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虐文里面当村长 第1章

作者:优秀的元宝 标签: 种田文 甜文 基建 穿越重生

  我在虐文里面当村长

  作者: 优秀的元宝

  文案

  沈舒穿书了,穿到一个跟自己同名同姓的病秧子受身上,长着一副经典恋爱脑。

  原著里,他会先被渣男未婚夫骗尽家产,然后捡到受伤的主角攻,跟主角攻上演一出他逃他追他插翅难飞的苦情大戏,最终甘之如饴的HE……

  沈舒绝倒。

  就是说,咱们做人的格局能不能大点,看着这黄土糊墙的小院,看看这种不出粮食的田地,村子什么时候能奔小康?

  于是,沈舒刚办完村长父亲的葬礼,就在席上拉了一波选票。

  沈舒当上了平梁村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村长。

  -

  一段时日后,县令例行下巡。

  看到村子械斗最大赢家·拥有六个分村·gdp占本县百分之八十的平梁村,县令:“……”

  不如我这个县官让给你做好啦!

  -

  犹记得,顾怀瑾见到沈舒第一眼,见色起意,内心阴暗,满肚子男盗男娼。

  他想把沈舒掳走,囚于后院,锁在榻上,让他日夜泪眼婆娑的等他回来。

  结果后来,顾怀瑾自愿收起獠牙,洗手做羹,等着披星戴月的情郎回家。

  符合当代社会主义价值观受X不符合当代社会主义价值观却被迫符合当代社会主义价值观攻

  阅读小指南:

  1,架空,背景是男妻女妻都很正常的时代。

  2,文中出现的一切设定皆为剧情服务,涉及专业性问题会查资料,但不会太严谨,勿考据。

  3,受是深柜,非真直男,和配角亲过一口,攻第十章 出场,且是嫩色批。

  4,多元素糅杂,种田基建致富美食多少都沾点,主打的是一个村长的意志(bushi,如果看得不爽,是我的问题,求点叉求放过,祝饱饱们天天开心。

  内容标签: 种田文 甜文 穿书 基建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舒 ┃ 配角:顾怀瑾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全村致富,虐心什么的不干啦

  立意:从农村生活中学会善良悯人

第1章

  “跪……”

  沈舒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白花花的灵堂,乌泱泱的人群,以及满堂的菊花,新鲜的散发着馥郁的清香,黄得人眼疼。

  宽阔的灵堂正中央停放着一尊乌木棺椁,棺椁乌黑油亮,还未钉上灵钉,沈舒就跪在棺椁的正前方两步远的位置,视线对着灵案上的牌位,喃喃念出“平梁村村长,父沈大同之灵位”这几个字,茫然了片刻,然后一个激灵从地上爬了起来。

  靠!

  他见鬼了?!

  沈大同是他昨夜看过的一本小说里的人物,这本书名字叫《农夫喜事》,讲的是村长沈大同的儿子沈舒与男主顾怀瑾的虐恋故事,两人轮番进行爱恨交织你逃他追他插翅难飞的剧情后,终于获得圆满HE。

  对此,沈舒一脸面无表情,甚至感觉有些操蛋——

  这受不适合做夫子,适合去挖野菜。

  而当四周接连响起“舒娃你怎么了”“舒娃你还没磕头呢”“娃啊婶们知道你伤心,但你也不能不敬着你爹呐”的声音,沈舒忽然浑身一僵,意识到一件更惊悚的事情,那就是……

  受叫沈舒,他也叫沈舒!

  他……

  穿书了?

  此时,灵堂外一阵寒冷的风刮了进来,刮得沈舒四肢冰凉头皮发麻,鸡皮疙瘩起了一连串,他颤巍巍的低下头去,看自己身上的衣服。

  是孝衣。

  沈舒满脑子晕晕乎乎,想起原著里的那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苦情受,恨不得上前推开棺椁,把里面的人扒拉出来,自己躺进去。

  不为别的,就为这个苦情受前脚被青梅竹马的未婚夫渣,后脚就不长记性在山上乱捡男人,捡到顾怀瑾这个渣攻,开启自己被虐的后半生,沈舒觉得这书不穿也罢。

  ——他一个品德良好四肢勤快的高材生,犯了什么错要遭这种罪啊!

