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死对头的师尊 第128章

作者:醉里问道 标签: 强强 年下 仙侠修真 穿越重生 穿越重生

  老人不客气地骂了一句,擦擦小鸟身上的污垢,托在手中,看了又看,最后无奈:“哎,伤得这么重,不救不行了,走吧,和我回家养一段时间吧。”

  一只翅膀被生生贯穿,小朱鸟早已痛到麻木,只来得及“啾”一声表示感谢,就坠入了深沉的昏迷。

  ……

  当天夜里,琴声悠扬,如鸣佩环。

  在沁人心脾的淡淡熏香中,小朱鸟醒来了,迷迷瞪瞪地,坐在一捧专门为它准备的稻草窝里,好一阵子,才看清了自己所处的环境。

  这是一间古意很浓的小屋,金兽香炉、青釉花瓶、山水屏风、梨花木桌,一株欣欣向荣的盆栽旁,须发皆白的老人正坐在桌后,垂着头,沉静抚琴。

  他的手法很纯熟,轻拨慢捻之间,高山流水一样的琴音就淙淙地倾淌出来,让角落里听琴的小朱鸟如痴如醉。

  很快,一曲终了,老人轻轻一推桐木琴,幽幽地叹了一声,什么也没说,起身走了。

  “啾!”小朱鸟急着叫了一声,却没有用,望着消失在门外的布衣背影,它茫然了,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内心里,却隐隐为自己的救命恩人担忧着。

  ……

  安稳的时光过得很快,一个月后,小朱鸟养好了伤,又能翩翩飞翔于空中,莫先生站在院子里,抚着胡须,微笑着看它离去。

  然而,它转了几圈,又回来了,重新落在他肩头,脚爪轻快地腾挪两下,毛茸茸的头顶蹭上他颈侧,姿势十分亲密。

  莫先生诧异:“小家伙,你怎么不走?”

  “啾~”小朱鸟抬起一边翅膀,低头用喙梳理着羽毛,以与往常一样的动作告诉他——我想留下来。

  读懂了它的意思,莫先生笑了:“也好,我一个孤老之人,无儿无女,无牵无挂,有你作伴,倒能好受一些。”

  就这样,小朱鸟成了老琴师唯一的伴侣。

  他弹琴,它就在一边安静地听着;他泡茶,它就跳上桌来撮一口尝尝;他修剪花枝,它就在身旁快乐地飞舞,剪刀声与鸟鸣声应和,成了酆都小院子里最动听的声音。

  老琴师孤独惯了,对个鸟儿像对孩子似的关照,处处带着它游玩,事事与它分享,可独独有一件事,它始终不能参与——

  院外,鬼差登登登敲着门:“莫先生,给陛下抚琴的时间到了,请吧?”

  “好,好,老夫收拾收拾,这就去。”莫先生丝毫不敢怠慢,放下手中的棋谱,转身进屋去整理行装,不多时,就背着他那张古朴的桐木琴,行色匆匆地随鬼差走了。

  平日出门时,他都有记得叮嘱小朱鸟好好吃粮,别忘了喝水,可唯有去给鬼王抚琴时,连句多话都不敢说。

  吱呀——院门合上了。

  小朱鸟站在悬吊的架子上,眼珠一动不动地看着那里,若有所思。

  它渐渐想起来自己是谁了,也明白这大概是最后一次畜生道的轮回,再回来,就是另一副模样了。

  十几年的相处,莫先生的点点滴滴,它都清楚,知晓他曾是个凡人琴师,有一次在田野间游走时,不慎掉入了阴阳界裂缝,生人入冥界,阳寿未尽,不予轮回,可又回不到人间,左右为难。

  不得已,莫先生又做起了老本行——抚琴为生。

  他最出名的一首《破阵曲》,技艺超群,荡气回肠,在凤凰楼坐镇的时候,往往座无虚席,一曲奏罢,四邻善才皆服。

  渐渐地,莫先生在酆都闯出了名头,甚至连鬼王都有所耳闻,将他召进宫去,为自己抚琴。

  虽然在冥界的生活还算不错,但莫先生心里,一直都惦记着曾经的故乡,一有机会,就向鬼王提出赦免自己,重回人间之事。

  鬼王不肯放他走,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推脱,便搪塞道:“曾经沧海难为水,本王听过你的琴声,再听其他,都是山歌村笛,难以入耳,你若想走,可以,须得寻到一名技艺相当的传承弟子,让本王过目,过关了,你走,他留下;不过关,你留下,他死。”

