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太监那些年 第121章

作者:绿茶茶香 标签: 天作之和 情有独钟 甜文 古代架空

  淑贵妃可是他的亲姐姐啊,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他。

  李轩挡在初七身后,同样冰冷的双眸与李轩对视。

  “娘娘,初七入宫不过两年,您与皇上相识数十载,你当真以为没有初七,皇上便会喜欢你吗?”向亭晚跑上前,握住向秦的手,仰着脸对淑贵妃说道。

  “你又算什么东西!”被踩到痛脚的淑贵妃抬手甩给向亭晚一巴掌,尖锐的指甲在向亭晚的小脸上划出一条长长的血痕,“你只不过是我向家收养的一条狗,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话了!”

  淑贵妃的反映出乎了向秦的意料,他竟没有拦下那巴掌,看着被掀翻在地侧脸流出鲜血的向亭晚,他整颗心被揪了起来。

  “小晚!”向秦万年不变的冰冷表情瞬间崩塌,一把松开淑贵妃,将地上的向亭晚抄进怀里。

  “爹爹我没事。”向亭晚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噙着泪水,乖巧懂事地环着向秦的脖子,“小晚还小,不懂那些情啊爱啊的,可小晚若是有了心爱的人,眼里定然也是容不下别人,定然要与他一生一世一双人。”

  他的阿姐年少时便倾心于李轩,李轩拒绝了她的心意之后,便开始避嫌,是他的阿姐不死心粘了上去,又瞒着所有人混在秀女中偷偷进宫,李轩发现后也不是没有把她往外赶过。走到现如今这地步,又能怨得了谁?

  “送向氏之女向凝儿离宫。”向秦在场,李轩不愿与之多言,但也不想因向秦而留下淑贵妃。

  “向氏之女?好一个向氏之女,皇上,凝儿爱了你十多年,您为何不肯多看凝儿一眼?”向凝儿泪眼婆娑地伸出手,缓缓跪倒在地,抓着李轩的衣摆恳求道。

  这个骄傲了一辈子的女人,面对李轩一次次地放下了尊严,李轩恍然想起初遇时的向凝儿,意气风发,侠肝义胆,两柄重剑仗剑天涯。

  李轩俯身,想将向凝儿从地上扶起。

  “皇上若是无心,便不要再给阿姐任何希望。”向秦说道。

  李轩探出的手又收回,往后一步,将衣摆从向凝儿手中抽出,“送向氏之女向凝儿离宫。”

  “阿姐,我们回家。”向秦俯下身去扶向凝儿,谁知向凝儿突然从怀里抽出一柄短剑,朝李轩刺去。

  “那我们便去黄泉之下做一对夫妻!”

  初七大脑一片空白,连滚带爬地从地上爬起,要去给李轩挡刀,向秦抬手将向凝儿劈晕,夺下了短刀。

  “请皇上责罚。”向秦双膝跪地说道。

  目睹一切的尺素冲上前,检查两个人是否受伤,见人无恙,方才松了一口气,转身对向秦说道:“向凝儿入宫后因嫉妒之心打压妃嫔,还闹出了不少人命,皇上念在自小的情谊上从未责罚过她,现如今向将军手握兵权,名声大振,向凝儿多次以向家威胁皇上,将军权势滔天,此事将军应该有所耳闻吧。”

  向凝儿打着他的名头向李轩邀宠之事,他听宫里与向老夫人交换的宫女提过,只不过他不相信,他的阿姐能做出此等蠢事,如今看来,他的阿姐当真是变了。

  不过此时,向秦不敢承认自己早已知晓,只是叩首求罚。

  李轩心力交瘁,捏着眉心,挥挥手说道:“将军镇守边关,后宫琐事他又怎会知晓,退下吧。”

  钉子户向凝儿被遣出宫,李轩的后宫真正只剩初七一人。

  可这事初七心里好似并不痛快,硬是和李轩僵持着跪到了天亮,赴宴的人熬不住,反过来劝初七宽心,初七就像小王八吃了秤砣一般,铁了心,一定要让李轩收回成命,人都散了,李轩要如何收回成命,好好的生辰宴,闹成这样,大家走也不是留也不是,一个个地杵在原地装木头,一直陪这两位主子熬到了天亮。