  偏偏眼下他还经历着更晦气的事,那就是他得给他名义上的爹平梁村的村长沈大同磕头。

  沈舒闭了闭眼,又睁开眼。

  磕就磕。

  虽然他本人没有管村长沈大同叫一天爹,但沈大同在原著中形象良好克己奉公一生廉洁,兢兢业业为平梁村的富裕安康奋斗了四十多年,冲这基层干部为家乡无私奉献的精神,得磕一个。

  紧接着,白事知宾又喊了一声:“儿沈舒,再谢恩父,二叩首。”

  沈舒又磕。

  他忍!

  “儿沈舒,再谢恩父,三叩首。”

  沈舒磕完了三个响头。

  接着,他假哭了一通,走完了儿子该走的程序,把地方腾给了平梁村的男女老少和远方来的长辈。

  他们皆是满脸哀恸双眼含泪,但其中几分真情几分假意沈舒不知,他只知道原著中他爹沈大同刚下葬没多久,这些人就为了村长之位争得死去活来,还害得他差点终身残废。

  沈舒回忆了一下原著中的设定,他爹沈大同是沈家太/祖的嫡系,而其他平梁村村民皆为旁系,旁系又生旁系,就导致这个原本人口不丰的小村庄变成了平梁大村,由沈氏大姓占据。

  自沈家太/祖率领沈氏一族搬到平梁村安居乐业已有三百多年,这三百多年内平梁村的村长一直由沈家太/祖的嫡系血脉担任,沈大同自然也不例外。

  然而,到了沈大同这一代,他的膝下就只有沈舒这一个儿子,沈舒从小病弱养得娇气,尽管请夫子教了些书,但学业在村里不算最精,俨然无法担起平梁村村长的重任。

  至此,平梁村村民和外村的远亲都觉得自己跟沈家太/祖血脉相连,足有理由争夺村长之位,个个视沈舒为软柿子,联手要将他从村长继承人的位置上赶了下去。

  想到这儿,沈舒不动声色的勾起嘴角,露出一丝凉薄的笑,随后他放眼在灵堂内望了一圈,发现某个人并不在场,那笑意便更冷了几分。

  过了好一会儿,一个身着白色长衫腰束灰色布带的俊秀男人从灵堂外匆匆忙忙的闯了进来。

  他满身尘土,脚底沾泥,将干净的灵堂地面变得污浊不堪。

  他的出现令灵堂里所有人都露出了异样的神色,众人的目光开始频频闪烁,表情也各不一样,一眼望去个个心怀鬼胎。

  这个人先是看了沈大同的棺椁一眼,然后才看向沈舒,磕磕巴巴道:“对……对不起舒舒,我来迟了。”

  沈舒站在人群后方,一派眉眼冷凝,他瞥了瞥他脚边的红泥,又瞥了瞥他尚未整理好的凌乱前襟,语句冷淡:“不用向我说对不起,你该说对不起的是我爹,既然来迟,跪下向他嗑三个响头。”

  这人一怔,脸上露出几分赧然,接着连连点首:“应当的应当的,毕竟村长是我的阿翁。”

  在平梁村,阿翁除了有爹爹的意思,还有岳丈的意思。这个难堪的男人便是原著中沈舒的青梅竹马刘敬和,是老村长从山上捡回来了的孤儿,也是沈大同为他早早定下的未婚夫。

  原著中,刘敬和九岁被带入沈家,跟沈舒一块长大,跟沈舒的感情十分要好,所以当沈大同提出要给他俩定下婚约时,刘敬和一口答应。

  沈大同自是想通过这个女婿为自己的儿子保全村长之位,但自己的儿子几斤几俩他心里也有点数,所以他私底下给刘敬和递过话,实在不行这任平梁村村长就由刘敬和自己上,只要他能保沈舒一生无忧。