  原本听说宫廷琴师莫先生收徒,无数人争先恐后,可再一听后边的条件,又都纷纷缩回头去。

  也难怪,鬼王性子阴晴不定,为了一点莫须有的荣华,送死着实不太值当。

  自那以后,莫先生身边就空了,日复一日地奔波在鬼王宫和自家宅院之间,一眼望不到头。

  这天,雨落酆都,他为鬼王大宴献过曲,在凌晨时分,颇狼狈地赶回了家中。

  推开门,点上灯,他换下湿淋淋的衣服,都坐了一刻钟,才想起好像有什么不对——

  “阿玄,小阿玄,哪去了?听到了就快出来!别和我玩捉迷藏!”莫先生翻箱倒柜,从里找到外,可几乎都要掘地三尺了,也没找着一根红色的羽毛。他不由得心急,提了提鞋,伞都没带,就冒着雨,啪塔啪塔地穿过院子,打算出门去寻。

  可一开院门,眼前的一幕将他震住了——

  青石路小巷里,站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撑着一把青色油纸伞,着一袭热烈的红衣,气质疏冷,容色绝丽,额心一点朱砂痕迹,如温柔的火苗,缠绵缱绻。

  “你,你是——”莫先生惊得说不出话来。

  “是,我是。”知道他想问什么,少年默契地应了一句,笑着走过来,伞面一倾,头顶的雨停了。

  “莫先生,多谢你这些年的照顾,玄黄无以为报,就请你……教我《破阵曲》吧。”

  *

  作者有话要说:

  玄黄的故事,总算跟一开始的合上了!撒花!写了一晚上,可能有点虫,太晚了,明天有空捉一捉。

第148章 玄黄(四) 我相信,明日的阳光一定很美,你等的人……终究会来。

  “后来,我代莫先生入宫为鬼王抚琴,一是为了报恩,二……也是为了我自己。”

  “百世轮回,魂魄只收回来一半,还有一魂三魄,杳无踪迹,我想,大概是给什么人强行扣押起来了——果不其然,被那小子藏在九幽暗狱底下了。”

  玄黄轻描淡写地叙述着,瞄了眼身边人的表情,眉梢一动,了然道:“怎么,酆都的鬼是不是传我是他的第十八房夫侍?”

  “呃……”叶长青有点尴尬,面对这种送命题,总不好太过实诚,佯装回想了一阵,大摇其头,“没有没有,这个我还真没听说过!”

  这反应太过明显,谁能看不出猫腻?

  “……”玄黄看弱智儿童似的,少倾,叹了口气,“行了,装得不像就不要装了,我在那里待得比你久多了,怎么可能不知道。”

  叶长青无言。

  许是想起过去一些不好的回忆,玄黄秀美的脸庞有些发白,眉尖攒起,目色如霜:“别人怎么说我不在意,甚至发生过什么我也不在意,我在意的只有……这场博弈是我赢了。”

  封镇阴阳之门,直接粉碎了鬼王的一切计划,这么说来,真是赢得彻彻底底。

  不过,他似乎并不太想继续这个话题,说完这句,就转口道:“温小公子身上有陛下的气息,作为契约妖兽,不会再有人比我更快得知你们的身份,而生人初到冥界,阳气绝不会那么快就溢散出来,所以到底出了什么事,竟然引得全酆都的鬼都发现了?”

  “这……”提起这个,叶长青恍然想起什么,“是了,前辈,你不说我差点忘了,我们刚到冥界的时候,遇上一个小孩子讨糖吃,我没有给他,他当场就翻了脸,大肆宣扬我们是生人的事情,然后才有了之后的变故。”

  “小孩子讨糖?”玄黄听后,细细琢磨了片刻,无奈一笑,“原来是这样。”

  叶长青追问:“哪样?”

  “那不是什么小孩子,那是讨债鬼,人生前欠过债,死后魂魄入冥界的时候,若是讨债的债主还未轮回,讨债鬼感受到他的执念,就会化作他的模样,来找人讨债。”

  “你这小刍狗,一定是欠过什么人的因缘没有还,才会被讨债鬼找上门来,结果,人家都找上门了,你依旧还不上,那它必然要报复你了。”

  讨债鬼云云,给叶长青听得一愣一愣:“那依前辈的意思,债主是小孩子,因缘是糖?”他手肘抵在膝上,指尖轻轻敲着太阳穴,询问,“所以,我欠过一个小孩子一把糖?”

  玄黄微一颔首:“不出意外的话,没错。”

  “……”叶长青动作一停,目露茫然,“可是,我根本不记得有这么回事。”

  玄黄有点无语:“那是你自己的事,我怎么会知道。”

  “好吧。”叶长青心道,自己小时候到处讨糖吃,经常糖讨不到,反讨一顿打,这会儿怎么还成了自己欠别人的了?

