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后死对头向我求亲了 第21章

作者:秋声去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仙侠修真 爽文 玄幻灵异

  街道两侧更是张灯结彩,红色的丝绸缎带铺开在屋檐下。北荒很少见这么艳丽的颜色,因为资源的匮乏,丝绸还是红色染料都需要不远万里从中原运进来,而一路上可能出现的妖物猛兽、极寒酷烈的气候都可能让有宗师高手护送的队伍无人生还,连同那些中原的锦缎、瓷器一同埋在风沙下。

  北荒的红色,更多来自被刀锋割开的喉咙里,喷溅出来的滚烫血液。

  中原丝绸的红色,太柔软太轻薄。

  谢归慈看了半晌,才想起来守城人说过的“城主大婚”,如此盛大的布置,想来沈怀之对这位夫人应当是极为上心的。这合该是件喜事,如果不是时机不对,谢归慈必定要上门讨杯喜酒喝。

  不过眼下,他无心探究沈怀之的新夫人是什么样的绝世美人,盯着手中毫无动静的金色铃铛,缓缓地、凝重地蹙起了眉头。

  慕蘅来的气息竟然在他进入天镜城之后忽然消失了。

  他的心沉下去,随后仰头看向城中最高处、最富丽堂皇的建筑。那是天镜城的城主府,也是沈怀之所在的地方,如果他还是江灯年的身份,自然可以提出请求,请沈怀之帮忙找人。

  但是偏偏他现在是谢归慈。天镜城的城主可不会吃“鹤月君未亡人”这种身份。

  ………………

  天镜城城主府。

  和大多数人想的穷凶极恶不同,天镜城城主的长相颇为俊逸,不过眉骨出一道浅浅的刀疤破坏这份和中原世家子弟没什么两样的气质,显出北荒凶兽真实的凶悍冷厉。

  他正看着薛照微,唇边挑起的小意味不明:“不知道藏雪君大驾光临寒舍,有什么目的?”

  “江灯年。”藏雪君的声调和他的人一样冷,白衣在北荒的风沙里也依旧不染纤尘。

  沈怀之唇边的笑意更深了一些:“藏雪君是要问鹤月君,早听闻阁下和鹤月君多有不和,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竟然令堂堂藏雪君在人死了之后都还要不远万里追到北荒……”来。

  最后一个字的音节卷在舌尖,还未吐出,剑光忽闪而过,带起的剑风冷厉,抚过沈怀之的眼睛,下一刻贴在他脆弱的喉管上。

  沈怀之脸上的笑意顿住了。

  “藏雪君这是何意?”

  薛照微一字一句问道:“江灯年生前去过北荒什么地方?”

  掂量了一番自己在藏雪君这一剑下逃生的可能性,沈怀之道:“鹤月君生前交游极广不错,但我与他只不过是泛泛之交,他又怎么可能把行程对我全盘托出?不过他和极北雪原的那位大妖交情不错,藏雪君若是想知道,不如去问问那位大妖。”

  薛照微冷冷地盯着他,看他的目光和看周边的一景一物没有任何区别。

  “极北雪原在何处?”

  “一直往东。北荒有两条河流,熹河和月河,沿着河流一直往前走,在河流的交汇处,就是那位大妖的居住地。具体位置在哪——我没有去过,自然也不知道了。”沈怀之说,“藏雪君杀了我我也不知道。”

  门被敲响。

  薛照微收了剑。

  “进来。”沈怀之若无其事地吩咐。

  一个裹着黑色皮毛、身形健壮的男子走进来,回禀:“今日午时前共收了四万八千枚灵石,还有一枚凤凰骨制成的戒指。”

  沈怀之来了点兴趣:“凤凰骨?呈上来看看。”

  薛照微的眼神也动了动。

  下属便恭恭敬敬走上前,欲将戒指奉上,还没有等沈怀之看清楚,灵力一现,那枚戒指就突然飞到了薛照微手中。

  沈怀之挑眉:“藏雪君也对这枚戒指感兴趣?不如就赠予藏雪君好了。”

  反正十有八.九是要不回来了,不如送给薛照微做个顺水人情。

  薛照微看他一眼,颔首:“多谢。”话音落下,他的身形便消失不见。

  属下欲言又止:“城主……”

  沈怀之抬了抬手,示意他噤声,慢慢伸手按了按被薛照微剑碰过的脖颈,一道细细的血线——那是被薛照微的剑气割伤的。

  他已经是天下少有的大宗师境界高手,刀枪不入,放眼天下也稍有敌手。但是今日在这位藏雪君面前,他却觉得……毫无还手之力。

  “不愧是天下第一人。”沈怀之问身边的手下,“鹤月君不仅好友遍天下,连招惹的人都不可小觑,你说是吧?”

