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俏夫郎 第138章

作者:林下夕 标签: 穿越重生

第一百四十一章 我的体力你还不了解

  许灏瑞大手贴着小夫郎腰侧揉按,温声细语道:“睡吧,我给你揉揉。”

  林清玖窝在他怀里轻嗯了一声。

  小憩了约两刻钟。

  林清玖睁眼后第一件事便是抬头去看许灏瑞醒没,见人合着眼,他又乖乖地趴回许灏瑞胸前。

  正在闭目养神的许灏瑞察觉到了他的动静,勾唇,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把小夫郎抱起来,履行承诺。

  林清玖杏眼睁得圆溜,“醒了呀?!”

  “嗯。”许灏瑞含笑回了一声。

  他把小夫郎放到椅子上,拿了把梳子,给他梳发,理顺青丝后,将其耳后上部分的头发握紧,右手拿着簪子给小夫郎盘发。

  林清玖一直弯着唇,举着许灏瑞先前给他买的琉璃镜,照着身后神色认真的人,笑眯了眼。

  第一遍盘歪了,许灏瑞瞄了小夫郎一眼,默默地把簪子取了重新盘。

  还歪,再来。

  连接着重盘了三遍,才勉强入眼。

  “好了,清哥儿。”

  许灏瑞满意地拿过小夫郎手中的镜子,给他看他盘出来的发髻。

  林清玖也不管他盘得如何,满心欢喜地转过身,抱住了许灏瑞的腰,小声雀跃道:“谢谢啊瑞,你真厉害。”

  许灏瑞笑而不语,给他理了理长发。

  尽管上午在场的村民都未将吴晋说的话当真,可也忍不住拿来当饭后谈资,背地里讨论起林清玖的来历。

  宝姑回许家老宅一趟,告知他们,自己目前的落脚之处,回来的路上碰到三五成群的大娘大嫂子们在聊得火热,她不由上前听一耳。

  有一大娘扫了圈在场的人,压低声音道:“你们可还记得,小猎户家的夫郎是啥时候来咱们村里的?”

  有人回想着,道:“当初似乎是未成婚前,便住在了小猎户家里,村里好讨论了好一阵,对哩,小猎户他俩成亲时,小夫郎是从村口租的院子出门……”

  大家相互看了看彼此。

  “所以许小夫郎好似真的没有娘家?”

  “你们说这小夫郎有无可能,真如那书生说的那般,从那地方来的?所以我们全都从未见过他的娘家人。”

  宝姑听得一头雾水,忍不住问,“嫂子们在谈什么呢?我们清哥儿咋了?”

  大娘们见是当事人的姑姑,瞧她还不知上午的事,便与她娓娓道来。

  “嗐,也没啥,就是今日上午,你那童生弟弟的两同窗来咱们村里,遇到了小猎户夫夫,一书生拿着小夫郎的画像,非说是在隔壁的临安县那什么馆见过许小夫郎。”

  宝姑不解问:“什么馆?”

  大娘讪讪道:“说是,南风馆喔。”

  宝姑从头到尾捋一遍她们说的话,才明白过来,怒道:“哪个杀千刀的胡说八道,毁人名声呢!”

  “哎,迎宝你别气,咱们都知道那人是胡编的,那书生上午还给小猎户他俩道了歉呢。”

  “不过欸,小猎户和他夫郎是怎认识的啊?我记得当初,他俩还未成亲就住一块,村里人人都知道小猎户有个漂亮的未婚夫郎,但没听人说小过夫郎家在何处啊。”

  “迎宝,你是小猎户的姑姑,你应该知道的吧?”

  宝姑挺直了腰杆子,道:“我当然知道,人小哥儿当时是去投奔亲戚,后来遇难被灏瑞救了回来,这不一个未娶,一个未嫁,看对了眼,我便请了媒人给他俩说亲,成了亲,清哥儿也不必去投奔远房亲戚,加上找也没找着。”

  “总不能每个没了爹娘,去投奔亲戚的哥儿和丫头都要被人说是小倌和青楼女子,人家爹在村里或许没有兄弟族亲,才被迫离村投奔他人。”

  “寡妇门前尚且是非多,更何况一个无依无靠又未成亲的哥儿,那不得被人欺负呀。”

  “灏瑞不也是早早的没了爹娘,只不过是个小汉子,比哥儿和姑娘,一个人过日子方便,嫂子们说说是不是这个理?”

