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六十年代 第44章

作者:清白少年 标签: 年代文 穿越重生

  萧禹冬话落,便要往柴门外走,唐队长拦都拦不住。

  “这还没鉴定完,萧禹冬走什么。”在场有村民好事道:“这是怕认定是自己儿子,多了个拖油瓶啊。我可听说萧禹冬是省城的大家族出来的,还是个私生子,恐怕不会认这个儿子。”

  另一个村民好奇道:“你这话听谁说的?”

  那人吹了个口哨,“韩玉梅和我老婆说的悄悄话。”

  这话一出,大伙都朝着他看来,连萧禹冬的目光也锁定住了他。

  那人尴尬地朝着萧禹冬讪笑,萧禹冬眯眼看向韩玉梅,韩玉梅窘迫地站起来,狠狠地瞪着那个多嘴的男人,怒吼道:“你胡说,我没有说过这话。”

  那人是村里的老宋,他老婆在供销社代销点上班,村里的女人去供销社买东西,总喜欢在柜台那和村里几个摆会龙门阵,这什么话不该说的,无意中也漏了出来。

  老宋被韩玉梅当着全村的人吼,有些落了面子,顿时老脸上的笑容也把不住了,冷嘲热讽道:“你说过什么话你自己知道!一个娘们家家的,又不是没男人,天天跟在野男人屁股后头,也有脸了。”

  韩玉梅脸色骤然涨红,一时间难堪和羞耻交加,站起身来,更加显得众人的目光都在火辣辣地盯着她。

  她羞愤地瞪了老宋一眼,尴尬地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活了几十年,头一回被熟人当着众人的面数落,这让她情何以堪。

  韩玉梅咬着牙,狠狠地瞪了眼老宋。

  “不关你事。”

  她猛地坐下,看着老宋,突然冷笑道:“老宋,你别以为你们家里那点事我们大家伙不知道。”

  老宋耸肩:“我们家里能有什么事?我媳妇可没有找野男人。”

  韩玉梅笑着道:“是吗?也不知是谁当初生不出儿子,找自己弟弟代替,才让媳妇怀上儿子的,你身为一个男人,连儿子都生不出来,你不觉得羞耻吗?”

  “你怎么知道?”老宋脸色一变,愤怒地盯着韩玉梅。

  有人窃窃私语道:“原来老宋的儿子不是老宋生的,是他弟弟和他媳妇生的,这可是头一回听到的,这事他弟媳妇知道吗?”

  “幸亏他弟媳妇没来,来了听到不得气死。”

  老宋彻底不吭声,连他弟弟也尴尬地撇开脸。

  这生产队屁大点地方,别以为别人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这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还都是一个生产队的,都知道留些薄面,别把话说死了,有人调解两句,老宋和韩玉梅也停了下来。

  而这边唐队长拉着萧禹冬回来坐下,萧禹冬却是一刻都不想待在这里,尤其是看见顾老先生恨不得杀了他的眼神。还没到林书家,在门外再见到的时候,就被顾老先生的拐杖砸了好几下。若非有村民拦着,他恐怕就要被那老头的拐杖给打死了。

  他可怜顾老先生,可他也没有办法,造成今天的局面,不是他所想的,只能怪他女儿,当初死也要生下那个孩子。

  萧禹冬看向唐队长,英俊的面容上,眼神坚决道:“没有让大家都信服的鉴定法子,我不会承认黑娃是我的儿子。”

  萧禹冬此话一出,林书心头咚得一下,猛地看向黑娃,怕他会有什么想法。唐队长带人来的太过急促,他们还没做准备,还没来得及告诉黑娃。林书没想到萧禹冬这么直接地便要拒绝,竟然有人这么嫌弃自己的儿子,这让他前世一直生活在父母的呵护下的他,无法忍受。

  若是亲戚也就罢了,父母亲情是真正的血浓如水,萧禹冬竟然能做到如此冷漠,还真是让他大跌眼镜。

  还好黑娃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茫然地看着他们,乖巧地站在他的身旁。

  林书让彩凤带着黑娃去玩,才走向萧禹冬。

  “萧叔叔,您是认定了无法做鉴定,没有人能查出黑娃和你的亲子关系,才这样有底气,是吗?”

