古董,又是具有美感和文化气息的文物……”

林妈妈淡定地点了点头。

林郁对自家妈妈的粉丝见怪不怪,他小时候爸妈都忙,回家晚,所以他常常在林妈妈的工作室待着,常有小青年一腔热血地过来拜师,也有抱着东西过来鉴定的,看他脖子上挂着钥匙,坐在工作室门口的台阶上看书,摸摸他的头,夸他乖。

林妈妈在这个“酒席”旁坐了下来。

程曦家的露天泳池在楼顶,周围也摆了躺椅,但南仲远偏偏建议大家坐在地上,摆了张矮几,红泥小炉煮着酒,旁边摆了几碟精致小菜,刀工好,卤牛肉切得蝉翼一样薄,五香花生,红油牛肚,酸辣味的海带结,还有一盆正当季的麻辣大螃蟹,水果拼盘摆得漂亮,用南仲远的话说,这才是朋友之间喝酒的喝法,怎么舒服怎么畅快怎么来。

林妈妈尝了两块牛肉,赞许地点头,南仲远狗腿子一样,笑眯眯在旁边“伺候”着。

“这个卤牛肉是我从山东一个老字号弄来的老卤,传了几百年,足足三十多味卤料,一半是中药材……”南仲远献宝一样。

林妈妈喝了半杯青梅酒,看了一眼南仲远:“听说你喜欢建窑天目盏?”

南大店主顿时不好意思了。

“研究过一点点。”南仲远倒是谦虚得很。

“我家里倒是收了几个建盏,送个给你好了。”林妈妈爽快得很。

南仲远瞬间震惊了。

“可是……可是我用茶碗吃面……”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林妈妈。

“你还把秘色瓷放在火上烤呢。”林妈妈毫不客气地吐槽:“没关系,你是真心喜欢就好。我送你一个。你会爱惜的吧?”

“我……我一定不拿它吃面。”南仲远已经感动得语无伦次了。

“小事。”沈白鸿豪爽地一挥手,似乎想到什么,又皱起眉头:“我听小鱼说你那个面很好吃,是怎么做的。”

白小胥和林郁齐齐倒吸一口冷气,只有南仲远还后知后觉,非但如此,整个人还因为“偶像终于有用到我的地方了”而开心得不行。

“哦,那个面是这样做的……”

沉浸在感动之中的南仲远,丝毫没有意识到,他现在正在教的这个“偶像”,做的东西,是足够把他的菜全部变得面目全非的厨艺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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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白鸿性格很爽快,和林爸爸这种一层层读上去的学院派完全不同,她当初进这一行,完全是兴趣,上学时偏科就偏得厉害,数学及格都难,文史却精通,过目不忘,每天放学之后就往花鸟市场钻,去寻摸古董。当年时局和现在全然不同,没有信息爆炸,没有网络,玩古董的跟戏剧票友一样,都是私底下一小撮人一小撮人地玩,连地点都跟打游击一样,不知道哪天在哪个人家里又聚了一场。她一个女大学生,也钻在里面,听那些老头吹牛侃价,也看多了他们神神秘秘地掏出一个包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宝贝古董,见了不少深藏的好东西。

后来自己眼力好了,还和人结伴去乡下收东西,那时候人口流动不像现在这样大,不通车的穷乡僻壤她都去过,看中人家堂屋里的油腻腻的饭桌,只伸手一搭,心里就笑了。搬回来洗洗刷刷,竟然是一件紫檀木的八仙桌。也用S城几块钱一个的搪瓷脸盆换过人家家里装野菜汤的青花瓷碗,碗底是明朝官窑的款。

所以她想混进一个圈子,是很容易的。当初S城那些精得不行的玩古董的老头都被她唬得团团转,一个个要给她介绍自己儿子,何况是现在这几个叛逆期都没过完的小屁孩。

白小胥是早就认得的,南仲远把她当偶像,拿了大螃蟹在火上烤,烤完就递给她。就连秦陆这样的人,也对她很是尊敬。

但是晏斯梵一直懒洋洋地坐着,没有多说话。

沈白鸿喝着青梅酒,应南仲远要求,给这堆围在自己身边的年轻人讲当初翻山越岭去收古董的趣事,南仲远身为忠实粉丝,在旁边提供图片做参考,拿了钧窑白瓷盏的照片给他们传看,一堆人讲得开心的时候,沈白鸿眼一抬,看见晏斯梵正侧着脸,懒懒地看楼下的花园。

白小胥虽然平时在晏斯梵面前动不动炸毛,有好东西还是第一个想到他,递过手机给他看:“看这个杯子!好不好看……”

晏斯梵略扫了一眼,勾了勾嘴角,没有说话。

抬起眼睛,恰对上沈白鸿的目光。

两个人都是聪明人,只不过一个道行深些,一个年纪轻点。沈白鸿平时看起来爽快豁达,其实一颗七窍琉璃心,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她都清清楚楚。晏斯梵这种人,她一眼就看出是什么类型。

但白小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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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酒,大家收拾东西转战到楼下,人都走了,沈白鸿裹着披肩,看到晏斯梵靠在天台边缘吸烟,走了过去。

晏斯梵虽然背对着她,感觉却敏锐,也给程曦面子,叫了一声:“林伯母。”

“你是晏斯梵?我常听小白说起你。”沈白鸿语气不缓不慢,从容得很。

晏斯梵笑了一声。

“他一定跟你告了不少我的状。”

沈白鸿看了他一眼。

青年的脸沉在黑暗里,被月光照出来优美轮廓,嘴角带着点轻巧的笑意,似乎在嘲笑这个世界。

他这样的人,早年,她是见过的。论外貌论出身论心机无一不好,是真正的天之骄子,活得,自然也很天之骄子。

“小白这个孩子,我和他父母有私交,算是看着他长大的。他这孩子看起来聪明,咋咋忽忽,其实骨子善良得很,比小郁还单纯。”沈白鸿裹着披肩,慢悠悠地说:“你逗他可以,不要玩他。”

晏斯梵向来是慵懒散漫,他天生有这种影响别人的气场,能这样一针见血的人不多,不过毕竟沈白鸿道行高深。

他勾着唇角笑了起来。

“我身边的人多得很,何必玩他。”

“但愿你说话算数。”沈白鸿看着正在草坪上蹲在林爸爸身边给他递东西修花园灯俨然忠心小马仔的白小胥,忽然笑了一笑:“遇上他,也算你的运气。”

晏斯梵只是笑了一声。

“我知道你不信。”沈白鸿看着他:“我看得出来你很聪明,我年轻的时候也聪明。觉得这个世界没有我不懂的,没有我学不会的,所以事事聪明,高高在上,觉得什么东西都在我掌控之中。但到我了这个年纪,你就会知道,真正聪明的人,是知道什么时候该聪明的。对有些人,是该聪明。但是,对有些人,你该糊涂一点,以诚相待,在他们面前耍聪明,太下作,也太糟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