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族之我被伴侣逼成战神 第344章
作者:小土豆咸饭
“真滴。可以吃吃吗?”乖乖崽脸蛋擦干净,小手也洗得白白净净, 就连身边的玩具鸭鸭都围上了吃饭用的小围脖。
提姆看着一阵心软,忍不住抱起幼崽,让他坐在自己腿上,“当然可以。”
扑棱这么大的时候,也贪吃。
“唔呀!”乖乖仰起头,眼睛亮晶晶,咧嘴对好人叔叔笑,“嚒,要那个。”
柏厄斯冷着脸把蛋糕挪到自己面前,用事实展示自己的态度。
提姆抬手打掉他的手,重新把蛋糕拖到幼崽面前,仔细用小叉子分出小块,拿一份送到乖乖嘴边。
“谢谢叔叔。”乖乖崽被柏厄斯教育得很好。
说话慢一点也是口腔还没发育完善,咬字不清楚,可这样反而更加可爱,纯天然的崽里崽气是任何人都模仿不来的。
提姆都要梦回自己养崽的日子了。
那时候的扑棱是多么乖巧的孩子啊,会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好好念书,认真锻炼——他目光扫到面前的大只本尊,脸色骤然垮掉——不像是现在,品性恶劣,都不晓得和谁学的。
“提么叔叔。”柏厄斯努力克制自己的脾气,冷静道:“乖乖应该念书了。”
提姆:“这么小念什么书。”
“我像他那么大,都开始背词典了!”
柏厄斯看着幼崽一个人吃掉整个蛋糕,用鸭鸭围兜擦擦嘴,对自己笑。他刚狞笑片刻,还没来得及吓唬这个臭小子。提姆抬起眼,柏厄斯不得不整理表情,目视自己的崽模仿自己,奶呼呼喊“提么提么”,整个扑腾到提姆怀中。
好想揍崽。
柏厄斯心里只有这个想法。
(四十二)
乖乖实在是太像柏厄斯了。
准确点,他简直是一比一复刻了幼崽扑棱。
提姆那腔对义子恨铁不成钢的怒火,很快转化为“重新来一次”的亢奋。只要幼崽乖乖乐意到他这里玩,提姆从不会拒绝,他就像小时候带扑棱一般,会给乖乖喂饭,给他念书,陪他一起玩模拟指挥战,还会给他的玩具鸭鸭做小衣服。
乖乖马上喜欢上提姆叔叔了。
他近期爱好是穿着提姆叔叔给自己做的漂亮衣服,在雌父面前炫耀一会,惹得雌父怒火中烧后,溜着雌父到提姆叔叔面前,自己再委委屈屈掉金豆子。
很好玩。
乖乖崽太喜欢这种扮演游戏了。
可惜,他永远斗不过自己的雌父。某天一不留神,还是被柏厄斯逮住,脱掉裤子,按在膝盖上吃顿竹条炒肉片。
“呜呜呜啊呜呜呜。”
“不许哭。”柏厄斯边给幼崽擦眼泪,边教育他,“故意惹雌父生气,就要做好被打屁股的准备。”
乖乖停顿一下,不管,继续哭。
柏厄斯只能逮住他的脸颊,持续教育道:“叔叔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我们乖乖不要打扰叔叔。”
乖乖崽才不听呢。
雌父别以为他小好糊弄。他天天和提么叔叔在一起,能不知道提么叔叔要做什么事情吗?
“提么,提么就,打呜呜打打你。”
柏厄斯呼吸停滞片刻,有点想把营地里所有的打印设备砸个稀巴烂。
(四十三)
提姆在柏厄斯的营地里过得很规律。
早上起床,用沙袋锻炼,吃饭,中午休息半个小时,继续锻炼,吃完,晚上观察星空,锻炼,睡觉。
中间多了一个乖乖崽。
大体没什么变化。
柏厄斯作为少将,也没有每天都变着法子黏糊提姆。他更多是把自己的继承人捉回来,边教育崽,边被提姆教育。
堂堂少将!居然变成这对老少中间的夹心受气饼干。
柏厄斯感觉自己性/欲都少了许多。乖乖再来找他玩,得好一顿黏糊贴贴,说许多“雌父棒棒”的夸夸,才能让柏厄斯臭脸变好。
“雌雌。提么鸭鸭。”
“嗯。”
“我和鸭鸭,一起困困觉。”
“嗯。”
柏厄斯拍拍他的小屁股,叹气道:“去吧去吧。”
人都在自己的地盘上,总不会出什么事情。
柏厄斯如此想着,第二天就听到提姆越狱的消息。
“长官,真的不需要我们把他抓回来吗?”