  这问题想不通,暂时就这样吧,反正出都出来了,不重要,而重要的是……

  “前辈,你知不知道,我和小辰在暗狱牢底,对上地狱镇火使的时候是怎么回事吗?我明明就记得,当时我打他不过,眼看着就要被一刀捅死,怎么……”叶长青斟酌了一下,小心翼翼道,“醒来后,镇火使就不见了,身上其他伤口都在,唯独没有那道致命的,我也根本想不起当时发生了什么,总之,就是胜得莫名其妙。”

  “不知道,当时鬼镜碎了,什么都看不到。”

  “碎了?!”叶长青咋舌。

  “嗯。”看得出来,玄黄与他一样,也是一头雾水,“按理说,地狱镇火使只听命于历代鬼王,除非战死,否则绝不会放任何人通过,而鬼王在牢底设下的鬼镜碎了,只有一种可能——当时一定是有比地狱镇火使更强的‘域’出现了,狠狠碾压、并干掉了他。”

  碾压?

  那地狱镇火使有多厉害,叶长青是亲自体验过的,在他两世的认知里,唯一能够与其匹敌的,恐怕只有当年的南君迟鸢,这么强横的存在,怎么会……

  看他一脸的懵,玄黄继续道:“当然了,还有一种情况特殊,在鬼族之中,洪荒王族的血脉极其高贵,地狱镇火使见到了,多少会给几分面子,如果你和温小公子之中,有谁拥有一半及以上洪荒王族的血统,那么也能解释得通。”

  ……这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作为一个两辈子加起来才刚活过半百的“小刍狗”,叶长青表示非常不能理解这些上古时期的老年人,动不动就洪荒这个,洪荒那个,他抬起一双被震得麻木的眸子,道:“前辈,小辰的父母都是凡人,这个绝不会错,我的话……虽然不知道自己身世如何,但总不会是你所说的那个什么冥界的洪荒王族吧?”

  玄黄沉默片刻,点头:“嗯,我觉得也不会,你不是鬼族,这毋庸置疑,但半人半鬼的孩子,能存活下来的又很少很少。”

  “为什么?世上半妖半魔多得是,怎么就说很难存活呢?”

  他笑笑:“很简单,一个拥有未知强大实力、将来说不好就会反戈一击的异族后代,若是被你们人间修士捉到了,会给他活路吗?”

  “这,”叶长青哽住,凝眉思索了一阵,一时半会儿,竟找不出反驳的理由,最后只好承认,“不错,若是小妖小鬼的后代,也就随他去了,洪荒王族那样的恐怕就……”

  “就得要防微杜渐,斩草除根。”玄黄接过他的话,淡淡摇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自古以来,人族都是怎么想的,虽然偏颇地来看没什么问题,但若不是这种想法作祟,子曦又怎么会——”

  话说一半,他缄口不言了。

  叶长青问:“会什么?”

  “没什么。”玄黄搪塞一句,兴致不高,“多少年过去,魂都化成灰的人了,没必要再提。”

  他扫了身边欲言又止的青年一眼,眉宇间,忽然就渗出了些许疲惫,拢了拢胸前的衣服,低声道:“你走吧,我想一个人待会儿。”

  此时,正逢徐徐的山风从远方吹过,带来了青草香气和绿水湿意,拂在身上凉凉的,十分舒服。

  玄黄却禁不住抖了一下,抱着双臂,缩起身子。

  叶长青一怔,方想起来他在离火崖上燃尽了精元,再也没有离火护体了,看着对方单薄得好比一张纸的身子,他有点不放心:“前辈,你不想见其他人可以,如果不介意的话,可否与我一道悄悄回去?毕竟……”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来了:“快三更了,夜深风寒,我怕你身子受不住。”

  “我身子……受不住?”玄黄先是一愣,而后,忽然就像个疯子一样,笑个不停,“哈哈哈哈哈,小刍狗,你也太有意思了,居然说我受不住风吹?真是滑稽,滑天下之大稽!”

  冷风洗礼下,他脸色冻得青白,丝毫血色都无,皮肤好像透明了一般,整个人散发着一种即将散去的不真实感:“笑死我了,我是象征炽火与希冀的朱雀神鸟,竟然也有受不了冷风吹的一天,怎么可能?!”

  倏地,身侧一道淡金色的灵力屏障撑起,火流淌过,暖融融的。

  山崖旁,笑声骤然消失。

  一盏茶后,玄黄坐在那,神色难免凄惶,指甲狠狠掐进红衣下的肌肤里,一颗尖尖的犬齿咬着下唇,力气之大,已咬得溢出了血。

  “不必,”他轻轻哽咽一下,仿佛用尽全身的力气,才收敛好情绪,缓慢道,“谢谢你,可是,人间的风……我已经太久没有感受过了。”

  闻言,叶长青身子微微一颤——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终于意识到,世上有些事真的无可奈何,有的人,也是真的强留不住。

  “没事的,你去做你该做的事吧,不用管我。”玄黄口中与他说着话,目光却早已飘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语气中透出了点点困意,像入梦前不甚清晰的低语,“我想坐在这,再看一次南明之野的日出,是不是和那天一样,金光万丈。”

  “看看这里重新丰盈的河水,春草遍生的大地,还有……欣欣向荣的生灵。”

  “天地之后,便是你我,待异族再来的时候,要他们不及犯境,就铩羽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