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太子 第2章

作者:我即江湖 标签: 不伦之恋 近水楼台 前世今生 玄幻灵异

  一时间光芒大炙。

  九天之上又响起隐隐雷鸣。

  “臣此举已然违背天命,”北帝庆甲突然面无表情的开口:“只求帝君得偿所愿之时,酆都能得帝君庇护一二。”

  糅兴却没有看他。他专注的凝视着手掌心里的那团越来越活泼的光球,举世无双的玉瞳里带着由衷的喜悦。

  “帝君?”

  糅兴抬头,漫不经心的颔首:“可。”

  北帝僵硬的面容似乎放松了一些,他俯身行礼,然后转过半圈消失于湿漉的地面。

  “今日子时夜半,太子投胎之时,帝君莫忘。”

  投胎

  糅兴仰望天空,那九天之上电闪雷鸣,却显然与龙兴云雨不同,乃是所谓天怒。

  “帝君,时辰快到。”东海青龙王显仁算了算时辰,对糅兴说。

  糅兴看向自己手中光球,他所感受到的那一丝微弱的温度,孕育着他唯一的孩子。

  “我儿…”他把光球举到眼前,贴到自己额头微凸的地方,那里是龙角所在之处。

  龙气掩去,他要如何在万千红尘中寻到他的孩儿?即便这是不得不为的选择?

  “帝君!”显仁略显焦虑的低喊。

  “也罢——”糅兴蹙眉轻叹,左手宽袖拂过右手光球,那一层炙亮的光顷刻微弱许多,如同蒙上一层薄纱。他玉白的指尖在空中微微一搅,面前便凭空出现了一个旋转的黑洞,内里光晕流转,似是闪过无数影像,细细看去却又让人晕眩。

  手里的光球安静的伏在掌心,一团温热的就像是什么可怜的小动物,不舍得离开他的身边。龙帝糅兴黄玉般的瞳孔收缩起来,脸上罕见的出现了犹豫的神情。

  他从未有过担心的情绪,对待任何人事皆是如此…可面前这个却是他来之不易的孩儿。

  且这般弱小。若不是…他又岂会在孩儿尚未化形之前就让他独自飘零异界?

  想到这里,他俊丽无双的眉宇间闪过阴郁暴戾的神色,很快压抑在平静无波的表象之下。

  手指微动,那个不停旋转的黑洞一瞬间就把光球吸了进去。

  “帝君无需担心,太子转过数世,吾等所在之处不过弹指一瞬。”显仁墨绿色的发丝柔顺的垂下,他碧波一般的眼睛温和的注视着渐渐消弭的黑洞,声音低沉柔和。也许此刻,那个可怜的孩子,已经重新转世投胎在现世,也说不定。

  糅兴没有说话,他只是向前方走了几步,指尖碰触那个黑洞,明黄色的身影就消失在众龙面前。

  竟是追随龙魂投胎之处而去。

  “帝君如何又不听劝?!”红龙王昭明目瞪口呆,继而神情暴躁。他从挺拔的鼻尖喷出一股带着火星的龙息,愤怒的来回踱步,“万一那天帝又来找吾等麻烦——”

  “帝君所为岂是你我所能质疑?”显仁摇摇头,又露出讥讽神色:“况且天帝又能拿吾等如何?难道他说我龙族太子是妖孽,吾等就须把太子奉上,去替他守那有去无回的十八层幽冥?”更何况糅兴乃他四人兄长,万年来不过得此一子,怎可轻易妥协?

  “且住,”西海龙王打断他们的争论:“那袁天罡又转回了。”

  “待我拿这些蝼蚁撒撒火!”昭明又喷出一缕龙息,红棕色的眉毛高扬入鬓,瞳仁如同火焰一般燃烧起来。

  显仁没有说话,只是伸出修长的手轻轻按住他的肩膀。

  昭明一对上那双东海碧波潭一般的眼睛,火气就不由的渐渐熄止。

  “帝君。”一直没有吭声的北海黑龙王崇礼,突然对着他们背后的方向低声行礼。

  昭明楞了一下转回身,龙帝糅兴明黄色的身影的确在那里,就像是从未离开。

  “帝君?”他讶然问:“怎地如此之快?”难道未曾找到?

  东海龙王显仁却已然明了:“帝君已找到太子转世人家?”