“不需要。”柏厄斯平淡地说道:“他跑不远的。”
(四十四)
提姆跑出去四个小时候,被柏厄斯抓回来。
一同抓回来的还是提姆那只鸭子玩偶。
柏厄斯一只手拽着提姆,一只手掐住玩具鸭鸭脖颈,叹息道:“为什么要跑呢?是乖乖不乖吗?”
乖乖崽抬起头,对雌父的污蔑大声抗议,“乖乖最乖了。”
起码在提姆叔叔面前,他是个乖宝宝。
提姆一言不发,他用沉默反抗柏厄斯的行为。其实他们中间没什么深仇大恨,只是立场问题。
“跟着新军不好吗?”
提姆不说话,乖乖崽用脸蹭他的手背,他也只是沉默把手背抽出来。
柏厄斯继续劝说道:“皇族已经没落了,国内各种势力简直是一团糟。”
“你知道反叛军领袖是如何起家的吗?”
柏厄斯道:“我知道。”
“你既然知道,还选择跟随他。”提姆叱责道:“他是卓旧的旧部,那个发动了种族大屠杀的卓旧的继承人!你选择跟随这种刽子手?”
柏厄斯没有经历过那个残酷的年代。
他自小在恭俭良和禅元身边长大,他还未成年就跟着雌父雄父一起经历杀戮——死亡,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在大屠杀没有落在自己头上之前,他不会感觉到恐惧,他只会感叹自己为什么不是其中的既得利益者。
“我相信这不是第二个‘卓旧’。”
柏厄斯拿着自己的命运在赌。
有一个瞬间,他领悟自己不应该把提姆继续放在身边,作为一个投机者,一个军雌,他追求的名利,注定与提姆的正义相违背。
他应该放手了。
“我不过是选择赌一把。”
“不幸死掉,也是我活该。”
柏厄斯站起来,推开门。
门外是春风,是日光,是新鲜的泥土味道与机械装甲的金属味。
“你想走,就走吧。”柏厄斯道:“下次再见面,希望你不要阻碍我。”
提姆看着他,站起来,毫无留恋地离开了。
(四十五)
“雌雌。”
“嗯。”
“提么走了?”
“嗯。”柏厄斯放下笔,抱起乖乖崽。他把自己的脸埋在幼崽热乎乎的发旋中,低声叹息道:“雌父还以为,他会为了你留下来呢。”
毕竟,乖乖和他小时候长得太像了。
柏厄斯对这一小小的意外,加以利用。他承认自己抱有“用孩子拴住提姆”的恶劣想法,他错觉提姆对他还有一些亲属之间的情感。
现在看来,是在做梦。
提姆对他那些长辈的道义,会不会随着他的投机倒把彻底消失呢?柏厄斯抱着幼崽悠悠然想着:也许自己一方大获全胜,再去把提姆叔叔抓过来,关在屋子里,看他每天摆弄着臭脸,一丝一毫不让自己碰?
不。
那和支棱蠢货有什么差别呢?
柏厄斯又不需要一个玩具,一个发泄工具。
他喜欢提姆,是因为他身上有一个指挥官独立的人格,一个上流社会军雌独特的魅力,一种罕见的正直与老好人气质,以及一段无法代替的时光。
柏厄斯无法接受提姆变成自己的玩物。
“唉。你说,你怎么不再可爱一点呢?”
乖乖崽气得呼呼乱蹦,“窝。可爱的!可可爱爱的!”
柏厄斯哈哈大笑,笑得泪花都出来了。
(四十六)
之后就是打仗。打仗。还是打仗。
柏厄斯赢多输少,用兵诡谲,经常冷不丁杀对手一个回马枪,硬生生吃下一大块地盘。他也不太爱出动大部队,经常两三个小队率先搅乱对手视野,自己出手生擒敌军首领,各个部队再宛若水草,绞杀掉落池塘的猎物。
他在战争中被击伤了左眼,幸运地是没有到挖除眼球的那一步。
禅让千里迢迢跑来给他动了手术,柏厄斯阴差阳错打开了脑域,双方进行了友好的兄弟同盟。禅让心满意足带着自己的雄虫溜达回基因库老家,留下一个嗷嗷乱叫被拐骗至此的军雄雅格。
“花花。”
“雅格。”
柏厄斯看得牙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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