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温柔攻养大后 第67章

作者:常安十九画 标签: 强强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甜文 近代现代

  林简微微一怔,随即小幅度地点了下头:“醒了。”

  “好。”沈恪忽然说,“那我们谈谈。”

  林简无法不暗自怔然,此情此景,这句“谈谈”,像是一下子将他带回到年幼时光,那段被沈恪养在家里的日子,有很多次,沈恪也是这样平静温和地对还是个孩子的他说,我们谈谈。

  谈什么呢?沈恪行为处事有自己的一套原则和理论,面对这人生海海泛舟而行的大千世界,更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与风骨。从小到大,林简听到的、学到的处事态度,都源于这个人。

  处事不惊,遇事不乱,戒急戒躁,行稳致远。

  而多年后,两人对坐在清晨柔阳之中,沈恪又说,我们谈谈。

  林简抻了张纸巾擦过嘴角,继而将那薄薄的一张纸攥在手心,低声问:“谈什么?”

  沈恪静了静,目光从他隐约发白的指骨上移开,落到他酒后仍显苍白的脸上,说:“谈谈我和你。”

  林简一言不发,一颗心被这句轻缓的“我和你”拉扯得忽上忽下,坠在半空没有着落。

  “如果上次在竞标会上,我们没有遇到……”沈恪说到这很轻地皱了一下眉,仿佛这是个让人并不太开心的假设,过了一会儿才继续说,“那么,你是不是就真的不准备回来,也不准备再和沈家有任何牵扯瓜葛了?”

  “没有。”林简思忖顷刻,实话实说,“我没有那样想过。”

  “好。”沈恪又问,“如果是那样的话,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来?”

  “过十年。”

  这句回答林简几乎是无需思考便脱口而出,说完后,自己倏然顿住。

  因为沈恪的脸色微微变了。

  几乎在他说出口的第一时间,沈恪就解码了这句“十年”背后的深意。

  十年。

  林简在用时间做对冲。

  沈恪当初养他十年,所以他也要离开十年。

  十年前,你始终当我是那个你养大的孩子。

  那么我也用十年时间去冲淡记忆,用时间偿还时间,等这十年过后,再站到你面前时,是不是你看向我的目光,能稍有改变?

  沈恪看着对面的青年,沉沉叹了口气。昨晚那种巨大的无形的酸涩再一次漫上心口,像钝刀,在心脏最柔软的位置上来回拉扯,泛起难以言说的又闷又重的钝痛。

  怎么,这么傻?

  “你……”

  “别问了。”沈恪刚刚出声,却被面前的人生生打断。

  林简垂头闭了一下眼睛,而后抬起目光,平直地看着沈恪,压抑着眼底几乎要藏不住的痛楚,“不谈了,别问了可以吗?”

  这样自暴自弃的口吻,沈恪眉心一点一点地蹙了起来。

  “昨晚我说过了。”林简狠狠咽了一下喉咙,掩饰着声音中的喑哑,“你不要管我了,行不行?”

  时间在这一刻被无限拉长,林简注视着对面的沈恪,心中涌起难以抑制的悲凉。

  这个人永远温和理智,永远风度克己,但同时,也永远高不可攀,平等淡漠地垂眸注视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他温柔平和,却谁也不爱。

  就像是,用力踮起脚,伸出手,也无法触及的那冷太阳。

  温暖又冰凉。

  “不要管我了,就这样吧,行不行?”林简微垂下头,又问了一遍。

  从沈恪的角度看过去,能看见他修长的脖颈与肩背拉出一道利落绷紧的线条,像是一张被人蓄力拉开的弓,弦韧劲道,拗成固执又倔强的姿态。

  沈恪的声音比平时低沉一些,他轻声叫了一句他的名字“林简,你抬头。”

  林简却没动,过了很久,沈恪发现他一直绷着的那口气似乎消散了,肩膀的线条几不可查地垂落坍塌下来,仿佛坚持过后的骤然脱力。

  又过了很长时间,林简终于抬起头,直视着他问:“或者,你想我怎么样呢?”根本不等,亦或是不需要沈恪的回答,他语速稍快地自顾说下去,“怎么样都可以的,只要你说。”

  “再不见面,或者我再离开,不出现在你面前,都可以。”

  “只要你说出来。”

  半晌,沈恪说:“我从没那样想过。”

  “好。”林简点点头,眼底的血丝似乎又重了一点,但却没有水汽,毕竟他从不在这个人面前流眼泪,“其他的呢,只要你说出来,我就去做,但是——”

  林简直视着他,一字一句,那么轻却那么重:“只有一件事不行,你管不着。”

  这一瞬,沈恪眸光无声晃动了一下。

  一件事,什么事?

  就是喜欢你这件事。

  我没办法控制,你也同样管不着。

  因为喜欢你,是我一个人的事。

  与你无关,与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数我一身傲骨,却甘愿沦为这场爱意的囚徒。

  只肯为爱臣服。

  沈恪久久沉默,只是用黑沉的目光静静看着眼前的青年。

  面容苍白清瘦,眉眼清冷又犀利,这样一个疏离孤拔的林简,却会用最虔诚卑微的口吻说喜欢,用自暴自弃甚至是自我厌弃的姿态,豪掷一场长达数十年的、完全看不到尽头的暗恋。

  恍惚间,沈恪又想起昨晚无数次问过自己的那句话——

  沈恪,你都做了什么?

