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第97章

作者:迟睡 标签: 生子 种田文 甜文 穿越重生

  沈若脸红。

  “顾叔叔是秀才,爹说秀才很有学问的,什么都会,很厉害很厉害。”二狗小脑袋一点一点,说道:“二狗以后也要当秀才,也要很厉害!”

  “好,二狗肯定可以!”沈若给予鼓励,这孩子很聪明,未来只要认真学,没准真能考上个秀才呢!

  顾允是几岁的时候考中童生的?

  沈若在记忆中扒拉许久,隐隐约约记得他似乎是八岁左右考出来的,那时候村里都说他是神童呢!

  牛车没走太久,就遇上了正缓缓走来的顾允。他今日换了一身长袍,银灰色的,瞧着簇新。手里还提着一个包袱。

  “给你的。”顾允跳上车,在沈若边上坐定了,将手里的包袱递给他。

  “啥啊?”沈若一边说一边打开包袱瞧。

  “是漂亮衣裳!”二狗瞧见了就喊道,眼睛都笑眯起来。

  沈若将衣衫拿出来,抖开。下面还有一条裤子搭配着。他这一套也是银灰色的,两边肩头上对称的绣了竹子和小笋,和自己帕子上的图案相似。

  只不过那竹子多出了一丛,更大更高些的。

  布料上有暗纹,是细棉布,摸起来软乎细滑,和顾允身上穿的是一样的布料。

  “都是做出品牌的老板,怎么还穿粗布衣衫。等到了‘阑珊’将这件换上吧。”顾允说这话的时候,视线就定在沈若脸颊上,他脸上丝毫的表情都能被捕捉到。

  看他嘴角微勾,应当是喜欢的吧?

  顾允见他不说话,心里头还有些打鼓,状若无意地问了句:“你喜欢吗?”

  沈若收到礼物自然是欢喜的,他要将自己最真实的感受表达给顾允。

  心里头就像是打开了瓶盖的橘子汽水,疯狂的冒泡泡。

  不过这人的小心思沈若哪儿能不理解,两人衣裳是同一匹布做的,到时候又站在一处,明眼人一瞧就知道两人的关系近。

  不过,他很受用。

  “二狗,闭上眼睛。”

  二狗呆呆地:“啊?”

  他的眼睛被一只柔软带着奶香味的手给捂住了,眼前一片漆黑啥也瞧不见了。

  沈若倾身过去,在顾允脸上蜻蜓点水般碰了一下。

  他带着笑意的声音道:“谢谢,我很喜欢。”

第91章

  顾允的身体陡然一僵, 整个人呆滞了一般。

  他偏过头看沈若。

  天光朦胧,但能看清身边人的墨色发丝在朦胧的天光中泛着莹光,几乎将顾允的眼底也一同点亮。

  “喜欢就好。”

  顾允看着他完成月牙状的眼, 嘴角抿起,笑了。

  抬起手摸了下左脸,笑容更大。

  沈若这时候脸皮可薄了,刚才趁着收到礼物高兴的劲儿和一股子冲动,现在亲完了耳朵连着脖颈都烧起来似的红。

  幸好这会儿时辰早, 天都还没大亮,顾允应该看不见。

  二狗从他小叔的手掌下挣扎出来, 完全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但是他人小鬼大的, 看他小叔表情有些不对劲儿,伸出小手就环绕抱住了沈若的脖颈。

  “呀,小叔, 你好烫。”

  “小叔, 小叔你怎么了?是不是着凉了。”

  二狗着急忙慌地问道,还不断伸手摸沈若的额头和脸颊。

  沈若:“……”二狗, 我真的会谢。

  沈若耳廓也泛红,这会儿轻咳了一声把二狗拉过来坐好。

  “小叔没事,就是有点热。衣裳穿太厚了哈。”

  二狗不疑有他, 抬头问他小叔要不要把衣裳脱了, 可以吹吹风。

  沈若敷衍过去让他抬头数天上的星星去了。

  顾允全都看在眼里, 嘴角的笑意止不住,手绕过二狗身后, 便将沈若的手给握在了手里。

  沈若飞快地看他一眼, 嘴角不由地上扬。

  这也太黏人了吧。

  自从顾允向自己表明心迹之后, 就总爱牵自己的手, 跟小孩子似的。

  “是你娘绣的?”沈若怀抱着那身新衣裳,对着微弱的天光看上面的绣花,手指抚摸过去。

  针脚非常细密,和自己帕子上绣的几乎完美复刻,绣工了得。

  “嗯。”顾允看着他纤细如葱白的手指点在那株高大青竹上,应了声。

  沈若和小云吞就是青竹和小笋,那棵生长的更加高大些的,是谁,昭然若揭。

  “绣的真好,替我谢谢婶子。”沈若真的很喜欢这份礼物。

  先前兰香婶子就给小云吞送了小衣服,上头贴心极了没有绣花,怕绣线粗糙磨伤婴儿的肌肤。

  没想到现在自个儿也有她做的衣裳了。

  牛车一路行去镇上,到达阑珊珠宝行门前天才逐渐亮起来,很快就将整条街道都照得亮堂了。

  今日要做活动,阑珊珠宝行的门面也是改换一新,按照沈若的想法将原本普普通通的门面,改成了雕梁画栋,瞧着就非常有钱的门面,让人一看就知道里头卖的都是贵价儿的东西那种。

  总之怎么华丽怎么来,但其实外头那些瞧着金灿灿的还不是真黄金,只不过是普通木头雕刻好了之后上了一层金漆,雕花也都是沈若设计的,对称的设计,瞧着精致好看。

  墙面和柱子全都用白色粉刷一遍,白金配色的门面在阳光下能让人一眼就瞧见。

  “阑珊珠宝行”这五个字也是用金漆刷了一遍,非常显眼。

  想在一条街上脱颖而出,一个好的门面的非常重要的。

  不仅要好看,还要让人有记忆点。

  哪怕不认识你家门店牌匾上的字儿,以后逢人问起还能说,就是街上那家外头瞧着白色的珠宝行!