  受了一夜寒气的初七,终于在清辰受不住,摇摇欲坠地昏了过去,众人大喊宣太医,现成的太医徐子洛京墨被推上前去,大伙儿方才寻了个机会,一溜烟儿跑了。

  被送回养心殿的初七还没等用药便醒了,一双眼睛眨啊眨地看着李轩。

  “哪里难受?”李轩担忧地摸着初七的额头询问。

  “不难受,装的。”初七说道。

  李轩疑惑地看着初七。

  “跪了一夜,我腿都要断了,我不晕,怎么收场?”初七嘟着嘴说道。

  “那朕让你滚回宫,大家来劝你收了朕一番心意时,你怎么不起来啊。”李轩捏捏初七的鼻子说。

  “遣散后宫啊,你以为三言两语就能将我撇干净吗?我不跪一夜,不让他们看到我的决心,那些大臣,早晚用唾沫星子淹死我,你对我那些冷言冷语,不也是为了替我开脱?”

  “你什么时候学聪明了啊,这处苦肉计连朕都骗了。”李轩不可思议地看着怀里的人。

  初七嘿嘿笑的得意,李轩只有他自己了,他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熬了一夜的徐子洛,拿着银针在养心殿给李轩种毒,此事在初七面前已经败露,自然不必再偷偷摸摸地去太医院。

  “你这么做,不怕向秦跟你翻脸?他这个人心冷,但对亲人极为看重,你看他那干儿子,拿着当个宝,更何况是亲姐姐。”徐子洛边施针边担忧的说。

  李轩看着徐子洛冷哼一声,“那可不是干儿子那么简单。”

  “何意?”

  李轩只恨徐子洛是个眼瞎的,但干爹跟干儿子搅和一起,还是个那么小的干儿子,毕竟不光彩,李轩还是想给向秦就几分薄面,便不再回应,“若是从前,阿秦定会因此事与朕生嫌隙,可如今不同了,阿秦明白强扭的瓜不甜了。”

  徐子洛回味了片刻,“阿秦有了心仪之人?哪家姑娘?难以想象他那样的人会喜欢谁?他同你说的。他年纪也不小了,若是中意,你便给他赐婚,趁着他在京,赶紧把婚事办了。”

  “你怎么比老妈子还能操心,他中意的那人啊……年纪有些小,等那人长大些吧,别让阿秦给人糟蹋了。”李轩换了个惬意的姿势说道,“不过,那二人日日黏在一起,说不好,已经糟蹋了。”

  徐子洛听得面红耳赤,睁圆了眼睛,皇上这话的意思是向秦诱拐了个小娃娃?没想到哇没想到!果然,行军打仗的人的心理与常人就是不同。

  徐子洛还在盘问,李轩眯着眼睛不再作答。

  有了初七的陪伴,种毒的过程不再痛苦难熬,三天一晃眼过去了,李轩成功摆脱了十年之期。

  独霸后宫的初七并没有朝臣担忧的那般娇蛮任性,反而谦谦有礼,虽然并不十分聪慧,甚至反应有些迟钝,但谦虚好学,处理政务时也一丝不苟,对待太子也是疼爱有加除了不会生孩子,满朝上下竟对他挑不出任何一丝毛病。

  任谁都会喜欢与一个温顺漂亮的人共事,而李轩也从未想着圈着他,许多事物都放手去让初七独自处理。

  哪怕初七错了,李轩也会耐心教导,同一年,李轩想将初七封为皇后,但被初七拒绝,他总觉得自己现在能力不够,德不配位,于是两人便说好,待到天下统一之时,他们便举行大婚。

  开春向将军父子便回了边疆,初七显然十分不舍他这狐朋狗友,在向亭晚走后,初七郁郁寡欢,终日茶饭不思,直到李轩答应他,明年夏天,带他出宫巡游初七整个人才精神起来。

  京城附近初七早都玩遍了。自从李轩不再据着他,初七隔三差五自己跑出宫去,有时候玩疯了误了宫禁,还需李轩亲自去接他翻宫墙回家。

  他们不再患得患失,不管走的多远,他们的家在深宫里,别人眼里的囚笼,是他们最甜蜜的故乡。

  南下巡游不是李轩一时兴起,为博美人一笑,而是因为常州驷州的试验田已经成熟,足够两州人民自足之外还可以为北战场提供军需,常州驷州的人们解决温饱后,贸易也发展起来,但南北路途遥远,贸易受限,国境内没有贯穿南北的运河,水路极其不便,李轩此番便是去民间视察,想要开凿一条贯穿南北的大运河。