  可以说,沈大同的算盘打得极好的,刘敬和在前年考上秀才,在村里地位非凡,如果他愿意跟沈舒成亲并接任村长,村里绝对没人能与他争锋。

  但是,沈大同千算万算算不到,刘敬和不姓沈,对平梁村没有什么感情;而且他考上秀才以后,眼界比旁人更加广大,哪里甘愿蛰伏在一个小小的山村之中。

  所以,他悔了。

  在沈大同死了以后,他四处打听自己的亲生父母,还在机缘巧合之中与县里的富贵小姐有染,欺骗对方自己没有婚配孑然一身。

  看他这脚底印落的红泥,分明不是平梁村一贯的黄土地上能沾染的,这说明刘敬和在赶来灵堂之前,其实刚从县里回来,和自己的相好私会了一场,故而姗姗来迟。

  很快,刘敬和插在别人前头磕完了三个响头,来到了沈舒的身旁,他扯着沈舒的袖子,好生好气的道歉:“对不起舒舒,我没想晚来,是书塾的夫子非要我给他送点东西,我也不好拂了夫子的意。”

  沈舒眼睫低垂,遮着眸里的冷光,按捺冷笑,不咸不淡道:“迟便迟了,我爹生前待你如待亲子,想来九泉之下不会怪罪你。”

  刘敬和听着这话正常,却不知为何狠狠一噎,俊秀的面庞一阵青一阵白,饱含讪讪。

  他知沈舒的母亲早逝,沈舒从小和沈大同相依为命,最是依赖自己的父亲;如今沈大同去世,他应当如没了主心骨,抱住自己寻求安慰才是,怎么反倒对自己这副态度?

  可刘敬和并没有多想,只觉得自己来迟确实过分,沈舒难免恼怒。

  待得第一波吊唁结束,刘敬和主动提出代沈舒送村民们出去,沈舒没有拒绝,面无表情的目送刘敬和走远——

  方才他闻到了刘敬和身上的脂粉气,刘敬和果然是见完相好的才来参加葬礼。

  狗东西!

  倘若刘敬和真的对沈舒无意,大大方方的说出来,他敬他是条汉子;偏偏他自知荷包不丰,连攀龙附凤的筹码都没有,于是两边欺瞒,试图掏尽沈家的家财,再把沈舒一脚踢开。

  原著里,刘敬和的确是成功了,尽管受到了惩罚,但被逼得走投无路的苦情受也被迫走入了渣攻的牢笼。

  沈舒不是苦情受,可不会任由这种事情发生,如今不与刘敬和撕破脸皮,也不过是因为刘敬和接下来对他有用罢了……

  *

  雨连下了三天,停灵也停足了三日。

  第四日一早,天色蒙蒙亮,沈舒就扶着灵柩去了山上,和雇来的送葬队伍一起将沈大同下葬。

  眼见棺材没入土里,平地鼓起小山包,沈舒也说不清是什么心情,在山包上洒下密密麻麻的纸钱。

  一同随行打着哈欠的刘敬和忍着困意轻声安慰:“舒舒,阿翁在天之灵必不忍心看你那么难过,你节哀些,接下来有我照顾你。”

  沈舒转眸望向刘敬和那虚伪的面孔,唇角浮起一缕微笑:“敬和哥谢谢你,有你在我自然心安许多,不过……敬和哥真的愿意什么都为我做吗?”

  刘敬和一顿,他可没这么说,他只说照顾,照顾照顾,人不死就行了,怎么会对他言听计从?

  可当着沈大同的坟茔,他也不好推辞,故而一本正经的发誓:“当然,阿翁救我一命恩同再造,又辛苦供我读书恩情已难还清,你是他的儿子,也是我未来的伴侣,我当然什么都听你的。”

  “那就好。”沈舒云淡风轻的点点首,“希望我来日找敬和哥帮忙,敬和哥莫要推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