  萧禹冬愣愣地看向突然走来说话的林书,好笑地摊手,“你个小孩,还真是有意思。那你说说,你拿什么说服我?”

  林书道:“我相信即使顾老先生说出那个孩子身上的标志,亦或是胎记,你也会认为是我们提前串通好的。”

  “继续。”萧禹冬笑。

  林书却笑不出来,他无法面对一个不想要黑娃的父亲,还要据理力争来说服他。黑娃虽然是从大山捡来的,林书却将他看作亲弟弟。即使是只宠物,养久了也会有情感,更别说是那么可爱乖巧的黑娃。

  他道:“我不需要说服你,因为顾老先生已经认定黑娃就是他的孙子。你也不必担忧,他不会成为你的负担。黑娃和你没有任何关系。虽然血缘无法割舍,口头的断绝关系,法律也不承认。可至少他不认你这个父亲,是能做到的。”

  “没错,黑娃是我孙子,狗蛋儿早就来找过我,我说黑娃是我孙子就是我孙子,就凭那张从我女儿脸上扒下来的脸,我就认定他是我孙子,这十里八乡,找不出第二个,和我女儿长得这样像。”顾老先生冷哼地瞪着萧禹冬,道:“我孙子不需要你承认,从今以后,他姓顾,叫顾廷宴。”

  顾老先生都这么说,那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唐队长站出来,道:“大家也都听见了,只要老顾承认了,那这黑娃从今以后,就是顾家的娃了,大家也别在背后说人家是山里捡来的野孩子。”

  唐队长又说了几句,萧禹冬欲否认,却听见林书在旁边似笑非笑,突然端起了那杯他没动过的菊花茶。

  “萧叔叔,你怎么不喝?”

  萧禹冬目光清寒:“我口不渴。”

  林书天真无辜的眸子望着他,恍若无意道:“其实黑娃也喝不了这种菊花茶,上回我在花茶里放了点菊花,他就起了过敏反应,我听说这种过敏,是会遗传的,萧叔叔,你说呢?”

  萧禹冬心底一沉,他确实不能饮菊花茶,心知这是给他的警告,可转瞬,他又惊讶地看着林书,这么小的孩子,从小在山里长大,哪里会懂得什么遗传?还能想到这种法子?

  萧禹冬眯了眯眼,打量林书,林书只随口胡诌道:“萧叔叔不必好奇,我在县城书店买过几本书回来自学,刚好知道这个而已。”

  “我倒是小看你了。” 萧禹冬冷笑,转身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你们都看过很多年代文,抱歉,我几乎没看过,看完的只有一本大神的书,我看的都是男频文,所以我不太熟悉年代文的套路写法,没有女频宅斗激烈的打脸,也不是软萌万人迷主角,我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写,更加接近生活,我自己觉得。

  男主不是不反抗,不反抗他也不会直接杀人灭口,男主不是对给他下毒的人无动于衷,不然他也不会借刀杀人,男主对待奶奶,我只是不想把他写的那么无情,一个本来生活在幸福家庭中的人,其实真的很难恨家人,就像你不理解为什么有的人会对父母做出那样丧心病狂的事,他不是没有融入村子,我虽然写了很多字,他其实才来了几个月,先和亲戚关系搞好,这是基本常识,不是所有人都去讨好全村的人,所以我写了他和大伯家关系改善,一切都会慢慢展开,我不是只写暗黑,也有幸福啊,他和弟弟妹妹一起生活不幸福嘛,为家人过的好而努力不幸福嘛,太多的我不想解释,确实也是男主的性格,可能我看多了无敌文,所以一般伤害,真的没有放在眼底,以后我会注意的,谢谢大家的建议。

  最后,我建议看新的文,不要拿着去和你们看过的文比,这样会让你陷入失望,尤其是我写的这么渣,我能做的只是尽量每天多更新,谢谢大家的支持。

  啊啊啊啊啊啊不要放弃我啊,这个是都耽,写不了金手指,好日子会来的,会赚大钱的,我还想写到七十年代,八十年代啊啊啊啊啊从今以后,主角就是被谁欺负了啪啪打脸过去的那种!哼哼!