  “但是藏雪君再怎么厉害,也未必敌得过雪原上那位大妖。”属下道,“那一位可是上古时的大妖,离成仙只差一步。”

  “那也说不定。”沈怀之起身,“毕竟连我也试探不出这位藏雪君的深浅。江灯年还真是招惹了个大麻烦。”不过看来藏雪君和江灯年之间的关系,倒也未必如世人传的那样,至少在他看来,藏雪君倒是对江灯年在意得紧。

  就像是恶龙的逆鳞,触之即怒。

  “夫人如何了?”沈怀之又问。

  属下:“夫人一直在催促我们的人去中原正式提亲,城主,我们何日启程?”

  “过段时日。等他心甘情愿留在这里再去中原。”想到对方一副自以为心思瞒得很好的模样,沈怀之唇边的笑意也真切了一点,“他撮蹿着你们早日去中原,不过是料定中原的世家大族不会同意这门婚事,到时便会前来解救他。”

  他虽不惧怕中原那些世家大族,可是若是一招不慎叫人跑了,就得不偿失。

  “但城主不是答应过夫人要先提亲么?夫人那边又该如何回禀?”

  “北荒气候恶劣,中原人生地不熟,距离又远,路上耽搁个一年半载也是时常的事情。”沈怀之淡淡道。

  属下嘴角抽了抽,想起自家城主为了把人弄到手使的不光彩手段,相比之下,这点事情也不算什么了。

  属下又禀告了一番城中的日常事务,由沈怀之裁断,不多时,一个浅粉衣衫的女修急匆匆跑进来,她是城主派在夫人身边伺候的人。

  “城主,夫人不见了!”

  另一边,谢归慈和穿着一身水红曳地长裙、眉心描着花钿、蹲在窗户边沿上的慕蘅来面面相觑。

  下一刻,谢归慈面无表情地重重关上了窗户。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你们大概知道慕三这个憨批遇到什么生死危机了。x

第26章 隔云端05

  谢归慈:我真傻, 真的。

  他怎么会相信慕蘅来能够遇上什么生死危机?

  谢归慈深深地呼出一口气,遏制住捏碎手里头铃铛的冲动。

  慕蘅来在外面使劲地拍窗子:“江十,让我进去!!”

  因为顾及着会引来追兵, 他没有敢放开嗓子吼叫,但是架不住他一直拍窗子,“砰砰”作响。

  谢归慈面无表情地推开窗子, 慕蘅来匆忙跳进来,也不顾石榴红裙被窗户边上的石头棱角割破一道, 拍着胸膛喘了口气:“江十, 你太不给我面子了吧,这么紧急的情况你居然把我关在外面!”

  他喊江灯年“江十”倒不是因为江灯年在家中排行第十,而是当初慕蘅来第一次见江灯年, 脱口而出“江湖夜雨十年灯, 你的名字是来自这里吗?”, 从此后慕蘅来便时常将他名字喊成“江十年”,久而久之, 便简称“江十”。

  普天之下,只有一个慕蘅来才会这么叫他。

  谢归慈淡淡地瞧着他:“你认错人了。”

  “不会吧!”慕蘅来抬眼看过去, 这才借着烛光看清楚了谢归慈的脸, 美则美矣,却截然不是记忆里的那张脸。

  “!!”

  他“噔噔”后退了两步, 肩胛骨径直撞到身后的石头墙壁上, 睁大了一双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谢归慈。

  “可是我是定位到江灯年的铃铛在这里,才找过来的!”他说着视线缓缓下移,落在被谢归慈捏在手心的金铃铛上, “如果你不是江灯年, 那他的东西为什么在你这里?”

  他有理有据, 且理直气壮,竟然令人无法反驳。

  竟然忘记了,铃铛的定位功能是双向的。他当初也没有告诉慕蘅来这回事,但他自己摸索出来,并且活学活用。

  谢归慈看了眼手心里泛着金色流光、周围隐约有灵气流动的铃铛,决定再维持一下自己编造出来的谎言。

  “我是江灯年的道侣。”

  他这句话甫一说完,慕蘅来眼底就闪过恍然大悟的神色,不等谢归慈再开口解释什么,慕蘅来已经为他自动补全了逻辑。

  “哦,我知道了。一定是江十现在有急事不能赶过来,所以才让你帮忙来救我!我一早就听说他有个绝色道侣,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他打量过谢归慈,不觉露出亲近的表情:“江十是我兄弟,你是江十的道侣,自然也就是我的兄弟了!你放心,等我们离开这个鬼地方,回到中原,我一定带你吃香喝辣,在整个仙门横着走。”

  他眉眼跳脱,言语间肆意洒脱,有着西洲城最顶尖世家才能养出来的底气。

  还有天真。

  慕家慕蘅来,是个天生的自来熟。都说鹤月君交游甚广,可是在谢归慈自己看来,他哪里比得过这位慕家的三公子人缘好。

  ——天下间没有慕蘅来相处不来的人。

  谢归慈头疼地揉了揉眉心:“你先把这身打扮换掉。”

