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种田大户 第103章

作者:陌上花开人如玉 标签: 穿越重生

  按照口味不同,一羊多吃准备了三份不同的羊肉汤。

  林夏至喜欢吃羊杂和羊筋,顾员外喜欢羊肉和羊杂,徐老板第一次吃,只给他上了羊肉。

  除了羊肉,林夏至还让人去飘香十里打包了几份卤肉和炸菜。

  三碗羊肉汤配上三碗白米饭,三个人边吃边聊,这顿饭的氛围还不错。

  顾员外吃了林夏至这一顿饭,对林夏至的印象也不错,他手上有大把良田,听说林家的种子好,准备以后可以多和林家接触。

  徐老板之前一心铺在自家饭馆上,吃了林夏至他们店里的吃食,才认清自家大厨的水平,终于知道自己败在了哪里。

  等他回家之后,还是听家里人意见,重新选一个行业做。

  一羊多吃新加羊肉汤之后,终于有了机会搬新店。

  新店东西齐全,不用大整改,只用在店门口加一个长烟囱,再简单装饰一下就可以搬迁了。

  至于后院要怎么弄,林夏至还没想好,以后一羊多吃还要推出其他吃食,那些吃食需要的厨具和现在的不一定一样,所以不能弄太复杂。

  不过后院的房子倒是有好几间,林刚他们几人总算可以一人一间房,不用两个人挤一起了。

  高兴的不只是林刚他们,那些经常来一羊多吃的客人终于可以不用为了吃一碗羊肉汤,早早地在一样多吃店门口排队。大家都是江宁县本地人,听林刚说清楚新店的位置和大小后,都称赞他们好眼光,那个位置比现在这个还要好。

  那天,解决了一羊多吃店面扩张的事之后,林夏至暂时没想到这个月必须要做的事情,他干脆带着人在江宁县逛了一圈,花出去不少钱给家里人买了礼物,还给程阿爹、程夫郎和程鸾景等人也准备了不少。

  结果就是空车来县城,等回去的时候几乎载着满满一车的东西。

  回到林家村之后,林夏至就被李秀勒令不能再出门了,让他在家磨一磨性子。

  出嫁用的嫁衣和床单被罩等生活用品都准备齐全了,全都剩着最后两下收尾的功夫,等着林夏至亲自动手。

  “夏哥儿,以后你去了程家,可不能像在家里这么任性,出门得同程夫郎说,程夫郎同意了再出门,最好有闻柳陪着。”

  “还有,别把人景哥儿带着和你一起到处跑,好好和程家的人相处。”

  “万一和闻柳闹别扭了,你也别使小性子,夫夫两有什么事说开就好,别憋在心里。”

  林夏至终于天天在家缝东西了,李秀在一旁看着他做活,想到什么就同他说什么。

  上个月还没什么感觉,十月一到,李秀突然就意识到自家的哥儿要嫁出去了,以后要回么家一趟就不容易了,简直有一肚子的话想同他说。

  他从望山村嫁到林家村之后,一年也就能在过年那时候回一次么家。现在分了家,虽然没有公爹麼么在头上压着,但自己手上事情也多,同样没有什么时间回去。

  “阿么,我只是嫁去了县里,又没有多远,一趟马车一刻钟不到就能回来,您要是想我了我马上就回来,到时候您别嫌我烦。”林夏至放下手上的针线,有些无奈地说。

  李秀听了林夏至的话,眼睛一瞪:“谁让你没事别往家里跑,毕竟是出嫁了的哥儿,老往么家跑别人怎么说。”

  “嘴长在别人身上,他们怎么说我们又控制不了,没必要为了别人的话让自己难受啊。”林夏至不以为意。

  他要是想家了,就做马车回来,难不成程闻柳还敢说他不成。

  林夏至以前常跑去程家,同程夫郎也很熟悉,知道他不是那种会介意别人说话的人。

  “就算别人不说,程夫郎也不介意,你还是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人家会喜欢你这种不着家的夫郎。你嫁过去了得先给我生一个外孙子才行。”李秀把话说到了重点。

  “阿么,我才十八岁,怎么就扯到生孩子了?”林夏至翻了个白眼,李秀这也太能扯了。

  “哥儿受孕困难,你别不把我的话放在心上,你都不在意,孩子怎么会跑进你肚皮?”李秀揪了下林夏至的耳朵。

  “阿么,痛——痛、痛……”

  李秀的手上没怎么用力,林夏至还是做出很痛的样子,他现在才刚接受自己即将嫁人这个事实,生孩子还没出现在日程中,只想鸵鸟地将脑袋埋进沙子里,假装不知道。

  李秀也不知道自家这个哥儿怎么回事,每次只要提到孩子,就满脸不情愿,好像生孩子是多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一样。