第38章 一更

  林书早就找过了顾老先生确认黑娃是否是顾家的那个夭折的孩子。即使没有准确的鉴定方法,可扔在后山,又在云峰村出现,且不说那张从顾家姑娘脸上扒下来的面孔,这些巧合连在一起,任谁也会认为黑娃就是顾家的孩子。

  顾老先生很心疼这个外孙,没过几天,便让林书带着黑娃,给黑娃在乡政府上了户口。黑娃也有姓有名,叫顾廷宴。

  这事没过多久,十里八乡都知道顾老先生的孙子找回来了,便是狗蛋儿从后山捡回来的那个黑娃。

  顾家认了黑娃,可黑娃却不愿待在顾家,还是和林书一家住在一起。

  云峰村插秧早,立夏过后,从河里和堰塘里开始放水,泡田插秧,漫山遍野的农田,都灌满了水,大清早都能看到不远处的农田里传来生产队热闹的声音。

  晨鸡破晓,炊烟袅袅升起,山间雾气朦胧,林书起得早,烧锅的空档,先从自留地里,摘了几颗大白菜,剁成菜叶子,加入从供销社买回来的鸡饲料搅拌均匀,喂给小锦鸡吃。

  小锦鸡长到两个多月了,如今是能看出雄雌,可要等到小锦鸡下蛋,要等一年多,母锦鸡每年产蛋也不多,只有一到两窝。其实想要下蛋的鸡,还是土鸡较好。不仅长到四个月就能产蛋,产蛋期好几个月不说,每周能产蛋十几个。

  土鸡虽好,可未来是敏感期,有很多不确定性,林书不能做那个出头鸟遭枪打。

  如果林书没有记错,动乱就要来了,那些所谓的阉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言论,会对农村造成相当大的冲击。不论是限制副业,取消集市,还是收回自留地,都是无法挽回的损失。

  到底能不能养鸡鸭禽类,还要等这段时间过去再说。至少目前林书养的小锦鸡,还能说是山里捉来的,且数量较少,也到不了需要限制的地步。

  林书喂完小锦鸡,又照料自留地的甘蔗,如今是五月份,甘蔗快要成熟了。不仅是甘蔗,果园里的樱桃和枇杷果也成熟了。

  五月的樱桃,又甜又软,揭开一片叶子,下面隐藏好大一串诱人的果实,红通通的果子,缀满高高的枝头,得长长的钩子才能够下来。

  摘樱桃上午最好,下午的樱桃被太阳晒得发蔫,皮儿都晒皱了,会影响口感,上午太阳刚出来那会,温暖的阳光照射在晨露未干的樱桃果上,摘下一串樱桃,用盐水清洗一下,便能直接吃了。

  不过林书摘樱桃,可不是为了吃的。

  林书这几个月在黑市,只卖腊肉和鲜羊肉鸡肉,生意早就不行了,若是过年那会,林书的肉刚到,就有人眼巴巴在那里等着买肉,可这几个月不景气,只能想别的办法。

  他自己没有好手艺,厨艺方面顶多做出来能吃,炖菜,煮菜,食材和底料加够了,再怎么也难吃不到哪里去。可讲究厨艺的炒菜和面点,他就不行了。这不是一时半会能练好的。要知道他前世也没怎么做过菜,不是剧组盒饭,就是外面商业应酬。

  本来卖肉赚的钱也多,也方便,他便没有寻其他的出路,可如今是逼不得已,便是打算从熟食方面下手。

  林书专门在县城走了一遭,逛了整个县城,去国营饭店考察了一遍,饭店里卖的也都数量齐全,面点师傅也算是十八般武艺都给用上了,白面馒头,玉米馒头,枣糕,蛋饼,煎饼,土豆饼,包子都有,包子里的馅儿还是时令新鲜的蔬菜。

  所以这些面点熟食,林书是没考虑的,又不是开了挂的小说主角,哪能谁都有那手艺做面点,比人家做了几十年的师傅做得都好吃,这不扯淡么。

  不过倒是让林书发现了一点商机,整个苍龙县城竟然没有一家面包厂,唯一一家熟食厂,还是做中式糕点。

  其实想想也是,六十年代便是零食都只有古巴糖,金鸡饼干,大白兔,零食种类都这么少,别说面包。

  他又逛了县城内最大的供销社和粮油店,发现倒是有卖面包,可柜台上只有一种老式面包,是从省城食品厂进购的。价格昂贵不说,他买了一个面包,就要一块钱,口味还比较单一。要知道六十年代的一块钱,相当于现代的几十块钱。