  北荒之地,因为红色的染料难得,所以会穿红衣、穿得起红衣的人极少。慕蘅来这么一身红衣,可不就是个明晃晃的靶子。

  慕蘅来眨眨眼睛,顺从地点头:“我早就想把这身衣服换掉了。”

  一柱香后,慕蘅来穿一身降紫色滚着银线边的圆领锦袍从屏风后走了出来。他许久没有穿过男装,就连先前在秘境内的时候也是穿的绫罗裙,不为别的,就是女修的裙裳更加华美精致,色彩也更加艳丽,更符合慕蘅来的喜好。

  不自在地扯了扯袖子,又摸了摸束头发的玉冠,慕蘅来拉过谢归慈,毫不见外,就开始“叭叭叭”地说起来:“我们得赶紧离开天镜城,不然沈怀之那个神经病的人很快就会追上来,我们就跑不掉了。他手下养了一批宗师境的死士,实力可以比肩大宗师,如果我们被这群死士发现围攻,后果不堪设想。”

  “我本来想自己找机会逃跑的,但是沈怀之用卑鄙无耻下流的手段封住了我的修为,害得我别说回中原,能活着走出北荒都不可能!我实在没办法了才向江十求救的!你知道沈怀之是谁吧,就是天镜城的城主。”

  他语速飞快,不带停顿地说了一箩筐话,又没有很清晰的条理,几乎是想到哪里说到哪里,纵使是谢归慈,也都用了还一会才勉强理清楚其中的条缕。

  谢归慈给他倒了杯茶。北荒之地的茶叶自然没有中原那么好,都是陈茶,不知道煮过几遍,茶水颜色已经淡了。好在慕蘅来也是少年时就离家历练的人,对外在之物并不挑剔。何况是谢归慈亲手倒的茶,对着这么一张昳丽绝色的脸,就算是黄连煮成的药,慕蘅来也能面不改色喝下去。

  趁着他喝茶,谢归慈才终于找到能够插话的机会。

  “你先说一说事情具体的前因后果。”

  “好。”慕蘅来喝完茶,颠三倒四把他从北荒秘境里出来后到今日为止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期间穿插对沈怀之卑鄙、无耻、狡诈的控诉十数遍。

  他在秘境里被困了好几年,终于碰到了秘境入口打开的日子,结果刚一出来,就遇上了北荒数十年难得一见的沙雪。

  ——北荒最恶劣的天气之一,酷烈严寒,是中原来的慕蘅来根本想象不到的。冷得滴水成冰,定火咒、恒春咒等等用来保温的咒法根本施展不开。许多修士直接被活生生埋在厚厚的沙雪下,倘若半柱香没有挖出来,就会因为严寒和无法呼吸的双重因素迅速成为一具冻僵的尸体。

  慕蘅来命大,没死成,但丢了储物袋,流落到天镜城的时候根本拿不出几千灵石的进城费。他当时动了心思硬闯,结果太高估自己的实力,被一群宗师团团围住,捆成了个大粽子丢到天镜城城主面前。

  他稀里糊涂和天镜城的城主说了几句话,城主就说可以不计较他擅闯的过失,但是想要在城里待下去,那进城的六千灵石一块都不能少。慕蘅来当时身无分文,拿不出这六千灵石,也不知怎么想的,再加上沈怀之一哄,中原来的慕家三公子稀里糊涂就把自己抵给了沈怀之。

  慕蘅来天真的以为不过是给沈怀之做做苦力,就能在北荒蛮荒之地得到不输中原家中的待遇,委实是笔划算的交易。直到有人给他试成亲的衣裳,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就无法动用灵力,意识到修为被封之后,慕蘅来也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陷入了怎么一个可怕的境地。

  但这个时候已经不是慕蘅来能够反抗得了的。他被压着按照中原的风俗拜了堂、成了亲。只差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合籍大典时,慕蘅来绞尽脑汁才编造出来一个理由,非要沈怀之去他中原的家中提亲,得到家中应允后才肯心甘情愿。

  “我知道他只想拖着我,拖到我认命,根本不会真正派人去中原。”慕蘅来扬了扬下颌,“我才没有那么蠢。我也没有告诉他我出身西洲慕氏,随便编了一个身份,到时候等我回到中原,他就算想找我也没可能啦!”

  “趁着他骗我,以为我会暂时忍耐的时候,刚好我能感受到你的位置,就跑了出来。”

  慕蘅来说完长长一段话,口干舌燥,也不嫌弃茶水寡淡,又灌了两盅冷茶。

  “他应该还没有发现我已经跑了,我们赶快离开天镜城回中原吧。万一被他抓回去真的成亲,我一定会死的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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