  糅兴仰头望向天际,玉白的下颚线条从黑色卷曲的长发中微微露出,在即将天明的光线里模糊不清。

  “已然九世轮回。”

  显仁愕然。

  那个世界的时间流逝竟然是如此之快吗。

  糅兴看向他,黄玉般的瞳孔宛如正午烈阳,带着浓烈的笑意。

  “这第十世,就在这炎黄大地上。”

  同一时间,一道黑色的光飞入长安近郊一处竹林里,最终没入正缓步而走的妇人腹中。她侧过头,募地捂住肚子,秀美容颜上不安的神色越发明显。

  恰是王氏郑蕙娘。

  轩辕,黄龙体。即位龙帝,五行属土。黄龙者,四方之长,四方之正色,神灵之精也。能巨,能细,能幽,能明,能短,能长,乍存,乍亡。王者不滤池而渔,德达深渊,则应和气而游于池沼。

  龙帝糅兴,子嗣艰难。玄黄大地大唐年间,龙女骊珠为其诞下龙子,龙城举城欢庆。岂料此子甫一出生便天有不祥之兆,上界以为祸,囚其魂魄,命此子一旦化形即前往地狱十八层替烛九阴之职。龙帝大怒,挟旧时之恩,令酆都北阴大帝归还龙子之魂,遂掩其龙气,送其轮回异世。

  龙太子于第十世重返现世,投胎入长安城郊一郑姓女子腹中,于现世不过一瞬而已。

  故事自此开篇。

  

  第2章 黎婴

  

  2011年年末。

  黎婴匆匆忙忙提着一袋子菜赶到车站,挤上了七点半最后一班108路公交车,不由松了一口气。明天是礼拜天,今天却还是要加班,好在他中午午休去超市买了点菜,不然晚上回去又只能泡泡面凑合了。

  冬天天黑的早,公交车内只有微弱的光,又正是人多的时候。黎婴仗着自己个头不矮,直接把住吊环的横梁,左手紧攥着环保布袋子,随着四周拥挤的人来回的摇晃。刚过去三站路,裤子口袋里就嗡嗡嗡的震动了起来。

  这个外表清秀的青年不由不耐烦的皱起眉,只瞪着眼朝黑漆漆的车窗外瞅着,不去理睬手机。

  来电的人显然很有耐性,约震了三十秒就停了,然后等过了七八秒,又开始震动。黎婴住在比较靠近城市新区的地方,公交车走走停停过了四十来分钟才到,他下车的时候,车里已经没什么人了。

  刚消停一会儿的手机再次震动。黎婴快步走到人行道上,呼出一口白气,才伸手把他那个诺基亚机子给掏了出来。

  “许冰,”他沉着脸接起电话:“你到底要干嘛?”

  “你人在哪儿?”

  黎婴讥讽道:“你都是要结婚的人了,就别一副咱俩儿很熟的德性了成吗?”

  “你在哪儿?”电话那头的人非常执拗的问。

  “你他妈关心你女朋友去——我在哪儿关你屁事!”黎婴一股子火气直冲上头,骂完直接挂掉。

  他抬头发现路过的一个女孩看了他一眼,不由窘迫的红了脸,好在路灯还在几米外。黎婴迅速的深吸口气,借着冷冽的空气降温。

  说实在的,像刚才那样骂出来,挺痛快。

  他咧开嘴笑了一下,却发现眼角有点灼热。

  电话没有再震动。

  黎婴习惯性的从领口捏出一块玉玦,微微的温度让他感到好过了很多,也冷静了下来。这没什么,早在当初和许冰谈恋爱,他就知道这段感情不会有啥结果。

  虽然…人有时候会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觉得残酷的未来离自己太远太远,它会发生在很多人身上…但是不包括自己。偏偏,他遇上的就是最坏的结果。

  黎婴慢慢向前走着,冷风从围巾的缝隙里钻进去,让他打了个哆嗦,脖子上顿时起了一片鸡皮疙瘩。他微微皱着眉出神,一只手仍然捏着脖子上的玉玦,熟悉的触感就仿佛已经融进了他的皮肤里,没有任何违和感。这块黄色玉玦从他出生起就陪伴着他,养父曾经找人替他相看过,这竟然是一块儿古玉,相当值钱。

  他也因此,一直认定丢弃自己的家庭,其实应该很有钱。那就意味着,他并不是因为父母贫困或者身体有残疾被抛弃的…如果他在自己的生身父母身边长大,是不是根本没机会认识许冰?

  又或者,他此时根本不会因为许冰的离去而伤心?毕竟什么都没有的他,才会因为唯一的恋人离开他而痛苦。

  黎婴情绪低沉的想着心思,指尖摩挲着暖热的玉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心情不好或者情绪起伏太大的时候,摸这块玉就会很快平静下来。已经养成了习惯。

  你看,一块玉,也比人有用。

  黎婴住的地方在附近新建的高档小区的小高层里,当初和许冰同居,就租了一整套。租金其实也不贵,主要因为是毛坯房,而且小区地方比较偏,周围的便民设施都还没有建设齐全,生活不是很方便。

