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尾蛇镇|Rattlesnake 第14章

作者:Kim Fielding 标签: 海外耽美 推理悬疑

他一边隐晦地如此答道,一边起身去查看他们的晚餐。吉米有点走神。他脑中再次浮现了夏恩跨在马背上的景象,以及更棒的:夏恩没骑马,光着身子,只穿皮套裤,脖子上系着红色的领巾。吉米一向觉得自己的性需求很简单——小清新那种,但现在看来,他显然有点牛仔情结。

“什么事儿这么有意思?”夏恩站在烤箱旁,弯着嘴角问。

“我在想,到老还犯蠢是真没救了。”

“谁老?”

“我。”

夏恩翻了个白眼。“哦,算你出土文物行了呗。你多大?四十?”

“四十多了。而且跟我走过的路比起来,这点岁数都不算什么了。”

“这么说我只能算是个小毛毛,因为我哪儿都没去过。”夏恩不大灵便地从烤箱里取出烤盘。不管他弄的是什么,闻着很香。他把食物盛盘,端到桌上。

“披萨饺,”他坐下的时候说,“‘卡罗蒂披萨店’出品。高速路边也有家披萨店,更便宜,但味道比‘卡罗蒂’差远了。这家的披萨饺特好吃,离这儿就两条街。”

香气弥漫,吉米使劲儿嗅着。“我以为你晚上吃得比较清淡。”

“多数时候是,不过今天例外。”他拿起刀叉切开面皮,吃了一大口。

吉米也跟着吃起来。夏恩说得没错——非常好吃。酥脆的面皮包着辣味的奶酪馅儿,尝得出是用上好的香肠和真正的西红柿做的。

“我小的时候,我们家曾经在一大块西红柿田旁边住过几个月。”那年夏天,他妈妈在那一带的罐头厂干活儿。他们住在一栋摇摇欲坠、鼠患猖獗的活动板房里。哥哥们会无视禁令,到附近的灌渠里游泳。“西红柿差不多要熟的时候,我有天夜里溜进去偷了一个。好吃极了,又甜又结实,被太阳晒得暖乎乎的。第二天晚上我又偷了两个。然后我就放开了胆子,找个晚上又去了一次,甩开腮帮胡吃一通,结果吃出毛病了。”

“你父母怎么处理的?”

寻常的父母要是发现他们的小儿子因为吃了太多西红柿而生病,会怎么做呢?“他们打算找医生来,于是我就知道肯定瞒不住,所以全交代了。结果他们什么也没做,就让我把自己吐的拉的收拾干净。在我看来,他们可能觉得我已经学乖了。”

夏恩咽下一口披萨饺,冲他挑了挑眉:“你学乖了没有?”

“可能吧,那以后我再也不那么猛吃西红柿了。”

“但你还偷东西?”

吉米没有马上回答。“嗯,有时候。不偷贵重的,但有时候我实在饿急了……”他这辈子没多少值得自豪的事,但也没多少令自己感到无地自容的事。偷窃是例外——他每偷一次,都觉得自己又堕落了一分。

夏恩若有所思,并没有露出鄙视的神情。

“我没想到这么小的镇子居然藏着这么多好吃的。”吉米换上轻快的语气。

“嗯,我们没多少地方可选,但有几家确实挺棒。不过,千万别去‘玉园’,除非你就爱吃黏糊糊、全是一个味儿的中餐,那儿所有的菜都淋同一种酱。”他用叉子戳了一小块香肠送进嘴里,嚼了嚼,然后咽下去。“这么说你去过不少地方,嗯?”