  初七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第二年夏至,他们终于要启程了,仪仗队早早便在神武门候着,两人坐在马车上,缓缓驶出皇宫。

  城里百姓夹到欢迎,哪怕李轩做出了许多惊世骇俗的决定,但他依旧是个好皇帝,除了边境偶尔受到战乱影响之外,百姓全部安居乐业。

  除了震耳欲聋的万岁声,初七还听到了神农千岁,皇后千岁,初七掀开马车的帘子看向外面,后知后觉的发现那神农与皇后是呼喊的自己。

  “他们怎么这么称呼我啊?”初七疑惑地看向守在外头的宣颢。

  宣颢那张冰块脸上也露出微笑,示意侍卫召了一个平头百姓前来问话。

  那中年男子跪到马车前,先是高呼皇上万岁,而后又高呼神农千岁。

  “别,千万别,你们为什么这么称呼我?”初七窘迫地连忙摆手。

  “听你口音似是常州人,为何来京?”李轩探出头问道。

  “回皇上,小民的确是常州人,此番来京是做生意,小民祖上传下千亩荒地,世代种植,颗粒无收,幸得神农大人照拂,将小民那荒地选为试验田,得了官府扶持,头一年收成,除了养家糊口,全部交于官府,这第二年收成更是翻倍,粮食果蔬丰收,当然,这一切归功于神农大人,不过作物我们自己消化不了,边疆打仗,我们又不愿将粮食卖向境外,便想着来京做点小生意,毕竟,边疆那里长出来的作物与京都的大不相同。”那粮商说道。

  初七的脸红了,当时只是他的一句无心之言,是李轩将之付诸实践,可如今,功劳全让他一人占了。

  “粮食从边疆运往京城尚可,可一些时令蔬菜,瓜果路上岂不是坏了。”试验田种的不仅仅是粮食,还有大批蔬果,去年便有大批蔬果烂在地里,看着让人着实痛心。

  “的确,蔬果不易保存,路上多有腐坏。”粮商叹了口气痛心道。

  李轩又问了一些民生,粮商一一作答后,李轩便让他去了。

  “运河之事不可拖延了。”李轩感叹道,曾经的常州驷州温饱都难以解决,可如今大批粮食果蔬因为交通不便运不出去或烂在路上。

  运河建成,从姜国南北需要的时间缩减大半,那时京城该是何等繁华,初七痴迷的看着李轩的侧脸,这就是他所热爱的君王啊。

第105章 南疆

  他们一路南下,沿着官路看遍山野树林,层峦叠嶂,一路走到长江以南,两人时不时地撇下众人,踏入无人问津的崎岖小路,在漫天星光下交颈而卧,也在山涧流水中耳鬓厮磨,诉说着浓浓的爱意。

  初七好似真的是南方人,一进入长江以南,初七由内而外散发出隐隐的兴奋,与这片秀丽的河山发出了一种奇异的共鸣,连他自己都觉得到了这里有一种归属感,血脉真的是种很神奇的东西,也许他今生都无法寻到自己的身世,那么至少他知道了他未曾谋面的父母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长江的源头在羌州,往北途径青州,汴州,又在洛洲分支,分别向东西方向入海,运河便要从洛洲的分支处开凿,李轩在此处停留下来,每日亲力亲为的勘察地貌,一留便是三个多月,眼看秋季就要过去,南方的冬季不冷,但却潮湿难耐,对于一直生活在干燥地区的初七来说,这种湿冷格外难熬,那点对江南水乡的亲近感在这湿冷中渐渐消耗殆尽。

  该返程了,李轩提议离开时,初七肉眼可见的不舍,他这三个月一直在洛洲逗留,他还想继续南下。

  那个差点与他交换的青州,被南疆王霸占数十年的宜州羌州,他还没能看一看。

  夜里,李轩偷偷将他叫醒,给他穿上厚厚的狐裘,外头一匹骏马正在等着他们。

  “禁军脚程慢,剩下的路,朕带你去。”