  这让这个小区显得有些荒凉。

  黎婴乘坐电梯上了十楼,在右侧走廊的最里侧的那扇门就是他租得房子。他把玉塞回衣服里,然后掏钥匙打开了门。

  灯泡显得很昏暗,不过里面的摆设看起来还是挺舒服的感觉。黎婴在没有离开养父家之前,过的生活也算是不错,所以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不低。他和许冰租这套三室一厅的房子,租金没花多少,钱全部都用在买二手家具和添置一些小物件上头了。客厅有布艺沙发,有电视,还有两个深蓝色的落地灯,主卧里是一张大床,衣柜,床头柜,还有电脑桌,次卧里摆着他的画架还有许冰的健身器材,书房里就是书架沙发还有一台旧的台式电脑。厨房里的器具都很齐全,他还买了一个小的迷你冰箱。

  他换上拖鞋对着安静的房子叹了口气,先去把卧室的空调打开,然后去厨房淘米做饭。

  八点二十。

  黎婴把电视拖到卧室里,然后最后检查一遍门锁,回到卧室。前天出太阳才晒的被子,所以此刻他非常暖和的窝在被窝里,对着电视无聊的换台。屏幕上热闹的声音更加衬托出屋子里的寂静,还有他的寂寞。

  但是他迟早都要习惯,正是长痛不如短痛。

  他的视线不知不觉移到电脑桌上,那台笔记本许冰没有带走…也是,人家现在有钱了,结婚以后也会有权有势,娇妻在侧。人生应该有的都会有了。

  笔记本又算什么?

  黎婴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全身心都在泛酸,简直就像是闹别扭的女人一样,不由一阵恶心。

  难道有了?

  他神经质的摸了摸平坦的肚皮,然后抓狂的滚进被子里把自己卷成寿司。他要是真有了,非得挺着肚子去闹许冰的婚礼————你!就是你!竟然对俺始乱终弃!!!

  混蛋!!!

  “啊啊啊啊————”黎婴闷在被窝里歇斯底里的大叫,叫到最后浑身无力的瘫在里面差点把自己闷死。

  “不行!”他猛地掀开被子坐起来,“我怎么可以这么颓废?!”

  黎婴在心理斗争五分钟之后,决定去附近的酒吧放纵一回。说干就干,他立刻翻身下床,打开衣柜翻找衣服——好吧,他从小到大都是好学生,穿衣服从来没有露过脖子以下胳膊肘以上部位,短裤一律到膝盖,许冰曾说他要是女生绝对就是古代贞女。

  衣柜一打开泾渭分明,左边一溜都是颜色鲜亮时尚的名牌衣裤,右边一溜都是衬衫牛仔裤西装裤,所以很明显,左边是许冰的,右边是黎婴的。

  “这里面还有我的钱呢…”他盯着许冰的那些衣服发了一会儿呆,有些郁闷的嘀咕。不止是钱的问题,这里面有哪一件他没给许冰熨过?两人情浓时,他从来不觉得为许冰下厨或者熨衣服很委屈,但是现在,他为自己不值。

  现在这种年代哪还有他这样,既不是老娘也不是帮佣却天天伺候他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当然,他必须承认,许冰也负责家里的一切家电维修,更换灯泡,负责晾衣服,负责洗碗筷…许冰很好,很好。

  只是不再属于他。

  黎婴狠狠的擦掉眼泪,最终还是拿下自己的衣服换上,带着钥匙和钱包就出门去了。

  这个家实在太安静,他待不下去。

  这附近没什么娱乐,却出奇的有一家很大很不错的酒吧。以前许冰公司年终聚会的时候,曾以表弟的名义带着他一起凑热闹,聚会的地址往往都选在市中心的几家出名的酒吧。不过市中心地价昂贵,那些酒吧往往都不大,不像黎婴家附近这一间,不但占地面积大,而且风格雅痞多元,既有酒吧的热闹,也不缺私密空间的静谧。因为是打通了好几套从一楼到三楼大户型的墙,外头竟然还有个不错的小花园,在夏天的时候,他们还参加过露天Party。

  这是一间G吧。

  黎婴推开沉重的大门,里面的喧闹立刻传了出来,简直就像是两个世界一样。

  “杰,给我来点够劲儿的!!”他在吧台前面坐下,大声对正在音乐的嘈杂中低头擦酒杯的调酒师喊。

  杰抬起头,露出一张二十七八温和俊秀的脸庞。他身材颀长挺拔,留着一头挑染着深紫色的利落短发,肤色匀净,鼻梁挺拔,笑起来的时候显得非常的温柔。

  黎婴一直觉得杰的气质和酒吧很不相符,但是后者却安安稳稳的在这里做了四年多的调酒师,他对于每天十二点以后的淫靡视而不见,是那样的淡定。黎婴喜欢杰,甚至于他总是想,如果和他谈恋爱的是杰,他们一定不会像他和许冰,就这样轻易的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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