“我云游四海,哥们儿①。”吉米微笑着答道。

注①:I’ve Been Everywhere, Man,by Johnny Cash,美国乡村乐大神约翰尼·卡什的一首歌。

“嘿,我听过那首歌,我以前还会唱呢。”有那么一小会儿,悲伤缓缓掠过他的脸庞,然后他露出微弱的笑意。“我喜欢老派乡村乐。”

吉米想起了汤姆的信。那封信现在还塞在他的外套口袋里。“约翰尼·卡什。”

夏恩不自在地动了动。“他……我不太喜欢。我喜欢汉克·威廉姆斯、巴克·欧文斯、梅尔·哈加德②。”

注②:Hank Williams,Buck Owens,Merle Haggard,均为美国老牌乡村乐创作歌手。

反正吉米不太懂乡村乐——说起来,哪种类型的音乐他其实都不懂——他只点了点头。“你呢?不怎么往外走?”

“基本从来没出去过。我还在牧场干活儿的时候,隔一阵儿就会去内华达。我们在那儿拍卖牲口。我还是小年轻的时候去过几次旧金山,和杰——”他畏缩了一下,然后继续说,“去风流快活一下。跟其他同志圈的人待在一起感觉挺好,但那群人对我来说太酷了,我就是个土老帽儿。”

“拉倒吧,那帮人肯定恨不得生吞了你。我是说,你帅得够呛,再加上那股牛仔范儿……”

夏恩脸上浮起了淡淡的红晕,看上去更帅了。“我倒是不愁找人上床,但没人真拿我当回事儿,你明白吧?”

吉米完全明白,虽然他被甩的理由跟夏恩不一样。“这么说你再没去过别的地方了?”

“算是吧。我觉得我的祖辈在响尾蛇镇落脚的时候,就把我们家族的闯荡精神给用完了。再说,运营牧场基本上也没法离开,得照顾牲口。”

当然,吉米从来不需要照顾什么,除了他自己。一想到被那样困住他就如坐针毡,那简直跟坐牢没两样。

他的水杯空了。他起身接水,顺道也带上了夏恩的杯子。他在水龙头下接了两杯水,放回桌上。夏恩看起来不太乐意,“应该我来。”

“是,可你整天都在给人端喝的,现在是休息时间,该我了。”

这个回答显然让夏恩开心了一点。“你可当心,等哪个周六晚上忙不过来,我就要抓你来酒吧帮忙了。”

“不好意思,端盘子这事儿我可不熟,没怎么干过。”那需要跟客人交流,还要接触现金。他的外表看起来不够正派,老板通常信不过他。

“没多难,连我都应付得了。”夏恩玩了会儿叉子,然后喝了口水。他有双强壮的手,手指修长。吉米心想,这双手是否也像亚当·利特的手那样长着茧子?

过了一会儿,夏恩的目光再次迎上吉米的视线。“那,除了工作、旅行、猛吃西红柿然后生病,你一个人的时候还干点什么?”

吉米轻笑了几声。“我的时间差不多都花在这三件事上了。”他稍微犹豫了一下,补了一句:“我……喜欢看书。”

夏恩没有嘲笑他,吉米松了口气。夏恩似乎对这个意外的答案由衷地感兴趣。“哪种书?”

“有什么看什么。我……我没上过什么学,高中都没上完,但我从书里学了不少东西。这也算是个便宜的消遣。我经常能找到免费书,或者花五毛钱在旧货店里买。一本好看的厚书能帮我打发个几天,对我来说性价比挺高了。”他四下打量,但夏恩的客厅里完全没有书的踪影,连本杂志也见不到。“你呢?你喜欢看什么书?”

夏恩咬住嘴唇,盯着桌面。“我不怎么看书。”他的声音低得像耳语。

“这没什么好难为情的。好多人都不怎么看书,尤其是外向活泼的人。”

夏恩抬起头的时候,绷紧的面部线条流露着痛苦。他闭上眼,过了一会儿才睁开。他挤出一个笑容说:“来点儿甜点?我这儿有冰淇淋。”

“我今天不能再吃了,已经吃撑了。不过,谢谢,披萨饺实在太好吃了。”

“那就好。我——”夏恩瞥了眼手表,“完了,我得回去干活儿了。”他起身,开始收拾盘子。

“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