  深夜,李轩骑着骏马,怀里抱着初七,一路南下,湿冷的风吹得初七浑身粘腻,但是李轩的胸膛却暖的不像话。

  南方各州的风土人情其实并无不同,尤其是在这难捱的湿冷下更没什么看头,可是两个人就是执着地走遍了这里的每一寸土地,待到入了羌州时,入眼便是茂密的原始森林,甚至连路都没入丛林之中,初七这才明白,为何南疆易守难攻,军队进来,极有可能迷失在这十万大山中。

  “这里丛林猛兽很多,有许多未开化的原始部落,人们居住的地方也是在这丛林中,若想将羌州宜州民众教化,最直接的办法便是将着原始森林伐了。”李轩指着这片森林说。

  伐了?这么美的森林,伐了岂不可惜。初七心道。

  “可这里的百姓靠着这森林生存,若是伐了,那岂不是给他们抄了家。”李轩又叹息道。

  “所以,还是什么地种什么庄稼,树不能伐,里头的人不愿出来,朝廷的人马可以进去,总归要教化民众,不要让他们再投毒或者残害亲人了。”初七俯在马背上说。

  初七这还是对蒋明旭的行事作风心有余悸呢,“你这便叫做因地制宜,以后可不要说什么地种什么庄稼了,显得多没水准。”

  “我是当代神农,只会种庄稼。”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李轩笑了笑道。

  两人下了马,将马拴在官道边,便牵着手,一头扎进了丛林,好在天气冷,毒虫少了,两人走起来顺畅不少。

  “原始部落的人都长什么样子啊?”初七东张西望,山林里有村落,有小镇,有偌大的南疆王府,可他怎么除了树,什么也没看见过。

  李轩没来过南疆,自然不知,但是看过影卫画的图册,“跟人一样,但是衣着怪异,穿兽皮树叶,脸上会绘着部落图腾,就比如长鹰一族,脸上绘着翅膀图腾,信奉飞鸟为神明,相信飞鸟会将他们的灵魂带上天空,”李轩看着周围幽深寂静,初七懵懂地看着四周,色心大起,便开始吓唬初七,“还有脸上绘着蛇纹的,便是传说中的食人族,不过,这个部落,也不是顿顿吃人,他们入了冬,猎不到野味,便开始抓人吃。”

  胆小的初七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扑进他的怀里寻求安慰,而是停下脚步说:“蛇纹是不是从下颌处开始,向上蔓延,贯穿眼睛,在眉心汇成一条线,没入发中。”

  嘿,还真是跟影卫画的一模一样,初七偷看影卫的密函了吗?

  “你怎么知道。”李轩抬手替初七摘掉落入发间的树叶问道。

  初七脸色在得到李轩的肯定后唰地白了下来,颤巍巍地抬起一只手,指向前方。

  李轩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乍一看并无异样,定睛一看,可了不得,前方不远处,站着几个穿着树皮树叶的人,身上画着绿色与棕色的花纹,这幅打扮在森林中简直要隐身了一般,而最让人瞩目的是他们脸上的图腾,蛇纹,下颌开始,向上蔓延,贯穿眼睛,在眉心汇成一条线,没入发中。

  食人族!!!

  李轩心中大惊,食人族不是在森林深处吗?怎么在森林外围,对了,此时将要入冬,不好猎食了,他们要利用这几日,囤够一个冬天的粮食。

  “跑……跑……”李轩不敢大喊,将初七往自己身后推,小声说道。

  李轩微微一动,那群食人族便从身后摸出森白的砍刀,向野兽盯着猎物一般,死死盯着两人,蓄势待发,只要李轩一动,他们便会向捕猎的狼群一般冲出来。

  食人族在森林呆的久了,就没见过这么细皮嫩肉的人,一个个全都是两眼放光地盯着前头的肥肉,咧开嘴,露出一口野兽才会有的尖牙。

  他们在笑,那完全不是人类才会有的笑容。初七吓得两腿发软,但与其僵持不是办法,在听到李轩说跑时,当机立断地拉着李轩的手扭头就跑。

  尽管两人平日里并未将功夫扔下,可在陌生的森林中怎么能跑过原住民呢吗,而两人立着森林出口还早着呢。

上一篇:春山玉宴曲

下一篇:天下谁人不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