  大娘们点头。

  “所以说,有的人就是坏,故意抹黑这些无依无靠的哥儿和姑娘,也不知道有何目的,咱们这么把年纪的人,这些理都懂,大家背地里就不要胡乱讨论了。”

  “哎,迎宝说得对,我们不说了。不说了。”大娘直摆手。

  宝姑点点头,跨着小碎步,往村尾走,心底直犯嘀咕,好端端的,兴文回村里也算了,咋还带了同窗在村里晃悠,那书生又作何无端针对清哥儿。

  她想往许颢瑞院子去,旋即想到他们已知晓,便脚步一拐回了自家里。

  到了家里,她和良锦铭说起了这事,良锦铭是知道些许隐情,安慰道:“娘,就别操心了,你看灏瑞他俩都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说明那书生说的都是假的。”

  “你说什么呢,酿当然不信别人乱说的话,只是怕,那贺东家一直在找咱们两家的麻烦,这人会不会是贺东家派来的?”

  “可你小舅又和他们走得近,我要不要同他说一声?”宝姑问道。

  良锦铭转动了轮椅,“小舅这人娘你离他远些,上回村里土豆契约的丢失便有他一份功劳。”

  宝姑迟疑地点头。

  九月中旬。

  开始收获红薯,许灏瑞家里有十亩红薯地,起早贪黑地忙碌起来,除了行动不便的良锦铭,和帮忙照看侄儿的绣丫头,其余人都去了帮忙。

  而许灏瑞这边除了胖娃娃,全家一起出动。

  连沐风这个大少爷时不时也来搭把手。

  许灏瑞力气大,大家挖好后,都由他用箩筐运回院子。

  每日从卯时末挖至巳时四刻,即上午七点挖到十点,下午从未时四刻挖至申时末,一日三个时辰,一天便能挖个三亩地左右。

  自家院子堆满,便堆在宝姑她们现在住着的院子里。

  第一日挖了三亩地,一万二百斤,用了晚饭,许灏瑞就找了洛明轩,让其第二日巳时四刻找人将这些红薯拉走。

  挖了将近四日,得到的红薯近四万斤,按照当初的约定,许灏瑞只需卖一半给温承钰。

  减去四千斤的粮税,以及他家二十多亩的旱地留出六百斤做种薯,最终卖了一万七千七百,按八文钱一斤,收入了一百四十一两六百文。

  许灏瑞给宝姑、安哥儿、良生结了工钱,一日五十文。

  随后剩下的红薯,他教宝姑一家做红薯粉,就先前宝姑过来照顾怀孕的小夫郎时,他做过土豆粉,流程差不多。

  将红薯洗干净切成小块,用石磨磨成浆,用大木桶接着,加水搅拌,再用纱布过滤取红薯渣,过滤后的浆水装在其他木桶中,沉淀出红薯淀粉。

  把红薯淀粉加水搅拌成糊浆,在紧实的圆簸箕上铺上薄薄一层糊浆,上锅蒸一分钟,得到红薯粉皮,晾干后切成条状,便是红薯干粉,条状的红薯粉依旧需晾晒个两三日,才便于储存。

  工序不难,只是有些繁琐,安哥儿和宝姑跟着许灏瑞做一遍下来,基本掌握了技巧。

  这点繁琐工序对没有田地打理的良家来说,压根不算事。

  平日里再忙,许灏瑞也没忘记小胖娃的周岁生辰将至。

  灯火摇曳下的屋内。

  许灏瑞最终给胖娃儿取定了大名——许无虞,希望他和林清玖的孩子能常安无虞。

  他写在纸上,把林清玖拉到怀里,从后环着小夫郎,微弯腰把脑袋抵在他肩上,低声问,“孩子大名叫许无虞,希望他无忧无虑,清哥儿觉得如何?”