  夏哥儿主意正,有时候还不能太勉强他,不然他可能会做出更让人惊讶的事情来。

  杨雨生抱着小米团进来,听着林夏至和李秀拌嘴,嘴角一弯。

  他怀孩子之前其实也有些矛盾,既害怕生孩子时承受痛苦,又希望有一个同自己和爱人血脉相连的宝宝。

  当胡郎中告诉他怀孕之后,那些忐忑纠结的心情瞬间消失,只留下喜悦,以及照顾好宝宝的决心。

  现在夏哥儿体会不到那种感觉,他本身又是个比较倔的人,麼么这样一个劲地说,只会会让夏哥儿感到厌烦。

  将怀里睡着的小米团放到婴儿床上,杨雨生拿起一个枕头:“阿么,我看夏哥儿这个枕头的线头似乎没有缝好,您看要怎么再处理一下吗?”

  李秀放开对林夏至的说教,转头看杨雨生说的那个枕头。他之前怎么没有发现这个枕头有问题。

  一看才发现,外面看上去是好的,可里面的线根本没理顺,居然搅了一大团。

  “夏哥儿,让你只用缝最后一点点,我一没看着你,你就是这样弄的?”李秀将枕头放到林夏至眼前,让他看看自己做的东西。

  林夏至傻眼了,他当时为了忽略李秀在耳边的碎碎念,缝这个枕头的时候还挺用心,怎么会成这个样子。

  “阿么,是不是要把里面的线全都剪掉,重新缝?”林夏至干巴巴地问。

  “你说了句废话。”李秀气得想拿枕头砸向林夏至,这孩子手太笨了。

  李秀低头补救这个被林夏至缝失败了的枕头,林夏至抬头冲杨雨生眨巴了两下眼睛,多谢他帮忙解围。

  杨雨生失笑,摇摇头坐下来检查林夏至缝合好的其它枕头、被罩。

  除了准备枕头被罩,李秀还给他做了不少绣着精美花色的香囊腰带、简单又好看的荷包、帕子等等。

  在林夏至刚嫁去程家的时候,这些东西要用来孝敬长辈、打赏下人,向夫家表示他是个心灵手巧的夫郎。

  等以后在程家待久了,不管是让程家自己的绣哥儿做,还是直接去外面的店铺买成品,就无关紧要了。

  除了这些绣品,林夏至的嫁妆里还有些装饰的瓶罐摆件、生活用得上的布匹箱笼,都是林承祖亲自去郦水郡挑选的。

  有刚成婚那段日子摆出来装饰的大红色瓷瓶,颜色喜庆吉祥,也有以后可以装饰房间的小器具,还有用来打赏下人的小银裸子。

  嫁妆箱子林家准备了八个,李家过来添了两台,林小叔那边也添了两台,一共凑了十二台。

  林家给林夏至准备的嫁妆可比当初杨雨生嫁到林家的时候丰厚得多。

  杨雨生有时候忍不住会想,如果他阿爹还在世,是不是他当年出嫁的时候也能这么风光。

  有这种想法倒不是他嫉妒林夏至,只是怀念自己阿爹。

  林承祖察觉到杨雨生偶尔情绪会有点低落,他在郦水郡花自己的私房钱给杨雨生买了一套和田玉做的头花,一共有五朵,玉质清透,做工精细,价值不菲。

  杨雨生平时也不是很喜欢梳妆打扮,为了这套头花,第二天专门倒腾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在五朵头花中选了两朵戴在头上。

  林夏至和李秀看见了他的新头花,纷纷称赞好看,只是当天下午杨雨生就又把头花收了起来。

  “雨生哥,怎么你不戴今天上午那两头花了?”林夏至看着他又用回以前那些发带,有些好奇。

  杨雨生抿了抿嘴:“我现在得在家带孩子,小米团太小了,我担心有时候顾着孩子忘了头上戴着这么贵重的东西,万一摔坏了多可惜。”

  林夏至偷笑:“万一坏了,就让我大哥再给你买新的,我觉得你带上那个玉簪整个人看上去气色好了不少,相信我,大哥肯定喜欢你多打扮打扮自己。”林夏至冲杨雨生挑眉。

  “你还好意思说我,你自己就是个整日都不打扮的。”杨雨生见着林夏至促狭的笑容耸了耸肩,他都嫁给林承祖这么久了,才不会因为林夏至的话不好意思。

  “……”

  林夏至虽然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提议过让李秀做头花,当时也赚了些钱,但他自己是坚决不会在头上戴头花的。

  平日里很随意地用发带扎头发,正式点的场合会选择用簪子搭配玉扣,反正不会是花。

第204章 林夏至出门

  以前家里条件困难饭都吃不饱,李秀哪有心思给自家哥儿打扮,现在李秀后悔,现在夏哥儿养得就跟汉子一样,头上什么都不戴、脸上也不擦脂抹粉不说,连衣服都喜欢挑不那么明亮鲜艳的颜色,简直不像是一个哥儿。