  果园不仅樱桃成熟了,枇杷也成熟了,还有外面自留地田垄上的桑葚树也结了紫红的桑葚果,林书舍不得吃,都打算留到做果酱。

  他摘了樱桃,是打算从最简单的果酱面包开始。

  林书从供销社买了鸡蛋,面粉,鲜酵母,白糖家里有,等做面包的材料预备齐全,便开始制作果酱。

  先将樱桃洗净,去掉梗,加入白糖,在锅中添小柴火煮,煮到溢出甜汁即可。

  这法子看着简单,照料火候,白糖的用量,都需要反复琢磨,不然煮出来,就是干巴巴的一坨。

  林书忙碌了几晚,经过反复失败,终于制出了香甜的樱桃果酱。

  他制好果酱,便去供销社先买了十个干净的容器瓶回来,将果酱包装好,单独售卖。

  樱桃果酱,不一定要配着面包吃,买不起的面包的人,买一瓶果酱回去,也可以蘸着吃馒头,酸甜美味,口齿生津,便是干巴巴的馒头,也能吃出不一般的感觉。

  林书做了樱桃果酱,又接着做桑葚果酱和枇杷果酱,就是做果酱需要的果子较多,摘了最大最好的果子,也只做出来三瓶桑葚果酱,四瓶枇杷果酱。

  不过樱桃树上结的果多,林书会做果酱后,便叫来了陈发春和他娘。

  陈发春昨晚就放假回来,秦慧娘也刚好休息一天,今天一大早就过来了。

  林书也尝过秦慧娘蒸的馒头,蓬松柔软,便打算告诉秦慧娘做面包的法子,先尝试做出来,再考虑卖钱的事。

  秦慧娘果然不负所望,有她的天赋,按照林书的法子,做出来的果酱面包,松软可口,面包里面的果酱馅儿,酸酸甜甜,第一次试做的两个面包都进了林书和陈发春的肚子里。

  “娘,真的不是我说,你这手艺,去开个店,肯定好多人光顾。”陈发春嘴里塞着面包,朝他娘竖起大拇指。

  秦慧娘倒是有些羞赧,又看向林书,期待地等着林书说话。

  林书撕了块面包尝了口,笑着点头,“确实不错,不信,秦大娘你也尝尝。”

  他将半块递给秦慧娘,秦慧娘慢慢咬完面包,然后自信地看向林书。

  “我知道问题出在哪了,下次还会做的更好吃。”

  林书笑着点头。

  秦慧娘又投入了面包制作中,林书做好果酱,便给秦慧娘打下手。

  面包做一回也要消耗时间,更别说这个年代,没有烤箱,只能用铁锅蒸,蒸熟后需要冷却放干,不然水蒸气滴在面包上不好吃,面包的口感和馒头还是不一样,所以这个极为考究手艺。

  今天刚好周末,上午秦慧娘学会做面包,下午做了一下午,共做了二十个樱桃果酱的面包。

  不是不能做多,而是材料不够。没有使用牛奶和麦乳精,便是成本太高,而舍去这些,做出来的面包,口感也不错。不过虽然没有用牛奶和麦乳精这种昂贵的食材,光是白糖,植物油也经不住过大的消耗,要知道这个年代普通家庭一年才吃几两油,别说他们做二十个面包,就需要几两油。

  陈发春还剩下一天假,第二天,林书就坐着陈发春的自行车,一同去了县城。

  他们如往常一样先去了谢有酒家,谢有酒自然也放假在家,看到林书和陈发春,顿时高兴起来。热情地招呼他们落座,还拿了家里的零食出来分享给他们。

  谢有酒还以为林书是来卖腊肉的,便满脸苦色道:“小狗蛋儿,我真帮不了你,我这嘴皮子说干了,可都没人来买了。”

  其实,林书在黑市生意这么好,也亏得是谢有酒的帮衬。不是谢有酒和这一片混得熟,谁都认识,林书的东西也不能那么快都卖得出去。你开个店还分冷场热场,而有了谢有酒,他在这一片串门给推销几下,也给林书揽了客。

  不过,又不是大富人家,哪能一年四季都买肉吃,更何况林书这价格也不便宜,肉确实腌得好吃,也禁不住经常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