  阿富在里头擦桌子,听见声儿了就立刻飞奔出来。

  “沈小哥儿,顾秀才,二狗,你们可来了。公子在楼上等着了,这会儿街上人还不多,约莫得等一个时辰。”阿富在这儿当了多年伙计,对这条街上客流以及时间了如指掌。

  “好,我们这就上去了。”沈若点点头,互相打过招呼,就往里走。

  里面的装修也跟外头匹配,不似以前的红棕色木调,里面也全部都粉刷一新。蓝帆大手笔,甚至在听沈若提过一嘴之后,将展示柜都给做了出来。

  要知道在古代,玻璃可不是一件便宜的东西。

  将那些珠宝首饰全都放在展示柜中,边上镶嵌着夜明珠,显得珠宝都透着光。

  没仔细看,三人一同往楼上去。

  二狗显然很兴奋,小短腿迈着爬楼梯,走在最前面。

  沈若和顾允落后一步。

  “这珠宝行瞧着,是大不一样了。”顾允有些稀奇道,先前沈若说的时候他想象不出来,但是现在成果就在眼前,感觉颇有些奇妙。

  “那肯定的,色调全换了。之前柱子之间还有花里胡哨的帘子,做装饰是还行,但显得不高级。”沈若回想着珠宝行之前的模样,继续道:“还有以前的门脸,除了牌匾突出些,其他的与边上的店铺也没什么分别,让人不能一眼瞧见。那‘金珠’的店是一栋单独的楼,那装的跟街上所有门脸相同也没事。地理位置好嘛。但是‘阑珊’不能这么干,这样干无异于是‘泯然众店铺矣’。”

  “虽然有些词第一次听见,但能猜出来。感觉很厉害。”顾允诚实道。

  沈若笑眯眯,反正顾允知道他不是原主了,这会儿他也没太多顾忌。现代的词大多都是大白话,不怕古人听不懂。

  “嗯,一个店铺要立得住,必然需要一个好看的门面、一个让人有记忆点的logo、经营的诚信与品牌的信用度、还有后续对顾客保障等等,这些要是都能做到了,那肯定是成功的店。”

  这些是沈若参考现代成功的品牌店铺思考所得,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小细节。当然,这些无外乎都需要极大的财力来支撑,但是只要品牌效应形成,那么以后就是躺着赚钱。

  顾允:这下是真的听不太懂了。

  “你们可算来了,怎么样?粉刷完之后就按你说的拿柚子皮给散味儿了,这么久过去现在粉刷的味道只剩下一点儿。我瞧着是整个店都焕然一新,好看许多,沈若你这想法可真不错。”蓝帆摇着扇子笑着推门出来,顺手就将二狗给抱了起来。

  二狗知道大人们今儿都有要紧事,所以这会儿就乖乖地不吵闹,双手揽着蓝帆的脖颈。

  “是好看,在外头远远地就能一眼瞧见了。”沈若笑着道。

  “白色不耐脏,怕是没过多久会变黑。”顾允道。

  沈若道:“这个好解决,拿砂纸打磨一下就成。”

  村里头都是泥瓦房,没人家里糊白墙的,所以顾允不清楚也很正常。蓝帆闻言点点头,立刻记录下来,之后就找下人去买来备上。作为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子,他也不知道白墙黑了是要用砂纸打磨的。

  毕竟在自己家里头他也没注意过,白墙有没有变黑,或是变黑了什么时候又白了。

  又从沈若那儿学到了一点新知识。

  “你们过来看,我挑选了五个大件配锦鲤手帕。这些大件在店里积压了好些年没有卖出去,但料子是极好的,就是价格太昂贵,雕刻技艺也上佳,就是缺少些灵气。”蓝帆招呼他们赶快过去瞧瞧。

  玉石摆件难卖,是因为镇上有钱人家里头早早地就买了不少摆上了,要是没有比自己家里更加好看巧妙的那他们肯定就不乐意买。再说价格确实贵,买回去要是不喜欢那就是放在仓库中积灰,浪费银钱。

  所以这几样摆件就一直卖不出去,但它们卖不出去亏的就是蓝帆了。

  一直积压在库存中,而且买料找师傅雕刻,那也不是一笔小钱,总之卖不出去那就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以前蓝帆都放弃了,将它们收掉不打算卖,毕竟摆出来也没人要,但是沈若说的买玉器珠宝送手帕的点子让他重新燃起了希望。

  没准搭上那个能给人带来好运,还能招财的手帕,真的能卖出去呢!

  那五张手帕他瞧了自己都心动,希望能将自家几乎一潭死水般的生意给盘活吧。

  摆件都放在檀木盒子之中,沈若挨个看过去,手帕被蓝帆大咧咧的摊开放在摆件之上。

  沈若道:“有精巧些的小盒子么?或是绒布袋子也成。”

  “有。”蓝帆立刻去喊阿富拿,珠宝行最不缺的就是各式各样的包装盒和包装袋,是木制的盒子、锦缎做的袋子。

  “镇上人都知道今日买大摆件能得锦鲤手帕,那就不用将手帕放出来给人瞧了。不要喧宾夺主,手帕只是赠品,所以直接将它‘藏’起来,到时人家买走了摆件,再自己拆开瞧,这才有惊喜的感觉。”

  蓝帆不住地点头,心想是这么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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