  林清玖低喃,“无虞,没有忧虑,好听,听阿瑞的。”

  “嗯,那就这么定下了。”许灏瑞侧头望着林清玖侧脸,低声问:“栗崽抓周的物品,清哥儿可要与我一同去置办?”

  林清玖忙不迭地点头,“要的,阿瑞。”

  他转身抱住许灏瑞强劲有力的窄腰,微仰起小脸,澄澈的杏眼里倒映着许灏瑞的影子,略带担忧道,“只是我们去镇上,冯聚财和贺兴旺必定会又派人找我们麻烦。”

  自从那书生到村里胡说过后,接下来的日子也总有附近村子的地痞流氓,到他们院外闹事,虽每次都被许灏瑞武力镇压,却也给村里带来不少麻烦。

  地痞闹事不成,便到到地里偷挖他人的红薯,后来村长不得不组织村民,轮流到地里巡视,无特殊情况,一律不许外村人进村,情况才好了许多。

  冯聚财他们也不敢硬闯这个正在推植的村子,怕闹大了招惹到容川县县令,只好磨着后牙槽,在村外候着机会逮人。

  许灏瑞低头轻啄了一下他朱唇,又吻了吻他微蹙着的眉心,安抚道:“明儿,我带你从山里去隔壁镇上赶集,保管不会让他们发现。”

  林清玖杏眼一亮,兴奋道:“好。”

  许灏瑞吹熄了油灯,抱起小夫郎上了床。

  “早些歇息,明日咱们早点起来。”

  最后一道暖光熄灭,黑夜里仅剩繁星闪烁,与蟋蟀欢鸣。

  寅时四刻,许灏瑞悄悄起床,熬了锅红薯粥,烙好鸡蛋饼,蒸了七八个红薯,才回房将林清玖叫起床。

  他蹲在床边,轻轻地摇着小夫郎肩膀,轻声喊道:“清哥儿起床了。”

  林清玖翻了个身继续睡,许灏瑞担心没把小夫郎叫醒,反倒叫醒了早睡的栗崽,只好取下林清玖的外衣,将人裹起来,套上鞋子,就这样把人抱了出去。

  闻着熟悉的味道,林清玖丝毫无察觉,仍旧睡得香甜。

  许灏瑞垂眸宠溺地笑了笑,还说要和他一块去赶集,到头来喊都喊不醒。

  到了灶房,许灏瑞把小夫郎放到腿上,替他穿好衣裳,捏着他小鼻子,在他耳边喊,“起来了,宝贝。”

  “唔……”林清玖挥开鼻子上的手,歪头蹭了蹭酥痒的耳朵,艰难地睁开眼,含糊道:“好困。”

  脑袋又埋到许灏瑞怀里。

  “那要不,清哥儿留在家里,我一个人去?”许灏瑞疼爱地摸了摸他小脸。

  林清玖摇头,迷糊地坐起来,“不行,我也要去的。”

  他使劲眨了眨睡眼,站起来,半眯着眼摸索着去洗漱。

  许灏瑞跟在他身后护着,在人漱完口后,把帕子递道人手边。

  盛了两碗粥,又拿出了四个红薯,和六张烙饼,剩下的留在蒸笼里温着,留给张大壮。

  用完早饭,许灏瑞敲门叫醒了他师傅,把栗崽抱给他,并说了他们到隔壁镇赶集。

  “成,路不好走,你们小心着了些。”张大壮叮嘱几句,便抱着栗崽回房。

  他给小夫郎盘好发,揣上银子,背着背篓,篓里装了水袋和两顶草帽,一把猎刀,便出门。

  林清玖穿着绯红色的外袍,肌肤白皙俏丽美艳,许灏瑞依旧是一身灰扑扑的短打,高大挺拔俊美沉静。

  林清玖趴在许灏瑞肩上,闭着眼,与他说话,“阿瑞,累了要告诉我昂,我可以自己走的。”

  许灏瑞笑道:“我的体力,清哥儿还不了解,轻轻松松便能抱着你一晚上,困就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