  最后作为未出嫁的哥儿在么家待几天,林夏至虽然嘴里说着他以后没事就回回来,不会想家云云,心里其实有些不舍。

  而且在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总会想起以前在现代的生活。

  他现在已经回不去了,只能对着星空许愿,希望上一世的父母不要太伤心,哥哥和嫂子能早日生孩子,一家人都好好的。

  在林夏至被李秀关在家里的时候,程闻柳总算从各种繁忙的事物中抽出身。

  前段时间程夫郎交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账本给程闻柳,他花了不少时间理顺,现在只用动动嘴吩咐下面的管事做就行,不需要自己再亲力亲为。

  忙碌这段时间也有一个好处,程闻柳对自家的产业更了解了,他现在才终于知道自家有多有钱。

  程家的大头生意是做粮食买卖,除了开在江宁县的粮满仓,郦水郡和附近县城也有好几个粮店,为了运输粮食方便,程阿爹全都选了有港口的地方。

  为了供应这些粮店,程阿爹陆续在各地买了不少田产,雇佣佃农产出的粮食都放在自家粮店里卖,每年他们出去查看的只是这些田产的一部分。

  另外,程老爹手上还有不少铺子,只是这些铺子基本都租了出去,他也给程闻柳说了个大概,等着程闻柳成亲之后,他会把手上的事多交一些给程闻柳。

  林夏至和程闻柳的婚期定在十月十六,是个好日子,宜嫁娶、搬家、远游。

  一大早,林夏至就被林家人叫起来换上嫁衣坐在铜镜前,请来的五福老夫郎嘴里说着吉祥话给林夏至绞面,再象征性地给林夏至的嘴唇涂上一点口脂,表示对他这门婚事的祝福。

  随后由马媒么接手,给林夏至画上如同猴子屁股一样的新哥儿妆。

  等不了媒么在自己脸上折腾完全套,林夏至立马开口:“马阿么,要不脸上的妆容我自己来?”

  说完,不等马媒么回答,林夏至起身用水盆旁边晾着的赶紧布巾将脸上的胭脂、眉粉擦干净,再坐下来自己对着铜镜倒腾。

  他这张脸的五官柔和,不适合那种斜飞入鬓的剑眉,只用眉粉浅浅地涂了一层,将眉毛的形状凸出即可。

  可能是古代的吃喝都天然无污染,林夏至现在的皮肤虽说算不上吹弹可破,但没有什么痘痘,连毛孔都很小,他就不愿意往脸上抹粉。

  年轻人气色好,没有涂粉的话不用胭脂皮肤也白里透红,只有嘴唇因为还没吃早餐看上去不过红,有刚才五福老夫郎点的那一点口脂,抹开之后也就够了。

  人还是那个人,只是描了眉、涂了口脂,一下子精神了起来,变得有些艳丽。

  林夏至可不想顶着一张面色惨白、两颊如同猴屁股、嘴红得如同吃了小孩的妆,到时候程闻柳看到了说不定会吓一跳。

  想到这里,林夏至又有点想试试让媒么给他上妆,到时候吓一吓程闻柳,看他会露出什么表情。

  只是早上经过那么一大通折腾,已经没有时间给林夏至再画一遍了,他的话还没说出口,门外就传来了鞭炮声。

  “夏哥儿,马媒么,你们准备好了吗?”李秀推门进来,他刚才去清点了一遍林夏至的嫁妆,程家人都来了他才想着还没到林夏至的房间看看。

  “林夫郎,都准备好了。”马媒么手脚麻利地将盖头往林夏至头上一盖,将他扶起来。

  刚才马媒么见林夏至要自己化妆的时候还有些不高兴,后来看着他自己鼓捣的脸,将那点不高兴抛到了九霄云外,刚才还想问问林夏至是怎么给他自己画的。

  媒么给新哥儿的化妆是一项他们必须掌握的技术,画的妆容更好看,也是媒么对外宣扬自己的资本。

  李秀在盖上盖头之前晃了一眼林夏至的脸,配着一身鲜红嫁衣看上去明艳动人,想着自家如此好看的哥儿从今天起就是别人家的了,他的眼眶一下就红了。

  马媒么见李秀要哭,赶紧劝他:“林夫郎,大好日子,可别在这时候耽搁了时间。”

  新哥儿出门都是算准了时辰的,万一李秀一哭弄得林夏至也跟着哭,说不定会赶不上吉时。

  李秀听了马媒么的话,立马止住眼泪,用帕子在眼角按了又按:“好好好,准备好了咱们就出去吧。”

  虽然家里有下人,李秀还是想亲自扶着林夏至出门,他让过来帮忙的林小秋去前院,他亲自陪林夏至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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