  有很轻微的声音传来,片刻后,身侧的阳光被高大的身影挡住,林简怔然抬起头,看着走到他身边来的沈恪。

  两道目光在半空碰撞纠缠,过几秒,沈恪忽然抬起手,掌心覆在他的头顶,很轻地揉了两下。

  “别难过了。”沈恪的声音如同揉在他发顶的手掌一张,温沉又轻缓,带着安抚与纵容的力道,说,“林简,我不管你,你且自在随心。”

  你的爱意,永远珍贵而自由。

  *

  那天沈恪离开后,林简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到他。

  一来是城市公园的项目破土动工,他和项目组需要每日进工地踏勘现场,此外工程开始后,便有无数份汇报方案和进度报告需要他来写,原本就有限的时间又遭遇无限压榨,连续加班再次成了常态。

  好在这样忙碌的工作状态能够让人无暇其他,像是完美的伪装,疲惫感能够抵消一切夜深人静时的独自幻想。

  经过那夜的“酒局风波”后,林简本以为再回到项目组时,会迎来此起彼伏的各异眼光,但风平浪静地过了几天后,他发现自己可能有些杞人忧天了。

  那天晚上他被沈恪带走的事,除了方景维之外,似乎再无人知晓。

  而方景维在亲眼目睹了他与沈氏大老板种种不同寻常的关系后,也没有私自诘问过他,只是在一次深夜加班时分,两人去茶水间冲咖啡偶然撞面时问了一句:“你和沈氏的沈董之前认识?”

  林简没有刻意回避,却也没想详细解释,只是说:“算是,小时候曾在他家里住过一段时间。”

  “怪不得。”方景维端着咖啡杯释然而笑,“看来是我那晚听错了,所以才会错意,原来是这样。”

  “听错什么?”林简迈出茶水间的脚步一顿,回身问。

  方景维笑道:“那晚沈董说‘我的人’,我还暗自吃惊,以为……现在想来,应该是我酒后听得不真切,他说的,可能是“我家的人”,是我理解有误。”

  “哦,这样。”林简怔然片刻,却对方景维刚刚的描述完全没有印象,大概是那晚他确实喝得太多,以至于只记得是沈恪凭空天降将他带走,对于当时他说了什么,却丝毫不记得。

  “还有……”方景维稍作犹豫,而后竟然举着咖啡杯朝他微微欠身,歉意道,“那晚我酒喝得多,言行举止可能有些失态了,如果有冒犯到你的地方,希望你别介意,我可以道歉,诚心实意的。”

  林简面色稍霁,静了片刻后,也同他微微举了一下手中的咖啡杯,淡声道:“组长言重了。”

  淡然揭过,自此不提。

  然而,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林简接下来要随项目组和承建方的材料采购部一起去趟外地,进购一批大宗材料。出差跑外原本没什么,但是这样一来,皮蛋就没有人照顾,成了留守毛儿子了。

  思来想去,林简还是决定问一问沈恪,方不方便在他出差的这段时间,先将皮蛋接回去,如果对方公事繁忙近期无法抽身的话,他也可以送过去一趟。

  出行日期定在两天后,这晚林简洗过澡后,站在卧室的小阳台上,犹豫再三,还是拨通了那串号码。

  已经是北方的深秋,夜风很凉,林简握着手机等了许久,直至电话那端无人接听自动挂断。

  暴露在睡袍袖口外的手腕被风吹得冰凉,林简凝神看了一会儿手机屏幕,在黑屏的前一秒,又按下了重播。

  而这次,等待的时间不算太长,电话就被接听,只不过,那边说话的人不是沈恪。

  “您好,我是沈董的助理,请问您是?”徐特助礼貌地问询道。

  林简心中却没来由地一突。

  他打的是沈恪的私人号码,而使用这个号码的手机,沈恪从来不会让助理或是秘书临时保存。

  “你好,我叫林简。”林简蹙着眉心,口吻还算平静,但稍显加快的语速却出卖此时内心的不安,“请问……沈恪方便听电话吗?”

  大概是从没有人在助理面前这样直呼过沈恪的名字,徐特助明显愣了一下,但这毕竟是老板的私人手机,他还是严谨又客气地说:“现在不太方便,请问您有什么事,我可以代为转达。”

  林简心中的不安陡然加重,他开口直接问道:“他在干什么,为什么不方便?”

  “呃……”徐特助犹豫着,“这个……”

  “我打电话来,是想让他把皮蛋接回去。”林简洞悉对方的踟躇,毫不客气地扔出杀手锏。

  如果说徐特助不知道林简是谁还情有可原,但是老板养在身边这么多年的爱犬,那他可太熟悉了,而现在这人居然说……

  徐特助不敢怠慢,神色一凛,实话实说:“不好意思,沈董最近可能不太方便出行,这样……您给我一个地址,我明天过去接皮蛋,可以吗?”

  “他怎么了?”林简握着手机的手指骤然收紧。

  “……嗯,沈董他……”

  “你说。”林简沉下一口气,干脆利落道,“他是我小叔叔,没什么不方便告诉我的。”

  原来是这样——徐特助如蒙大赦,长舒一口气:“沈董昨天出了一点小意外,左腿受了伤,今天上午刚做完手术,所以……”

  “地址。”林简飞快打断他的话,说话间已经快步从阳台跑回房间,从行李箱中翻出一套外出的衣物,“告诉我在哪家医院,我马上过去!”

  深夜,网约车飞驰在高速路段时,林简坐在后排想了很多。

  一开始是想自己既然要在这边长期生活一段时间,那不如购置一辆代步车,免得再出现这种临时情况时,出门都不方便,毕竟司机师傅导航显示要三个半小时才能到,如果是自己开车的话,可能会节省半个多小时的时间。

  这样就能早一点见到沈恪。

  又想北方的深秋确实很冷,自己出门时应该多加一件外套或是大衣,而不是这样急匆匆的穿着长裤衬衣就跑出门来。

  只为早点见到沈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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